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神秘的黑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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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他們斷定了飯店老板應該是一個身家豐厚的隱形富豪,但這個老板到底叫什麽名字,是什麽地方的人,是靠什麽發家的,都一無所知。
別看這個飯店老板開了一個飯店擺在這裏,但誰知道,這飯店的營業執照居然是所租房的房東老板的。而且,只要但凡是需要登記的證件,都是房東老板幫他辦的,這家夥,除了在當初簽訂租賃合同的時候,留下了張大民三個大字以外,沒留下任何有用的信息。
至於張大民這個名字,警察連調查的心思都沒了,幾乎傻子都看出來了這個家夥做事兒小心到了極點,怎麽可能給你留一個能查出什麽的名字?
等於說,公安局能查到的東西,基本上不費工夫就能查到,但是查不到的東西,估計費再多功夫也不一定能查到。
案情發展到了這一步,說是被這個化名叫張大民的飯店老板牽著鼻子走也不為過。
“對了雷哥,你們局裏取證的時候怎麽沒把這張照片取走?”方歌不解的問了一句,就在摔爛了的鏡框前亂翻著。
雖然一張照片並不能說明什麽,但是對於刑警來說,但凡是有能證明嫌疑人身份,相貌的東西,都值得帶回去調查一下,更何況,這張照片裏還出現了老板娘,以及隱含的大量信息。
雷赤無奈的嘆了口氣,這些天Q市整個公安系統都沒有消停過,幾乎都是高強度做業,有些時候難免會出現一點點兒的紕漏。
“這相框放這麽高,再加上這裏是飯店,來來往往那麽多人,取證工作難做的很。”不管怎麽說,雷赤還是為自己同事找了個借口,畢竟這幾天確實是把他的那些同事給累壞了。
別看只是抓一個人而已,但有些時候抓一個對社會有嚴重威脅的人,比和小型的武裝分子槍戰還熬人。
畢竟一個人目標小,更容易隱藏在繁華的城市裏。
這些種種,都只能說明一個問題,敵人很狡猾!
“唉”嘆了口氣,雷赤說:“走吧。”
對於那些警察最近的遭遇,方歌也是一清二楚,對此,他只能略表同情。
別看那些人五人六的警察,沒事兒見天兒的欺負人玩兒,也別覺得有些警察中飽私囊什麽的,那都只是少數。但是,不管是怎樣的警察,真要遇到重要案件或者重大事件的時候,一工作就是個沒完沒了,而且,在亡命之徒眼中,可不清楚哪些警察中飽私囊,哪些警察兢兢業業。
正準備起身的時候,方歌的手掂量了一下摔爛了的鏡框。
不對啊,這鏡框怎麽感覺怪怪的?
方歌正準備將鏡框撿起來的時候,突然,一只黑色的手從他後面直接抄了過來,搶在方歌前面,一把就抄走了鏡框,跟著就把蹲在地上的方歌和已經站起來的雷赤給撞了個滿懷。
等方歌反應過來的時候,小飯店裏哪兒還有人……
說起來,方歌確實是被嚇了個夠嗆,如果這搶東西的人是從大門進來倒也沒什麽,但這人明顯是從他們背後出來的。
要知道,兩人自進了這小飯店後,連後院每個人都轉了至少兩圈,在這種情況下,居然還有個人躲在他們身後,這不是想嚇死人麽?
不過話說回來,方歌倒也是個膽大的家夥,除了最開始被嚇的那一瞬間以外,緩了口氣就跟著雷赤追了出去。
他只是覺得相框怪怪的,本能的想撿起來,那個黑影就沖了出來搶奪,說明相框對他很重要,但這是張大民的飯店,什麽人對張大民飯店裏一個框著他們兩口子相片的相框有興趣?
張大民?不對,單就身材而言,這人顯然不是張大民,張大民長得肥頭大耳的,而搶相框的人明顯是一個身材和自己差不多,動作敏捷的人,此人絕對不是張大民。
“雷哥,看清楚是什麽人沒有?”
因為方歌被嚇著而且還在地上摔了一下,速度上自然是沒雷赤快,而且,雷赤終究是幹了十年的老刑警,反應能力比方歌強了不止一點半點,雖然被黑衣人撞了趔趄,但很快就爬起來追了出去。
而此時,方歌只見雷赤也是站在飯店外不到十米的地方,很明顯,他也沒追到人。
搖了搖頭,雷赤道:“沒有,這人速度太快,而且一身都是黑的,等我跑出來的時候,他已經不見了。”
說話的時候,雷赤的語氣有些黯然,在這個案子裏面,這是他第二次栽跟頭了。
接連兩次的失利,讓雷赤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他知道,自己遇到了從警以來,最強大的對手,也是最囂張的對頭。
“你到底發現了什麽?”人沒追著,雷赤轉身問方歌。
同樣的,方歌也是搖了搖頭,說:“我還沒來得及發現什麽,就被那個黑衣人給搶了先,我估計,那個相框裏面,肯定有什麽秘密,而且是對他們至關重要的秘密。”
對於這點,雷赤沒有反駁,他顯然也想到了。
一個能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躲在背後的人,如果不是遇到什麽緊急的情況,不可能輕易的把自己暴露出來。更何況,在之前,雷赤還喊方歌走了,這種情況下,他還要冒著不惜暴露自己的風險跳出來,說明他要搶奪的東西對他很重要,不容有失。
兩人在一起分析了一下案情,按照兩人的分析和推測,那個黑衣人應該在他們之前就來到了小飯店,估計是在尋找什麽,而從事後的事態發展上來看,黑衣人尋找的就是那個被搶走的相框。
至於為什麽黑衣人躲在並不大的小飯店裏並沒有被兩人發現,方歌認為,如果不是飯店裏還有什麽隱蔽如地窖的地方外,就是這個黑衣人有著很強的環境意識,知道如何利用環境把自己給藏起來。
至於這個黑衣人是誰,是怎麽進入這飯店的,又為什麽要搶那個相框,那個相框裏究竟隱藏著什麽不為人知的東西,兩人不得而知。
這個案件是越來越覆雜了。
方歌和雷赤都有這樣的感覺。
從最開始一個簡單的自殺案,到後來有可能成為建國以來最惡劣的一起****案,再到現在犯罪嫌疑人的神秘身份背景。
可以說,只要是參與此案的警察都是一個頭兩個大。
“對了,雷哥,首先在那個黑衣人搶東西的時候,你註意到什麽沒?”方歌皺著眉,似乎是在回憶著什麽。
“什麽?”雷赤問。
方歌說:“回想一下,我們當時的位置是飯店靠近廚房的冰櫃前,相框就是從冰櫃上面掉下來的。而我們又都是背對著廚房的,我靠近左邊,你靠右邊,相隔的距離最多十公分。
但是他搶東西的時候,是從我們兩個人後面的正中間插進來的,一只手要推你一把,一只手又要搶東西,而按照他當時的位置,最順手的就是用右手推你,左手搶相框。
正常人來說,右手絕對比左手靈活,但是他左手同樣能準確無誤的搶走我已經拿在手上的相框。
要知道,當時我雖然被他那只帶著手套的黑手給嚇了一跳,但手上同樣是條件反射的做了閃避的動作,不過,即便是這樣,他依然能從我手中把相框搶走。說明他的左手和我的右手同樣靈活。”
“你是說他是左撇子?”雷赤聽了半天,倒也聽明白了些。
搖了搖頭又點了點頭,方歌說道:“不……唉,準確的來說,他不單單是個左撇子。”
沒聽明白,雷赤越來越迷糊,問道:“你到底想說什麽?”
“換句話說,一個能在我們背後潛伏而不被我們發現的家夥,這說明他的心理素質絕對很好。同樣的,他明明可以不被我們發現,但是在我突然對相框表現出興趣的時候,他又能當機立斷的動手搶奪,這又說明他不是一個優柔寡斷的人,同時,也表現出這個人的極度自信。綜上所述,這個人很難對付。”
說到這裏,方歌搖了搖頭,嘆了嘆氣,很無奈的說:“我不怕文化人,也不怕莽夫,但我就怕一個文化人變成了莽夫。現在看來,這個黑衣人就是這樣的。”
唉,同樣的,雷赤聽方歌說完,也是嘆了口氣,敵人還不知道是誰,在哪裏,就一個比一個強大了,幹了十年刑警,雷赤是終於體會到了刑警難幹了。
“說了這麽多,就沒有一點兒好消息,不知道你說來幹什麽,純屬是想打擊我是吧?”
“不!”方歌正色道:“首先那些,只是對他心理上的分析而已。但是我在他搶相框的時候,發現他左手手腕的地方,有一個數字7一樣的傷疤。”
可以說,這是他們兩人目前對這個黑衣人唯一的了解了,雖然這種細節微乎其微,但好歹也有了個方向。
“左撇子,左手手腕有7字形傷疤,身高178左右,身材中等,短發,動作敏捷,頭腦冷靜而又果斷自信,有可能喜歡身著一身黑色服裝。”
雷赤總結了一下黑衣人目前所留下來的所有有用信息。
“唉,不說別的,就拿身高這最明顯的特征來說,身高178左右的中等身材男人,在我們Q市沒有十萬也有八萬!說是大海撈針也不為過。”
剛總結完黑衣人的各個特征,雷赤就懵了,前面一個連照片都有的張大民還沒找到,這會兒又要找一個別說名字,連樣子都不知道的人出來。看樣子,最近這段時間,Q市的公安局可以不用休息了。
“雷哥,你急什麽?”方歌倒並不覺得這事兒有什麽為難的,畢竟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自顧自的說著風涼話。
“你一個大隊長,還怕你們局長把你派出去站街啊?不管忙成什麽樣?你還不都是坐在辦公室裏吹空調,操個什麽心?”
雷赤聽這話,沒好氣的罵道:“滾!”
嘴上雖然是罵,但心裏卻是舒服多了,這小子能想到讓自己罵幾句發洩一下的辦法,說明在他心裏,還是很看重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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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看這個飯店老板開了一個飯店擺在這裏,但誰知道,這飯店的營業執照居然是所租房的房東老板的。而且,只要但凡是需要登記的證件,都是房東老板幫他辦的,這家夥,除了在當初簽訂租賃合同的時候,留下了張大民三個大字以外,沒留下任何有用的信息。
至於張大民這個名字,警察連調查的心思都沒了,幾乎傻子都看出來了這個家夥做事兒小心到了極點,怎麽可能給你留一個能查出什麽的名字?
等於說,公安局能查到的東西,基本上不費工夫就能查到,但是查不到的東西,估計費再多功夫也不一定能查到。
案情發展到了這一步,說是被這個化名叫張大民的飯店老板牽著鼻子走也不為過。
“對了雷哥,你們局裏取證的時候怎麽沒把這張照片取走?”方歌不解的問了一句,就在摔爛了的鏡框前亂翻著。
雖然一張照片並不能說明什麽,但是對於刑警來說,但凡是有能證明嫌疑人身份,相貌的東西,都值得帶回去調查一下,更何況,這張照片裏還出現了老板娘,以及隱含的大量信息。
雷赤無奈的嘆了口氣,這些天Q市整個公安系統都沒有消停過,幾乎都是高強度做業,有些時候難免會出現一點點兒的紕漏。
“這相框放這麽高,再加上這裏是飯店,來來往往那麽多人,取證工作難做的很。”不管怎麽說,雷赤還是為自己同事找了個借口,畢竟這幾天確實是把他的那些同事給累壞了。
別看只是抓一個人而已,但有些時候抓一個對社會有嚴重威脅的人,比和小型的武裝分子槍戰還熬人。
畢竟一個人目標小,更容易隱藏在繁華的城市裏。
這些種種,都只能說明一個問題,敵人很狡猾!
“唉”嘆了口氣,雷赤說:“走吧。”
對於那些警察最近的遭遇,方歌也是一清二楚,對此,他只能略表同情。
別看那些人五人六的警察,沒事兒見天兒的欺負人玩兒,也別覺得有些警察中飽私囊什麽的,那都只是少數。但是,不管是怎樣的警察,真要遇到重要案件或者重大事件的時候,一工作就是個沒完沒了,而且,在亡命之徒眼中,可不清楚哪些警察中飽私囊,哪些警察兢兢業業。
正準備起身的時候,方歌的手掂量了一下摔爛了的鏡框。
不對啊,這鏡框怎麽感覺怪怪的?
方歌正準備將鏡框撿起來的時候,突然,一只黑色的手從他後面直接抄了過來,搶在方歌前面,一把就抄走了鏡框,跟著就把蹲在地上的方歌和已經站起來的雷赤給撞了個滿懷。
等方歌反應過來的時候,小飯店裏哪兒還有人……
說起來,方歌確實是被嚇了個夠嗆,如果這搶東西的人是從大門進來倒也沒什麽,但這人明顯是從他們背後出來的。
要知道,兩人自進了這小飯店後,連後院每個人都轉了至少兩圈,在這種情況下,居然還有個人躲在他們身後,這不是想嚇死人麽?
不過話說回來,方歌倒也是個膽大的家夥,除了最開始被嚇的那一瞬間以外,緩了口氣就跟著雷赤追了出去。
他只是覺得相框怪怪的,本能的想撿起來,那個黑影就沖了出來搶奪,說明相框對他很重要,但這是張大民的飯店,什麽人對張大民飯店裏一個框著他們兩口子相片的相框有興趣?
張大民?不對,單就身材而言,這人顯然不是張大民,張大民長得肥頭大耳的,而搶相框的人明顯是一個身材和自己差不多,動作敏捷的人,此人絕對不是張大民。
“雷哥,看清楚是什麽人沒有?”
因為方歌被嚇著而且還在地上摔了一下,速度上自然是沒雷赤快,而且,雷赤終究是幹了十年的老刑警,反應能力比方歌強了不止一點半點,雖然被黑衣人撞了趔趄,但很快就爬起來追了出去。
而此時,方歌只見雷赤也是站在飯店外不到十米的地方,很明顯,他也沒追到人。
搖了搖頭,雷赤道:“沒有,這人速度太快,而且一身都是黑的,等我跑出來的時候,他已經不見了。”
說話的時候,雷赤的語氣有些黯然,在這個案子裏面,這是他第二次栽跟頭了。
接連兩次的失利,讓雷赤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他知道,自己遇到了從警以來,最強大的對手,也是最囂張的對頭。
“你到底發現了什麽?”人沒追著,雷赤轉身問方歌。
同樣的,方歌也是搖了搖頭,說:“我還沒來得及發現什麽,就被那個黑衣人給搶了先,我估計,那個相框裏面,肯定有什麽秘密,而且是對他們至關重要的秘密。”
對於這點,雷赤沒有反駁,他顯然也想到了。
一個能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躲在背後的人,如果不是遇到什麽緊急的情況,不可能輕易的把自己暴露出來。更何況,在之前,雷赤還喊方歌走了,這種情況下,他還要冒著不惜暴露自己的風險跳出來,說明他要搶奪的東西對他很重要,不容有失。
兩人在一起分析了一下案情,按照兩人的分析和推測,那個黑衣人應該在他們之前就來到了小飯店,估計是在尋找什麽,而從事後的事態發展上來看,黑衣人尋找的就是那個被搶走的相框。
至於為什麽黑衣人躲在並不大的小飯店裏並沒有被兩人發現,方歌認為,如果不是飯店裏還有什麽隱蔽如地窖的地方外,就是這個黑衣人有著很強的環境意識,知道如何利用環境把自己給藏起來。
至於這個黑衣人是誰,是怎麽進入這飯店的,又為什麽要搶那個相框,那個相框裏究竟隱藏著什麽不為人知的東西,兩人不得而知。
這個案件是越來越覆雜了。
方歌和雷赤都有這樣的感覺。
從最開始一個簡單的自殺案,到後來有可能成為建國以來最惡劣的一起****案,再到現在犯罪嫌疑人的神秘身份背景。
可以說,只要是參與此案的警察都是一個頭兩個大。
“對了,雷哥,首先在那個黑衣人搶東西的時候,你註意到什麽沒?”方歌皺著眉,似乎是在回憶著什麽。
“什麽?”雷赤問。
方歌說:“回想一下,我們當時的位置是飯店靠近廚房的冰櫃前,相框就是從冰櫃上面掉下來的。而我們又都是背對著廚房的,我靠近左邊,你靠右邊,相隔的距離最多十公分。
但是他搶東西的時候,是從我們兩個人後面的正中間插進來的,一只手要推你一把,一只手又要搶東西,而按照他當時的位置,最順手的就是用右手推你,左手搶相框。
正常人來說,右手絕對比左手靈活,但是他左手同樣能準確無誤的搶走我已經拿在手上的相框。
要知道,當時我雖然被他那只帶著手套的黑手給嚇了一跳,但手上同樣是條件反射的做了閃避的動作,不過,即便是這樣,他依然能從我手中把相框搶走。說明他的左手和我的右手同樣靈活。”
“你是說他是左撇子?”雷赤聽了半天,倒也聽明白了些。
搖了搖頭又點了點頭,方歌說道:“不……唉,準確的來說,他不單單是個左撇子。”
沒聽明白,雷赤越來越迷糊,問道:“你到底想說什麽?”
“換句話說,一個能在我們背後潛伏而不被我們發現的家夥,這說明他的心理素質絕對很好。同樣的,他明明可以不被我們發現,但是在我突然對相框表現出興趣的時候,他又能當機立斷的動手搶奪,這又說明他不是一個優柔寡斷的人,同時,也表現出這個人的極度自信。綜上所述,這個人很難對付。”
說到這裏,方歌搖了搖頭,嘆了嘆氣,很無奈的說:“我不怕文化人,也不怕莽夫,但我就怕一個文化人變成了莽夫。現在看來,這個黑衣人就是這樣的。”
唉,同樣的,雷赤聽方歌說完,也是嘆了口氣,敵人還不知道是誰,在哪裏,就一個比一個強大了,幹了十年刑警,雷赤是終於體會到了刑警難幹了。
“說了這麽多,就沒有一點兒好消息,不知道你說來幹什麽,純屬是想打擊我是吧?”
“不!”方歌正色道:“首先那些,只是對他心理上的分析而已。但是我在他搶相框的時候,發現他左手手腕的地方,有一個數字7一樣的傷疤。”
可以說,這是他們兩人目前對這個黑衣人唯一的了解了,雖然這種細節微乎其微,但好歹也有了個方向。
“左撇子,左手手腕有7字形傷疤,身高178左右,身材中等,短發,動作敏捷,頭腦冷靜而又果斷自信,有可能喜歡身著一身黑色服裝。”
雷赤總結了一下黑衣人目前所留下來的所有有用信息。
“唉,不說別的,就拿身高這最明顯的特征來說,身高178左右的中等身材男人,在我們Q市沒有十萬也有八萬!說是大海撈針也不為過。”
剛總結完黑衣人的各個特征,雷赤就懵了,前面一個連照片都有的張大民還沒找到,這會兒又要找一個別說名字,連樣子都不知道的人出來。看樣子,最近這段時間,Q市的公安局可以不用休息了。
“雷哥,你急什麽?”方歌倒並不覺得這事兒有什麽為難的,畢竟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自顧自的說著風涼話。
“你一個大隊長,還怕你們局長把你派出去站街啊?不管忙成什麽樣?你還不都是坐在辦公室裏吹空調,操個什麽心?”
雷赤聽這話,沒好氣的罵道:“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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