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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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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市城西派出所破獲了一起拐賣案,抓獲主要人販子五人、救出被拐兒童六人,其中五個兒童都已經被千恩萬謝的父母家人接走,只剩下一個小姑娘言之鑿鑿,說想起來親生媽媽,不肯跟來接她的養父母走。

說想起親生媽媽的小姑娘叫林若,才六歲,粉雕玉琢的可愛,小大人一樣勸起來接她的養父母,“謝謝你們養了我三年,但是我已經想起我親生媽媽,我要去找媽媽了。”

鬧的公安很謹慎,仔細查了她養父母的證件,確定林若是他們三年前從福利院收養的女兒,但公安依舊謹慎,說道:“小姑娘說她親媽叫周婉心,清河村知青,我們聯系過了,清河村真的有個叫周婉心的知青留在村裏嫁人,要等她來確認,如果林若是她親生女兒,孩子要還給親媽。”

從外地趕來的養父母又氣又笑,沒好氣的嗔怪道:“你兩歲多進了福利院,三歲被收養,不可能記得親生媽媽,是路上被拐子打怕了吧,媽媽不跟你計較,但你也別再氣媽媽了。”

小姑娘仰頭看著養母,軟糯糯道:“你有親生的女兒,我也要去找我親生的媽媽。”

“你這孩子太沒良心了!”養母揚起手要打她。

林若忙往一旁的公安身邊躲過去,沒讓她打著。

小林若心裏想,她不是沒有良心,她被人販子拐走的路上發了高燒,被警察叔叔救回來後想起了很多事情。

她原來是一條紅黃相交的小鯉魚,長在清河村的池塘裏,媽媽是清河村的知青,每天都省下紅薯和飯粒來餵她。

就這樣餵了好幾年,它長的很大了,被村裏的二流子拿魚叉叉起來要烤來吃,媽媽把它從二流子手裏搶下來,但它還是活不了,媽媽哭的很傷心,不許別人吃它,把她埋在一個只有媽媽知道的地方。

但她沒有死啊,還可以游在媽媽身邊的空氣裏,只是媽媽看不到她了,她看到媽媽因為家庭成分問題不能回城,留在村裏結婚、懷孕,媽媽生孩子那天很痛很痛,她聽到村裏的穩婆慌的跑出來大叫,“大出血了,快點送醫院吧。”

她好著急呀,想幫媽媽止住血,卻穿過了媽媽身體,接著周圍一片黑暗,再然後她聽到有人大喜,“生了生了,終於生下來了,是個好漂亮的女孩。”

那天之後,她就能跟媽媽親親抱抱,不久之後就能喊她媽媽了,但是作為一條小鯉魚的記憶也逐漸消失了。

現在她想起來了,她是一歲多的時候被人販子偷走,買她的那戶人家在她兩歲多生了一個兒子,就不要她把她丟到城裏福利院門口,過了半年多,被養父母從福利院領養走。

現在她還知道,養父母是從一個很發達很美好的世界穿來的,他們管這裏叫遍地黃金機遇的八十年代,說自己的運氣很好,就去福利院收養了自己。

如果沒有想起來,林若會跟他們走,可是她已經想起她是一條小鯉魚的記憶了,她得去找媽媽。

根據她給公安叔叔們媽媽的名字,公安叔叔也聯系了她在清河村的知青媽媽,林若揪著公安的衣角,仰頭期盼的問道:“警察叔叔,我媽媽來了嗎?”

民警揉揉她腦袋,“來了。”

林若被帶出去認親,其他科室的民警都圍過來看結果,不敢相信的低聲討論,“她一歲多就被拐走了,還能記得親媽名字,太不可思議了,我怎麽不大相信呢。”

“會不會是從人販子那裏聽來的名字?”

“好了別吵了,清河村來認親的女人,我瞧著跟小姑娘不像啊,親母女,怎麽一點都不像呢?”

清河村林家來人認孩子了,是個女人,年紀恰好能當林若媽媽。

林若睜著疑惑的大眼睛,來的不是她媽媽呀,但這個女人她也記起來了,是她爸爸的妹妹、她的小姑姑,小時候也抱過她的。

林若開心的跑過去,把左腳的鞋子脫掉,襪子脫到一半,露出腳後跟給小姑姑看,“小姑姑,你看我腳環後側的小鯉魚胎記,我是你們家的孩子,你帶我回家找媽媽吧。”

被叫來認親的林紅毓彎腰看了看伸到眼跟前的小腳丫,後腳環的腳窩處有一塊指甲蓋大小的紅色胎記,形狀像一條躍起來的小鯉魚。

林紅毓直起身體,搖搖頭說:“我家被拐走的小侄女腳上沒有胎記,這個有胎記的不是我家的。”

“你不是周婉心……為什麽是你替周婉心來?”現在不少人家依舊重男輕女,想生男孩能把女孩送人,民警不得不多問一句。

林紅毓連忙解釋說:“我嫂子是知青,文化人,她可沒有重男輕女,村裏全都知道我嫂子這幾年找孩子找的都病了,實在來不了,我媽接到村部的電話,那我在城裏上班,我媽打了電話讓我趕緊來認孩子,接到電話放下工作我就跑過來了。”

林紅毓還強調,“小侄女出生的時候我還沒嫁人,都是我給她洗澡換尿布,我能不知道她身上有沒有胎記?這個真不是我家的,帶回去我嫂子也空歡喜一場呀,讓她養父母帶回家吧。”

林家的人親口說她家走丟的孩子角上沒有胎記,民警只能讓養父母把孩子帶走。

林若養母點了下她額頭,“媽媽真的要被你氣死了,以後再這麽胡鬧,就不要你了。”

林若驚呆了,她想起來的記憶裏,有小姑姑給她洗三那天的驚喜,“你們快看若若的後腳跟上有個小鯉魚的紅胎記,我這小侄女以後福氣大著呢。”

現在小姑姑說她不是媽媽家的孩子……

林若想不通了,會不會是小姑姑撞到過頭,把頭撞壞了呀,她急的跑過去提醒她,“小姑姑,你幫我洗三的時候說過……”

突然間,林若舌頭發麻,眼前出現一個虛無的小鯉魚在罵她,“小笨蛋,不能說洗三的事,哪個小孩能記得出生三天的記憶啊,會被懷疑中邪的,你自己看看嘛,小姑姑收了養父母的錢,不想要你找親媽啦。”

小鯉魚跑回胎記裏繼續睡覺,林若卻看到小姑姑在不久前跟養父母說話的場景,“那怎麽行呢,我們家的孩子,家裏再窮也是要接回家養的呀,何況我哥哥下海經商,我家都成了我們村條件最好的了。”

林若養母語重心長,“你們把若若接回去,你嫂子是不可能超生了,你哥哥掙了那麽多錢,家裏肯定要男孩子繼承,不然掙再多最後都是給別人家白打工,還是讓我們繼續帶回京養,這樣你嫂子就願意再生一個,等孩子大了再認個親嘛。”

林若養父塞給她一卷錢,“我媳婦其實也是延平市的,跟你家還有點親戚關系呢,我岳母是平南街道的婦女主任,能幫你家小姑子解決個工作,你的家庭難題也解決了,這不是皆大歡喜嘛。”

看到了這些突如其來的景象,林若再次驚呆了,小姑姑答應了養父母,她在警察叔叔面前撒謊了。

林若瞪著小姑姑好生氣,媽媽都沒說不要她,小姑姑憑什麽替媽媽決定不要她呢?

林紅毓被孩子生氣的大眼睛看的心虛,說道:“小朋友,你養父母對你多好呀,跟他們回京享福吧。”

林若咬著嘴唇,在她身後說:“你們為什麽不叫我媽媽來,我媽媽不會不要我的。”

林若養母有點不耐煩了,“沒聽人家說嗎,她們家孩子腳上沒有胎記,你這孩子太不懂事了。”

林若養父好言安慰,“孩子剛從拐子手裏救回來,不知道吃了多少苦,若若不怕啊,等爸爸去跟公安同志辦好手續就帶你回家,給你買新書包、新衣服。”

林若不想要新書包、新衣服,這兩個從那個現代、繁榮世界穿來的不是她的親人,她只想找媽媽。

林紅毓回村的時候心緒不寧,半路上自行車滑了一下,鏈條也掉了,只能一路推回家,她媽在院子裏曬谷子,看到小女兒回來了,問道:“去看了嗎,是不是你哥嫂的孩子?”

今天市裏派出所打電話到村大隊部,說找到個孩子,叫她家出個人去認親,她那個小孫女左腳的腳後跟上,有一塊指甲蓋大小的小鯉魚胎記,好認的很,正好小女兒嫁到市裏,她用大隊部的電話給女兒打過去,叫女兒趕緊去認認,是不是的都要第一時間跟家裏說一聲。

小女兒魂不守舍的,吳老婆子又問一遍,“你今天中邪啞巴了?”

林紅毓把自行車停好,從堂屋的茶壺裏倒了一碗涼茶,一口氣喝了,擦了嘴巴說:“看過了,不是我們家的孩子,孩子養父母也來了,已經給接走了。”

吳老婆子有些可惜,陳谷子的事情開始絮叨,“你嫂子生孩子那年家裏是真窮啊,借了小米熬了米糊糊餵她,後來包產到戶能多收糧食,總算不拉饑荒了,她又被拐子拐了,現在你哥哥下海經商掙了錢,也找不回來享享福,可見你那小侄女是個沒福的。”

林紅毓心慌的厲害,小侄女已經找著了,可是她養父母說的合情在理,強行把孩子帶回來,嫂子就不願意再生了,哥掙錢沒有男娃繼承,掙再多都沒用。

而且她養父母的工作在首都,那是大城市啊,她能成為首都人,可比窩在偏遠的延平有出息多了。

這麽一想,林紅毓心裏的負罪感才減輕了些,跟她媽說:“好容易才說服嫂子答應取節育環再生一個,媽,咱這件事就別告訴嫂子了吧?”

吳老婆子一想,空歡喜一場有什麽好說的,她放下簸箕,說:“我去大隊部說一聲,叫他們別把市裏來電話的事說出去,哎,你嫂子要是聽到了,剛死的心又不甘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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