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9章.花魁從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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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9章 .花魁從良(2)
花枝原也是不願意的,但在見識的花樓裏怎麽對那些不聽話的花娘後,再也興不起什麽不願的念頭,只想著像那些個花魁娘子一般,被那些達官貴人們贖了身當個姨娘也是好的,她開始努力的學習,希望能成為一個完美的人,希望能在接客之前,就被人看中,贖了去送人也是及好的。
這願意還真的就讓她想到了,十四歲那年,她由一頂粉轎擡進了慶王府,從些成了王府裏一員待妾,雖然沒什麽身邊,好在也不用接待外客了,她對於這樣的身份還算是滿意的,只是她所想的,和真實的其實是不一樣的,她雖然是王爺的待妾,但在這個時代拿自己家裏的妾出來招待客人,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更不要說她的身份本來就不幹凈,王爺也不會收用,收下本身的用處就是用來招待客人的。
從十四歲到二十歲,她在王府裏待了七年時間,到王府因為謀逆被滿門抄斬,她又再次回到了花樓,但這次她已經不再是那個花兒一般的年紀,自然不能再受到優待,好在那些年她在花樓裏真的是有認識學習,再加上在王府裏,她到底是不甘心,也是學了好些手段,在這花樓裏很快就有了名頭,也成了四大花娘之一,人稱花魁娘子。
只是年紀總是一種傷,就算是再怎麽漂亮,年紀大了那些客人,也不怎麽願意點她了,她自己又不願意成為那下賤的低等花娘,最後花了好些銀子,將自己贖了出來,想花著那些花娘的樣子,到一個窮地方,找一個老實男人嫁了,安安份份的過一輩子。
而原主,就是這個倒黴的老實男人,他當初其實沒有想過娶對方,幫對方只是因為看到對方被人調戲了,又住在同一個村子,順手罷了,誰成想最後這女人就直接賴上了他,如果只是這樣,對方也願意老老實實的過日子,原主這樣的人,怕也是能安安生生的過完一生。
只是對方並沒有如原主所想的安安份的過日子,原主一開始也是有點不能接受的,特別是這個不安份的女人,找的還是自己的弟弟,只是後來發現自己弟弟也是自願的,這就沒法說了。
成親那天他喝多了,不知道有沒有與這位花魁發生點什麽不可描述的事情,但從成親第二天起,他們就一直分房睡,從來就沒有住在一起過,但三個月後,對方突然懷孕了,這點是他沒有想到的,因為記不起來洞房到底有沒有入,他自然只得認下這個孩子,而且在村裏人眼裏,他是頂頂好運的,取到一個又漂亮又賢惠的女人,還生了一個大胖兒子,真是讓很多的都羨慕得不行,更不要說這個女人嫁妝還是很豐厚的。
只有原主覺得這心裏不是那麽個味,孩子他媳婦從來不讓他碰一下,原來他只當自己粗手粗腳的,別傷著小孩子了,可後來孩子一天天的長大,他每天進山裏都會抓最鮮的肉給對方吃,可這孩子就是不親近於他,與弟弟的關系反而非常好,有次他回來的早了些,更是聽到孩子管弟弟爹爹,他這心裏別提多難受了,但家裏誰也不會關心他心中所想,他自己都不怎麽關心,最後這事自然也就不了了之後。
這樣的日子又過了好些年,到他三十那天,弟弟突然就變得聰明起來了,原來考了十多年,連個童生都不有考上,結果從這一年開始他突然像是開了竅一般,一下就考中了童生,後面更是一路高歌,從一個白丁成為了文狀元,在回來的時候,直接接走了父親和妻兒,可他這個為了這個家付出一切的哥哥,對方連看一眼都覺得礙眼楮。
一開始他雖然覺得難過,但想著家裏總得有人守著,時間長了他慢慢也想清楚了,家裏人從來就沒有一個人總他當成人來說,更不要說是親人了,至於他娶回來那個所為的媳婦,其實人家雖然說是嫁給了他,其實與嫁給餘青雲沒有什麽差別,而那個兒子,說是兒子,其實真正的身份是他的佷子,想想就為自己可悲,他就是村裏面最窮的人,都能嘲笑的對像。
一生付出良多,沒有得到回報,反而被人強行帶上了綠帽子,這都不算什麽,老了連個養老的人都沒有,最後一個人孤單的老死,到頭來還被那些個野獸分而食之。
“哎,可憐之人必要可怕之處。”看完對方的記憶,餘樹都不知道說什麽好了,當年他爺爺可是與他講過的,讓他不要與家裏人太親近,後來更是在去逝的時候,將他分了出去,房子也是早就已經建好的,一處半山半房的地方,雖然比不上家裏的大青板屋子,但一個人過也是及好的,至少不會落得給人賣命的下場。
再說那位花魁娘子花枝,人家雖然受到了那些地痞流氓的騷擾,但也沒有真正的吃虧,也就不存在嫁不出去一說,更不要說人家可是有錢的,而且還是存在的有錢,想要嫁一個好人家,真的不難,可就因為他這一出手,被那些個地痞們看著不順眼,說了些有的沒的,讓她原來就沒多好的名聲更差了。
原來還沒誰敢摸上他們家的門,就因為被這麽一救,居然有人敢直接找上門,想要占便宜,或是當一個拼頭,這可是把她氣得不輕,會有後面的事情再正常不過了。
雖然原主並不是花枝被人騷擾的主要原因,但也算是一個引子,會被遷怒再正常不過了,可原主真正又沒有做錯什麽,他只是幫了不因當幫的人,就算是沒有原主出手,最後她的生活也不會有什麽改變,也就是時間早與晚的事情。
除非她真的甘心成為一個老實男人的妻子,但明顯見過富貴的生活,花枝又那裏會甘心當一個老實的農婦,之所以來到這裏,不過是因為自己花娘的身份,有些不當,怕找不到好人家,到了這裏又繼希望於,能遇到一個富家少爺,兩人相親相愛,最後和和美美的走下去。
“真是可憐之人,必要可恨之處。”她已經不知道說什麽好了,不過現在時間還好,正好就是今天原主進山裏打到一頭野豬,因為怕不新鮮,連忙進鎮上去賣掉,結果回來的路上就遇到了這種事情,而現在好了,因為他在接受原主的記憶,自然是完美的錯過了英雄救美的事件,只是不知道沒有了原主相救,那位能不能全身而退,不過這些事情與他也沒有什麽關系,現在他就準備著搬去,他爺爺死時給他分的房子,以後就一個人,好好的過日子就成,至於其它的,與他也沒有什麽關系。
“大,這是回去了?”剛下山,將路上遇到了野雞野兔之類的順收手了,比起原來這種野路子出身的打獵人,餘樹的手法自然更加的專業,更重要的是他是經過戰場的,打獵也是及老的老手,掃一眼就知道那裏的獵物,收獲自然是比原主更多,就算是沒有像原主那樣遇到一頭野豬,今天這收獲也是及不錯的。
“林叔回家了,這裏有只雞,拿回去給林小哥燉了吃,也能早點將身子骨養好。”一看也是與自己家裏一樣,有一個病人在的林大叔,只是對方今天的運氣不太好,今天半只獵物都沒有遇到,這才準備空手回去。
說起來他們村子,可能是因為風水不好的原因,整個村子也就幾百人,居然就有三個病秧子,他們家那位餘二少餘青雲算一個,還有林家小兒子林棟算一個,再就是村長家的大兒子,只是相對來說其它兩人都還算是不錯,自然也少不了家裏孩子看病的銀子,只是要進補,這時間長了也不行,村子家裏還好,到底是有一百多畝地的小地主,再加上家裏也是勤快的主,也養了不少的雞。
到是林叔家裏,也就只有五十多畝地,再加上他又有三個兒子,前面兩個兒子讀書不成,小兒子身體又不成,可家裏大大小小的事情也是不少,所以補身體的肉食,大部分都是林叔進山裏找的,雖然常常空手而歸,但能用力氣解決的問題,他們也不是特別貪心。
“那行,我就不和你客氣了。”原來林叔並不怎麽想接的,但最近兒子身體有些弱,他又遲遲找不到野物,心裏也是有些急了,不過想著這以後找到了獵物雙倍還回去就成了,也不在意這一點點的時間。
餘樹笑笑也不多話,他算是看出來了,這位怕是也不怎麽想要招惹原主這個麻煩,只是家裏怕是有些急著要吃些好東西補補,這才收下了野雞,他自己其實並不怎麽在意,這以後一個人生活,多一只少一只,真的問題不要,就是不知道能有什麽辦法,讓人說不出話來,直接搬出去?
然而他並不知道,這天晚上他沒有回去餘家人根本就沒有當成一回事,他以為的分家麻煩之類的事情,也因為後面發生的事情,突然就變得簡單起來了,而現在他正面對黑洞洞的家,灰已經有很厚一層了,這裏雖然不怎麽樣,但原主其實有常常過來收拾。
因為這是爺爺留給他唯一的剩下的東西,或者在潛意識裏,他覺得在這裏才是他的家,但又繼希望於父母弟弟能當他當成親人,誰都不是孤家寡人,誰也不想要當一個孤家寡人,明明有親人,自然是想要和自己的親人在一起,相親相愛一輩子,只是他所以為的親人,並沒有把他當成親人罷了,而這裏就成了他唯一能舔食傷口的地方。
沒有法術就是不方便,現在什麽都要自己收拾,而現在天已經黑了,他也就準備收拾一處,將就一晚的地方就行,至於揮手用小法術這種事情,他還真的沒有做,雖然沒有回到工作室裏,但他對於這些東西的清除好像是動帶的,不然動不動就揮手用小法術,然而根本就用不出來,這就有些尷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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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枝原也是不願意的,但在見識的花樓裏怎麽對那些不聽話的花娘後,再也興不起什麽不願的念頭,只想著像那些個花魁娘子一般,被那些達官貴人們贖了身當個姨娘也是好的,她開始努力的學習,希望能成為一個完美的人,希望能在接客之前,就被人看中,贖了去送人也是及好的。
這願意還真的就讓她想到了,十四歲那年,她由一頂粉轎擡進了慶王府,從些成了王府裏一員待妾,雖然沒什麽身邊,好在也不用接待外客了,她對於這樣的身份還算是滿意的,只是她所想的,和真實的其實是不一樣的,她雖然是王爺的待妾,但在這個時代拿自己家裏的妾出來招待客人,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更不要說她的身份本來就不幹凈,王爺也不會收用,收下本身的用處就是用來招待客人的。
從十四歲到二十歲,她在王府裏待了七年時間,到王府因為謀逆被滿門抄斬,她又再次回到了花樓,但這次她已經不再是那個花兒一般的年紀,自然不能再受到優待,好在那些年她在花樓裏真的是有認識學習,再加上在王府裏,她到底是不甘心,也是學了好些手段,在這花樓裏很快就有了名頭,也成了四大花娘之一,人稱花魁娘子。
只是年紀總是一種傷,就算是再怎麽漂亮,年紀大了那些客人,也不怎麽願意點她了,她自己又不願意成為那下賤的低等花娘,最後花了好些銀子,將自己贖了出來,想花著那些花娘的樣子,到一個窮地方,找一個老實男人嫁了,安安份份的過一輩子。
而原主,就是這個倒黴的老實男人,他當初其實沒有想過娶對方,幫對方只是因為看到對方被人調戲了,又住在同一個村子,順手罷了,誰成想最後這女人就直接賴上了他,如果只是這樣,對方也願意老老實實的過日子,原主這樣的人,怕也是能安安生生的過完一生。
只是對方並沒有如原主所想的安安份的過日子,原主一開始也是有點不能接受的,特別是這個不安份的女人,找的還是自己的弟弟,只是後來發現自己弟弟也是自願的,這就沒法說了。
成親那天他喝多了,不知道有沒有與這位花魁發生點什麽不可描述的事情,但從成親第二天起,他們就一直分房睡,從來就沒有住在一起過,但三個月後,對方突然懷孕了,這點是他沒有想到的,因為記不起來洞房到底有沒有入,他自然只得認下這個孩子,而且在村裏人眼裏,他是頂頂好運的,取到一個又漂亮又賢惠的女人,還生了一個大胖兒子,真是讓很多的都羨慕得不行,更不要說這個女人嫁妝還是很豐厚的。
只有原主覺得這心裏不是那麽個味,孩子他媳婦從來不讓他碰一下,原來他只當自己粗手粗腳的,別傷著小孩子了,可後來孩子一天天的長大,他每天進山裏都會抓最鮮的肉給對方吃,可這孩子就是不親近於他,與弟弟的關系反而非常好,有次他回來的早了些,更是聽到孩子管弟弟爹爹,他這心裏別提多難受了,但家裏誰也不會關心他心中所想,他自己都不怎麽關心,最後這事自然也就不了了之後。
這樣的日子又過了好些年,到他三十那天,弟弟突然就變得聰明起來了,原來考了十多年,連個童生都不有考上,結果從這一年開始他突然像是開了竅一般,一下就考中了童生,後面更是一路高歌,從一個白丁成為了文狀元,在回來的時候,直接接走了父親和妻兒,可他這個為了這個家付出一切的哥哥,對方連看一眼都覺得礙眼楮。
一開始他雖然覺得難過,但想著家裏總得有人守著,時間長了他慢慢也想清楚了,家裏人從來就沒有一個人總他當成人來說,更不要說是親人了,至於他娶回來那個所為的媳婦,其實人家雖然說是嫁給了他,其實與嫁給餘青雲沒有什麽差別,而那個兒子,說是兒子,其實真正的身份是他的佷子,想想就為自己可悲,他就是村裏面最窮的人,都能嘲笑的對像。
一生付出良多,沒有得到回報,反而被人強行帶上了綠帽子,這都不算什麽,老了連個養老的人都沒有,最後一個人孤單的老死,到頭來還被那些個野獸分而食之。
“哎,可憐之人必要可怕之處。”看完對方的記憶,餘樹都不知道說什麽好了,當年他爺爺可是與他講過的,讓他不要與家裏人太親近,後來更是在去逝的時候,將他分了出去,房子也是早就已經建好的,一處半山半房的地方,雖然比不上家裏的大青板屋子,但一個人過也是及好的,至少不會落得給人賣命的下場。
再說那位花魁娘子花枝,人家雖然受到了那些地痞流氓的騷擾,但也沒有真正的吃虧,也就不存在嫁不出去一說,更不要說人家可是有錢的,而且還是存在的有錢,想要嫁一個好人家,真的不難,可就因為他這一出手,被那些個地痞們看著不順眼,說了些有的沒的,讓她原來就沒多好的名聲更差了。
原來還沒誰敢摸上他們家的門,就因為被這麽一救,居然有人敢直接找上門,想要占便宜,或是當一個拼頭,這可是把她氣得不輕,會有後面的事情再正常不過了。
雖然原主並不是花枝被人騷擾的主要原因,但也算是一個引子,會被遷怒再正常不過了,可原主真正又沒有做錯什麽,他只是幫了不因當幫的人,就算是沒有原主出手,最後她的生活也不會有什麽改變,也就是時間早與晚的事情。
除非她真的甘心成為一個老實男人的妻子,但明顯見過富貴的生活,花枝又那裏會甘心當一個老實的農婦,之所以來到這裏,不過是因為自己花娘的身份,有些不當,怕找不到好人家,到了這裏又繼希望於,能遇到一個富家少爺,兩人相親相愛,最後和和美美的走下去。
“真是可憐之人,必要可恨之處。”她已經不知道說什麽好了,不過現在時間還好,正好就是今天原主進山裏打到一頭野豬,因為怕不新鮮,連忙進鎮上去賣掉,結果回來的路上就遇到了這種事情,而現在好了,因為他在接受原主的記憶,自然是完美的錯過了英雄救美的事件,只是不知道沒有了原主相救,那位能不能全身而退,不過這些事情與他也沒有什麽關系,現在他就準備著搬去,他爺爺死時給他分的房子,以後就一個人,好好的過日子就成,至於其它的,與他也沒有什麽關系。
“大,這是回去了?”剛下山,將路上遇到了野雞野兔之類的順收手了,比起原來這種野路子出身的打獵人,餘樹的手法自然更加的專業,更重要的是他是經過戰場的,打獵也是及老的老手,掃一眼就知道那裏的獵物,收獲自然是比原主更多,就算是沒有像原主那樣遇到一頭野豬,今天這收獲也是及不錯的。
“林叔回家了,這裏有只雞,拿回去給林小哥燉了吃,也能早點將身子骨養好。”一看也是與自己家裏一樣,有一個病人在的林大叔,只是對方今天的運氣不太好,今天半只獵物都沒有遇到,這才準備空手回去。
說起來他們村子,可能是因為風水不好的原因,整個村子也就幾百人,居然就有三個病秧子,他們家那位餘二少餘青雲算一個,還有林家小兒子林棟算一個,再就是村長家的大兒子,只是相對來說其它兩人都還算是不錯,自然也少不了家裏孩子看病的銀子,只是要進補,這時間長了也不行,村子家裏還好,到底是有一百多畝地的小地主,再加上家裏也是勤快的主,也養了不少的雞。
到是林叔家裏,也就只有五十多畝地,再加上他又有三個兒子,前面兩個兒子讀書不成,小兒子身體又不成,可家裏大大小小的事情也是不少,所以補身體的肉食,大部分都是林叔進山裏找的,雖然常常空手而歸,但能用力氣解決的問題,他們也不是特別貪心。
“那行,我就不和你客氣了。”原來林叔並不怎麽想接的,但最近兒子身體有些弱,他又遲遲找不到野物,心裏也是有些急了,不過想著這以後找到了獵物雙倍還回去就成了,也不在意這一點點的時間。
餘樹笑笑也不多話,他算是看出來了,這位怕是也不怎麽想要招惹原主這個麻煩,只是家裏怕是有些急著要吃些好東西補補,這才收下了野雞,他自己其實並不怎麽在意,這以後一個人生活,多一只少一只,真的問題不要,就是不知道能有什麽辦法,讓人說不出話來,直接搬出去?
然而他並不知道,這天晚上他沒有回去餘家人根本就沒有當成一回事,他以為的分家麻煩之類的事情,也因為後面發生的事情,突然就變得簡單起來了,而現在他正面對黑洞洞的家,灰已經有很厚一層了,這裏雖然不怎麽樣,但原主其實有常常過來收拾。
因為這是爺爺留給他唯一的剩下的東西,或者在潛意識裏,他覺得在這裏才是他的家,但又繼希望於父母弟弟能當他當成親人,誰都不是孤家寡人,誰也不想要當一個孤家寡人,明明有親人,自然是想要和自己的親人在一起,相親相愛一輩子,只是他所以為的親人,並沒有把他當成親人罷了,而這裏就成了他唯一能舔食傷口的地方。
沒有法術就是不方便,現在什麽都要自己收拾,而現在天已經黑了,他也就準備收拾一處,將就一晚的地方就行,至於揮手用小法術這種事情,他還真的沒有做,雖然沒有回到工作室裏,但他對於這些東西的清除好像是動帶的,不然動不動就揮手用小法術,然而根本就用不出來,這就有些尷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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