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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葡萄味棒棒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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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很冷。

正好是二月剛過了幾天,大街上滿是積雪。

比起下雪的時候,化雪的時候是最冷的。

距離布魯斯和哥譚的流浪漢交換外套,義無反顧地乘上了前往中國的貨船,已經過去了兩年。

他在這兩年裏學習了一些中國武術,但卻還遠遠不夠。

他還依舊很弱,回到哥譚那樣的城市,他依舊什麽都做不到。

布魯斯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洗過澡了。

他沒有錢,連最普通的廉價旅館都租不起。

冬天的湖水又太過冰冷,足以將人凍僵。

黑色的頭發臟亂極了,臉上更是因為汙垢而顯得灰黃,身上的大衣根本無法禦寒,凍得他瑟瑟發抖。

而從早上到現在,他只吃了別人掉在地上的半個不要的饅頭,和一點點水。

這是在哥譚的韋恩家小少爺從來沒有過的生活。

但卻也是他想要體驗的生活。

少年努力裹緊自己的衣服,在雪地上走著。

路人們向他投來或憐憫或嫌棄的目光,沒有人會向前給他一些幫助。

甚至有小孩子抓起雪球往他這裏扔。

“長得好奇怪!”他勉強能夠聽懂那帶著地方口音的中文。

是的,他是個外國人。在這裏還年幼的孩子看來,確實長相奇怪。

布魯斯不管這些人對他的目光,只是不停地往前走。

他今天需要找個能夠躲風遮雨的地方,看樣子晚上還會下一場大雪。

布魯斯往小巷裏走,卻聽到了什麽聲響。

他警覺地回頭,並沒有在身後看到任何人。

突然,有什麽東西扯住了他的褲腳。

布魯斯低頭看去,大型垃圾桶的陰影之下居然……有個孩子?!

這孩子看上去只有七八歲的模樣,抓住布魯斯褲腳的手瘦得仿佛只有骨頭一般。

在這樣的冰雪天氣穿著單薄的衣服,比布魯斯還要糟糕多了。

孩子的手沒有多大力氣,布魯斯只要輕輕扯一下,就能掙脫。

但是,他卻沒有這麽做。

布魯斯猶豫了半刻,蹲了下來,他終於在昏暗的陰影中看見了孩子的臉。

他的心跳仿佛頓了一下。

這……應該是個女孩。

布魯斯甚至沒辦法確定孩子的性別。

因為,她看上去實在是太糟糕了。

她的臉上有著青紫的痕跡,像是被人痛打過一樣。

因為長時間沒有進食喝水,她的嘴巴幹裂而蒼白,臉頰都有些凹進去。

布魯斯對上了她的眼睛,是綠色的,其中一片渾濁。

她似乎都沒辦法對他的動作做出什麽反應,只是強烈的求生意識讓她抓住了布魯斯的褲腳。

布魯斯閉了閉眼睛。

他將自己的大衣脫下——這讓他頓時凍得顫了一下,包裹著孩子瘦弱的身體。

布魯斯的大衣是成人款的,居然能將她整個人幾乎全裹進去。

他將自己僅剩的半瓶礦泉水倒了一些在手上,先濕潤了一下孩子的嘴唇,才開始想辦法餵她喝水。

“張點嘴。”

布魯斯用英語和蹩腳的中文說了兩遍。

這孩子看上去不像是個亞洲人。

那孩子並沒有反應,已經很虛弱了。

布魯斯沒辦法,只能小心地掰開她的嘴,往裏面一點點灌水。

她喝下去了!

布魯斯頓時精神一震。

接下來的半小時裏,布魯斯都在想辦法讓這個孩子清醒過來。

他找到了一個廢墟,勉強能夠遮蔽一點風雨。

布魯斯將孩子平放在角落裏,用大衣包裹住她,並將礦泉水放在了她的身邊。

“我會回來的。”

他說完,也不知道她會不會聽懂,轉身離開了廢墟。

布魯斯本以為自己很快就能回來,卻沒想到自己被雜貨鋪的老板追了整整四條街。

回到廢墟的時候,已經過去快兩個小時了。

那個孩子似乎是醒過來了,她緊緊地裹著大衣,蜷縮在角落。

而那瓶礦泉水卻打翻在了地上。

“不要緊張,我沒有惡意。”

布魯斯看見了孩子眼中的警惕和困惑,唯獨沒有懼怕。

“我幫你拿了一些吃的,”布魯斯從衣服裏掏出了幾份面包,“哦對了,還有糖。”

他認為小孩子應該都喜歡吃糖的。

“你看。”

遞到孩子面前的,是五毛錢一根的棒棒糖。

葡萄味的。

*****

“不確定才應該聯系,不是嗎?”

阿爾弗雷德毫不客氣地拆穿了自家老爺在逃避這事的偽裝。

蝙蝠俠從記憶中回過神來,他有些無奈,但卻沒有再回答什麽。

他將桌角的資料拿起來,起身走向了碎紙機,並將資料塞了進去。

反正他電腦裏也存了一份,這些資料就不用了。

格蕾絲·路易莎是當年的孩子又能怎麽樣呢?

他是應該用哥譚寶貝輕浮嬉笑的態度去面對她,還是應該沖去她面前告訴她自己是蝙蝠俠?

這是一個無解的問題。

“順其自然吧。”蝙蝠俠說道。

阿爾弗雷德在心裏忍不住嘆了口氣,看起來韋恩老宅女主人的問題還是解決不了。

如果布魯斯知道老管家心裏在想些什麽,肯定會非常頭疼。

天知道,那是個孩子!

雖然他那時候也不過十六歲,但這依舊無法改變那是個孩子!

“嘿,布魯斯。”一個少年音打斷了兩人的對話。

毫無疑問,是他的新羅賓——傑森·陶德。

這孩子膽子大到敢來偷蝙蝠車的輪胎。

傑森剛完成訓練沒多久,幾個月前才當上羅賓。這孩子比起前代羅賓缺少謹慎,更加暴力沖動,也更喜歡和布魯斯嗆聲。

但也不能改變,他是名好羅賓的事實。

“怎麽了?”這個時間他不應該來蝙蝠洞的。

傑森走了進來,回答道:“我剛剛去街上逛了逛。”

他原本就是大街上的流浪兒,父母雙亡,即使被布魯斯撿回來也沒有去上學。

平時沒事就是在訓練,要不就是去大街上。

“有人說,穿著奇怪紅黑頭罩的人帶回來一個抱著黑貓的女人。”傑森解釋道。

最近和死侍打過兩次,一提到紅黑色頭罩,傑森就忍不住想到了他。

“死侍會不會搬救兵了?”他是真的不喜歡那個男人,瘋瘋癲癲,說得話也很奇怪。

抱著黑貓的女人……?

實在不可能是貓女吧。

*****

死侍盯著布丁,布丁盯著死侍。

靜默幾秒鐘之後,一直縮成一顆煤球的布丁一爪子猛抓了上去。

“哇哇哇!”死侍迅速退後。

而布丁已經縮回了格蕾絲的懷裏,一副受害者的樣子。

死侍頓時委屈了起來:“你的貓也太兇了吧。”

“有嗎?”格蕾絲擼了幾下貓,布丁頓時癱成了一片,“你看,布丁很乖的。”

“不不不,它差點抓到我啊?!”死侍指了指自己……帶著面罩的臉。

格蕾絲嘴角一抽,說道:“你覺得你帶著面罩,布丁能傷你嗎?”

死侍雙手捧臉,頓了一下:“似乎不行。”

他發誓他看見了面前的人遞來的嫌棄眼神。

“為什麽把這只貓帶過來?”死侍有些郁悶地問道。

他實在不明白,難不成這只貓對他們的行動會有什麽幫助嗎?

格蕾絲將布丁舉起來,對它溫柔地笑了笑,這才回答:“家裏老頭子正好也出去有事,布丁又怕生,只有我先帶著了。”

“先說一句,我可沒有貓糧。”死侍說道。

黑發女人環視了一下廉租房,毫不客氣地回答道:“放心,我也不會讓布丁住你這裏。”

“噢,甜心,你傷到我了,”死侍捧心,一副傷痛欲絕的樣子,“我這裏可是設備齊全,還容易隱藏。”

“把你的演技收收吧,”格蕾絲涼涼地說道,“想想怎麽對付蝙蝠俠。”

事實上,他們兩個人的目的也不是很統一。

格蕾絲是要從那個黑幫老大身上找到關於荊棘紋樣和直播的線索,而死侍則只是單純地需要人頭。

硬要說,或許格蕾絲和蝙蝠俠才應該是一邊的。

畢竟他們一時半會兒都還不能讓這個黑幫老大死。

死侍也不是笨,他當然懂這個道理,他得保證盟友不倒戈向那只黑漆漆的蝙蝠。

雖然!他已經知道那只黑漆漆的蝙蝠是本文男主了。

真是可惡。

要知道可是有讀者覺得我很可愛的!

死侍在心中腹誹著。

“雇主那邊也沒給我什麽期限,就是想讓那個叫黑箱的人在哥譚消失。”

死侍摸著下巴,思考了一下。

“要不,我們想辦法把他綁架了?”

“等小鳥鳥你的事情問清楚了,我再取了他的人頭。”

“雖然,前提是得繞過那只蝙蝠。”

死侍撇了撇嘴,有些不滿的樣子。

格蕾絲不知道什麽時候從包裏拿了一只棒棒糖出來,正在慢慢地拆包裝紙。

死侍托著下巴看她,忍不住說道:“你真是一如既往地喜歡吃棒棒糖啊,不考慮吃吃另一種棒棒……噗!”

企圖開黃腔的死侍被格蕾絲一把按在了玻璃茶幾上。

“再多說一句,我就考慮去和蝙蝠俠合作了。”

格蕾絲一邊警告道,一邊將棒棒糖塞進了口裏——是葡萄味的。

作者有話要說:  正文背後的小故事2:

格蕾絲喜歡吃水果味的棒棒糖。

如果要給別人棒棒糖,她一般會選擇可樂味、汽水味或者布丁味。

誰都不能和她搶糖吃,但是如果某位藍眼睛的人要,她會給的。

第一份回憶殺來啦!

以後還有多份回憶殺掉落

圍觀老爺用一根棒棒糖騙小孩子(x

諾蘭版電影裏老爺是大學畢業才離家的,文裏的設定則是跟著《蝙蝠俠:第一年》這部漫畫裏走的

漫畫裏描述,老爺8歲失去父母,14歲失蹤,26歲回到哥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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