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第三百六十九章 擊中

關燈
李良壓根就沒想到,【J博士的爆炸頭】這玩意兒,只能幫助李良做出優雅漂亮的動作,但並不能保證把球給扣進去!

因為這東西不會增加球員的彈跳、力量等身體素質的能力。

結果就是導致李良在庫裏訓練營出了個大糗。

庫裏看到李良扣籃動作十分,結果沒扣進去,在場邊笑的肚子疼。

李良怒了,道:“來,球給你,你來!”

庫裏接過球,運了幾下朝著籃下沖去!

李良是罰球線起跳,庫裏是籃下起跳,結果一個單手暴扣!

球砸在了籃筐上!

庫裏明顯是笑岔氣了,起跳高度不夠,硬生生被籃筐給蓋了。

李良好歹完美落地,庫裏被反沖力一頂,摔了個趔趄,差點沒屁股著地。

這下笑話是鬧大了,兩個傻子還比扣籃呢,結果一個都沒扣進。

現場的孩子紛紛露出不屑的笑容,場面一度很是歡樂。

不過李良畢竟是戴了【J博士的爆炸頭】的人,隨後來了幾個精彩的扣籃動作,現場一片歡呼。

庫裏都瞪大眼張大嘴覺得不可思議,李良這到底是什麽神人?

三分球那麽準,怎麽扣籃都這麽酷帥。

庫裏忍不住上前問道:“你是怎麽做到的,那些動作?”

李良微微一笑,道:“因為我穿了安德瑪的球鞋。”

庫裏樂了,這種鬼話他當然不信,可是看到李良腳上的安德瑪,還有李良獲得的成就,庫裏不禁心動了。

李良和庫裏一樣,都是進聯盟不被看好的。

不對,李良這種不叫不被看好,是壓根沒人正眼瞧他。

類似的還有庫裏在勇士的好友貝茲莫爾,這個落選秀穿的也是安德瑪,如今他已經在NBA站穩了腳跟。

當然,庫裏不知道,貝茲莫爾穿安德瑪就是安德瑪公司為了吸引庫裏使出的一種手段。

耐克是當之無愧的巨無霸,庫裏喜歡耐克。

但想到耐克對自己的輕視,庫裏心中的怒火就無法抑制。

雖然長著一張人畜無害的娃娃臉,但庫裏是個好勝心非常強的人。

事實上,但凡在NBA立足並打出名堂的球員,都是個性堅硬的人,否則是無法在世界上最好競爭最激烈的籃球聯盟生存的。

庫裏的籃球生涯一路走來,一直在打不看好他的人的臉。

這次耐克的簽約事件無疑又是一個例子。

李良看到了庫裏臉上的猶疑,知道他差不多要下定決定了。

李良道:“耐克喜歡超人,但我們不是超人,可是我們能擊敗超人。”

這句話擊中了庫裏。

他知道李良的意思,耐克中意的是邁克爾·喬丹、勒布朗·詹姆斯、科比這種,一看就異於常人,天賦異稟的超級球員。

相比他們,庫裏、李良等人看起來都有些普通,打法好像有點“軟”,不會飛天遁地。

要知道耐克最牛逼的品牌,就是Air Jordan,喬丹樹立了超級巨星的標桿,耐克一定程度上都在照著喬丹的標準去尋找新人。

庫裏顯然不太符合這個標準。

可這不代表庫裏不會打球,不想贏球。

隨後,李良沒有再多說什麽,兩人又切磋了一會兒扣籃,最後和全營的小朋友們合影留念,訓練營正式結束。

訓練營結束後,普朗克找到李良,問他和庫裏說了什麽,剛剛庫裏主動找到普朗克,說考慮簽約的事。

李良道:“哦,我告訴他,穿安德瑪可以拿到FMVP,他信了,哈哈哈!”

普朗克當然不信,但李良的到來無疑起到了說服的作用,普朗克大大松了口氣。

有了庫裏,安德瑪的陣營越發強大起來。

……

在庫裏的訓練營結束後,李良又在圓石灘多留了一天,陪著庫裏打高爾夫。

庫裏除了籃球打得好,高爾夫打得也是非常棒。

而李良除了不會打籃球,他其它什麽都玩的很好,包括高爾夫球。

庫裏滿以為以自己的高爾夫水平可以完虐李良。

哪知道李良的高爾夫水平相當不錯,庫裏72桿的標準桿能打出高於標準桿兩桿,74桿的成績,作為一個業餘選手水平很不錯了。

而李良這家夥竟然打出了70桿,低於標準桿兩桿的成績,這水平可以說相當相當高了。

李良打得好的原因也很簡單,因為他手部力量的控制非常好非常穩定,打起來那是得心應手。

和庫裏等人一起打球的高爾夫專業選手都讚嘆,說李良如果經受專業訓練,說不定是可以打職業的。

李良則表示,我只喜歡打籃球,高爾夫球還是太無聊了一點。

當李良離開圓石灘的時候,普朗克告訴李良,庫裏已經同意和安德瑪簽約。

為了突出李良的地位,庫裏的合約比李良的要小一些。

李良倒不是很在意,和小學生切磋完扣籃技巧後,李良回了洛杉磯,一邊在家宅著,一邊繼續在系統中鉆研他的籃球技巧。

在基本控球達到70點後,李良將目光放在了傳球上。

目前他的【基本傳球】能力是35點,【擊地傳球】和【吊傳】都練到了40點,上個賽季沒有再多花時間繼續深入。

李良決定通過這個夏天,把自己的傳球能力都提升到60的水平,起碼能做一個合格的組織者。

在湖人的時候,他的組織更多還是依賴納什的梳理和科比、霍華德的牽制。

很多時候一個擊地傳球就能解決問題。

到了快船不會再有這麽好的資源,他必須要有獨自組織梳理進攻的能力。

所以,李良的任務目標就放在了傳球上。

他選擇了【基本傳球】,40點,正好進入普通級的任務:

【任務,Beat LA,時間:1982年1月19日,地點:美國丹佛麥克尼克爾斯體育中心,對陣:洛杉磯湖人VS丹佛掘金,任務要求:替代阿歷克斯·英格利什出場,率領丹佛掘金戰勝湖人隊,要求拿到至少10個助攻。任務獎勵:基本傳球能力+10,短傳能力+5。任務難度:普通。】

李良一看,這上一場打完凱爾特人,這場又要打湖人了。

作為曾經的湖人球員,下個賽季開始就要Beat-LA了,想想還有些小興奮呢!

進入了任務中,1982年的丹佛掘金,熟悉的小短褲,還有絢麗的城市天際線地板。

掘金在80年代一直是湖人比較大的一個對手。

從1980年到1989,湖人統治西部10年,除了火箭兩次讓他們翻車,也就掘金能給湖人造成一丟丟威脅。

而掘金隊的核心,就是阿歷克斯·英格利什。

英格利什和李良一樣,也是個二輪秀,1976年在第二輪第23順位被雄鹿隊選中。

後來被交易到步行者,再後來被步行者送到掘金,換回喬治·麥金尼斯。

到了掘金,英格利什終於開始散發出光彩。

他超強的得分能力被開發出來,一躍成為聯盟最出色的得分手之一,並帶領掘金成為西部強隊。

當然,英格利什並不僅僅只會得分,他的傳球一樣出色。

在1981-1982賽季,英格利什場均能夠送出5.3次助攻。

雖然這和掘金全民進攻的打法有關系,助攻比較容易得,但也足以看出英格利什是有很不錯的傳球組織能力的。

李良穿著小短褲站在場上,對面正是身穿紫色球衣的80年代王者湖人。

10個助攻,感覺還是有點難度的啊。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