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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4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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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有義務必須承受你的壞情緒”。

汪清林清楚記得丁雲康從明悅灣離開時留下的這句話。

丁雲康說得是對的,正如她不想忍受吳敏如帶給她的精神控制一樣,丁雲康一定也不想忍受她的反覆無常——吳敏如是她的母親,她尚且如此,何況丁雲康根本不是她的誰呢。她也不是他的誰,他當然沒有義務承受她的壞情緒。

她確實不是討喜的,甚至是討厭的。

很多討厭自己父母的人,最後都會活成父母的模樣——因為實在沒有更多印象深刻且又可以模仿的對象了。

她討厭吳敏如,但也許她漸漸活成了吳敏如。

她甚至也有點像汪永華,像他除了對目標意外的其他一切都冷酷無情。

汪清林坐在窗邊發呆,丁雲康今晚沒有找她,情理之中、意料之內。

汪永華和丁雲康約在周三晚上,地點由汪永華選,一個能喝茶的地方。

汪永華和丁雲康相差三十多歲,但是,每次他和丁雲康聊天,似乎比和自己的親兒子聊天更開心。

“快則明年初,慢則明年中,我打算動東邊那塊地。”汪永華給丁雲康倒茶,“你有什麽看法?"

“承維承綸有什麽看法?”丁雲康問,但語氣不甚在意。

汪永華看了丁雲康一眼:“我打算讓承綸過去,你願意跟著過去嗎?”他補充,“他做事還是不夠成熟。”

丁雲康喝了一口茶:“我得先想想。”

“你考慮一下,也不急,明年的事。”汪永華也端起茶杯喝茶,“你爸最近怎麽樣?”

“還行。”

“沒讓你回去?”

丁雲康想到他家那個已經70多歲的老父親:“和你一樣,對自己的兒子總是不滿意的。”他伸了伸懶腰,“也好,起碼我自由點。”

汪永華笑了兩聲。想想:“環境不同了,以前我們這一代人都得拼,不拼不行。你們這一代,包括下一代,不是這樣了。”

丁雲康成功找到了話題的入口,那是他今晚約汪永華的目的:“也有很拼的。”

“也分人,窮人家的孩子還是會竭盡全力。就像我當時還是比較艱難的時候,我也是豁出一切了。但假如本身擁有了不少東西,就缺少豁出去的動力了。”

“汪清林很拼。”丁雲康提醒汪永華他那個被漠視的女兒,“她花了很多心血在清韻明珠。”不是所有女孩都能連續一個多星期都睡在項目部裏,連續十八個小時連軸轉。在勤奮這一點上,他不否定汪清林。

汪清林是個怪女人,但並不算壞。那個基於一時沖動提出的契約,也許確實不再有存在的必要了,但他答應汪清林的事,還是會做到。

“她是很努力。但是,很多事情不是努力就可以得到的。”汪永華明白了丁雲康今晚的來意,內心有些微的不悅,表面卻沒有表露出來,他可以不給丁雲康面子,但不得不給丁鶴生面子。不過,他也不打算和後輩討論他年輕時的風流韻事,他跳過重點,“她反而應該不要那麽努力才對。”

“我和她一起工作那段時間,看得出她的能力以及她的勤奮。”丁雲康白擺明態度,“清韻明珠需要她去創造價值,她也需要清韻明珠去體現她自己的價值。現在在明悅灣,有些浪費。”

“一個真正有能力的人,去到哪裏都不會被浪費。”汪永華心情開始變壞,開始發表他的不滿,“我前段時間給他介紹了另一個老朋友的兒子,他似乎還挺喜歡她,如果她懂得把握的話,她大可以在夫家發揮她的能力。”他想了想,“我也幹不了多少年了,馬上70歲,後面事業總會交棒到承維承綸手上,她沒必要和我在這裏耗。”

丁雲康聽到“另一個老朋友的兒子”,沈默了一會兒:“我聽說他們分手了。”

“是的。”汪永華不去細想丁雲康從哪裏得知這個消息,“所以我說她未必見得聰明。我可以給她一些物質上的東西,但是公司不可能交大權給她,第一她是女兒,始終是要嫁出去的,第二,你也知道的,當初我要把清韻明珠交給她負責,我家裏就不是很愉快。我年紀大了,你知道我最在乎什麽。”

丁雲康懂他的意思。年輕的時候,多數人尤其是男人都在乎激情,在乎開心,年紀大了,紛紛貪圖安穩,開始期待天倫之樂。但前一個階段產生的錯誤,怎麽在後一個階段彌補呢?

他想到昨天汪清林始終僵硬的背對著她的姿態,她當然是不可愛的,但也可能是因為不曾被很好地愛過。

汪永華見丁雲康沈默,他也沈默了一會兒。許久:“是她讓你來當說客?”他記起當時討論清韻明珠的負責人人選時,丁雲康毫不猶豫站在汪清林那一邊。

“不是。”丁雲康在腦海裏想了一會兒,“我個人意見,至少清韻明珠讓她跟完。人都是這樣的,一旦把某樣東西看成自己的,就容易固執。”

“我知道,所以我把她調走。”汪永華忽然搖頭,“她有些像她母親,做事很有目的性。”

丁雲康反問,語氣有些不敬,果然汪永華的臉色也瞬間更差:“誰做事沒有目的性呢?”他緩和一下氣氛,“對於我來說,我不在乎在哪裏,所以,可以把她調回去,我可以調走。你說明年去城東,也許我也可以去。”

汪永華又不再作聲。過了一會兒:“我想想。”

兩個人喝了好幾泡茶,丁雲康準備告辭。說服汪永華是他答應過汪清林要做的事,但最終能不能做到,他不能確定,也無謂繼續浪費時間。

“時間不早,你司機在嗎?不然我送你?”

汪永華點點頭:“那就麻煩你送一趟吧。司機送我來了這裏,就回去了。”

於是兩人一起去取車。

汪永華平時很少坐副駕駛,這次很主動地坐到了副駕駛,算是給丁雲康面子:“我少坐其他人的車,凡事追求安全。你們還年輕,車子盡量開得穩一些,不要求快。”

丁雲康笑了笑:“我開慢些。”

車子裏還是陳奕迅的音樂:“橫蠻善變柔弱天真,全是她不可解的魔術成分......”

丁雲康關了音樂:“不吵你,汪總,你好好休息。”

“我確實聽不慣這些流行音樂,聽不懂。”汪永華合上眼,“以前當兵時唱的那些歌兒,我都快忘記了。”

丁雲康沒接話。

車子在汪家的大門口停下,丁雲康看汪永華,他合著眼,很久沒說話。也許真的睡著了,也許是在假寐。

他叫他:“汪總。”

汪永華睜開眼:“到了?”

“到了。”

汪永華解開安全帶:“行,那你早點回去。”汪永華下車,丁雲康也跟著下車,送他到門口,幫忙摁了門鈴。

等人來開門的時間裏,汪永華擡頭看了看二樓,忽然對丁雲康笑了一下:“如果不是時間晚了,我會邀請你進去坐坐。”

“下次,今天確實晚了。”

汪永華又看了一下二樓:“我女兒還沒睡,也許還在彈琴,還是畫畫,還是寫書?她不做生意,卻總有那麽多的事情要做,好像比我還忙。”

丁雲康當然知道他說的女兒不是汪清林,他禮貌地笑笑:“難得有自己的愛好,是好事。”

“改天來我家吃飯,或許可以讓她送她之前出的那本書給你看看。”

丁雲康再傻也聽出了汪永華的意思,他委婉拒絕:“汪總,說來慚愧,除了會做點生意,我對這些文藝的東西真是一竅不通。”

“興趣而已,不一定要精通。”汪永華笑,“就像我,我也不懂音樂,但是她每次有重要表演我都一定要到場。

丁雲康想到了汪清林,那個從來不被捧場的汪家大女兒:“汪清林也喜歡音樂嗎?”

“她不懂。”汪永華不明白他為什麽突然提起汪清林。

“難怪,我曾經試過約汪清林去聽演唱會,她拒絕了。”

汪永華細細咀嚼丁雲康短短一兩句話,終於明白丁雲康的意思——他志不在汪承雅。反之,可能對汪清林更有興趣。他點點頭:“對的,她比較沈悶,從小到大都是。”

住在家裏的保姆披著外套來開了門。丁雲康對汪永華笑笑:“早點休息,汪總。”

丁雲康對汪承雅沒有興趣,至少沒有男女感情之間的興趣。所以對於汪永華突然的意圖撮合,自然要第一時間拒絕。但——也說不上是為了汪清林而拒絕。

汪清林當然是美的,但這不足以讓他放棄他對未來終生伴侶的標準——不但要漂亮,還要聰明,還要擁有比一般人更好的情緒處理能力,只有那樣才能讓他感覺久處不厭。

汪清林顯然不是這樣的人。

但她確實有點可憐。丁雲康這麽想,便忽然覺得自己似乎也算得上一個渣男——男人可以對性對身體關系隨意,但也許無論時代如何開放,當下的女性都未必百分之百做到一樣的隨意——之前他和她達成了某些交易,幫助她取得了汪永華的認可,但這對她來說,並不公平,從世俗的眼光來評價,始終是他占得她的便宜。

丁雲康想打給汪清林,想和她說些什麽,但還是放棄了。

因為他不能判斷汪清林會給他什麽樣的反饋。假如她是開心的或者是平和的,那麽也許他也會為這通電話感到快樂,假如她是冷漠的或者是暴躁的,那麽他會後悔打了這通電話——他覺得前者發生的可能性幾乎接近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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