第442章 出租車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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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出租車開在空曠黑暗的路上,四周靜悄悄的全都是茂密的林子。司機抹了把額頭上的汗,剛開始聽到他說又遠活,還興奮了一下,畢竟在縣城晚上能接活不容易,可現在卻怎麽也高興不起來。
“我說兄弟,你這地方還沒到啊?再遠的話,我今天就回不了家了。”司機笑了一下,“你這三更半夜的到底是要去哪啊?”他自己都聽了出來,聲音裏呆著幾分顫抖。
坐在後面戴著帽子的馬永明擡起頭來,看了眼四周,“哦,差點睡著了。哎,我的地方遠,還沒到呢。你先停下,我方便一下。”
“嗯?”司機有點疑惑,帶著幾分不悅。
過了一會兒,馬永明打開門又說道,“師傅,我的東西掉了,你下車給我照個亮行嗎?”
“哎呀,這要什麽時候能到啊?”司機拿著手機下了車,“哪呢?”
馬永明突然拿出繩子,敏捷的套住司機的脖子……
不一會兒,馬永明濃重的喘著粗氣,把那個還睜著眼的司機拖進林子深處。那裏的草很深,不仔細看的話,根本發現不了屍體。
馬永明回到車上坐在駕駛位,對著鏡子整理了下衣服。開著車飛奔離去……
第二天一早,方歌正在屋裏泡面,雷赤興高采烈的沖進來,“方隊,找到了。你看!”
方歌放下泡面接過來,“這就是李麗?”
“是啊,哪裏不對嗎?”雷赤本來挺高興的,被方歌這麽一問,有了幾分擔憂。難道什麽地方出了差錯?
方歌的心裏多了幾分無奈,這李麗還真是出乎自己的預料。本以為同時和幾個男人有所牽扯,龍哥又說什麽“她長得那麽漂亮”之類的話,還以為李麗是個大美女呢。即便不是大美女,是個風情少婦也行啊。可萬萬沒想到看照片就像是個半老徐娘,而且還是面相略差的半老徐娘,該不會也像馬永明似的整容了吧?
這個李麗住在鄰縣,想要去找她方歌又要親自出馬。無奈,只能放下手裏的泡面,拿起面包,“走,車上吃。”
雷赤跟著方歌風風火火的走出辦公室,恰好韓爽走過來撞了個正著,“方隊,雷赤,你們倆幹嘛去啊?”
“找情婦!”
“啊?”
方歌瞪了雷赤一眼,“找馬永明的情婦,去鄰縣。”
韓爽了然的點點頭,“那……帶我一個啊。”自己陪著那個乞丐呆了一宿,雖說急需休息,可他知道自己沒那個福分。與其急需留下聽乞丐講他的流浪生涯,還不如跟著方歌出去新鮮。
雷赤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呀,還是先給那個乞丐買早餐去吧。”
“去你的。”
雷赤哈哈大笑,跟著方歌離開。
“他沒來找過我。”坐在方歌對面的女人一臉冷漠,似乎對這兩位不速之客不太歡迎。這樣的事情方歌也不是第一次遇到了,只能硬著頭皮繼續問道,“那他最近有沒有聯系過你?或者,你回到他有可能去的地方。”
李麗搖了搖頭,“我跟他早就斷了,怎麽可能聯系?再說了,我和他根本沒什麽關系,他去哪我也不知道。如果沒什麽事的話,我還有其他的事兒,就不能陪你們了。”
砰——
雷赤回頭看了眼緊閉的門,無奈的撇了撇嘴,“逐客令啊。方隊,這怎麽辦啊?”
方歌嘆了口氣,這樣的結果他不是沒有想到,可一旦到了這個時候難免有些喪氣。李麗這個女人一臉冷漠,也不知道是真的對馬永明的事不感興趣,也不想提起,還是根本沒有誠意拒絕回答。但是有一種感覺,馬永明應該會和這個李麗聯系。
李麗能為馬永明做那種工作,同時又是馬永明的情人,正常人誰能做到這麽無私無畏?中間如果沒有什麽其他的利益牽扯,怎麽可能?可見李麗不是個簡單的女人。馬永明已經無路可逃了,怎麽可能不來找她?
只有兩種可能,第一,馬永明已經來找過李麗了,但是李麗沒有說實話。第二,馬永明的確沒有來找過李麗,但是……正在來找她的路上。
方歌的手機突然響起來,“餵?什麽?”
方歌一路又回到了局裏,把雷赤留在了鄰縣觀察袁芳的舉動。剛剛接到電話說,又有一個人死了。大概情況在回來的路上已經有人向他匯報過了,真是多事之秋。
“什麽情況?”
“死者男,年齡46,是個出租車司機。昨晚在出發之前給同是出租車司機的朋友通過話,說是運氣好,接到了個大活兒。”
“大活兒?”
小高連忙解釋道,“因為縣城晚上出門的人少,所以值夜班的出租車司機一宿也沒什麽客人。能接到個比較遠的就算是大活兒了,昨晚那個人說要用死者的車去外縣妹妹家,老母親病重急需趕回去。可沒想到半路被人給害了,是累死的,脖子上有清晰的勒痕,之後從路上被拖到了林子的草叢裏。盡早附近的村子有人放羊,想要去方便一下,這才發現了屍體。”
方歌接過照片來看了一下,是個看上去忠厚的老實人。可惜了,剛46歲。這個去半夜去外縣見病重老母親的人……方歌心裏有種預感,就是馬永明。
昨晚他們去找馬永明的時候,據馬永明的鄰居說看到他離開了。按照時間來看,很有可能是馬永明匆忙之間離開了那棟房子之後無處可去。研究之下,想要去找李麗,所以才會雇傭那輛出租車。
“死者是在哪條路被發現的?是不是去李麗那裏的?”
小高點點頭,“你在路上的時候提出這種假設,我查看一下,的確是可以暫且假定為去找鄰縣的李麗。可是我們縣城走這條路不只是能到袁芳所在的縣城,能到的還有三處。所以不排除你的推測,也不能證實兇手是去找李麗的馬永明。”
“嗯,說的不錯。”方歌又想了想,“出租車找到了嗎?”
“還沒呢,不過已經確定了死者身份,找到出租車應該很快了。”
“行,那找到出租車的話再告訴我。”方歌隨後又去看了眼那老乞丐。一進屋就聽到老乞丐喋喋不休的講述著他這麽多年來的乞討歷史。
韓爽撐著腦袋打瞌睡,見到方歌連忙站起身來一臉的哀怨,“方隊,你可算是來了。”
“怎麽?”方歌笑瞇瞇的看著乞丐,“故事還沒講完?”
乞丐撇了撇嘴,“趕緊把我放了吧,既然不願意聽我講過去那些,還留我在這裏幹什麽?”
“這裏不好嘛?最起碼不用撿破爛要飯了呀。我們可是給你特別優待,一日三餐都是按照領導的標準來的。”方歌一本正經,說實話事實也的確如此,做警察辛苦,工資也不多,可看這乞丐也風餐露宿的,不忍心讓他吃的太差。平時管不上,也沒有那個能力,他在這的這幾天盡量讓他吃的好一些。所謂強者自救,聖者度人。方歌不是強者也不是聖者,勉勉強強做個有良心的人就好。
乞丐嘆了口氣,“這還是領導的飯?連個肉菜都沒有。”
韓爽站起身來,“嘿,我說你可不能瞎說啊。那明明是尖椒肉絲、茄子肉段,你要是這麽說,我們方隊還以為我吃了呢。”
“尖椒肉絲,全都尖角,哪有肉絲啊?肉段全都是面粉,還沒指甲蓋大呢。這還不如我去要飯呢嘛!”乞丐嘆了口氣,“行行行,我也不和你們廢話了。我就知道自從撿了那雙鞋就要倒黴,本來就是一個要飯的,怎麽可能有命穿那麽好的鞋?”
方歌見乞丐開了口,便繼續問下去,“你這雙鞋是在哪撿到的?看到那個人了嗎?”其實,方歌後來想起把乞丐找回來,就是因為想起了這雙鞋既然被主人這麽大膽的扔進垃圾桶,而不是燒掉或者藏起來,會不會是慌亂之下隨意扔了。或者……幹脆是在迷惑警察的視線。雖然他們警察不可能每天都去註意誰去扔了什麽,但是守在垃圾桶的乞丐就不一樣了。
或者他們正是看到了誰扔了好東西,才過去撿。當然,這只是一個大膽的推測和希望。
乞丐搖了搖頭,“我怎麽可能看見是誰?但是這雙鞋我是在南屏街第三個垃圾桶撿的,南屏街有監控,但是第三個垃圾桶那裏是死角。”
韓爽頓時詫異,“你連這都知道?”這乞丐竟然連哪裏有監控,哪裏是死角都一清二楚,這還要警察幹什麽?
“哎呀,這都什麽時代了?你真以為我們乞丐什麽都不懂啊?”乞丐切了一聲,“我告訴你,正因為我們一天沒事做,不像你們這麽忙,所以才能知道更多。行了,我的線索已經提供完了。哦,對了,還有啊,這雙鞋當時夾著一個東西。”乞丐從兜裏逃出來遞給方歌,“就是這個,紅藍鉛筆。我估計是那個人扔鞋的時候不小心夾在裏面的。”
方歌不由得皺起眉頭,目光有些懷疑,“你連這個都隨身帶著?”
乞丐撇了下嘴,“撿筆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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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兄弟,你這地方還沒到啊?再遠的話,我今天就回不了家了。”司機笑了一下,“你這三更半夜的到底是要去哪啊?”他自己都聽了出來,聲音裏呆著幾分顫抖。
坐在後面戴著帽子的馬永明擡起頭來,看了眼四周,“哦,差點睡著了。哎,我的地方遠,還沒到呢。你先停下,我方便一下。”
“嗯?”司機有點疑惑,帶著幾分不悅。
過了一會兒,馬永明打開門又說道,“師傅,我的東西掉了,你下車給我照個亮行嗎?”
“哎呀,這要什麽時候能到啊?”司機拿著手機下了車,“哪呢?”
馬永明突然拿出繩子,敏捷的套住司機的脖子……
不一會兒,馬永明濃重的喘著粗氣,把那個還睜著眼的司機拖進林子深處。那裏的草很深,不仔細看的話,根本發現不了屍體。
馬永明回到車上坐在駕駛位,對著鏡子整理了下衣服。開著車飛奔離去……
第二天一早,方歌正在屋裏泡面,雷赤興高采烈的沖進來,“方隊,找到了。你看!”
方歌放下泡面接過來,“這就是李麗?”
“是啊,哪裏不對嗎?”雷赤本來挺高興的,被方歌這麽一問,有了幾分擔憂。難道什麽地方出了差錯?
方歌的心裏多了幾分無奈,這李麗還真是出乎自己的預料。本以為同時和幾個男人有所牽扯,龍哥又說什麽“她長得那麽漂亮”之類的話,還以為李麗是個大美女呢。即便不是大美女,是個風情少婦也行啊。可萬萬沒想到看照片就像是個半老徐娘,而且還是面相略差的半老徐娘,該不會也像馬永明似的整容了吧?
這個李麗住在鄰縣,想要去找她方歌又要親自出馬。無奈,只能放下手裏的泡面,拿起面包,“走,車上吃。”
雷赤跟著方歌風風火火的走出辦公室,恰好韓爽走過來撞了個正著,“方隊,雷赤,你們倆幹嘛去啊?”
“找情婦!”
“啊?”
方歌瞪了雷赤一眼,“找馬永明的情婦,去鄰縣。”
韓爽了然的點點頭,“那……帶我一個啊。”自己陪著那個乞丐呆了一宿,雖說急需休息,可他知道自己沒那個福分。與其急需留下聽乞丐講他的流浪生涯,還不如跟著方歌出去新鮮。
雷赤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呀,還是先給那個乞丐買早餐去吧。”
“去你的。”
雷赤哈哈大笑,跟著方歌離開。
“他沒來找過我。”坐在方歌對面的女人一臉冷漠,似乎對這兩位不速之客不太歡迎。這樣的事情方歌也不是第一次遇到了,只能硬著頭皮繼續問道,“那他最近有沒有聯系過你?或者,你回到他有可能去的地方。”
李麗搖了搖頭,“我跟他早就斷了,怎麽可能聯系?再說了,我和他根本沒什麽關系,他去哪我也不知道。如果沒什麽事的話,我還有其他的事兒,就不能陪你們了。”
砰——
雷赤回頭看了眼緊閉的門,無奈的撇了撇嘴,“逐客令啊。方隊,這怎麽辦啊?”
方歌嘆了口氣,這樣的結果他不是沒有想到,可一旦到了這個時候難免有些喪氣。李麗這個女人一臉冷漠,也不知道是真的對馬永明的事不感興趣,也不想提起,還是根本沒有誠意拒絕回答。但是有一種感覺,馬永明應該會和這個李麗聯系。
李麗能為馬永明做那種工作,同時又是馬永明的情人,正常人誰能做到這麽無私無畏?中間如果沒有什麽其他的利益牽扯,怎麽可能?可見李麗不是個簡單的女人。馬永明已經無路可逃了,怎麽可能不來找她?
只有兩種可能,第一,馬永明已經來找過李麗了,但是李麗沒有說實話。第二,馬永明的確沒有來找過李麗,但是……正在來找她的路上。
方歌的手機突然響起來,“餵?什麽?”
方歌一路又回到了局裏,把雷赤留在了鄰縣觀察袁芳的舉動。剛剛接到電話說,又有一個人死了。大概情況在回來的路上已經有人向他匯報過了,真是多事之秋。
“什麽情況?”
“死者男,年齡46,是個出租車司機。昨晚在出發之前給同是出租車司機的朋友通過話,說是運氣好,接到了個大活兒。”
“大活兒?”
小高連忙解釋道,“因為縣城晚上出門的人少,所以值夜班的出租車司機一宿也沒什麽客人。能接到個比較遠的就算是大活兒了,昨晚那個人說要用死者的車去外縣妹妹家,老母親病重急需趕回去。可沒想到半路被人給害了,是累死的,脖子上有清晰的勒痕,之後從路上被拖到了林子的草叢裏。盡早附近的村子有人放羊,想要去方便一下,這才發現了屍體。”
方歌接過照片來看了一下,是個看上去忠厚的老實人。可惜了,剛46歲。這個去半夜去外縣見病重老母親的人……方歌心裏有種預感,就是馬永明。
昨晚他們去找馬永明的時候,據馬永明的鄰居說看到他離開了。按照時間來看,很有可能是馬永明匆忙之間離開了那棟房子之後無處可去。研究之下,想要去找李麗,所以才會雇傭那輛出租車。
“死者是在哪條路被發現的?是不是去李麗那裏的?”
小高點點頭,“你在路上的時候提出這種假設,我查看一下,的確是可以暫且假定為去找鄰縣的李麗。可是我們縣城走這條路不只是能到袁芳所在的縣城,能到的還有三處。所以不排除你的推測,也不能證實兇手是去找李麗的馬永明。”
“嗯,說的不錯。”方歌又想了想,“出租車找到了嗎?”
“還沒呢,不過已經確定了死者身份,找到出租車應該很快了。”
“行,那找到出租車的話再告訴我。”方歌隨後又去看了眼那老乞丐。一進屋就聽到老乞丐喋喋不休的講述著他這麽多年來的乞討歷史。
韓爽撐著腦袋打瞌睡,見到方歌連忙站起身來一臉的哀怨,“方隊,你可算是來了。”
“怎麽?”方歌笑瞇瞇的看著乞丐,“故事還沒講完?”
乞丐撇了撇嘴,“趕緊把我放了吧,既然不願意聽我講過去那些,還留我在這裏幹什麽?”
“這裏不好嘛?最起碼不用撿破爛要飯了呀。我們可是給你特別優待,一日三餐都是按照領導的標準來的。”方歌一本正經,說實話事實也的確如此,做警察辛苦,工資也不多,可看這乞丐也風餐露宿的,不忍心讓他吃的太差。平時管不上,也沒有那個能力,他在這的這幾天盡量讓他吃的好一些。所謂強者自救,聖者度人。方歌不是強者也不是聖者,勉勉強強做個有良心的人就好。
乞丐嘆了口氣,“這還是領導的飯?連個肉菜都沒有。”
韓爽站起身來,“嘿,我說你可不能瞎說啊。那明明是尖椒肉絲、茄子肉段,你要是這麽說,我們方隊還以為我吃了呢。”
“尖椒肉絲,全都尖角,哪有肉絲啊?肉段全都是面粉,還沒指甲蓋大呢。這還不如我去要飯呢嘛!”乞丐嘆了口氣,“行行行,我也不和你們廢話了。我就知道自從撿了那雙鞋就要倒黴,本來就是一個要飯的,怎麽可能有命穿那麽好的鞋?”
方歌見乞丐開了口,便繼續問下去,“你這雙鞋是在哪撿到的?看到那個人了嗎?”其實,方歌後來想起把乞丐找回來,就是因為想起了這雙鞋既然被主人這麽大膽的扔進垃圾桶,而不是燒掉或者藏起來,會不會是慌亂之下隨意扔了。或者……幹脆是在迷惑警察的視線。雖然他們警察不可能每天都去註意誰去扔了什麽,但是守在垃圾桶的乞丐就不一樣了。
或者他們正是看到了誰扔了好東西,才過去撿。當然,這只是一個大膽的推測和希望。
乞丐搖了搖頭,“我怎麽可能看見是誰?但是這雙鞋我是在南屏街第三個垃圾桶撿的,南屏街有監控,但是第三個垃圾桶那裏是死角。”
韓爽頓時詫異,“你連這都知道?”這乞丐竟然連哪裏有監控,哪裏是死角都一清二楚,這還要警察幹什麽?
“哎呀,這都什麽時代了?你真以為我們乞丐什麽都不懂啊?”乞丐切了一聲,“我告訴你,正因為我們一天沒事做,不像你們這麽忙,所以才能知道更多。行了,我的線索已經提供完了。哦,對了,還有啊,這雙鞋當時夾著一個東西。”乞丐從兜裏逃出來遞給方歌,“就是這個,紅藍鉛筆。我估計是那個人扔鞋的時候不小心夾在裏面的。”
方歌不由得皺起眉頭,目光有些懷疑,“你連這個都隨身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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