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田園爭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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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樓JI女有多少種類?如果你問現代人,大部分人顯然都是不知道的。在大部分人嚴重,青樓女子大概就分為“普通”和“頭牌”兩種。少部分了解得多一些的人,也無非就是知道青樓有“JI”和娼的區別而已。
吳嬌嬌屬於“大部分人”中的一個,在她看來,自己外貌姣好,身材和皮膚也都很上檔次,大概率是很容易爬上去的,而她現在年齡還小,老鴇應該不會讓她接客,這樣她就有一段緩沖期,只要利用好這段時間,她就能艷名遠播走上青樓頭牌的道路。
但她弄錯了兩件事情,首先,同樣是屬於最頂尖的□□,在古代也有各種詳細的分類,例如揚州瘦馬和大同婆姨,走的就是完全不同的兩條道路。
前者仿的是大家千金,鴇母就是媽媽,她們大部分本來就曾經是最頂尖的瘦馬,賺下纏頭無數,在蘇杭地帶,買上一座小園林,有山有水,錯落有致且極為幽靜的那種。再買那三四歲左右的小女孩一到兩人,至於如何挑選盡看鴇母眼光。瘦馬被鴇母從小教養起來,學的是琴棋書畫詩詞歌賦,性格一定要多愁善感,最好能迎風流淚對月吟詩,十指不沾陽春水的養到十四五歲,才起外貌都達到巔峰的時候,再由鴇母發帖,請客人4到5人來園內做客。
那客人來到一座美麗園林,見仆役丫鬟若幹,一路上分花拂柳,在錯落山景間見到一位宛若大家閨秀的女子,擅詩詞,會琴笛,多情而又敏感,清高而又癡情……可以說是滿足了男性最為高層次的精神需求。大部分的文人話本,小說以及美麗傳說裏面的女子,都是這種揚州瘦馬一類的青樓女子。而這種青樓女子也是需要老鴇花費時間最長,金錢最多,也是收益最大的一種。
這也是很多小說裏面所說的“頭牌”的模板。
但看到這裏,有腦子的人也該分析出來了,這種花費巨大,投資巨高的JI女,絕對不是一般的青樓或者一般的鴇母會培養的。而就算是要培養這類女子,鴇母也會挑選年齡很小的女孩子從小培養,在這種關系中,鴇母和JI女是真的情同母女,也正因如此,才會願意給自己的“女兒”若幹便宜或者是任由她破壞規矩,又或者是堅持什麽“賣藝不賣身”……說白了,這些特權,不是靠臉得到的,而是靠情感得到的。
而第二類大同婆姨,也叫做大同姑娘,則是和瘦馬完全相反的類型,是純粹吃身體飯的類型。大同姑娘從小就要“練功”,有一整套的訓練方法,來保證女孩們的船上功夫,讓人嘗之上癮,從而為了對方能一擲千金。
別小看這吃身體飯的頂級JI女,她們同樣是從小練的童子功,四歲開筋,6歲上功,身體玩得起雜技柔術,又存了一腦子的《玉女心經》一類的“知識”。待到成年接客,和天魔魅女也沒有太大區別
其他例如泰山姑子,乃是讓JI女模仿得道的女道士,要會讀會寫,能背各種道家典籍,走的是“制服誘惑”這條路子。
至於“西湖船娘”一類,則是小家碧玉,溫婉柔美的方向,卻也只是當地漁家女的一份“兼職”罷了,雖然在訪香艷客中也算聲明遠播,但當不得“頂尖”,也更算不上“頭牌”二字。
總而言之,一句話,JI女也是有技術含量的,沒那“傳承”,沒有一身從小練出來的真功夫,想只靠著一張臉一副身體就成為“頭牌”,也未免太小看了這個JI女合法的時代。
更何況,在青樓中屬於頭牌,意味著最多的纏頭,最好的待遇,最頂級的特權,最少的抽成,最少的工作以及最好的客人……一個年級頗大又滿腹怨恨的村姑,哪家的老鴇吃飽了撐的保她做頭牌?
吳嬌嬌以為她十二歲的年歲還很小,殊不知對於平均年齡三十多,大部分活不到六十的古人來說,她這個年齡已經到了可以“□□”的歲數了。
因此當她進入這家“百花樓”的當夜,老鴇就直接一碗啞藥給她灌了下去,然後幹凈利落地用小銀刀挑壞了她的手腳筋——這樣一來,她就既拿不起重物,也沒法長時間站立,更不要說跑動了。
將她的手腳上藥,用幹凈的白布包好,吩咐了兩個服侍的仆役照顧好她,老鴇就自顧自的離開了。
一個月後,等到那傷口好到外表只剩下一條紅痕,老鴇就直接將吳嬌嬌扒光往椅子上一丟,當天夜裏就把她的初夜賣了個好價錢。
吳嬌嬌只覺得生不如死——她現在絕大部分時間都是躺在床上,就算不是接客,她自己也很難起身,她幾乎不能走,連站都很困難,更不要說她啞了,連求助都做不到。她曾經試圖寫字求助,但來睡她的客人都知道她是個啞巴,根本沒興趣和她做額外的“交流”,她歪歪扭扭用水或者其他東西寫出來的字,又因為本來就比劃不清,又是簡體,根本沒人看得懂。
她也想到過自殺,但百花樓裏窗戶狹小,樓層又不高,她根本無法去到危險的地方,至於咬舌自盡……試過了才知道人的自我保護機制導致她根本沒辦法做到把舌頭咬斷,而且老鴇在發現她咬傷了自己的舌頭以後也冷笑著告訴她,所謂咬舌最危險的無非是大出血,只要血止住了,咬了就咬了。
“而且當初買你那點本錢我早就賺回來了,你死了就死了,沒個戶籍身份,我供你吃喝已經是仁至義盡,你要是再鬧妖信不信我讓你每天接現在三倍的客人!反正玩死了算。”老鴇說這話的時候,眼睛裏的冷光凍得吳嬌嬌全身發抖。
她的靈泉救不了她,裏面能種再多的奇花異草,珍奇藥材都沒法救她出這地獄,老鴇並不會餓著渴著她,她不需要靈泉裏面種出來的食物。她的手腳筋被挑斷了了,吃人參也是長不好的。至於泉水本身,確實有愈合疤痕的效果,但她當初被挑壞手腳筋以後又被幾個仆役日日盯著直到覆原,現在手上的皮膚早已長好,靈泉水滴落上去除了讓那本有紅痕的皮膚變得光潔如新讓老鴇大喜過望以外,根本沒法深入到經脈當中——而她現在手上的力量,給她一把刀她也沒法再挑開自己的手筋了,更不要說作為一個普通的現代穿越過來的女孩子,根本不知道手筋到底在哪。
她終於絕望了【這種毫無用處的東西,除了讓我淪落到如此悲慘的境地還有什麽用?當初如果不是它出產的那些東西讓我沾沾自喜,我又怎麽會把自己當成女主角,去撿那勞什子的男人!如果不是自以為有靈泉依仗,我當初早就會試圖逃跑,又怎麽會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她倒在床上哀哀哭泣,卻並不覺得自己有做錯什麽,只責備王氏不會教導她,只會吃她的好處,不會在關鍵時候規勸和攔著她。又怨恨自己穿越得到的為什麽不是其他更有用的金手指,而是這毫無用處的靈泉空間。
她就這樣詛咒著,哭泣著,最後睡著了……
這天夜裏,吳嬌嬌做了一個夢,夢裏她夢到了一個白色的毛茸茸的光球,光球自稱穿越大神,說是收到了她的意念投訴,也知道了她的悲慘遭遇,願意給她一個新的機會——治好她的傷,讓她離開這裏,甚至可以給她一些新的金手指,不過代價則是她要把現在的靈泉空間還給穿越大神。
“沒問題,我現在就能還給您。”吳嬌嬌毫不猶豫地就同意了,不過在光球要求她締結契約的時候,她猶豫了一下,接著道:“我可以給你空間,不過我要那個采花賊和這座青樓裏面的所有人不得好死!”
“所有人?”光球好像楞了楞,接著道:“但是你在這個青樓一共也不足一年,青樓裏的很多人你甚至都不認識吧……你要他們都不得好死?”
“沒錯。”吳嬌嬌理所當然的點頭:“我不認識他們,不代表他們就不該死……還有那些進來的客人……他們都應該死,統統都要死!”
看到光球似乎有些不同意,吳嬌嬌理直氣壯地解釋道:“你沒聽過一句話嗎?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這些客人到青樓尋歡,才是導致我這樣的可憐人的悲慘遭遇的根本原因,他們才是罪魁禍首!我讓他們死是理所當然的。”
光球在空中定了半晌,最後開口道:“我不會幫你殺人,但我可以給你一些可以達到你所說效果的符篆陣法,並且治好你的手腳,至於以後你要做什麽……那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
吳嬌嬌當即同意,並且在夢中與那光球簽訂了契約書。
第二天當她醒來的時候,她發現她並沒有在百花樓她的那個閉隘的小房間裏,而是躺在同一個城市裏客棧的床上。
她摸了摸脖子,發現脖子上那個只有她摸得到的玉墜已經不見了,而床頭上,則放著一本書——一本記錄著各種符篆咒文的書,非常貼心地使用了簡體字,難度也低到即使是她這樣完全沒有基礎的人也能看得懂並且使用。
床頭放著不少的銀子和銅錢,足夠她支付三個月的食宿費用,如果購買各種書上的法術材料的話,也能支撐她住上一個月有餘。吳嬌嬌在客棧住了十天,學會了上面的各種法術,她精心選擇了一種她認為極為合適的法術——噬魂咒,作為她報覆的方法。
相對來說,噬魂咒並不是這本書裏面最殘忍或者最方便的咒術,但是卻是最符合吳嬌嬌心意的,因為它有著極為強大的傳染性——噬魂咒通過受術者的嘴進行傳播,只要嘴唇接觸皮肉,被接觸的人也就會被傳染上這種咒術,而在中咒三天以後,中咒者就會全身疼痛流血而死,死狀淒慘無比。
“相當於一種接觸條件更簡單,更可怕的性病。倒是可惜那個采花賊了,運氣倒好,居然已經被官府抓到正法了,否則我非要讓她嘗嘗我的手段。”吳嬌嬌咬著牙冷笑著評判道。
她選擇的第一個下手對象是客棧的老板,她不敢回百花樓,怕被花樓裏的人認出來逮到。而據他所知,這家客棧的老板在老板娘去世以後,每隔個個把月就會去一趟百花樓。
借著下樓交食宿費用的時候,吳嬌嬌順利地把帶有詛咒的符紙灰下在了客棧老板櫃臺上的茶水中。後面幾天,她又蒙著臉在附近幾家客棧酒樓四處轉悠,遇到邀約著JI女出來吃飯喝酒的,就找機會往對方的酒食中下毒。
噬魂咒發作極快,短短幾天以後,陸續就開始有人發病並且死亡,死前痛苦哀號,死狀極慘。
但是,出乎吳嬌嬌的預料,死亡人數比她估計的要多得多,而且似乎部分男女老幼,所有人都在大規模地發作和死亡!
事實上,吳嬌嬌根本就沒有認真去估算,她這種大規模的投放咒術,到底會害死多少人的問題——在她看來,只有男女肌膚之親時才會存在嘴唇接觸皮膚的情況,但是事實上,大部分成人接觸有親緣關系的幼兒、老人(例如自己的孩子或者父母),都會有這一類動作。同性之間捂嘴,打鬧,也並非是不可能產生這種接觸……哪怕十個人裏面有一個人做了類似動作,這種可怕的咒語就會以幾何倍的數字蔓延開來……
十天時間,包括縣太爺在內,整座城市的人死掉了1/3,而就在噬魂咒爆發的第三天,也是縣太爺死亡的第二天,不知道從哪冒出來的士兵就封死了城門——瘟疫蔓延,所有人不得出城!
又過了二十多天,陸陸續續仍然有人死亡,城裏面的物資越來越少,大規模的械鬥、強JIAN、燒殺擄掠在城市裏絕望的人群中蔓延……吳嬌嬌利用手頭的符篆和咒術,勉強保住了自己不被那瘋狂的人群波及到,但也無法離開這座已經被從外面封死的城池。
第二十五天,巨大的火球從天而降——那是投石車投進來的火油和草球……熊熊燃燒的烈焰很快覆蓋住了整座城池,烈火焚城之下,她那點微末道行根本不足以起到任何作用……
“為什麽……”在被火焰吞沒的前一瞬,吳嬌嬌仍然滿懷疑惑和憎恨:“不該是……這樣的……我是……女……主角……”
作者有話要說:
很多人喜歡在為一己之私牟利的時候說大道理,但是大道理不是這麽用的,道理這種東西,說白了是用來約束自己的,而不是約束其他人的,更不是用來給自己的過分行為找借口的。出了事情,甩鍋是一件很傻的事情,因為甩掉了鍋,並不代表自己就不需要付出代價了。甩了鍋還以鍋為名去報覆無辜的吃瓜路人,這就是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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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嬌嬌屬於“大部分人”中的一個,在她看來,自己外貌姣好,身材和皮膚也都很上檔次,大概率是很容易爬上去的,而她現在年齡還小,老鴇應該不會讓她接客,這樣她就有一段緩沖期,只要利用好這段時間,她就能艷名遠播走上青樓頭牌的道路。
但她弄錯了兩件事情,首先,同樣是屬於最頂尖的□□,在古代也有各種詳細的分類,例如揚州瘦馬和大同婆姨,走的就是完全不同的兩條道路。
前者仿的是大家千金,鴇母就是媽媽,她們大部分本來就曾經是最頂尖的瘦馬,賺下纏頭無數,在蘇杭地帶,買上一座小園林,有山有水,錯落有致且極為幽靜的那種。再買那三四歲左右的小女孩一到兩人,至於如何挑選盡看鴇母眼光。瘦馬被鴇母從小教養起來,學的是琴棋書畫詩詞歌賦,性格一定要多愁善感,最好能迎風流淚對月吟詩,十指不沾陽春水的養到十四五歲,才起外貌都達到巔峰的時候,再由鴇母發帖,請客人4到5人來園內做客。
那客人來到一座美麗園林,見仆役丫鬟若幹,一路上分花拂柳,在錯落山景間見到一位宛若大家閨秀的女子,擅詩詞,會琴笛,多情而又敏感,清高而又癡情……可以說是滿足了男性最為高層次的精神需求。大部分的文人話本,小說以及美麗傳說裏面的女子,都是這種揚州瘦馬一類的青樓女子。而這種青樓女子也是需要老鴇花費時間最長,金錢最多,也是收益最大的一種。
這也是很多小說裏面所說的“頭牌”的模板。
但看到這裏,有腦子的人也該分析出來了,這種花費巨大,投資巨高的JI女,絕對不是一般的青樓或者一般的鴇母會培養的。而就算是要培養這類女子,鴇母也會挑選年齡很小的女孩子從小培養,在這種關系中,鴇母和JI女是真的情同母女,也正因如此,才會願意給自己的“女兒”若幹便宜或者是任由她破壞規矩,又或者是堅持什麽“賣藝不賣身”……說白了,這些特權,不是靠臉得到的,而是靠情感得到的。
而第二類大同婆姨,也叫做大同姑娘,則是和瘦馬完全相反的類型,是純粹吃身體飯的類型。大同姑娘從小就要“練功”,有一整套的訓練方法,來保證女孩們的船上功夫,讓人嘗之上癮,從而為了對方能一擲千金。
別小看這吃身體飯的頂級JI女,她們同樣是從小練的童子功,四歲開筋,6歲上功,身體玩得起雜技柔術,又存了一腦子的《玉女心經》一類的“知識”。待到成年接客,和天魔魅女也沒有太大區別
其他例如泰山姑子,乃是讓JI女模仿得道的女道士,要會讀會寫,能背各種道家典籍,走的是“制服誘惑”這條路子。
至於“西湖船娘”一類,則是小家碧玉,溫婉柔美的方向,卻也只是當地漁家女的一份“兼職”罷了,雖然在訪香艷客中也算聲明遠播,但當不得“頂尖”,也更算不上“頭牌”二字。
總而言之,一句話,JI女也是有技術含量的,沒那“傳承”,沒有一身從小練出來的真功夫,想只靠著一張臉一副身體就成為“頭牌”,也未免太小看了這個JI女合法的時代。
更何況,在青樓中屬於頭牌,意味著最多的纏頭,最好的待遇,最頂級的特權,最少的抽成,最少的工作以及最好的客人……一個年級頗大又滿腹怨恨的村姑,哪家的老鴇吃飽了撐的保她做頭牌?
吳嬌嬌以為她十二歲的年歲還很小,殊不知對於平均年齡三十多,大部分活不到六十的古人來說,她這個年齡已經到了可以“□□”的歲數了。
因此當她進入這家“百花樓”的當夜,老鴇就直接一碗啞藥給她灌了下去,然後幹凈利落地用小銀刀挑壞了她的手腳筋——這樣一來,她就既拿不起重物,也沒法長時間站立,更不要說跑動了。
將她的手腳上藥,用幹凈的白布包好,吩咐了兩個服侍的仆役照顧好她,老鴇就自顧自的離開了。
一個月後,等到那傷口好到外表只剩下一條紅痕,老鴇就直接將吳嬌嬌扒光往椅子上一丟,當天夜裏就把她的初夜賣了個好價錢。
吳嬌嬌只覺得生不如死——她現在絕大部分時間都是躺在床上,就算不是接客,她自己也很難起身,她幾乎不能走,連站都很困難,更不要說她啞了,連求助都做不到。她曾經試圖寫字求助,但來睡她的客人都知道她是個啞巴,根本沒興趣和她做額外的“交流”,她歪歪扭扭用水或者其他東西寫出來的字,又因為本來就比劃不清,又是簡體,根本沒人看得懂。
她也想到過自殺,但百花樓裏窗戶狹小,樓層又不高,她根本無法去到危險的地方,至於咬舌自盡……試過了才知道人的自我保護機制導致她根本沒辦法做到把舌頭咬斷,而且老鴇在發現她咬傷了自己的舌頭以後也冷笑著告訴她,所謂咬舌最危險的無非是大出血,只要血止住了,咬了就咬了。
“而且當初買你那點本錢我早就賺回來了,你死了就死了,沒個戶籍身份,我供你吃喝已經是仁至義盡,你要是再鬧妖信不信我讓你每天接現在三倍的客人!反正玩死了算。”老鴇說這話的時候,眼睛裏的冷光凍得吳嬌嬌全身發抖。
她的靈泉救不了她,裏面能種再多的奇花異草,珍奇藥材都沒法救她出這地獄,老鴇並不會餓著渴著她,她不需要靈泉裏面種出來的食物。她的手腳筋被挑斷了了,吃人參也是長不好的。至於泉水本身,確實有愈合疤痕的效果,但她當初被挑壞手腳筋以後又被幾個仆役日日盯著直到覆原,現在手上的皮膚早已長好,靈泉水滴落上去除了讓那本有紅痕的皮膚變得光潔如新讓老鴇大喜過望以外,根本沒法深入到經脈當中——而她現在手上的力量,給她一把刀她也沒法再挑開自己的手筋了,更不要說作為一個普通的現代穿越過來的女孩子,根本不知道手筋到底在哪。
她終於絕望了【這種毫無用處的東西,除了讓我淪落到如此悲慘的境地還有什麽用?當初如果不是它出產的那些東西讓我沾沾自喜,我又怎麽會把自己當成女主角,去撿那勞什子的男人!如果不是自以為有靈泉依仗,我當初早就會試圖逃跑,又怎麽會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她倒在床上哀哀哭泣,卻並不覺得自己有做錯什麽,只責備王氏不會教導她,只會吃她的好處,不會在關鍵時候規勸和攔著她。又怨恨自己穿越得到的為什麽不是其他更有用的金手指,而是這毫無用處的靈泉空間。
她就這樣詛咒著,哭泣著,最後睡著了……
這天夜裏,吳嬌嬌做了一個夢,夢裏她夢到了一個白色的毛茸茸的光球,光球自稱穿越大神,說是收到了她的意念投訴,也知道了她的悲慘遭遇,願意給她一個新的機會——治好她的傷,讓她離開這裏,甚至可以給她一些新的金手指,不過代價則是她要把現在的靈泉空間還給穿越大神。
“沒問題,我現在就能還給您。”吳嬌嬌毫不猶豫地就同意了,不過在光球要求她締結契約的時候,她猶豫了一下,接著道:“我可以給你空間,不過我要那個采花賊和這座青樓裏面的所有人不得好死!”
“所有人?”光球好像楞了楞,接著道:“但是你在這個青樓一共也不足一年,青樓裏的很多人你甚至都不認識吧……你要他們都不得好死?”
“沒錯。”吳嬌嬌理所當然的點頭:“我不認識他們,不代表他們就不該死……還有那些進來的客人……他們都應該死,統統都要死!”
看到光球似乎有些不同意,吳嬌嬌理直氣壯地解釋道:“你沒聽過一句話嗎?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這些客人到青樓尋歡,才是導致我這樣的可憐人的悲慘遭遇的根本原因,他們才是罪魁禍首!我讓他們死是理所當然的。”
光球在空中定了半晌,最後開口道:“我不會幫你殺人,但我可以給你一些可以達到你所說效果的符篆陣法,並且治好你的手腳,至於以後你要做什麽……那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
吳嬌嬌當即同意,並且在夢中與那光球簽訂了契約書。
第二天當她醒來的時候,她發現她並沒有在百花樓她的那個閉隘的小房間裏,而是躺在同一個城市裏客棧的床上。
她摸了摸脖子,發現脖子上那個只有她摸得到的玉墜已經不見了,而床頭上,則放著一本書——一本記錄著各種符篆咒文的書,非常貼心地使用了簡體字,難度也低到即使是她這樣完全沒有基礎的人也能看得懂並且使用。
床頭放著不少的銀子和銅錢,足夠她支付三個月的食宿費用,如果購買各種書上的法術材料的話,也能支撐她住上一個月有餘。吳嬌嬌在客棧住了十天,學會了上面的各種法術,她精心選擇了一種她認為極為合適的法術——噬魂咒,作為她報覆的方法。
相對來說,噬魂咒並不是這本書裏面最殘忍或者最方便的咒術,但是卻是最符合吳嬌嬌心意的,因為它有著極為強大的傳染性——噬魂咒通過受術者的嘴進行傳播,只要嘴唇接觸皮肉,被接觸的人也就會被傳染上這種咒術,而在中咒三天以後,中咒者就會全身疼痛流血而死,死狀淒慘無比。
“相當於一種接觸條件更簡單,更可怕的性病。倒是可惜那個采花賊了,運氣倒好,居然已經被官府抓到正法了,否則我非要讓她嘗嘗我的手段。”吳嬌嬌咬著牙冷笑著評判道。
她選擇的第一個下手對象是客棧的老板,她不敢回百花樓,怕被花樓裏的人認出來逮到。而據他所知,這家客棧的老板在老板娘去世以後,每隔個個把月就會去一趟百花樓。
借著下樓交食宿費用的時候,吳嬌嬌順利地把帶有詛咒的符紙灰下在了客棧老板櫃臺上的茶水中。後面幾天,她又蒙著臉在附近幾家客棧酒樓四處轉悠,遇到邀約著JI女出來吃飯喝酒的,就找機會往對方的酒食中下毒。
噬魂咒發作極快,短短幾天以後,陸續就開始有人發病並且死亡,死前痛苦哀號,死狀極慘。
但是,出乎吳嬌嬌的預料,死亡人數比她估計的要多得多,而且似乎部分男女老幼,所有人都在大規模地發作和死亡!
事實上,吳嬌嬌根本就沒有認真去估算,她這種大規模的投放咒術,到底會害死多少人的問題——在她看來,只有男女肌膚之親時才會存在嘴唇接觸皮膚的情況,但是事實上,大部分成人接觸有親緣關系的幼兒、老人(例如自己的孩子或者父母),都會有這一類動作。同性之間捂嘴,打鬧,也並非是不可能產生這種接觸……哪怕十個人裏面有一個人做了類似動作,這種可怕的咒語就會以幾何倍的數字蔓延開來……
十天時間,包括縣太爺在內,整座城市的人死掉了1/3,而就在噬魂咒爆發的第三天,也是縣太爺死亡的第二天,不知道從哪冒出來的士兵就封死了城門——瘟疫蔓延,所有人不得出城!
又過了二十多天,陸陸續續仍然有人死亡,城裏面的物資越來越少,大規模的械鬥、強JIAN、燒殺擄掠在城市裏絕望的人群中蔓延……吳嬌嬌利用手頭的符篆和咒術,勉強保住了自己不被那瘋狂的人群波及到,但也無法離開這座已經被從外面封死的城池。
第二十五天,巨大的火球從天而降——那是投石車投進來的火油和草球……熊熊燃燒的烈焰很快覆蓋住了整座城池,烈火焚城之下,她那點微末道行根本不足以起到任何作用……
“為什麽……”在被火焰吞沒的前一瞬,吳嬌嬌仍然滿懷疑惑和憎恨:“不該是……這樣的……我是……女……主角……”
作者有話要說:
很多人喜歡在為一己之私牟利的時候說大道理,但是大道理不是這麽用的,道理這種東西,說白了是用來約束自己的,而不是約束其他人的,更不是用來給自己的過分行為找借口的。出了事情,甩鍋是一件很傻的事情,因為甩掉了鍋,並不代表自己就不需要付出代價了。甩了鍋還以鍋為名去報覆無辜的吃瓜路人,這就是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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