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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遇,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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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來幹什麽?”

“來找你呀!我好想你!”秦瓊眨著蔚藍的眼睛討好地看著丁自遠。

丁自遠將刀捏的更緊,下一秒就橫在他脖子上:“你打算用這招騙我多少次?”

“丁隊長,做人不要太無知,我知道你刀法好,不過你最好把刀放下,傷了秦家少主也不是那麽好交代的。”一頭白發的駕駛員說道。

“柳爺如今安好的在這開飛機,還要感謝我當年的無知啊。”

“哼,口舌之快。”

“好了好了,你不要跟個老頭吵架。我說還不行麽,我接了跟你一樣的任務,找伊萬斯又比你慢了一步,所以只好一直跟著你們,保護你。”

“保護?”丁自遠冷哼。

“跟蹤,跟蹤,丁丁。”

“把我們放在列城,算我們扯平,今後老死不相往來。”

“丁丁,我改名字了。”秦瓊顧左右言其他。

“門神那麽大的名頭,確實只有你秦少爺擔得起。”

“不不不,你不是總說我不像中國人?現在至少我的名字像了,你說是不是?”

“秦瓊,你當我是傻逼?你接了秦家的產業,你不改姓才有問題!”

“呵呵,又被你發現了。”秦瓊抓了抓原本就亂七八糟的頭發:“列城被法兵占了,你要跟我去緬甸。”

“這次我沒有說謊。”他補充道。

秦瓊扒著丁自遠的雙膝,深邃的眼睛裏淺淺地鋪著討好,丁自遠恍惚間覺得回到了9年之前,那年他遇見秦瓊時,他還沒有姓,還只是個未成年的孩子。

丁自遠放下了短刀,把秦瓊從膝蓋上抖下來,沖著旁邊早就看傻眼的小四說:“楞著幹什麽,通知藍暖。”

“是,是,丁,師父。”

“這是你徒弟?”秦瓊冷眼看了看小四。

“這事不歸門神管。”

秦瓊擡手就招呼小四面門,小四用通訊器擋了一下,隨即反擊。兩個年紀相仿的青年,你來我往,蹲在狹小的飛機艙裏比劃起路數來。丁自遠在旁邊閉目養神,絲毫不予理會。

“師父,師父。”略處下風的小四小聲地叫他。

丁自遠點點頭,仍不理會。小四本就不擅長近身戰,眼見打不過,師父又不管,於是舍了套路,自暴自棄地對著秦瓊亂撓起來。

秦瓊手臂挨了一下,狠狠地瞪了小四一眼,轉頭跟丁自遠扮委屈:“他是你一手帶出來的,當初你答應先帶我的。”

當初啊。

當初我也不知道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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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梅行動。

丁自遠入館第二年,人生中第一個國際任務,他的授業恩師萬錦是那次行動的負責人。

萬錦一生坦蕩,館裏的老人都叫他三二一:三個愛好——槍煙酒,兩個徒弟——丁自遠和朱砂;一句名言——騙子一生無為。

2003年5月27日緬甸

“秦玉琳,大家都熟,東南亞頭號軍火頭子。占著東南亞除日本外所有地下軍火交易的上線。咱們國內黑勢力手裏拿的槍幾乎都是秦字頭,打擊秦氏就是維護社會穩定,國家安全。現據可靠線報,秦玉琳的獨生子已經在緬甸被發現,這個男孩,”萬錦點了點幻燈片上模糊不清的金發少年,“目前隱匿在緬中交界山區。我們的任務就是活捉他,與秦玉琳的對頭交換美式最新戰機圖,並且與秦玉琳談判,五年內放棄中國大陸市場。”

“一手托兩家,容易出事啊。”6屬的一個槍手說。

“就是,現在緬甸境內至少有另外兩股勢力存在,活捉目標難度非常大,誰也不能保證秦晚琳那個獨生子的價值。”另一人附和道。

“這些都不是我們要完成的任務。”萬錦說:“打敗敵人,帶回目標,這才是我們的任務。”

“四三館不養閑人。”停頓了一下,萬錦接著說。

眾人沈默。

“好,就這麽決定。其他人跟隊,自遠留在臘戌後備支援。”

“師父,我想跟隊。”丁自遠舉起手。

“初出茅廬的小子,不要給隊伍拖後腿,留下待命!”萬錦狠狠訓斥了他。

丁自遠又放下了手,雖然他覺得他深得萬錦真傳,如果萬錦願意帶他,他一定能幫得上忙。但在那個館長還沒有具象化的時候,師父的話就是聖旨。

“下次讓你跟隊。”臨行前萬錦笑著抱了抱自己悶悶不樂的徒弟:“哎,我們家丁丁長大了啊,知道為師父分擔憂愁了!”

那時的丁自遠並不知道這是他師父和他說的最後一句話,十五天後,他們再次相見,已是天人永隔。

他留在了臘戌,每天都去集市上逛。耳朵裏永遠插著接收器,耳畔響起的卻從來都是嘈雜的叫賣聲。

第一天,他在巷子裏碰上了一個黑發的男孩,渾身臟的要命,臉上帶著瘀傷,眼睛是霧蒙蒙的綠色。

第二天,那個男孩在街上撿白菜葉的時候被三輪車刮了一下,倒地的時候把那片葉子塞進了嘴裏。

第三天,那個男孩用傷痕累累的手拉住了他。

“哥哥,我好餓。”他對他說,用中文。

丁自遠將他帶回了住處,給他煮了一碗方便面。

那個男孩是個混血。本來和自己的父親生活在美國,父親死後被拐到緬甸來的,一路從南方逃到這裏,想回到中國去找自己的母親。他說他沒有名字,丁自遠就給他取了一個,叫做瓊。

彼時丁自遠覺得他的眼睛很美,襯得上這個字。幾多年之後,他在小四的工作臺上看到了美瞳這種奇物,才知道該叫瓊的,是秦瓊當時戴的那副眼鏡。

無論是當時還是現在丁自遠一丁點兒易容術都不會。他從10歲開始跟著萬錦——那是他還不知道萬錦是館裏的頭號殺手——8年裏他教會了丁自遠一身本事,卻獨獨不許他學易容術。丁自遠現在都能想起他叼著煙,悠閑地用一長排口紅追打自己,他一面躲,一面被打得一頭是包。他說,騙子一生無為。

所以說人生總是無常,萬錦一輩子鄙視騙子,到了最後,他的徒弟被一個小騙子給騙了。

也可能,丁自遠是被自己的惻隱之心騙了。他曾一遍一遍地回想自己當初的心情,可是想起的卻總是年幼的自己抱著自家凳子腿假裝是甘蔗時的場景,秦瓊那口泥水裏的白菜成功地刺痛了他當時還不怎麽堅固的神經。

惻隱之心,影響人判斷的無用的情感,好在那之後就沒有過了。

接下來的十天,秦瓊就跟他住在一起。緬甸的那個春末很難熬,從兩人相遇開始就不斷地下雨,地下室的被褥永遠是潮濕的。秦瓊那個時候非常安靜,吃飯很快,卻無聲無息,吃完了飯,就蹲在一個角落裏,一言不發,一呆就是一整天。

第十三天夜裏,雨停了,丁自遠收到了朱砂的消息。

交戰激烈,秦玉琳的兒子在秦家忠犬秦柳的助力之下逃過了第二次追捕,現藏身於緬北,秦柳身負重傷,也正在臘戌附近。

丁自遠有了新的任務:找到秦柳,問出那孩子所在,然後殺了秦柳嫁禍給秦家對頭。

殺死一個老人,綁架一個孩子,這就是丁自遠第一個國際任務。可他知道這任務的重要性——消息來自朱砂,這已經是不妙的前兆。

萬錦是個懶人,一共只收了他們兩個徒弟,他經常把他們放在一起進行訓練,但是不允許他們之間交談。萬錦曾對他說,如果有一天朱砂與他聯系,那麽就說明他已經死了。

丁自遠沒有驚醒沈睡中的秦瓊,他連夜離開了地下室,留下了一堆方便面,一點錢,還有一張寫著保育院地址的條子。

後來的事情就沒有什麽可回憶的了。兩天的時間裏他獨自一人將臘戌翻了一遍,不僅一無所獲,還驚動了同樣進行搜尋的秦氏的對頭。他拼著命把那幾個人都殺了,自己肩膀也中了一槍。最後他還是選擇回那個隱秘的地下室,然後在途中碰到了秦氏的人馬,而秦瓊理所當然的出現在那群人的中間。

丁自遠還記得,看到秦瓊從人群後走出來的時候,他是想殺了秦瓊的,只是沒能力;而有能力殺他的秦瓊並沒有殺他,甚至走之前,還趁別人不備沖他搖了搖手裏的紙條,匆忙地笑了笑。

那是丁自遠至死不願再經歷的感覺。

覆雜。

無法明確的情感,仿佛攪在一起的內臟,血淋淋的一灘,分不清你我。他不想恨秦瓊,又無法不恨他,他恨自己,又無可奈何。那天晚上又開始下雨,丁自遠想了很多個如果,而後得出了一個結果——

他自願放棄所有情感,只求今後能保住自己想保住的人。

第二天上午,還發著低燒的丁自遠在臘戌近郊的叢林裏找到了自己師父的遺體。他手裏拿著一支煙,嘴角含笑,即便被雨水沖刷了一夜,身體已經冰涼,面目也清晰如初。

他死於一把老式的蘇聯□□,裏面填的是最最廉價的子彈。

丁自遠挖出了那顆子彈,就地將萬錦葬在了緬甸。那天他一直跪在萬錦的墳頭,不斷地說服自己活下去。

他一遍一遍地告訴自己,雖然沒了父母,沒了師父,但是還有養了他多年的館長,他還有可以保護的對象,還有活著的價值。還有他師父的死,他失蹤的師弟,人間走一遭,不能這麽不明不白。

大老黑帶著館裏的增援,按照GPS定位找到他時,他的腿已經失去了知覺。他最後給萬錦磕了三個頭,自此再未回來過。

他徹底將自己砍成了一株只有樹幹的樹。

一轉眼就是將近十年。

秦瓊回到秦氏之後,秦氏與大陸的關系前所未有的融洽,甚至在幾個行動中還與大陸進行了合作。因為這種結果,萬錦雖敗猶榮,仍記為任務成功,成為館裏第一個全勝戰績的隊員,終成一代傳奇。

每一年丁自遠都會看到秦瓊,各種方式,有時是買東西偶遇,有時是出任務時碰上。秦瓊明裏暗裏跟他表示過很多次,萬錦的死跟他沒有關系,他和丁自遠最初真的是偶遇,他最初沒有算計丁自遠。

可是,對丁自遠來說,秦瓊的解釋已經多餘。

誰騙了誰並不重要,過去就像一頁紙,除了記錄,別無它用;至於萬錦,他一生對丁自遠只有兩個吩咐,丁自遠都沒有做到,也就沒有臉面再去見他一次。

他說,騙子一生無為,不許學易容術。他違背師願,讓親授徒弟學會了易容。也許師父說的對,可是像他一樣被騙子欺騙的人,又能有什麽作為呢?

他說,他死後,要離開四三館。他違背師願,繼續留在四三館。不然他要如何報答這世上最後一個有恩與他的人?並且,茫茫人海,他要如何找到害死萬錦和朱砂的人呢?

也許,萬錦泉下有知,早就不認他這個徒弟了吧!

“哎!丁丁,到了,還睡麽?”秦瓊的聲音聽起來小心翼翼的。

丁自遠這會兒並不想看到秦瓊,他就像他用來砍斷枝葉的斧子,時刻提醒著他曾經有多麽愚蠢。

“你先走,我一會兒再下。”

“我一會兒去外面等你。”

作者有話要說: 沒時間寫,沒時間寫,沒時間寫。我以前應該多寫一點的。或者都寫短片,長篇容易寫的太覆雜,我估計我累,看著的人也累。快過年了,還想寫個賀歲的短篇。

沒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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