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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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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以翻篇。

南書儀給他的前半生留下了一個足夠完美的答案,也給了他足夠支撐後半生的寬容和勇氣。

這一趟家,他回得並不勉強。

走了兩步,呂父突然追出來:“哎——”

“嗯?”呂修齊回頭。

“你那個直播間,”呂父偏了偏頭,“最近怎麽不播了?”

呂修齊:……

呂父幹巴巴地補充:“你那貓挺好看的。”

呂修齊:……

番外:淩霄(上篇)

在淩霄的前二十年生命裏,世界上只有兩種人——

窮人,和富人。

這兩種人涇渭分明,不存在任何交集的可能性。

且根本無法掩藏。

從每個人的衣服品牌裏、上學攜帶的便當盒裏、下課之後的生活裏,從他們眼裏的目光,身上的氣質,笑容裏的底氣……

太明顯了,誰也冒充不了誰。

淩霄是一個窮得理直氣壯的人。

他連學校組織的春游秋游都不參加,不僅僅因為他舍不得買一塊用來當午餐的三明治,更因為他要回去幫爺爺工作。

所謂的工作,包含了翻垃圾桶尋找廢棄的塑料瓶,走街串巷去老弄堂裏收一些上了年紀的老人無聊攢下來的廢棄電纜、電器,回來燒掉無用的膠皮,得到價格相對較貴的銅絲什麽的。

這些活兒淩霄都熟。

他是個孤兒,生下來就被丟棄了,他曾經偷偷溜進爺爺撿到他的醫院新生兒科,看墻上的一些身體健康類科普,他確定自己非常健康,而常年穩居年級第一的成績單也證明了他的智力沒有任何問題。

他不明白他那不負責任的父母為什麽要把他丟掉。

他和爺爺的相處很簡單,祖孫倆話不多,但感情是很親厚的,大夏天的時候,爺爺蹬著三輪車賣完廢品回來一身的汗,還會不忘給他帶一根奶油棒冰,自己舍不得嘗一口,到家都已經化成了黏黏的奶油糖水,淩霄也不嫌棄,拿搪瓷杯子裝了,一口一口認真品嘗。

他認為對爺爺最大的報答,就是珍惜他給予他的一切。

包括奶油棒冰,包括上學的機會。

因而他格外努力。

學校裏的人很有意思,窮人的孩子和富人的孩子是不一樣的,富人的孩子說話做事總帶著一種閑適的底氣,而窮人的孩子大多帶著對環境的一絲多疑和敏感,大多數老師對窮人的孩子和對富人的孩子態度也不一樣。

淩霄遇到的老師都挺好,當然這也許是因為淩霄代表學校捧回了不少競賽獎項的原因。

他自小就把這些東西看得很明白,因為太明白,所以很多人在他的眼裏就沒有什麽秘密,比如說班裏那兩個喜歡他的姑娘。

其中一個是班長,家裏開公司的,張揚美麗,大大咧咧,她告訴所有人她喜歡淩霄,她要追求他,為此她連續兩個月,每天都會給他寫信、送小禮物。

這些小禮物包含了鮮花、打火機、袖扣、領夾、名牌遮陽鏡什麽的。

都很貴,他都用不上,全部被他如數退回,但他留下了那些信,不是出於喜歡,事實上他從第一天就告訴過她,他不喜歡她,他不喜歡任何人。

留著信一來只是出於尊重,二來,他總覺得這些信,和他所分析的貧富理論裏的一些東西是不一樣的。

另一個是學習委員,本來學習委員該是他,但他拒絕了班主任的任命,他說自己脾氣不好,很難起到帶動他人學習的作用,於是學委就落到了這個小姑娘身上。

小姑娘是他眼裏名副其實的窮人家的孩子,衣服洗得發白,連貴一點的水晶發夾都買不起,她說話聲音總是很小,靦腆、怕生、缺乏自信,卻又格外固執認真,是個努力的好姑娘。

好姑娘暗戀他,他知道。

她收作業的時候總會在他這裏多停留一會兒,他偶爾缺課的時候她總會帶著一點隱秘的欣喜把筆記借給他,他襯衫破了的時候她會紅著臉說自己有帶針線,可以幫忙縫一下……

少年人的愛戀是藏不住的,每一個最細微的動作都是通敵的細作。

更何況淩霄那麽聰明,聰明得像一個性冷淡的妖怪。

這是班長小姑娘說的,她試圖過把他強留在空無一人的教室裏,脫下厚重的冬衣外套,穿著她最性感的紅裙子,問他說我美不美,你會不會對這樣的我有一點點動心。

淩霄只是默不作聲地撿起被她丟在一邊的外套,攏住她單薄的肩頭,讓她別凍感冒了。

姑娘哭著罵他是個性冷淡的妖怪,後來這名頭就傳遍了全校。

淩霄覺得,自己可能真的是個性冷淡的妖怪。

這種認知一直持續到出國。

留學生群體大多是他眼裏的富人,那個時候,他已經能坦然地和各種人相處,也僅僅是相處而已,論到交朋友,還遠遠不夠。

然後他就在酒吧遇到了那個被半杯白蘭地灌得恨不得下地爬的熊閨女。

出於某種正常人的正義感,他把她帶回了自己租住的公寓。

公寓很小,一室一廳,醉醺醺的熊閨女占了他的床,他就只能睡沙發了,第二天一早醒來,熊閨女還吐他床上了。

淩先生多年的潔癖底線被這位熊閨女挑戰得體無完膚。

可是酒醒之後的熊閨女也讓他吃了一驚,沒尖著嗓子嚎你對我做了什麽,也沒惡狠狠質問這是哪裏。

熊閨女眨巴了幾下眼睛,然後乖乖下床收拾床單,打掃地板,都弄幹凈了才洗了把臉,沖淩霄唰一個九十度鞠躬:“謝謝你的幫助,我昨天被人坑了。”

淩霄忍俊不禁,覺得這熊閨女挺有意思的。

彼時熊閨女年方十六,個子剛剛抽條,身高一米六,瘦得跟狗尾巴草似得。

說實話,一開始,清心寡欲多年的淩先生真心沒對這姑娘起別的心思。

按照淩霄的理論來說,南書儀是標準的富人家的孩子,她自信陽光、充滿活力,這種自信不僅僅來源於充足的經濟基礎,更來源於優質的家庭教育。

可是淩霄總覺得她和別人有些不太一樣。

或者換句話說,是和他有些相似之處。

比如說,南書儀寧願在圖書館通宵查資料做一個課題,也不願意去找做過類似課題的學長借一借參考資料;比如說,南書儀能和許多女生玩到一起,可如果有追求者想通過她的女伴們了解她的喜好,卻發現壓根沒人知道……

他們倆都是孤狼型選手。

只不過一個高冷話少,一個天真爛漫,可他們骨子裏都是孤獨且固執的。

他們只相信自己。

後來兩人越來越熟,南書儀喜歡和他相處時候自由自在的感覺,不用像和女伴們在一起時那樣刻意尋找話題以維持不冷場,也不用擔心像第一次酒吧聚會那樣被人開著過分的玩笑強行喝酒什麽的。

南書儀覺得淩霄更像個長輩。

而淩霄,也覺得多個這麽省心的閨女還不錯。

後來有一天,有人問淩霄:“你和南書儀是情侶嗎?”

他琢磨了一下,一時間不知道腦子裏怎麽想的,說:“你覺得呢?”

那人說:“我一直以為你們是,但我今天看見她別的男生在一起約會。”

淩霄挑了挑眉,心頭突然動了一下,然後他說:“不是,我們只是朋友。”

當天晚上,傻閨女氣呼呼跑到他公寓,說餓了,想吃泡面。

淩霄給她泡了一碗,問她怎麽了,她吸溜著面條吐槽,說有個神經病,對她說想追她室友,把她約出去吃飯,結果只字不提室友,全程都在自吹自擂,最關鍵的是,她聽了一晚上廢話,飯都沒吃飽,好不容易聽他說差不多了,打算趕緊回去買個漢堡,那男的跟她告白了。

於是她又花了三個小時來拒絕他的告白。

結果就是餓成狗,樓下漢堡店都關門了。

淩霄啞然失笑,心情莫名很好。

那是他第一次動了想找個女朋友的心思。

如果是這熊閨女,他覺得還不錯。

省心、不鬧騰、不粘人,最關鍵的是,他和她相處了這麽久,他並沒有覺得厭煩她。

就是不知道熊閨女心裏怎麽想的。

他並沒有來得及好好梳理一下自己的心思,更沒有來得及試探熊閨女的心思,那一年,他接到了歐洲一場學術交流會的邀請書,對他來說,那是一個通天的階梯。

然後南書儀就消失了,甚至連當面告別都沒有,只是冷冰冰地發了個消息,客客氣氣地感謝他這兩年的照應,她回國了,以後有機會再見。

說是有機會再見,可連個聯系方式都沒留。

那一晚淩霄一個人去酒吧喝了很多酒,他酒量其實很好,但是幾乎從來不喝,因為酒精總會放大一個人的情緒,讓一個人失去控制自己的力量,他不喜歡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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