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皇恩浩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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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人上了年紀之後,總是會禁不住懷念以前的事情。
朕怕是已經老了。
還記得父皇那年召他父親入宮議事,與他在禦花園中相遇。少年的身影在陽光下似乎搖曳著,背光,變成了一個剪影——就算再過上十幾二十年,朕相信自己也不會忘記這一幕。
如今行走到朕與他曾相遇的轉角,陽光還是那麽和煦,朕自己和自己、和宮人或是和交好的大臣漫步於此,常常覺得有些刺眼,神情一個恍惚,他的身影似乎還立在那裏,但那已經是近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每當想到此處,還是不免有些悲傷,不禁回憶起我們還年少時,相伴相隨的時光。
朕怕是老了。
第一次見到他,朕才13歲,他也不過剛滿14,那天,父皇召他父親入宮議事,所談的話題不是別的,正是我們兩個的婚事。他性格很好,遇事總是考慮著別人,雖然才能一般,但說白了父皇看中的就是他的中庸,將朕草草嫁給他,然後撒手不管,這樣對朝政的影響才能縮減到最小。
朕當時甚至配不上做父皇的一顆棋子,如今也常常懷念那時,卑微弱小的日子。
朕那時才剛顯露出Omega的特征,還不理解這到底意味著什麽,於是還是像個沒事人一樣,一天到晚無憂無慮的,在宮墻內閑逛,最愛去的地方就是禦花園,就算在夜晚,也喜歡陰森森地立在湖邊小橋那裏。
那天他在禦花園裏閑逛,朕也在禦花園裏閑逛,於是就偶遇了,朕還記得自己說的第一句話是——“呀!有鬼啊!”做的第一件事潑了他一臉水,他就一臉懵逼一臉驚恐地向後閃躲著。其實朕當時沒被他嚇著,就是見到一個不認識的人,想逗他玩玩,也就是生活太無聊了罷了。
“你別過來!”當朕向他湊近的時候,他伸出一只手阻撓著我,另一只手帶著寬大的衣袖半遮著臉,他越是攆朕,朕就越願意湊到他跟前去,還笑嘻嘻地,做出一副自認為玩世不恭的模樣。
於是他開始後退,手揮來揮去想要像趕蚊子一樣趕朕走,朕在他的袖口處聞到一股很好聞的味道,淡淡的,聞不出是什麽香,但仍然好聞,像是要把人吸過去一樣。當時朕還不知道,那是alpha的信息素,也不知道,他的信息素讓朕想了一輩子。
之後順理成章地成親,因為婚前,我強迫他時常入宮見我,他乖乖地照辦了,況且朕也覺得他很有趣,所以我們之間還是有點感情的,比一般聽從父母之命成婚的alpha、Omega,要好的太多。
成親後,我們只在宮裏住了三天,之後就搬進了一座不大不小的宅子裏——把我們兩個丟進小宅子,大概是父皇的主意,因為之後我們兩個什麽都不用幹,每個月還有大把的月銀送來。
這不算一件壞事,相反,朕心中是真的十分歡喜,坐著馬車剛出宮門,就迫不及待地將車簾掀開一角,望著宮外熙熙攘攘、車水馬龍的大街,無論是擠作一團、磨肩撞肘的平民百姓,吵吵鬧鬧的小販,還是嘩眾取寵的雜耍,都讓朕覺得新奇。再回頭仰望一眼密不透風的宮墻,金碧輝煌的皇宮,不知怎的竟有種小鳥飛出籠的感覺,於是朕就趴在了窗口,癡癡地笑了起來。
他看著我這幅模樣,也傻兮兮地跟著笑,於是二人就在車裏笑成一團。
在宮外的那幾年時日,至今也讓朕念念不忘,和他相伴相隨的日子,無憂無慮,每天跑著傻玩傻樂——喝茶、聽戲、聽曲、看雜耍、吃小吃、亂買東西、逗鄰居家的小孩......一切對朕而言都是新鮮的,京城與皇宮雖然只有一墻之隔,但這裏的一切卻遠比金碧輝煌有吸引力。
朕至今都念著那段日子,也念著天天陪朕玩耍的夫君。
想念茶碗磕豁了個小角的茶館,想念竹椅泛黃的戲樓,想念路邊的廉價小點心、廉價小擺設。偶爾想起家門口那座小橋,無論去那裏一定會經過它,朕閑的沒事就非要從扶手上走,日日如此,於是夫君就日日站在一邊扶著朕,那時最喜歡佯裝差點掉入河中,最喜歡看他驚恐擔憂的表情,而且無論多少次都會上當,有意思的很......
啊,那副表情,真想再見一見呀......
推開紅木的大門——它並不寬敞,憋屈地擠在兩堵墻的夾縫中——一開門,看見的就是小小的庭院,庭院中間有半個小池塘,池塘旁邊緊挨著半個小花壇——不知是不是因為第一次見到他時,朕只有13歲,小池塘裏恰好養了13條魚,只是它們在一次下暴雨時統統逃進了一旁的小河,此後就只剩半池水草了。一旁的花壇——不知是不是因為夫君有什麽詭異的癖好,花壇裏種了兩三排菜,夏天時,每天都能摘一小把豆角,朕每年夏天都吃的想吐。
有了這半個池塘和半個菜園,小庭院裏除了一把掃把,就再也什麽都容納不下了。
我們住著個木質的小樓,一樓是客廳、飯廳、書房,和一個擺滿了書畫的小隔間,雖然我們兩個都對書畫沒興趣,但為了撐場面,它們還是留在那裏,幾年都不帶挪地方。二樓就是臥室,和一大片閑置的地方,當初用來堆雜物,可現在想來,應該是留給我們堆孩子的——雖然他不過留給了我一個女兒,用不著這麽大片。
大概是我們倆比較懶的緣故,現在回憶起來,大部分的時間好像都是在臥室裏,窩在床上耗過去的。當初我們還是年幼的alpha和Omega,面對面地躺在床上,腿疊著腿、胳膊疊著腰,發絲散開,都纏繞在了一起,半生不熟的信息素在床帳內彌漫,卻還只把對方當成和自己搶被子的敵人,每天早上看著自己又只占了被子的一角,還給擠到了床的邊緣,我們就仇人相見分外眼紅,非要齜牙咧嘴拽被子,在床上折騰到日上三竿才起床。
朕不相信什麽一見鐘情,這比青梅竹馬或是先婚後愛更不可靠,果然日久生情才是正道——
朕和夫君雖然是稍微有點好感就成婚了,但當時畢竟年紀還小,父皇沒鬼畜到逼我們圓房的程度。雖然當年朕蓋著蓋頭坐在花轎上時,因為覺得新鮮而興奮雀躍的難以言喻,但到做真正夫妻的那一日之前,我們還有很長一段日久生情的路要走。
——其實並沒有那麽難,牽著手走在熙熙攘攘的民間大街上,看遍熱鬧的景象;或是在春日秋日出游,二人騎馬在野地裏穿梭,在花叢和落葉中鬧騰;夏天熱的不行,上山避暑,在石階鋪就的山路上蹦蹦跳跳,迎面趕上挑水的和尚;即便是寒冷的冬日,只要是點上一個爐子和他一起鉆在被窩裏,一天到晚昏昏沈沈的打盹,也是值得回憶的日子。
——有時候閑的沒事了,我們兩個就對著銅鏡比比誰的眼睛大、誰的皮膚白、誰的牙齒齊,我還記得他自己每次都故意瞪大眼睛,說朕是門縫眼,狂妄到應該被滿門抄斬的地步,但朕只不過撒嬌般地在他背上錘了幾下,見不到一點帝王的尊嚴。
不過朕當時也不是帝王。
朕還記得自己以前最愛穿白衣,雖然現在也是。只是少了他站在朕身邊,穿著一身黑陪襯罷了。
——黑衣少年總愛牽著白衣少年的手,任他踩上扶手,二人慢慢地走過家門口那座小石橋,他總愛對身邊的少年說:“你穿著一身白,跟死了老娘似得!”
白衣少年就回答:“你穿著一身黑,跟死了老娘似得!”不過白衣少年的娘確實死了,他從小被父親的大娘子散養著帶大,他常常慶幸自己是個Omega,若是個alpha,恐怕早就被大娘子弄死了,跟他的娘一起。
黑衣少年常說:“世界上所有比我矮的人都是小矬子。”那時的少年因為alpha的體質而長得很快,身高已經超過了不少成年人,也比身邊的少年高了快要一尺了。
他的肩膀很快變寬了,衣襟間原本單薄的胸膛出了些厚度,白衣少年最喜歡看他那時的模樣,陽光明媚,迎面映過來,曬得對面那人似乎要融化了,自己也有那麽一瞬間的神志不清,於是迷迷糊糊地回答道:“那你一定能刷掉一大批人。”
黑衣少年聽了癡癡地笑,又補充道:“所有比我胖的人都是死肥子。”
“那你一定只能刷掉很小一批人了。”少年故意擺出一副冷漠的樣子,故意掩飾剛才自己的“有所表示”。
——不知是什麽時候,曾經年幼的夫妻間那點只能算作友誼的好感變質了,不知變成了什麽,讓人想起來就臉紅心跳、羞恥不已——
黑衣少年又被妻潑了一身水,狼狽不堪地在他面前脫去一身黑衣。而白衣少年卻目不轉睛地盯著他赤.裸的上身,盯著他因為夏日炎炎,沒事幹一個人跑去玩水曬黑的皮膚,小麥色中透著健康的紅。盯著那薄薄的皮膚下跳躍著的精巧肌肉,精幹有力,像長在只豹子身上似得,愉悅的在午後空氣中收縮震顫著,而剛剛粘上的水漬,好像是剛從體內淌出,帶著鹹味的汗,隨著他的動作流向腰間,或是甩在地面上。
那人朝自己擡起眼簾,也同樣目不轉睛地註視著,白衣少年心中一顫,羞澀地埋頭看腳。只覺得自己在他的目光中不自在,像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忽然被獵豹盯上的那種感覺——風微微拂過夫君,又縈繞在妻子身畔,帶來一種難以言喻的奇香,一如多年前在他袖口處聞到的那般,不過現在要濃了許多——小兔忽然覺得,能被獵豹吞噬是一種幸運。
於是朕便在一個夜深人靜的夜晚發情了——性事就如同飲酒,第一口飲下只覺得灼熱濃烈讓人難以承受,而之後漸漸習慣了,反而會被其中的醇香所迷——年幼的夫妻第一次融合,從此不再年幼。
朕依稀記得他當年16歲,那自己就是15歲嘍?
作者有話要說:
自己把年少時的皇帝,寫的有點像下一部的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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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怕是已經老了。
還記得父皇那年召他父親入宮議事,與他在禦花園中相遇。少年的身影在陽光下似乎搖曳著,背光,變成了一個剪影——就算再過上十幾二十年,朕相信自己也不會忘記這一幕。
如今行走到朕與他曾相遇的轉角,陽光還是那麽和煦,朕自己和自己、和宮人或是和交好的大臣漫步於此,常常覺得有些刺眼,神情一個恍惚,他的身影似乎還立在那裏,但那已經是近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每當想到此處,還是不免有些悲傷,不禁回憶起我們還年少時,相伴相隨的時光。
朕怕是老了。
第一次見到他,朕才13歲,他也不過剛滿14,那天,父皇召他父親入宮議事,所談的話題不是別的,正是我們兩個的婚事。他性格很好,遇事總是考慮著別人,雖然才能一般,但說白了父皇看中的就是他的中庸,將朕草草嫁給他,然後撒手不管,這樣對朝政的影響才能縮減到最小。
朕當時甚至配不上做父皇的一顆棋子,如今也常常懷念那時,卑微弱小的日子。
朕那時才剛顯露出Omega的特征,還不理解這到底意味著什麽,於是還是像個沒事人一樣,一天到晚無憂無慮的,在宮墻內閑逛,最愛去的地方就是禦花園,就算在夜晚,也喜歡陰森森地立在湖邊小橋那裏。
那天他在禦花園裏閑逛,朕也在禦花園裏閑逛,於是就偶遇了,朕還記得自己說的第一句話是——“呀!有鬼啊!”做的第一件事潑了他一臉水,他就一臉懵逼一臉驚恐地向後閃躲著。其實朕當時沒被他嚇著,就是見到一個不認識的人,想逗他玩玩,也就是生活太無聊了罷了。
“你別過來!”當朕向他湊近的時候,他伸出一只手阻撓著我,另一只手帶著寬大的衣袖半遮著臉,他越是攆朕,朕就越願意湊到他跟前去,還笑嘻嘻地,做出一副自認為玩世不恭的模樣。
於是他開始後退,手揮來揮去想要像趕蚊子一樣趕朕走,朕在他的袖口處聞到一股很好聞的味道,淡淡的,聞不出是什麽香,但仍然好聞,像是要把人吸過去一樣。當時朕還不知道,那是alpha的信息素,也不知道,他的信息素讓朕想了一輩子。
之後順理成章地成親,因為婚前,我強迫他時常入宮見我,他乖乖地照辦了,況且朕也覺得他很有趣,所以我們之間還是有點感情的,比一般聽從父母之命成婚的alpha、Omega,要好的太多。
成親後,我們只在宮裏住了三天,之後就搬進了一座不大不小的宅子裏——把我們兩個丟進小宅子,大概是父皇的主意,因為之後我們兩個什麽都不用幹,每個月還有大把的月銀送來。
這不算一件壞事,相反,朕心中是真的十分歡喜,坐著馬車剛出宮門,就迫不及待地將車簾掀開一角,望著宮外熙熙攘攘、車水馬龍的大街,無論是擠作一團、磨肩撞肘的平民百姓,吵吵鬧鬧的小販,還是嘩眾取寵的雜耍,都讓朕覺得新奇。再回頭仰望一眼密不透風的宮墻,金碧輝煌的皇宮,不知怎的竟有種小鳥飛出籠的感覺,於是朕就趴在了窗口,癡癡地笑了起來。
他看著我這幅模樣,也傻兮兮地跟著笑,於是二人就在車裏笑成一團。
在宮外的那幾年時日,至今也讓朕念念不忘,和他相伴相隨的日子,無憂無慮,每天跑著傻玩傻樂——喝茶、聽戲、聽曲、看雜耍、吃小吃、亂買東西、逗鄰居家的小孩......一切對朕而言都是新鮮的,京城與皇宮雖然只有一墻之隔,但這裏的一切卻遠比金碧輝煌有吸引力。
朕至今都念著那段日子,也念著天天陪朕玩耍的夫君。
想念茶碗磕豁了個小角的茶館,想念竹椅泛黃的戲樓,想念路邊的廉價小點心、廉價小擺設。偶爾想起家門口那座小橋,無論去那裏一定會經過它,朕閑的沒事就非要從扶手上走,日日如此,於是夫君就日日站在一邊扶著朕,那時最喜歡佯裝差點掉入河中,最喜歡看他驚恐擔憂的表情,而且無論多少次都會上當,有意思的很......
啊,那副表情,真想再見一見呀......
推開紅木的大門——它並不寬敞,憋屈地擠在兩堵墻的夾縫中——一開門,看見的就是小小的庭院,庭院中間有半個小池塘,池塘旁邊緊挨著半個小花壇——不知是不是因為第一次見到他時,朕只有13歲,小池塘裏恰好養了13條魚,只是它們在一次下暴雨時統統逃進了一旁的小河,此後就只剩半池水草了。一旁的花壇——不知是不是因為夫君有什麽詭異的癖好,花壇裏種了兩三排菜,夏天時,每天都能摘一小把豆角,朕每年夏天都吃的想吐。
有了這半個池塘和半個菜園,小庭院裏除了一把掃把,就再也什麽都容納不下了。
我們住著個木質的小樓,一樓是客廳、飯廳、書房,和一個擺滿了書畫的小隔間,雖然我們兩個都對書畫沒興趣,但為了撐場面,它們還是留在那裏,幾年都不帶挪地方。二樓就是臥室,和一大片閑置的地方,當初用來堆雜物,可現在想來,應該是留給我們堆孩子的——雖然他不過留給了我一個女兒,用不著這麽大片。
大概是我們倆比較懶的緣故,現在回憶起來,大部分的時間好像都是在臥室裏,窩在床上耗過去的。當初我們還是年幼的alpha和Omega,面對面地躺在床上,腿疊著腿、胳膊疊著腰,發絲散開,都纏繞在了一起,半生不熟的信息素在床帳內彌漫,卻還只把對方當成和自己搶被子的敵人,每天早上看著自己又只占了被子的一角,還給擠到了床的邊緣,我們就仇人相見分外眼紅,非要齜牙咧嘴拽被子,在床上折騰到日上三竿才起床。
朕不相信什麽一見鐘情,這比青梅竹馬或是先婚後愛更不可靠,果然日久生情才是正道——
朕和夫君雖然是稍微有點好感就成婚了,但當時畢竟年紀還小,父皇沒鬼畜到逼我們圓房的程度。雖然當年朕蓋著蓋頭坐在花轎上時,因為覺得新鮮而興奮雀躍的難以言喻,但到做真正夫妻的那一日之前,我們還有很長一段日久生情的路要走。
——其實並沒有那麽難,牽著手走在熙熙攘攘的民間大街上,看遍熱鬧的景象;或是在春日秋日出游,二人騎馬在野地裏穿梭,在花叢和落葉中鬧騰;夏天熱的不行,上山避暑,在石階鋪就的山路上蹦蹦跳跳,迎面趕上挑水的和尚;即便是寒冷的冬日,只要是點上一個爐子和他一起鉆在被窩裏,一天到晚昏昏沈沈的打盹,也是值得回憶的日子。
——有時候閑的沒事了,我們兩個就對著銅鏡比比誰的眼睛大、誰的皮膚白、誰的牙齒齊,我還記得他自己每次都故意瞪大眼睛,說朕是門縫眼,狂妄到應該被滿門抄斬的地步,但朕只不過撒嬌般地在他背上錘了幾下,見不到一點帝王的尊嚴。
不過朕當時也不是帝王。
朕還記得自己以前最愛穿白衣,雖然現在也是。只是少了他站在朕身邊,穿著一身黑陪襯罷了。
——黑衣少年總愛牽著白衣少年的手,任他踩上扶手,二人慢慢地走過家門口那座小石橋,他總愛對身邊的少年說:“你穿著一身白,跟死了老娘似得!”
白衣少年就回答:“你穿著一身黑,跟死了老娘似得!”不過白衣少年的娘確實死了,他從小被父親的大娘子散養著帶大,他常常慶幸自己是個Omega,若是個alpha,恐怕早就被大娘子弄死了,跟他的娘一起。
黑衣少年常說:“世界上所有比我矮的人都是小矬子。”那時的少年因為alpha的體質而長得很快,身高已經超過了不少成年人,也比身邊的少年高了快要一尺了。
他的肩膀很快變寬了,衣襟間原本單薄的胸膛出了些厚度,白衣少年最喜歡看他那時的模樣,陽光明媚,迎面映過來,曬得對面那人似乎要融化了,自己也有那麽一瞬間的神志不清,於是迷迷糊糊地回答道:“那你一定能刷掉一大批人。”
黑衣少年聽了癡癡地笑,又補充道:“所有比我胖的人都是死肥子。”
“那你一定只能刷掉很小一批人了。”少年故意擺出一副冷漠的樣子,故意掩飾剛才自己的“有所表示”。
——不知是什麽時候,曾經年幼的夫妻間那點只能算作友誼的好感變質了,不知變成了什麽,讓人想起來就臉紅心跳、羞恥不已——
黑衣少年又被妻潑了一身水,狼狽不堪地在他面前脫去一身黑衣。而白衣少年卻目不轉睛地盯著他赤.裸的上身,盯著他因為夏日炎炎,沒事幹一個人跑去玩水曬黑的皮膚,小麥色中透著健康的紅。盯著那薄薄的皮膚下跳躍著的精巧肌肉,精幹有力,像長在只豹子身上似得,愉悅的在午後空氣中收縮震顫著,而剛剛粘上的水漬,好像是剛從體內淌出,帶著鹹味的汗,隨著他的動作流向腰間,或是甩在地面上。
那人朝自己擡起眼簾,也同樣目不轉睛地註視著,白衣少年心中一顫,羞澀地埋頭看腳。只覺得自己在他的目光中不自在,像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忽然被獵豹盯上的那種感覺——風微微拂過夫君,又縈繞在妻子身畔,帶來一種難以言喻的奇香,一如多年前在他袖口處聞到的那般,不過現在要濃了許多——小兔忽然覺得,能被獵豹吞噬是一種幸運。
於是朕便在一個夜深人靜的夜晚發情了——性事就如同飲酒,第一口飲下只覺得灼熱濃烈讓人難以承受,而之後漸漸習慣了,反而會被其中的醇香所迷——年幼的夫妻第一次融合,從此不再年幼。
朕依稀記得他當年16歲,那自己就是15歲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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