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逃婚,那一年叛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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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3-10-20 0:58:15 本章字數:6529
雲沁喜歡守著囡囡,聽著孩子嘰嘰喳喳的和她說話,聽著孩子咯咯咯的歡笑,銀鈴似的在耳邊回蕩,看她寫字,看她練功,看她如一只花蝴蝶似的面前招搖飛來飛去,花枝招展的,心頭,便有溢不住的喜歡流瀉出來。
囡囡一直是她的心肝寶貝,比什麽都重要,能帶給她無窮的快樂和力量,在她疲憊的時候,在她寂寞的時候,讓她覺得溫暖,不再孤單。
晚上,她和囡囡睡在一個被窩裏,孩子小胳膊小腿,白白嫩嫩的,又香又軟,直往她身上蹬,嘻鬧聲是那麽的甜,那麽的純,那麽的幹凈。
都說女兒是母親的小棉襖,她是真切的感受到了!
只是她作為女兒這一層身份,在自己母親面前,做的並不好甾。
她讓母親失望了。
看著孩子,她想到母親,想到自己的曾經,想到了這十八年來的點滴滴,想到她的人生,就是這麽詭奇,而曲折疊起。
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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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雲沁,是南燕與西楚邊境雲家堡的七小姐,雲家堡在南燕燕州是第一首富,父親名叫雲佰萬,母親叫燕娘,是父親第八房妾夫人。
雲家原本祖居在南燕的,五年前,才定居西楚,主要是因為那一年她鬧了一出未婚先孕的醜事,緊接著,為了肚子裏的那塊肉,她又整了一出逃婚記,與家裏徹底決裂了。
雲佰萬是富甲一方的人物,實在丟不起這個臉,可能也是覺得對不起秦家,就帶著雲家上上下下喬遷到了西楚京都,成了京都第一首富,而將她一個人遺棄在了南燕。
說來也不算是遺棄,而是她帶球逃出去生養了,從此再沒有和家裏人聯系過。
她猶記啊,五年前,父親當著全堡上下所有人的面厲聲說過這麽一句話:
“你要是敢踏出家門一步,從此你就不是雲家人!”
她毫不猶豫的叩頭棄家而去,而後,在歷經重重奇遇以後,在東越國生了一個女兒。
一個叫世人唾棄的私生女在自己的堅持下,降臨到了這個世上,成了她這五年來唯一的精神支柱,支撐著她把日子越過越好,支撐著她要不斷的強大起來,因為她有女兒要保護,因為她有一個家。
想想啊,這日子,過的還真是快,眼睛那麽一晃,她來這個異世,已足足一十八年,當年的一小小的稚子,如今長成了青春飛揚的女子,並且還完成了生育和養育娃娃的人生使命,將前世沒有做過的事:男歡女愛,十月懷胎,生死一線的生產,一把屎一把尿的教養照看,全都做齊了,並且還重新做回了自己——
做一個堅強的女人,不再寄人籬下。
十八年前,附魂的那天,雲沁脫掉前世特工的身份,成為了一個年僅三歲的女孩兒,那麽小的孩子,完全沒有自我保護的能力,只能依靠別人,她收起自己所有的智慧,做一個人見人愛的小孩子,與任何人皆無害,成為一個微不足道的存在。
一個人想要過的好,就得適應這人時代,懂得這個時代的一切生存法則,知曉這個時代一切可以利用的所有潛規則,另外一個前提,必須等自己長大,必須有足夠的時間去了解這個時代。
那時,她不知道原來的魂魄去了哪裏,當她附上那個小小的身體,孩子三歲前的記憶,與她自然是不存在的。
記得醒來的那刻,她就被告知自己有個未婚夫,那個漂亮的小正太想用一塊玉片梆定她的一輩子,她很幹脆的將玉扯下來扔到他身上:
“你是誰呀?這麽小,就想娶媳婦了,沒羞!”
當時,她白著眼,那麽問他。
當時,他就像遇見了一樁驚天怪事一般,接著玉,楞了老半天才摸她額頭,悶悶的道:
“我是秦逍啊!怎麽,燒糊塗了?連我都不認得了?”
她拍開那只手,以一種懷疑的目光瞅著,直搖頭:
“不認得!”
小秦逍傻楞,這是她認得他十八年時間內,他難得見過的他失常的表現之一,完全是被驚到了。
她不理會,再度問:
“我是誰?”
小正太紅紅的小嘴變成O字,徹底傻眼。
最後經過大夫診斷,被確診為:燒壞腦子——他們自然不知道,這個小身體已經換了靈魂,一個小小的身子,住進了的一個成年人的靈魂。
“你姓雲,你叫雲沁,南燕第一首富雲佰萬的七小姐……你小時候,臉蛋兒被燒壞,雲堡主將您送到天醫館醫治,天醫智叟花了兩年時間,才將你臉上的疤給治好。半個月前,你母親,八夫人燕娘帶你去廟會,你實在頑皮的厲害,就和你娘親擠散了,後來,是我撿到了你。把你帶來養了四五天。直到今天才和你的家人聯系上。因為我母親喜歡你喜歡的緊,所以,就和你娘親商定下了婚事。”
這是秦逍告訴她的,第一手資料,經調查,情況屬實!
後來,母親八夫人燕娘帶她回了雲家堡,從那時起,她就成了雲七。
大概秦家是真的喜歡她吧,幾天後,秦家人就來上門求親,想訂這門娃娃親。
秦家,在南越也算名門,是官宦人家,官位不高,但作風很正,平常少與人往來,湊巧的是,父親和秦家據說也是有點交情的,於是,她和秦逍的婚事,就這麽定了下來,而她連反抗的意見都沒有。事後才正式通知於她。
在所有人眼裏,她,雲沁,一個庶出的小姐,能配上秦家嫡出的兒子,而且還是最最聰明、最最最前途無量的那位,是天大的幸運事,簡單的來說,就是天上掉下餡兒餅了。
在這個時代,誰會向一個才三歲的孩子商議這麽一樁將會影響她一生的婚事。
女孩子啊,在這裏,只能乖乖聽話的做一個任人擺布的玩偶,為家族利益而奉獻自己的人生,那是人之一生最最祟高的使命。
再後來的十三年裏,雲沁一直住在雲家堡,日子算不得如何滋潤,家裏兄弟姐妹太多,女人太多,爭伐太多,不像現代。
在現代文明裏,拋開小時候那段苦難日子,自打她成為養父養母的孩子以後,她的生活便如一跤摔到了青雲裏,沒有不公,沒有爭鬥,她陰晦的心,因為他們而漸漸燦爛,走上了另一條迥然不同的人生。
她的樂觀向上,全來自於他們的教養。
而這裏,一切全是扭曲的,是變態的,是殘酷,人與人之間的親情是薄弱的。
在這裏,這具身體的母親,只是一個不起眼的小妾,模樣生的是挺好,可是與世無爭。
一個庶出的丫頭能有什麽好日子過?
而且,母親對她的教養又嚴,一直要求她凡事要忍,要低調,要收著自己的性子,所以,在雲家,她搏了一個膽小怯懦的名聲,是個“逆來順受”的乖孩子。
當然,那是假相。
她只是不想爭,不屑爭。
在雲家的十三年裏,唯一能讓她覺得慶幸的事,就是父親給她配了秦逍這樣一個未婚夫,不是因為男女之間的喜歡,而是因為有他,她的生命有了另一種精彩。
秦家每年會讓秦逍到雲家堡和她見上幾回,有時,秦夫人想她了,幹脆就命人來將她帶去秦府住上十天半個月的,那是她最最開心的日子——秦家雖是官宦世家,但作風開明,家風親切,不像雲家堡,規矩森嚴,而且腐朽。
再說那秦逍,比她年長七歲,從小是一個出色的孩子,很疼她,也很能管她,就像一個大哥哥一樣。
那些年,他手把手教會她琴棋書畫,暗地裏還教她功夫,要是她表現好,還會帶她出去游山玩水,增長見聞,博文廣智。
等年歲一年一年長成,他們漸漸都長大,秦逍在不知不覺中,生的那是越來越好看,人如松,面若玉,笑若春風,才蓋南燕,智無人及。
那一年,十八歲,還未考上功名的他憑一策,助南燕帝大退海賊,收伏了多年為禍的海患,一躍成為南燕帝駕下最器重的臣子之一,甚至於沒有參加當年的秋圍,就輕輕松松做爬上了一個人人嫉妒的尊位,成為權利圈裏炙手可熱的風雲人物。
如今,他官拜提督,權傾南燕。他脾氣極好,溫溫如美玉似的,即便殺人時,也笑的溫柔。
小的時候,她一直叫他逍哥哥——呃,好吧,那純萃是被逼的。
那時,她的心智雖已經有二十五歲,不過時代不同,她在現代文明裏懂的那一些,在這裏,有些是不管用的。何況那時年紀小,很多事,必須依賴大人。而秦逍呢,很愛拐騙她,時溫柔,時嚴厲,想著法的逼她哄她拐她,於是她只好委屈自己叫一個小毛孩做哥哥了。
其實,她倒是更喜歡叫他做“秦逍”,每番叫他“逍哥哥”,心裏就郁結啊,後來,叫著叫著,也就習慣了:能有一個哥哥擋在面前替自己解決麻煩,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那就勉勉強強叫幾聲吧!
原本嘛,這樣一個出色的男人,得盡多少女子肖想,欲嫁其為妻,借用那些女人原話來說:便是無名無份跟著,那也是畢生之幸——偏偏她就是對他不來帶電,從小到大,一邊膩著他,孜孜不倦的汲取他身上有力的東西為自己所用,一邊則在想方設法要甩掉他。
甚至於想過用其他女人來誘惑她!
都沒有什麽奇效!
他一心一意做著她的未婚夫,幹幹凈凈的等著她,不對,這人其實也不算是什麽正人君子,至少,他挺愛揩她油的,親親摟摟抱抱的,都做了:美其名為聯系感情,實際上則宣告了所有權。
但她的心,一直一直念著那個一槍斃了她命的男人:龍奕——
無數疑惑困擾著她,她總在想,這輩子,她當真還能遇上他嗎?
五年前,那如同南柯一夢似的重逢,當真是他嗎?
如夢如幻的三天,幾乎讓人懷疑那從未有存在過,匆匆的,他就被燒成了灰碳,然後,灰飛煙滅。
直到幾個月以後,她有了害喜反應時,她精神仍處於恍恍惚惚中、對一切都表現的索然無味的她,終於重新振作了起來。
十五歲,她懷上了孩子,這在家族人的眼裏,無疑是大逆不道的,是墮落無恥的像征,一個有著婚約的千金小姐,做出這種不知廉恥的事來,那都該沈塘。
於是,家裏人開始逼她流掉。
她咬緊牙關,不肯答應。
那時,原以為秦家會就此提出解除婚約,雲家堡丟不起這個臉,秦家更是:兩家都是名門,都有一個顯赫的家族,如何能容下一個來歷無明的私生子的存在。那會令祖宗蒙羞,會被世人恥笑。
最終,秦家那邊選擇了沈默,何從何從,他們將選擇權交給了秦逍。
不想秦逍生氣歸生氣,末了,居然容下了她這樣一個離經叛道之舉。
那一個人人都想嫁其為妻的人中龍鳳:秦逍,不答應退婚,也沒逼她墮胎,在她與家族抗爭的那些天裏,他曾來找過她,對她說:
“若你執意,可留著,我會將它看作是自己的孩子。只是這肚子漸漸顯懷,你一個姑娘家在娘家生產會遭人閑話,早些嫁過來吧!有事,我會替你擔著。至於這孩子,我會當親生的養!”
這個人,完美的就像聖人,包容了她所有任性和自私,還願意用自己的肩膀替她扛下這所有了閑言碎語。
他讓她感受了難能可貴的溫暖,在這樣一個陌生的大陸,第一次如此感動,為他的錯愛和呵護。
要是,沒有前世的記憶,要是她沒有占領這具身體,原來的雲沁,嫁入秦家那幾乎是沒有玄念的事,傳統禮制培養出來的女孩子,不可能抗拒這樣一個男子。
可她不是原本的雲沁。
她不能嫁,心頭藏著太多太多的疑惑,她不能隨隨便便將自己的一生就這麽輕易交付給一個男人,她不能令不屬於秦家的孩子,冠上秦氏之姓。
可她的意志,與家族的顏面來比,是那麽的微不足道。
父親見秦家如此大量,不顧她反對,給她籌備婚禮。
就在婚禮前某一天,她大鬧了一番,終與雲家劃地而裂,叩首絕恩,在一片大雨滂沱裏離開了雲家,從此,她便成為了雲家一個抹不開的恥辱。
五年來,她脫離了雲家,為了生活,開辟出了一片屬於自己的世界,如今的她,與五年前,已不能同日而語。
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為了讓自己活的更好,證明女子也能鼎天立地於這個九洲之上,她已與母親已有五年沒見。
養兒方知父母恩。
因為有囡囡,所以,越發愧疚。
她是喜歡自己那位母親的,那是一個受著婦德規範著的才女,五年前,她與人無媒而合的事,曾令母親傷心欲絕,母親一度也逼她把肚子裏的孩子拿掉,權當這事從來沒有發生過。她中意的是秦逍這樣一個女婿。
在她看來,秦逍無疑是出色的,可以說,這世界幾乎沒幾個比得上他,可無論自己那時有沒有懷孕,她都不可能嫁他。。
五年過去了,她無比的想念母親,想著母親這幾年身子一直不太好,近來更有臥榻不起的跡向,所以,她特意從南燕而來,帶著孩子,想去見見母親。若是見了囡囡,母親一定會喜歡上她。
這麽聰明活潑的孩兒,誰能真正討厭得起來。
燈下,雲沁親親女兒那粉嫩嫩的白裏透紅的小臉,想的是小時候,母親在夜裏偷偷親她的光景:母親啊,在白天時候,是絕不會露出慈愛之色,總是嚴厲,只有獨處時,只有夜深人靜等她睡著時,才會表現出那樣一種母愛。
“爹爹……”
她正沈思,睡夢裏的孩子,忽然喃呢了一句,令她不由得打了一個機靈。
“娘親,我不是野種……”
孩子又喃呢了一句,紅紅的小嘴還委屈的扁了一下。
雲沁坐了起來。
囡囡很懂事,很少在她面前提要爹爹的事,她曾對她說:“爹爹被娘親弄丟了,也許再也找不回來了。”
“娘親,娘親,那囡囡幫娘親一起找爹爹!”
她是那麽的渴望有一個像山一樣偉岸的父親。
有一陣子,她一直提爹爹,也令她好一陣子睡不好,後來,也不知青兒和囡囡說了什麽,囡囡沒有再提:她心裏到底還是想要一個爹爹的!
唉!
她的心,隱約有點難受。
閉眼,睡,卻睡不著,翻來覆去不知多久,腦海裏又浮現了那些遙遠的記憶,那麽不真實,但又實實在在存在過,實實在在的給了她孩子,實實在在的改變了她的人生。
房裏亮著燈,她在帳下,孩子在她懷裏,享有這樣一份安安穩穩。
這一刻的她,從來就不知道很多真相都被人為的掩藏,且遭到了最殘忍的扭曲,從而改變了最初的真實。
她在局裏,被左右,被拆散,被惡意的改變著人生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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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睡的香,她被一個歡喜的尖叫聲吵醒了,一只小手那麽亢奮的摸著她的臉,捏著,拼命的尖叫著:
“娘親娘親,我找到爹爹了,爹爹回來了,爹爹回來了!娘親,我有爹爹了……”
啥?
雲沁睜大一雙有些睡意朦朧的眼,看到女兒紅撲撲的小臉掛著歡天喜地的之色,拼命的搖啊搖,她糊塗了,四下張望,天亮了,不是做夢,所以這也不是夢話……
她打了一個哈欠,將那個擾人清夢的小搗蛋鬼給拎了過來,擰起那張俏麗的臉蛋:
“鬼丫頭,想爹爹想瘋了是不是?大清早的,你這是沒睡醒嗎?”
“沒有沒有沒有,保證沒有,絕對沒有。囡囡睡的香香的,也不是瘋了,囡囡是真找著爹爹了……我有爹爹了,真有爹爹了,不信,我去把他找回來……娘親娘親,你好沒用,自己的男人都找不到,還得讓囡囡替你操心,娘親,你不合格……”
小鬼頭,做了一個鬼臉,吐了一下調皮的小舌頭,掙紮著從她懷裏下去,跳下床,往門外而去,看樣子,還真像是去拉個人過來讓她看看。
誰啊?
誰敢冒充囡囡的爹呀?
她好奇死了!
待續!
親愛的們,喜歡這個文嗎?為何都潛水?出來表示一下你們的存在啊,一杯咖啡,一句留言,留個腳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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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沁喜歡守著囡囡,聽著孩子嘰嘰喳喳的和她說話,聽著孩子咯咯咯的歡笑,銀鈴似的在耳邊回蕩,看她寫字,看她練功,看她如一只花蝴蝶似的面前招搖飛來飛去,花枝招展的,心頭,便有溢不住的喜歡流瀉出來。
囡囡一直是她的心肝寶貝,比什麽都重要,能帶給她無窮的快樂和力量,在她疲憊的時候,在她寂寞的時候,讓她覺得溫暖,不再孤單。
晚上,她和囡囡睡在一個被窩裏,孩子小胳膊小腿,白白嫩嫩的,又香又軟,直往她身上蹬,嘻鬧聲是那麽的甜,那麽的純,那麽的幹凈。
都說女兒是母親的小棉襖,她是真切的感受到了!
只是她作為女兒這一層身份,在自己母親面前,做的並不好甾。
她讓母親失望了。
看著孩子,她想到母親,想到自己的曾經,想到了這十八年來的點滴滴,想到她的人生,就是這麽詭奇,而曲折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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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雲沁,是南燕與西楚邊境雲家堡的七小姐,雲家堡在南燕燕州是第一首富,父親名叫雲佰萬,母親叫燕娘,是父親第八房妾夫人。
雲家原本祖居在南燕的,五年前,才定居西楚,主要是因為那一年她鬧了一出未婚先孕的醜事,緊接著,為了肚子裏的那塊肉,她又整了一出逃婚記,與家裏徹底決裂了。
雲佰萬是富甲一方的人物,實在丟不起這個臉,可能也是覺得對不起秦家,就帶著雲家上上下下喬遷到了西楚京都,成了京都第一首富,而將她一個人遺棄在了南燕。
說來也不算是遺棄,而是她帶球逃出去生養了,從此再沒有和家裏人聯系過。
她猶記啊,五年前,父親當著全堡上下所有人的面厲聲說過這麽一句話:
“你要是敢踏出家門一步,從此你就不是雲家人!”
她毫不猶豫的叩頭棄家而去,而後,在歷經重重奇遇以後,在東越國生了一個女兒。
一個叫世人唾棄的私生女在自己的堅持下,降臨到了這個世上,成了她這五年來唯一的精神支柱,支撐著她把日子越過越好,支撐著她要不斷的強大起來,因為她有女兒要保護,因為她有一個家。
想想啊,這日子,過的還真是快,眼睛那麽一晃,她來這個異世,已足足一十八年,當年的一小小的稚子,如今長成了青春飛揚的女子,並且還完成了生育和養育娃娃的人生使命,將前世沒有做過的事:男歡女愛,十月懷胎,生死一線的生產,一把屎一把尿的教養照看,全都做齊了,並且還重新做回了自己——
做一個堅強的女人,不再寄人籬下。
十八年前,附魂的那天,雲沁脫掉前世特工的身份,成為了一個年僅三歲的女孩兒,那麽小的孩子,完全沒有自我保護的能力,只能依靠別人,她收起自己所有的智慧,做一個人見人愛的小孩子,與任何人皆無害,成為一個微不足道的存在。
一個人想要過的好,就得適應這人時代,懂得這個時代的一切生存法則,知曉這個時代一切可以利用的所有潛規則,另外一個前提,必須等自己長大,必須有足夠的時間去了解這個時代。
那時,她不知道原來的魂魄去了哪裏,當她附上那個小小的身體,孩子三歲前的記憶,與她自然是不存在的。
記得醒來的那刻,她就被告知自己有個未婚夫,那個漂亮的小正太想用一塊玉片梆定她的一輩子,她很幹脆的將玉扯下來扔到他身上:
“你是誰呀?這麽小,就想娶媳婦了,沒羞!”
當時,她白著眼,那麽問他。
當時,他就像遇見了一樁驚天怪事一般,接著玉,楞了老半天才摸她額頭,悶悶的道:
“我是秦逍啊!怎麽,燒糊塗了?連我都不認得了?”
她拍開那只手,以一種懷疑的目光瞅著,直搖頭:
“不認得!”
小秦逍傻楞,這是她認得他十八年時間內,他難得見過的他失常的表現之一,完全是被驚到了。
她不理會,再度問:
“我是誰?”
小正太紅紅的小嘴變成O字,徹底傻眼。
最後經過大夫診斷,被確診為:燒壞腦子——他們自然不知道,這個小身體已經換了靈魂,一個小小的身子,住進了的一個成年人的靈魂。
“你姓雲,你叫雲沁,南燕第一首富雲佰萬的七小姐……你小時候,臉蛋兒被燒壞,雲堡主將您送到天醫館醫治,天醫智叟花了兩年時間,才將你臉上的疤給治好。半個月前,你母親,八夫人燕娘帶你去廟會,你實在頑皮的厲害,就和你娘親擠散了,後來,是我撿到了你。把你帶來養了四五天。直到今天才和你的家人聯系上。因為我母親喜歡你喜歡的緊,所以,就和你娘親商定下了婚事。”
這是秦逍告訴她的,第一手資料,經調查,情況屬實!
後來,母親八夫人燕娘帶她回了雲家堡,從那時起,她就成了雲七。
大概秦家是真的喜歡她吧,幾天後,秦家人就來上門求親,想訂這門娃娃親。
秦家,在南越也算名門,是官宦人家,官位不高,但作風很正,平常少與人往來,湊巧的是,父親和秦家據說也是有點交情的,於是,她和秦逍的婚事,就這麽定了下來,而她連反抗的意見都沒有。事後才正式通知於她。
在所有人眼裏,她,雲沁,一個庶出的小姐,能配上秦家嫡出的兒子,而且還是最最聰明、最最最前途無量的那位,是天大的幸運事,簡單的來說,就是天上掉下餡兒餅了。
在這個時代,誰會向一個才三歲的孩子商議這麽一樁將會影響她一生的婚事。
女孩子啊,在這裏,只能乖乖聽話的做一個任人擺布的玩偶,為家族利益而奉獻自己的人生,那是人之一生最最祟高的使命。
再後來的十三年裏,雲沁一直住在雲家堡,日子算不得如何滋潤,家裏兄弟姐妹太多,女人太多,爭伐太多,不像現代。
在現代文明裏,拋開小時候那段苦難日子,自打她成為養父養母的孩子以後,她的生活便如一跤摔到了青雲裏,沒有不公,沒有爭鬥,她陰晦的心,因為他們而漸漸燦爛,走上了另一條迥然不同的人生。
她的樂觀向上,全來自於他們的教養。
而這裏,一切全是扭曲的,是變態的,是殘酷,人與人之間的親情是薄弱的。
在這裏,這具身體的母親,只是一個不起眼的小妾,模樣生的是挺好,可是與世無爭。
一個庶出的丫頭能有什麽好日子過?
而且,母親對她的教養又嚴,一直要求她凡事要忍,要低調,要收著自己的性子,所以,在雲家,她搏了一個膽小怯懦的名聲,是個“逆來順受”的乖孩子。
當然,那是假相。
她只是不想爭,不屑爭。
在雲家的十三年裏,唯一能讓她覺得慶幸的事,就是父親給她配了秦逍這樣一個未婚夫,不是因為男女之間的喜歡,而是因為有他,她的生命有了另一種精彩。
秦家每年會讓秦逍到雲家堡和她見上幾回,有時,秦夫人想她了,幹脆就命人來將她帶去秦府住上十天半個月的,那是她最最開心的日子——秦家雖是官宦世家,但作風開明,家風親切,不像雲家堡,規矩森嚴,而且腐朽。
再說那秦逍,比她年長七歲,從小是一個出色的孩子,很疼她,也很能管她,就像一個大哥哥一樣。
那些年,他手把手教會她琴棋書畫,暗地裏還教她功夫,要是她表現好,還會帶她出去游山玩水,增長見聞,博文廣智。
等年歲一年一年長成,他們漸漸都長大,秦逍在不知不覺中,生的那是越來越好看,人如松,面若玉,笑若春風,才蓋南燕,智無人及。
那一年,十八歲,還未考上功名的他憑一策,助南燕帝大退海賊,收伏了多年為禍的海患,一躍成為南燕帝駕下最器重的臣子之一,甚至於沒有參加當年的秋圍,就輕輕松松做爬上了一個人人嫉妒的尊位,成為權利圈裏炙手可熱的風雲人物。
如今,他官拜提督,權傾南燕。他脾氣極好,溫溫如美玉似的,即便殺人時,也笑的溫柔。
小的時候,她一直叫他逍哥哥——呃,好吧,那純萃是被逼的。
那時,她的心智雖已經有二十五歲,不過時代不同,她在現代文明裏懂的那一些,在這裏,有些是不管用的。何況那時年紀小,很多事,必須依賴大人。而秦逍呢,很愛拐騙她,時溫柔,時嚴厲,想著法的逼她哄她拐她,於是她只好委屈自己叫一個小毛孩做哥哥了。
其實,她倒是更喜歡叫他做“秦逍”,每番叫他“逍哥哥”,心裏就郁結啊,後來,叫著叫著,也就習慣了:能有一個哥哥擋在面前替自己解決麻煩,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那就勉勉強強叫幾聲吧!
原本嘛,這樣一個出色的男人,得盡多少女子肖想,欲嫁其為妻,借用那些女人原話來說:便是無名無份跟著,那也是畢生之幸——偏偏她就是對他不來帶電,從小到大,一邊膩著他,孜孜不倦的汲取他身上有力的東西為自己所用,一邊則在想方設法要甩掉他。
甚至於想過用其他女人來誘惑她!
都沒有什麽奇效!
他一心一意做著她的未婚夫,幹幹凈凈的等著她,不對,這人其實也不算是什麽正人君子,至少,他挺愛揩她油的,親親摟摟抱抱的,都做了:美其名為聯系感情,實際上則宣告了所有權。
但她的心,一直一直念著那個一槍斃了她命的男人:龍奕——
無數疑惑困擾著她,她總在想,這輩子,她當真還能遇上他嗎?
五年前,那如同南柯一夢似的重逢,當真是他嗎?
如夢如幻的三天,幾乎讓人懷疑那從未有存在過,匆匆的,他就被燒成了灰碳,然後,灰飛煙滅。
直到幾個月以後,她有了害喜反應時,她精神仍處於恍恍惚惚中、對一切都表現的索然無味的她,終於重新振作了起來。
十五歲,她懷上了孩子,這在家族人的眼裏,無疑是大逆不道的,是墮落無恥的像征,一個有著婚約的千金小姐,做出這種不知廉恥的事來,那都該沈塘。
於是,家裏人開始逼她流掉。
她咬緊牙關,不肯答應。
那時,原以為秦家會就此提出解除婚約,雲家堡丟不起這個臉,秦家更是:兩家都是名門,都有一個顯赫的家族,如何能容下一個來歷無明的私生子的存在。那會令祖宗蒙羞,會被世人恥笑。
最終,秦家那邊選擇了沈默,何從何從,他們將選擇權交給了秦逍。
不想秦逍生氣歸生氣,末了,居然容下了她這樣一個離經叛道之舉。
那一個人人都想嫁其為妻的人中龍鳳:秦逍,不答應退婚,也沒逼她墮胎,在她與家族抗爭的那些天裏,他曾來找過她,對她說:
“若你執意,可留著,我會將它看作是自己的孩子。只是這肚子漸漸顯懷,你一個姑娘家在娘家生產會遭人閑話,早些嫁過來吧!有事,我會替你擔著。至於這孩子,我會當親生的養!”
這個人,完美的就像聖人,包容了她所有任性和自私,還願意用自己的肩膀替她扛下這所有了閑言碎語。
他讓她感受了難能可貴的溫暖,在這樣一個陌生的大陸,第一次如此感動,為他的錯愛和呵護。
要是,沒有前世的記憶,要是她沒有占領這具身體,原來的雲沁,嫁入秦家那幾乎是沒有玄念的事,傳統禮制培養出來的女孩子,不可能抗拒這樣一個男子。
可她不是原本的雲沁。
她不能嫁,心頭藏著太多太多的疑惑,她不能隨隨便便將自己的一生就這麽輕易交付給一個男人,她不能令不屬於秦家的孩子,冠上秦氏之姓。
可她的意志,與家族的顏面來比,是那麽的微不足道。
父親見秦家如此大量,不顧她反對,給她籌備婚禮。
就在婚禮前某一天,她大鬧了一番,終與雲家劃地而裂,叩首絕恩,在一片大雨滂沱裏離開了雲家,從此,她便成為了雲家一個抹不開的恥辱。
五年來,她脫離了雲家,為了生活,開辟出了一片屬於自己的世界,如今的她,與五年前,已不能同日而語。
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為了讓自己活的更好,證明女子也能鼎天立地於這個九洲之上,她已與母親已有五年沒見。
養兒方知父母恩。
因為有囡囡,所以,越發愧疚。
她是喜歡自己那位母親的,那是一個受著婦德規範著的才女,五年前,她與人無媒而合的事,曾令母親傷心欲絕,母親一度也逼她把肚子裏的孩子拿掉,權當這事從來沒有發生過。她中意的是秦逍這樣一個女婿。
在她看來,秦逍無疑是出色的,可以說,這世界幾乎沒幾個比得上他,可無論自己那時有沒有懷孕,她都不可能嫁他。。
五年過去了,她無比的想念母親,想著母親這幾年身子一直不太好,近來更有臥榻不起的跡向,所以,她特意從南燕而來,帶著孩子,想去見見母親。若是見了囡囡,母親一定會喜歡上她。
這麽聰明活潑的孩兒,誰能真正討厭得起來。
燈下,雲沁親親女兒那粉嫩嫩的白裏透紅的小臉,想的是小時候,母親在夜裏偷偷親她的光景:母親啊,在白天時候,是絕不會露出慈愛之色,總是嚴厲,只有獨處時,只有夜深人靜等她睡著時,才會表現出那樣一種母愛。
“爹爹……”
她正沈思,睡夢裏的孩子,忽然喃呢了一句,令她不由得打了一個機靈。
“娘親,我不是野種……”
孩子又喃呢了一句,紅紅的小嘴還委屈的扁了一下。
雲沁坐了起來。
囡囡很懂事,很少在她面前提要爹爹的事,她曾對她說:“爹爹被娘親弄丟了,也許再也找不回來了。”
“娘親,娘親,那囡囡幫娘親一起找爹爹!”
她是那麽的渴望有一個像山一樣偉岸的父親。
有一陣子,她一直提爹爹,也令她好一陣子睡不好,後來,也不知青兒和囡囡說了什麽,囡囡沒有再提:她心裏到底還是想要一個爹爹的!
唉!
她的心,隱約有點難受。
閉眼,睡,卻睡不著,翻來覆去不知多久,腦海裏又浮現了那些遙遠的記憶,那麽不真實,但又實實在在存在過,實實在在的給了她孩子,實實在在的改變了她的人生。
房裏亮著燈,她在帳下,孩子在她懷裏,享有這樣一份安安穩穩。
這一刻的她,從來就不知道很多真相都被人為的掩藏,且遭到了最殘忍的扭曲,從而改變了最初的真實。
她在局裏,被左右,被拆散,被惡意的改變著人生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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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睡的香,她被一個歡喜的尖叫聲吵醒了,一只小手那麽亢奮的摸著她的臉,捏著,拼命的尖叫著:
“娘親娘親,我找到爹爹了,爹爹回來了,爹爹回來了!娘親,我有爹爹了……”
啥?
雲沁睜大一雙有些睡意朦朧的眼,看到女兒紅撲撲的小臉掛著歡天喜地的之色,拼命的搖啊搖,她糊塗了,四下張望,天亮了,不是做夢,所以這也不是夢話……
她打了一個哈欠,將那個擾人清夢的小搗蛋鬼給拎了過來,擰起那張俏麗的臉蛋:
“鬼丫頭,想爹爹想瘋了是不是?大清早的,你這是沒睡醒嗎?”
“沒有沒有沒有,保證沒有,絕對沒有。囡囡睡的香香的,也不是瘋了,囡囡是真找著爹爹了……我有爹爹了,真有爹爹了,不信,我去把他找回來……娘親娘親,你好沒用,自己的男人都找不到,還得讓囡囡替你操心,娘親,你不合格……”
小鬼頭,做了一個鬼臉,吐了一下調皮的小舌頭,掙紮著從她懷裏下去,跳下床,往門外而去,看樣子,還真像是去拉個人過來讓她看看。
誰啊?
誰敢冒充囡囡的爹呀?
她好奇死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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