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稻草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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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天生就是壞骨頭,他們根本就不會對自己傷害的那些人產生絲毫的愧疚之心。
晚飯吃多了,羅可覺得自己應該出去散散步,消消食,才有助於睡眠。
穿著舒適的居家服,羅可慢悠悠地走在公園的小徑上,她走得很慢,三三兩兩的行人很快便越過她去,羅可卻不在乎,只是享受著這難得地愜意時光。
天色越來越暗,公園裏的燈光亮了起來,橘色的燈光透過斑駁的樹影稀稀落落地灑落在地上,羅可走到公園的小樹林旁,擡起手腕看了看時間,已經晚上九點多鐘了,她看了一眼幽暗的樹林,走了進去。
沒走幾步,羅可便聽到身後傳來悉悉索索的腳步聲,她神情一緊,不由得加快了腳步,身後的腳步聲也快了幾分,羅可這下確定這人確實在跟蹤自己。
散個步都能碰到這麽些破事兒,羅可很無語。
看得出來身後跟著的這個家夥很有經驗,,也很熟悉這邊的環境,走到草木最旺盛的地方,他出手了。
“啊!!!”
男人淒厲的慘叫聲劃破夜空,羅可淡漠地看著捂著手疼得在地上不住翻滾的年輕男人,撥通了公安局的電話。
“餵,這裏是綠水公園,有人意圖強/奸......”
從公安局做完筆錄出來的時候,已經將近晚上十二點鐘,羅可謝過了警員送她回家的好意,自己打車回家。
剛剛的那一幕勾起了羅可不好的回憶,當她還是素媛的時候,她接手的官司不知凡幾,有很多罪犯都是慣犯,剛剛從監獄裏出來,又犯下相同的案件,手段一次比一次殘酷。
監獄的生涯真的能讓一個人改過自新麽?就像剛剛意圖對她動手的那個男人,他剛剛出獄不過三天時間,便忍不住又想犯案,如果今天遇到的不是她,那後果不堪設想,一個女孩的一生被毀掉,而犯下這樣罪行的男人接受的不過是幾年的牢獄生涯。
真是不公平吶。
QJ是她最不能容忍的犯罪,既然法律給不了那個男人應有的懲罰,那麽她會讓他一輩子都沒有辦法繼續去禍害可憐無辜的人。
幾次穿越,她的身體也發生了改變,充斥在身體內的靈力很少很少,可是也足以讓那個男人得到該有的教訓。
那些輸入他體內的靈力在緩慢地破壞著他的身體機能,等到他入獄的時候,他的身體便會徹底崩潰。
他當然不會死去,因為他要活著接受著這病痛的人折磨,直到他罪惡的生命走到盡頭。
******************
羅可一覺醒來,發現自己雙手握著方向盤正行駛在車來車往的馬路上,她已經十分適應這種情況,沒有絲毫地慌亂,依舊平靜地開著車。
腦海中屬於原主的記憶迅速地被羅可所接受,這具身體的原主名叫神箸正貴,是一名頗有正義感的高級警察。
這個神箸正貴的生平履歷沒問題,可是——羅可默默地低頭看了看自己大腿以上腹部以下的位置,慢吞吞地收回了視線。
這次是個男人啊。
車裏的警用廣播裏傳來一個清麗的女聲。
“各局請註意,南松原第五街道附近發現一具女童屍體,請附近的警員迅速趕去現場。”
羅可眉心微皺,沒想到她才剛剛來到這裏,就要接手案子了。
轉動方向盤,羅可根據神箸正貴的記憶,在下一個路口轉彎,朝著案發現場駛去。
看著躺在汙水裏的那具小小的屍體,羅可恍惚間似乎又看見了素媛的身影,到底要滅絕人性到什麽樣的地步,才能對這麽小的孩子下這樣的毒手?
從女童的屍體上可以看出她身前遭受了多麽大的痛苦,周圍的現場已經破壞掉,找不到絲毫線索,法證科的成員將女孩身上殘留的液體放到透明的袋子裏,等到回到警局的時候在進行鑒定。
羅可走到女孩的身邊,靜靜地看著她,仿佛要將她的身影刻入心底一般。
女孩死亡不過五個小時的時間,羅可卻並沒有發現她的魂體存在,因為痛苦到極致,所以連靈魂都不願存在了麽?
“神箸,你沒事兒吧?”
身邊的同事擔憂地詢問,神箸已經站在女孩的屍體前很久了,連他這樣的人看到女孩的屍體都會覺得氣氛不已,何況是一向正義感很強的神箸。
“我沒事。”
被這個骯臟世界玷汙的純白靈魂,希望你來生可以有一個美好的人生。
**************
羅可的情緒一直不高,三個月前的那一幕不斷地在她眼前回放,因為輕身經歷過素媛的痛苦,所以才知道那個孩子的到底經歷了怎樣的人間煉獄,可是這樁案子即便已經被新聞曝光,可是警察廳對這樁案件一直都保持著懈怠的態度。
已經知道了殺害了那個孩子的人是清丸國秀,一個剛剛出獄的,八年前犯過相同案子的人渣。
八年前因為他還未成年,所以本該是死刑的案子卻只判了八年,監獄的生涯並沒有讓他改好,反而更加變本加厲,剛剛從監獄門口踏出去,便迫不及待地去犯下另一宗案件,
通緝令已經發出,案子卻沒有絲毫進展,他們找不到這個殺人犯,唯一幸運的是,這三個月來在沒有一個孩子遭到他的毒手。
電話叮鈴鈴地響起,羅可接通了電話。
“神箸,你做好為人渣擋槍的覺悟了麽?”
羅可神情冷漠地看著眼前蒼白的墻壁,電話裏的男聲提醒著羅可,她現在是名警察,她不但不能親手殺了那個人渣,反而要保護著他,在十二億人民地阻撓下安全地將他帶回東京受審。
羅可很想問,這樣真的有意義麽?人渣不該死麽?他們如此傾盡全力,耗費無數人力物力去保護一個殘忍無人性的兇手,到底有何意義?
做出這種保護行為的他們,怎麽去面對那兩個無辜枉死的孩子?
羅可用了很大的力氣才壓下心底翻騰的怒意,她現在是神箸正義,她不能做出有辱他身份的事情,她頂替了他的人生,現在的她就是神箸正貴。
“好的,我知道了。”
短短一句話,羅可用了很大力氣才從牙縫裏擠出,她會帶著那個人渣回到東京,這是她的職責。
只是,上頭的命令只是將活的帶回去就好,活著啊,只要有一口氣存在,那就算活著吶。
*******************
清丸國秀這次殺死的孩子是這個國家企業三巨頭之一的蜷川企業蜷川隆興的孫女,傷痛欲絕的蜷川隆興遲遲沒有等到兇手落網的消息,他展開了自己的行動。
他動用自己的資金勢力,在報紙上新聞上懸賞十億日元擊殺清丸國秀,他立下了兩個條件,只要達成其一,便能得到十億日元的巨款。
第一,接受刑罰,第二,國家允許的殺人行為。
羅可看著手機裏那個行將就木的老者,孫女的死亡似乎奪走了他最後的希望,他冷漠地看著鏡頭,吐出冰冷無情的話語:“只要殺了他,十億日元就是你的。”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清丸國秀差一點被收留他的中山先生殺死,他不得不去警局尋求幫助,他不想死去。
真是可笑啊,能夠殘酷殺人的清丸國秀,原來他也是怕死的啊。
“為了警察廳的尊嚴,賭上日本國家的威信,清丸國秀不能被人殺死。”
為了將清丸國秀安全地帶回東京,警察廳準備啟用SP,派遣包裹羅可在內的五位精英,前往福岡,帶回清丸國秀。
他們是最接近十億日元的人。
羅可不認為在這樣巨大的誘惑下,這些警察可以全心的保護清丸國秀,畢竟他可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渣。
坐在飛機上,羅可不動聲色地打量著對面坐著的那是個人。
羅可的精神力很強大凝實,她大概可以摸清楚這幾個人腦海中的想法。
銘刈,他不可能殺死清丸國秀,因為他有很強的自制力,不管發生什麽事情,他只會遵循法律秩序。
白巖,她是一個自尊心很強的人,她嫉惡如仇,如果沒有這十億日元的懸賞,她第一個便會殺了清丸國秀,真是可惜。
奧村武,羅可的視線不經意地掃過他被衣袖遮住的手腕,看來他早就做出了決定。
關谷賢示,他的情緒就很耐人尋味了。
羅可垂下眼臉,閉目眼神,之後還有一場硬仗要打,她必須保持充沛的精力。
誰都不願意保護清丸國秀這樣的人渣,可是這卻是他們的任務,呵呵,還真是諷刺吶。
***********
在他們去往福岡警察局的途中,得知清丸國秀被獄警刺傷,已經移交到醫院去了,幾人立即掉頭,前往醫院。
羅可嘴角露出諷刺的笑容,還真是可笑啊,之前看到小女孩那麽悲慘的死去時,沒有人想要替她去報仇,現在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他們想盡辦法都要殺死清丸國秀,只為得到那十億日元的巨額獎賞。
人人都是正義的使者,為了殺死清丸國秀這個惡魔,他們不擇手段。
殺人會愧疚麽?對於這種人渣,社會敗類,愧疚這種東西,真的沒有什麽存在的必要。
作者有話要說:除了那些因為反抗失手殺人的人,我個人認為那些犯罪分子是不會真心悔過的。
還是那句話,我個人認為凡是涉及到兒童犯罪的人渣,都應該判處死刑,所謂的人權,對於這種殺害同類的敗類,根本就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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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著舒適的居家服,羅可慢悠悠地走在公園的小徑上,她走得很慢,三三兩兩的行人很快便越過她去,羅可卻不在乎,只是享受著這難得地愜意時光。
天色越來越暗,公園裏的燈光亮了起來,橘色的燈光透過斑駁的樹影稀稀落落地灑落在地上,羅可走到公園的小樹林旁,擡起手腕看了看時間,已經晚上九點多鐘了,她看了一眼幽暗的樹林,走了進去。
沒走幾步,羅可便聽到身後傳來悉悉索索的腳步聲,她神情一緊,不由得加快了腳步,身後的腳步聲也快了幾分,羅可這下確定這人確實在跟蹤自己。
散個步都能碰到這麽些破事兒,羅可很無語。
看得出來身後跟著的這個家夥很有經驗,,也很熟悉這邊的環境,走到草木最旺盛的地方,他出手了。
“啊!!!”
男人淒厲的慘叫聲劃破夜空,羅可淡漠地看著捂著手疼得在地上不住翻滾的年輕男人,撥通了公安局的電話。
“餵,這裏是綠水公園,有人意圖強/奸......”
從公安局做完筆錄出來的時候,已經將近晚上十二點鐘,羅可謝過了警員送她回家的好意,自己打車回家。
剛剛的那一幕勾起了羅可不好的回憶,當她還是素媛的時候,她接手的官司不知凡幾,有很多罪犯都是慣犯,剛剛從監獄裏出來,又犯下相同的案件,手段一次比一次殘酷。
監獄的生涯真的能讓一個人改過自新麽?就像剛剛意圖對她動手的那個男人,他剛剛出獄不過三天時間,便忍不住又想犯案,如果今天遇到的不是她,那後果不堪設想,一個女孩的一生被毀掉,而犯下這樣罪行的男人接受的不過是幾年的牢獄生涯。
真是不公平吶。
QJ是她最不能容忍的犯罪,既然法律給不了那個男人應有的懲罰,那麽她會讓他一輩子都沒有辦法繼續去禍害可憐無辜的人。
幾次穿越,她的身體也發生了改變,充斥在身體內的靈力很少很少,可是也足以讓那個男人得到該有的教訓。
那些輸入他體內的靈力在緩慢地破壞著他的身體機能,等到他入獄的時候,他的身體便會徹底崩潰。
他當然不會死去,因為他要活著接受著這病痛的人折磨,直到他罪惡的生命走到盡頭。
******************
羅可一覺醒來,發現自己雙手握著方向盤正行駛在車來車往的馬路上,她已經十分適應這種情況,沒有絲毫地慌亂,依舊平靜地開著車。
腦海中屬於原主的記憶迅速地被羅可所接受,這具身體的原主名叫神箸正貴,是一名頗有正義感的高級警察。
這個神箸正貴的生平履歷沒問題,可是——羅可默默地低頭看了看自己大腿以上腹部以下的位置,慢吞吞地收回了視線。
這次是個男人啊。
車裏的警用廣播裏傳來一個清麗的女聲。
“各局請註意,南松原第五街道附近發現一具女童屍體,請附近的警員迅速趕去現場。”
羅可眉心微皺,沒想到她才剛剛來到這裏,就要接手案子了。
轉動方向盤,羅可根據神箸正貴的記憶,在下一個路口轉彎,朝著案發現場駛去。
看著躺在汙水裏的那具小小的屍體,羅可恍惚間似乎又看見了素媛的身影,到底要滅絕人性到什麽樣的地步,才能對這麽小的孩子下這樣的毒手?
從女童的屍體上可以看出她身前遭受了多麽大的痛苦,周圍的現場已經破壞掉,找不到絲毫線索,法證科的成員將女孩身上殘留的液體放到透明的袋子裏,等到回到警局的時候在進行鑒定。
羅可走到女孩的身邊,靜靜地看著她,仿佛要將她的身影刻入心底一般。
女孩死亡不過五個小時的時間,羅可卻並沒有發現她的魂體存在,因為痛苦到極致,所以連靈魂都不願存在了麽?
“神箸,你沒事兒吧?”
身邊的同事擔憂地詢問,神箸已經站在女孩的屍體前很久了,連他這樣的人看到女孩的屍體都會覺得氣氛不已,何況是一向正義感很強的神箸。
“我沒事。”
被這個骯臟世界玷汙的純白靈魂,希望你來生可以有一個美好的人生。
**************
羅可的情緒一直不高,三個月前的那一幕不斷地在她眼前回放,因為輕身經歷過素媛的痛苦,所以才知道那個孩子的到底經歷了怎樣的人間煉獄,可是這樁案子即便已經被新聞曝光,可是警察廳對這樁案件一直都保持著懈怠的態度。
已經知道了殺害了那個孩子的人是清丸國秀,一個剛剛出獄的,八年前犯過相同案子的人渣。
八年前因為他還未成年,所以本該是死刑的案子卻只判了八年,監獄的生涯並沒有讓他改好,反而更加變本加厲,剛剛從監獄門口踏出去,便迫不及待地去犯下另一宗案件,
通緝令已經發出,案子卻沒有絲毫進展,他們找不到這個殺人犯,唯一幸運的是,這三個月來在沒有一個孩子遭到他的毒手。
電話叮鈴鈴地響起,羅可接通了電話。
“神箸,你做好為人渣擋槍的覺悟了麽?”
羅可神情冷漠地看著眼前蒼白的墻壁,電話裏的男聲提醒著羅可,她現在是名警察,她不但不能親手殺了那個人渣,反而要保護著他,在十二億人民地阻撓下安全地將他帶回東京受審。
羅可很想問,這樣真的有意義麽?人渣不該死麽?他們如此傾盡全力,耗費無數人力物力去保護一個殘忍無人性的兇手,到底有何意義?
做出這種保護行為的他們,怎麽去面對那兩個無辜枉死的孩子?
羅可用了很大的力氣才壓下心底翻騰的怒意,她現在是神箸正義,她不能做出有辱他身份的事情,她頂替了他的人生,現在的她就是神箸正貴。
“好的,我知道了。”
短短一句話,羅可用了很大力氣才從牙縫裏擠出,她會帶著那個人渣回到東京,這是她的職責。
只是,上頭的命令只是將活的帶回去就好,活著啊,只要有一口氣存在,那就算活著吶。
*******************
清丸國秀這次殺死的孩子是這個國家企業三巨頭之一的蜷川企業蜷川隆興的孫女,傷痛欲絕的蜷川隆興遲遲沒有等到兇手落網的消息,他展開了自己的行動。
他動用自己的資金勢力,在報紙上新聞上懸賞十億日元擊殺清丸國秀,他立下了兩個條件,只要達成其一,便能得到十億日元的巨款。
第一,接受刑罰,第二,國家允許的殺人行為。
羅可看著手機裏那個行將就木的老者,孫女的死亡似乎奪走了他最後的希望,他冷漠地看著鏡頭,吐出冰冷無情的話語:“只要殺了他,十億日元就是你的。”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清丸國秀差一點被收留他的中山先生殺死,他不得不去警局尋求幫助,他不想死去。
真是可笑啊,能夠殘酷殺人的清丸國秀,原來他也是怕死的啊。
“為了警察廳的尊嚴,賭上日本國家的威信,清丸國秀不能被人殺死。”
為了將清丸國秀安全地帶回東京,警察廳準備啟用SP,派遣包裹羅可在內的五位精英,前往福岡,帶回清丸國秀。
他們是最接近十億日元的人。
羅可不認為在這樣巨大的誘惑下,這些警察可以全心的保護清丸國秀,畢竟他可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渣。
坐在飛機上,羅可不動聲色地打量著對面坐著的那是個人。
羅可的精神力很強大凝實,她大概可以摸清楚這幾個人腦海中的想法。
銘刈,他不可能殺死清丸國秀,因為他有很強的自制力,不管發生什麽事情,他只會遵循法律秩序。
白巖,她是一個自尊心很強的人,她嫉惡如仇,如果沒有這十億日元的懸賞,她第一個便會殺了清丸國秀,真是可惜。
奧村武,羅可的視線不經意地掃過他被衣袖遮住的手腕,看來他早就做出了決定。
關谷賢示,他的情緒就很耐人尋味了。
羅可垂下眼臉,閉目眼神,之後還有一場硬仗要打,她必須保持充沛的精力。
誰都不願意保護清丸國秀這樣的人渣,可是這卻是他們的任務,呵呵,還真是諷刺吶。
***********
在他們去往福岡警察局的途中,得知清丸國秀被獄警刺傷,已經移交到醫院去了,幾人立即掉頭,前往醫院。
羅可嘴角露出諷刺的笑容,還真是可笑啊,之前看到小女孩那麽悲慘的死去時,沒有人想要替她去報仇,現在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他們想盡辦法都要殺死清丸國秀,只為得到那十億日元的巨額獎賞。
人人都是正義的使者,為了殺死清丸國秀這個惡魔,他們不擇手段。
殺人會愧疚麽?對於這種人渣,社會敗類,愧疚這種東西,真的沒有什麽存在的必要。
作者有話要說:除了那些因為反抗失手殺人的人,我個人認為那些犯罪分子是不會真心悔過的。
還是那句話,我個人認為凡是涉及到兒童犯罪的人渣,都應該判處死刑,所謂的人權,對於這種殺害同類的敗類,根本就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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