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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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親愛的放羊少年》
二零零六年的夏天似乎格外炎熱。
一條坑坑窪窪的馬路旁坐落著兩排破舊的平房,原本白色的墻體早已在常年的風吹雨打中變得斑駁不堪,露出大片大片的黑色水泥。
樓下,一條長長的隊伍在馬路邊蜿蜒排開,每個人的手裏都提著一只大大的水桶。
有轎車呼嘯開過,濺起臟汙的泥水,似乎打在了某個女人的衣服上,立刻引來一聲尖利的咒罵。
三五個小孩在人流中穿梭打鬧,將原本就歪歪扭扭的隊伍拉扯的更加支離破碎。
宋慈把原本提在左手上的紅色塑料桶轉移到右手上,側身躲避在他旁邊打鬧的兩個小男孩,一不小心卻踩到了身後那個胖女人的腳。
還沒等宋慈說對不起,胖女人就開口罵道:“你眼瞎了是不是?!我這鞋可是花了兩百塊錢新買的,你賠得起嗎?!”
宋慈只知道胖女人是跟他老公一起在路邊擺燒烤攤的,卻不知道她叫什麽名字。
宋慈低頭,看著那雙東邊超市裏三十塊錢一雙的廉價皮鞋,“對不起”三個字便生生的咽了回去,語氣十分冷淡的說:“你想怎麽樣?”
“我想怎麽樣?你踩了我你還有理啦?”胖女人說著就要動手扯宋慈的衣服,卻被宋慈一手給隔開了,“不要碰我!”
胖女人原本也並沒有真的要怎麽樣,只是看宋慈一個瘦弱的小男孩,想嚇唬嚇唬他,現在卻被宋慈的態度給徹底激怒了:“他娘的!你個小男-妓,跟著老破鞋到處找老男人騙吃騙喝,你橫他媽什麽橫?這遠遠近近的街坊誰不知道,你媽的破名早就遠揚了。恐怕呀,你媽和這條街上的單身老男人們都有過一腿呢,大家夥說是不是呀?”
人群中爆發出一陣哄笑聲。
宋慈猛地擡頭,雙手緊攥成拳,卻說不出一句反駁的話來。
因為,這個女人說的都是事實。
這是第九個,還是第十個?
宋慈已經記不清楚了。
在宋慈的記憶裏,那些男人全長了同樣的一張臉:渾濁的雙眼,因為常年抽煙而焦黃的牙齒,幹燥起皮的嘴唇,渾身散發著難聞的酒氣。
宋慈不止一次的問過夏莫冰,那個被他稱之為媽媽的女人:“躺在這樣的男人身邊,你不覺得惡心嗎?”
夏莫冰滿不在乎的一笑,臉上的皺紋擠出一朵難看的花,“你用他們的錢租房子住、買東西吃的時候,怎麽不覺得惡心呢?”
宋慈冷笑,“如果只是為了錢,我們可以自己去掙,不用靠這些男人也能活下去。”
夏莫冰嘆了口氣,“兒子,等你長大了就會知道,一切都沒有你想象的那麽簡單。”
現在,宋慈已經十六歲,他依舊不能理解是什麽困住了夏莫冰,讓她甘心在這破舊的樓房裏,圍著滿身酒氣的老男人打轉。
哄笑聲漸漸淡下去,胖女人卻還依舊在喋喋不休:“姐妹們可得把自家男人給看好了,當心被老破鞋和小男-妓給勾引走了,到時候你們哭都沒處哭去。你們瞧瞧這小男-妓,細皮嫩肉的,比小娘們還水靈呢。現在許多老男人就好他這口,玩兒起小男孩來比玩兒女人還帶勁兒,也不知道這世道是怎麽了。”
宋慈轉過身,權當什麽都沒有聽見。
幸好,他的前面只排了兩個人。
兩分鐘後,宋慈在這條街上唯一還在正常工作的水龍頭下接了滿滿一桶水,便吃力的提起水桶,無視那些意味不明的指指點點,朝那個暫時被稱之為“家”的地方走去。
淘米,洗菜,煮飯,炒菜,宋慈駕輕就熟。
晚上七點,準時開飯。
三個菜,四個人。
來到這裏三天了,宋慈第一次看到李國來清醒的坐在飯桌旁。
李國來從蒜苔裏揀出一塊肉來,越過飯桌放到宋慈的碗裏,“以後提水這種事情交給李益就行了,你這麽瘦,幹不了這種力氣活。”
宋慈夾起那塊肉扔到夏莫冰的碗裏,頭也不擡的說:“我不喜歡吃肉。”
李國來笑了笑,又夾起一筷子菠菜放到宋慈的碗裏,“既然不喜歡吃肉,就多吃些青菜。正是長身體的時候,多吃青菜對身體好。”
宋慈不著痕跡地將那些菠菜撥到一邊去,只是一味低頭扒著碗裏的白米飯。
夏莫冰不動聲色的將宋慈碗裏的菜夾到自己碗裏,“他又不是沒長手,想吃什麽自己會夾,你不用管他。”頓了頓,又轉向宋慈說:“你明天就和李益一起上學去,你李叔叔今天已經把轉學手續都給你辦好了。”
宋慈一直隨著母親四處流離,初中也只是斷斷續續念完的。可他天資聰明,成績一直是班裏的前幾名。現在可以接著念書,宋慈心裏很高興。
“嗯。”頓了頓,又朝著李國來說道:“謝謝李……李叔叔。”
這是宋慈三天來第一次和顏悅色地同李國來說話,李國來高興的眉飛色舞,“不客氣,這是叔叔應該做的。你以後有什麽需要的盡管和叔叔說,叔叔都買給你。”
一直在旁邊安靜吃飯的李益啪的一聲將碗筷放到桌上,猛地站起來,一腳把椅子踢倒在地,快步走進房間,哐的一聲摔上了門。
椅背砸在水泥地板上的聲音把夏莫冰嚇了一跳,一口米飯卡在喉嚨裏咽也咽下不去吐也吐不出來,劇烈的咳嗽起來。
李國來趕緊起身給夏莫冰倒水,“臭小子,你又發什麽瘋!等會兒再跟你算賬!”
宋慈卻像什麽也沒有發生過似的,自顧的扒著碗裏的飯。
喝了兩口水,夏莫冰才順過氣來,“小孩子嘛,你不要和他一般見識,由著他去好了。”
“現在不好好管教,等過兩年他就敢騎在我脖子上拉屎了。”李國來一下一下輕拍著夏莫冰的背,為她順氣。
宋慈咽下最後一口米飯,起身繞過倒在地上的椅子,到水池邊把自己的碗洗了,也轉身進了自己的房間。
所謂的房間,其實只是將原本的一個房間用木板切成兩個七八平方的小隔斷,每個隔斷間只勉強容得下一張床和一張小桌。而李益的房間,就在宋慈的隔壁。因為隔音太差,宋慈幾乎能夠聽見李益睡覺時的呼吸聲,所以宋慈在房間裏基本上不發出任何聲音。
隨手從桌上抽出一本書,正好抽到自己最喜歡的一本,艾米麗·勃朗特的《呼嘯山莊》。
剛翻了幾頁,夏莫冰就推門進來了,手裏端著一杯溫水。
夏莫冰在宋慈身旁坐下,將水杯遞給他,“吃了那麽多米飯,不嫌噎得慌嗎?喝口水吧。”
宋慈不接,依舊盯著書頁。
夏莫冰側身把水杯放到桌子上,一把拽過宋慈手中的書順手扔到了床尾,“有時間在這裏看書,還不如好好想想怎麽討你李叔叔歡心。李叔叔夾給你的菜怎麽不吃?”
宋慈臉上露出嫌惡的表情,“我不像你,我覺得惡心。”
夏莫冰揚手就給了宋慈一巴掌,“覺得惡心也要給我吃下去!把他哄高興了你才會有好日子過,你懂不懂?!”
宋慈的臉上立時便浮起紅色的指痕,瞪著夏莫冰冷聲說:“我拜托你不要什麽事情都扯上我好嗎?口口聲聲的說是為我好,可到底是為了誰你心裏最清楚!”
夏莫冰氣得嘴唇發白,顫聲說:“你這話是什麽意思?”
宋慈依舊固執的仰著頭,“我什麽意思你心裏明白。你就是賤!你就是離不開那些臭男人!”
夏莫冰“謔”的一聲從床上站起來,渾身不可抑制的顫抖起來,擡手就要朝著宋慈打下去,卻被她生生給忍住了。
夏莫冰俯身拿起桌上已經變涼的那杯水,兩口喝下,背對著宋慈說道:“這個世界上誰都可以說我賤,唯獨你宋慈不行。因為我是你媽,是我懷胎十月陣痛二十多個小時把你生了下來,你不能這麽沒有良心。”
看著夏莫冰顫抖的脊背,宋慈心裏的難過不可抑制的湧上來,吐出的話語卻像鋒利的刀子一樣再次刺上夏莫冰的心口,“如果你把我生下來就是為了讓我過現在這種骯臟的生活,那我寧願不要來到這個世界上。”
夏莫冰冷笑兩聲,“好樣的,宋慈,你真是好樣的。”
一聲門響,屋裏恢覆了安靜。
大滴大滴的眼淚順著宋慈白皙的臉頰流下來。
他張嘴咬住被角,盡量不發出一絲聲音。
他和夏莫冰的爭吵,李益一定都聽到了吧?他這會兒一定在無聲的偷笑吧?
其實,從踏入這個家的第一天起宋慈就知道,他和李益是不同的。
李益是李國來的兒子,不管他在李國來面前如何耍小性兒,李國來又是如何打罵他,他始終都是李國來的親骨肉,都是會被無條件原諒的。
而他宋慈只是個買一送一的拖油瓶罷了,又有什麽資格在自己的“衣食父母”面前擺臉色呢?給你什麽你都要無條件的雙手接住,還要擺出一臉歡喜的表情來,這才是他宋慈應該要做的事情。
乖巧無害的小白兔才會被喜愛,被呵護。這樣的道理,宋慈如何不懂?
可是,這樣的話,他和夏莫冰又有什麽不一樣?
宋慈不要像她,更不要變成她。
他要做一只張牙舞爪的獸,即使遍體鱗傷也無所謂。
與其被人拿在手裏把玩,還不如在荊棘地裏匍匐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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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的夏天似乎格外炎熱。
一條坑坑窪窪的馬路旁坐落著兩排破舊的平房,原本白色的墻體早已在常年的風吹雨打中變得斑駁不堪,露出大片大片的黑色水泥。
樓下,一條長長的隊伍在馬路邊蜿蜒排開,每個人的手裏都提著一只大大的水桶。
有轎車呼嘯開過,濺起臟汙的泥水,似乎打在了某個女人的衣服上,立刻引來一聲尖利的咒罵。
三五個小孩在人流中穿梭打鬧,將原本就歪歪扭扭的隊伍拉扯的更加支離破碎。
宋慈把原本提在左手上的紅色塑料桶轉移到右手上,側身躲避在他旁邊打鬧的兩個小男孩,一不小心卻踩到了身後那個胖女人的腳。
還沒等宋慈說對不起,胖女人就開口罵道:“你眼瞎了是不是?!我這鞋可是花了兩百塊錢新買的,你賠得起嗎?!”
宋慈只知道胖女人是跟他老公一起在路邊擺燒烤攤的,卻不知道她叫什麽名字。
宋慈低頭,看著那雙東邊超市裏三十塊錢一雙的廉價皮鞋,“對不起”三個字便生生的咽了回去,語氣十分冷淡的說:“你想怎麽樣?”
“我想怎麽樣?你踩了我你還有理啦?”胖女人說著就要動手扯宋慈的衣服,卻被宋慈一手給隔開了,“不要碰我!”
胖女人原本也並沒有真的要怎麽樣,只是看宋慈一個瘦弱的小男孩,想嚇唬嚇唬他,現在卻被宋慈的態度給徹底激怒了:“他娘的!你個小男-妓,跟著老破鞋到處找老男人騙吃騙喝,你橫他媽什麽橫?這遠遠近近的街坊誰不知道,你媽的破名早就遠揚了。恐怕呀,你媽和這條街上的單身老男人們都有過一腿呢,大家夥說是不是呀?”
人群中爆發出一陣哄笑聲。
宋慈猛地擡頭,雙手緊攥成拳,卻說不出一句反駁的話來。
因為,這個女人說的都是事實。
這是第九個,還是第十個?
宋慈已經記不清楚了。
在宋慈的記憶裏,那些男人全長了同樣的一張臉:渾濁的雙眼,因為常年抽煙而焦黃的牙齒,幹燥起皮的嘴唇,渾身散發著難聞的酒氣。
宋慈不止一次的問過夏莫冰,那個被他稱之為媽媽的女人:“躺在這樣的男人身邊,你不覺得惡心嗎?”
夏莫冰滿不在乎的一笑,臉上的皺紋擠出一朵難看的花,“你用他們的錢租房子住、買東西吃的時候,怎麽不覺得惡心呢?”
宋慈冷笑,“如果只是為了錢,我們可以自己去掙,不用靠這些男人也能活下去。”
夏莫冰嘆了口氣,“兒子,等你長大了就會知道,一切都沒有你想象的那麽簡單。”
現在,宋慈已經十六歲,他依舊不能理解是什麽困住了夏莫冰,讓她甘心在這破舊的樓房裏,圍著滿身酒氣的老男人打轉。
哄笑聲漸漸淡下去,胖女人卻還依舊在喋喋不休:“姐妹們可得把自家男人給看好了,當心被老破鞋和小男-妓給勾引走了,到時候你們哭都沒處哭去。你們瞧瞧這小男-妓,細皮嫩肉的,比小娘們還水靈呢。現在許多老男人就好他這口,玩兒起小男孩來比玩兒女人還帶勁兒,也不知道這世道是怎麽了。”
宋慈轉過身,權當什麽都沒有聽見。
幸好,他的前面只排了兩個人。
兩分鐘後,宋慈在這條街上唯一還在正常工作的水龍頭下接了滿滿一桶水,便吃力的提起水桶,無視那些意味不明的指指點點,朝那個暫時被稱之為“家”的地方走去。
淘米,洗菜,煮飯,炒菜,宋慈駕輕就熟。
晚上七點,準時開飯。
三個菜,四個人。
來到這裏三天了,宋慈第一次看到李國來清醒的坐在飯桌旁。
李國來從蒜苔裏揀出一塊肉來,越過飯桌放到宋慈的碗裏,“以後提水這種事情交給李益就行了,你這麽瘦,幹不了這種力氣活。”
宋慈夾起那塊肉扔到夏莫冰的碗裏,頭也不擡的說:“我不喜歡吃肉。”
李國來笑了笑,又夾起一筷子菠菜放到宋慈的碗裏,“既然不喜歡吃肉,就多吃些青菜。正是長身體的時候,多吃青菜對身體好。”
宋慈不著痕跡地將那些菠菜撥到一邊去,只是一味低頭扒著碗裏的白米飯。
夏莫冰不動聲色的將宋慈碗裏的菜夾到自己碗裏,“他又不是沒長手,想吃什麽自己會夾,你不用管他。”頓了頓,又轉向宋慈說:“你明天就和李益一起上學去,你李叔叔今天已經把轉學手續都給你辦好了。”
宋慈一直隨著母親四處流離,初中也只是斷斷續續念完的。可他天資聰明,成績一直是班裏的前幾名。現在可以接著念書,宋慈心裏很高興。
“嗯。”頓了頓,又朝著李國來說道:“謝謝李……李叔叔。”
這是宋慈三天來第一次和顏悅色地同李國來說話,李國來高興的眉飛色舞,“不客氣,這是叔叔應該做的。你以後有什麽需要的盡管和叔叔說,叔叔都買給你。”
一直在旁邊安靜吃飯的李益啪的一聲將碗筷放到桌上,猛地站起來,一腳把椅子踢倒在地,快步走進房間,哐的一聲摔上了門。
椅背砸在水泥地板上的聲音把夏莫冰嚇了一跳,一口米飯卡在喉嚨裏咽也咽下不去吐也吐不出來,劇烈的咳嗽起來。
李國來趕緊起身給夏莫冰倒水,“臭小子,你又發什麽瘋!等會兒再跟你算賬!”
宋慈卻像什麽也沒有發生過似的,自顧的扒著碗裏的飯。
喝了兩口水,夏莫冰才順過氣來,“小孩子嘛,你不要和他一般見識,由著他去好了。”
“現在不好好管教,等過兩年他就敢騎在我脖子上拉屎了。”李國來一下一下輕拍著夏莫冰的背,為她順氣。
宋慈咽下最後一口米飯,起身繞過倒在地上的椅子,到水池邊把自己的碗洗了,也轉身進了自己的房間。
所謂的房間,其實只是將原本的一個房間用木板切成兩個七八平方的小隔斷,每個隔斷間只勉強容得下一張床和一張小桌。而李益的房間,就在宋慈的隔壁。因為隔音太差,宋慈幾乎能夠聽見李益睡覺時的呼吸聲,所以宋慈在房間裏基本上不發出任何聲音。
隨手從桌上抽出一本書,正好抽到自己最喜歡的一本,艾米麗·勃朗特的《呼嘯山莊》。
剛翻了幾頁,夏莫冰就推門進來了,手裏端著一杯溫水。
夏莫冰在宋慈身旁坐下,將水杯遞給他,“吃了那麽多米飯,不嫌噎得慌嗎?喝口水吧。”
宋慈不接,依舊盯著書頁。
夏莫冰側身把水杯放到桌子上,一把拽過宋慈手中的書順手扔到了床尾,“有時間在這裏看書,還不如好好想想怎麽討你李叔叔歡心。李叔叔夾給你的菜怎麽不吃?”
宋慈臉上露出嫌惡的表情,“我不像你,我覺得惡心。”
夏莫冰揚手就給了宋慈一巴掌,“覺得惡心也要給我吃下去!把他哄高興了你才會有好日子過,你懂不懂?!”
宋慈的臉上立時便浮起紅色的指痕,瞪著夏莫冰冷聲說:“我拜托你不要什麽事情都扯上我好嗎?口口聲聲的說是為我好,可到底是為了誰你心裏最清楚!”
夏莫冰氣得嘴唇發白,顫聲說:“你這話是什麽意思?”
宋慈依舊固執的仰著頭,“我什麽意思你心裏明白。你就是賤!你就是離不開那些臭男人!”
夏莫冰“謔”的一聲從床上站起來,渾身不可抑制的顫抖起來,擡手就要朝著宋慈打下去,卻被她生生給忍住了。
夏莫冰俯身拿起桌上已經變涼的那杯水,兩口喝下,背對著宋慈說道:“這個世界上誰都可以說我賤,唯獨你宋慈不行。因為我是你媽,是我懷胎十月陣痛二十多個小時把你生了下來,你不能這麽沒有良心。”
看著夏莫冰顫抖的脊背,宋慈心裏的難過不可抑制的湧上來,吐出的話語卻像鋒利的刀子一樣再次刺上夏莫冰的心口,“如果你把我生下來就是為了讓我過現在這種骯臟的生活,那我寧願不要來到這個世界上。”
夏莫冰冷笑兩聲,“好樣的,宋慈,你真是好樣的。”
一聲門響,屋裏恢覆了安靜。
大滴大滴的眼淚順著宋慈白皙的臉頰流下來。
他張嘴咬住被角,盡量不發出一絲聲音。
他和夏莫冰的爭吵,李益一定都聽到了吧?他這會兒一定在無聲的偷笑吧?
其實,從踏入這個家的第一天起宋慈就知道,他和李益是不同的。
李益是李國來的兒子,不管他在李國來面前如何耍小性兒,李國來又是如何打罵他,他始終都是李國來的親骨肉,都是會被無條件原諒的。
而他宋慈只是個買一送一的拖油瓶罷了,又有什麽資格在自己的“衣食父母”面前擺臉色呢?給你什麽你都要無條件的雙手接住,還要擺出一臉歡喜的表情來,這才是他宋慈應該要做的事情。
乖巧無害的小白兔才會被喜愛,被呵護。這樣的道理,宋慈如何不懂?
可是,這樣的話,他和夏莫冰又有什麽不一樣?
宋慈不要像她,更不要變成她。
他要做一只張牙舞爪的獸,即使遍體鱗傷也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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