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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三次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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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相見

這是什麽味道?

薄荷?

不是——

努力辨別,曇密確定自己並不是很熟悉。睜開眼,發現自己正處於煙霧繚繞中,看不清四周的環境,等煙霧漸漸散去,他才發現自己竟然身處聖壇下。

他知道的,這是自己的夢——

明明他的夢只留給安普莎——

但他只有在夢裏,才會見到那時的她——

王子的成年禮要由大祭司親自主持。這個大祭司的名號與現在比昆國自封的那個大祭司不可同日而語——芙蕾雅不受制於任何一個國家,她的權利至高無上,如果需要可以隨意差遣任一國家的軍隊,所有國家的統治者都要聽從她的命令。就算貴為一國王子的他也不是可以輕易見到芙蕾雅,這位唯一能與神通話的人,唯一能殺死惡魔該隱的人,不是神卻比肩於神。

芙蕾雅是與神簽下契約的人間守護者——

她站在聖壇上,一身白衣,長發落地,七十二侍女分列兩側,她們手裏舉著白色番旗,番旗上印著一個蕾字,番旗具有震懾妖鬼的作用,尤其是芙蕾雅的番旗。白色的番旗隨風飄起,就如同她走下神壇那掠動的裙擺,他不敢擡頭,單膝跪地等她給自己授予聖水。

也許是少年心性,也許是太過好奇,他悄悄的擡起臉,正見她從番旗前走過,他永遠記得那個情景——番旗落下,她的面容從後面顯現。一低眉,一擡眼,他們把對方都看了個清楚。無悲無喜、沈靜如霜的臉上,籠罩的是聖潔之氣,就算被他的目光這麽無禮的冒犯了,也沒有絲毫的怒意。她食指沾著聖水點在他的眉間,他清楚的感到她指尖的熱度,透過冰冷的水溫,觸在肌膚上,令他戰栗。盡管她個子不高,但是此時他得仰視這個女人,從他的角度,可以看見她緊抿著的唇,和有一點點肉的鼻頭,她的腹部與他相挨,隔著白紗裙是她的溫暖,輕吸鼻子芙蕾雅身上的淡淡奶香就進入了他的味覺裏,還沒仔細的品一品,她就結束了整個儀式,轉身走回聖壇。

摸著自己的眉間,水漬未幹,餘溫未消,他反覆摩挲,心臟的悸動清晰可見,少年的他望著那個背影越來越遠,她的長發隨著裙擺左右晃動,感受那真實的距離,被不斷的拉長、放大。如此遙不可及——

那是他第一次見芙蕾雅,那年他十六歲,她二十歲。

第二次見面,她身披銀甲,一身戎裝,長發高高束起,頭繩是赤紅色的,迎風而飛揚,坐在戰馬上,手持韁繩低眼瞧他:“你父王支援我十萬兵馬,虛言?妄言?”她的聲音清亮高亢,很有震懾力,那是他第一次與芙蕾雅說話。

“我先率三萬精兵,剩下七萬隨後就到。”他出聲才發現自己的音調是震顫的。

聽到他的話,芙蕾雅嘴角微微勾起:“你不必參戰,到營帳休息吧,長途勞頓已然辛苦。”

曇密臉漲得通紅,知道自己是被輕視了,正要張口辨幾句。

芙蕾雅仰望遠方,低聲道:“英雄易死,凡人易忘。殿下是陛下的唯一子嗣,惜命如保國。”她字字墜地有聲。說完,一踢馬,飛馳而去,她那唯一帶有色彩的紅頭繩甩成兩條騰空的蛇一般,似有靈魂的舞動自己。五千年過去,他忘了芙蕾雅的盔甲顏色、忘了芙蕾雅的佩劍質地,甚至忘了芙蕾雅的樣貌,唯一記得的就是她的紅頭繩,從顏色到長短、在風中的姿態都歷歷在目。

他是含金鑰匙出生的皇家子嗣,血統純正高貴,從未受過任何挫折,樣樣出類拔萃,卻在這個女人面前自慚形穢得忘了自己的身份。年少氣盛的少年被這個女人的磅礴之氣削弱的只剩下喘息的份兒。

那年,他十九歲,她二十三歲,是他們的第二次相遇。

濃煙再次聚攏,那些過往的場景一一消失。對面隱約站著一個人,那人身形與自己差不多,長發及地,只留背影。那長發讓他有一瞬間的恍惚。

晃晃腦袋,讓自己更清醒些,短短的幾秒鐘他就明了了自己的處境,厲聲道:“該隱!你竟敢闖進我的夢裏!”

該隱轉過身:“有什麽不可以?你好不容易有了空隙,我豈能不把握住?”

這個空隙,應該是薇拉撒的那個藥,那東西讓曇密陷入真正的睡眠。

所以,他才會夢見她——

“除了闖入別人的夢裏,你現在還有別的能力嗎?”曇密冷哼,很是不屑一顧。

他的話讓該隱暴跳如雷,一把抓住曇密脖領子:“如果不是你吃了我的心臟!我會如此落魄?!”另一只抓住曇密胸口:“把心臟還我!”

曇密解開該隱的手,依舊巋然不動的笑著,那笑在該隱看來卻是愈來愈瘆人:“如果不是我,你早就死了,在五千年前。讓你活過來的人是我,我是你的恩人,不是你的仇人,我們有著共同的死敵,你為什麽不與我合作?”曇密歪頭,露出一個不解的天真神情。

該隱搖頭:“我和你不同,我不想傷她。”

聽到這話,曇密瞇起眼睛,緩緩的伸出手:“現在的你需要依附於我才能活,別再游蕩了。”

“要不是你在她身邊,我可以光明正大的出現在她面前,不用每次入她夢裏。”該隱躲過曇密的手,語氣哀傷。

“我讓你覆活可不是為了讓你和你的仇人談戀愛的。”

“如果不能愛她,覆活又有什麽意義?”該隱孩子般純真的臉露出疑惑的表情,他攤開手:“現在的我一無所有,唯一擁有的只有愛她的心。”

該隱的話如利劍般穿透了曇密,他驚愕的一句話都說不出。許久後,沈默的合眼,該隱的話讓他的心情重了——

待他回過神,感覺手心濕黏,低下頭,發現雙手沾滿了鮮血,再往下看,安普莎的屍體就躺在他面前。他憤怒的抽出佩劍要斬殺那個兇手,卻發現那個兇手——芙蕾雅早已經倒在另一邊幾乎沒了氣息,他的仇恨就這樣沒了著落。

那是他和芙蕾雅的第三次見面,他二十五歲,她二十九歲,他是被害人的未婚夫,她是殺了他未婚妻的行兇者。

從此,她是他等了五千年的死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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