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關燈
小
中
大
李明宛聞言,順著江平之的目光向外看去,比起剛剛泥濘的土路,間或的農田和野地,眼前出現的一切,如果說有什麽不同,只能說是多了幾排稀稀落落的土屋。
李明宛在現代的時候,去過最荒涼的地方就是老家的鎮子,可最少也是磚房,還得是貼了一片片瓷磚的那種,房屋彼此都挨著,下樓就是街道,沒有大城市的燈紅酒綠,也有基本的生活設施,早餐店、超市、賣幾十年前流行的老款衣服的服裝店、菜市場……
街上總是有行人經過,不是在挑挑揀揀,就是和相熟的街坊聊天。
穿越來這裏之後,除了被救出來的那天,其餘時間不是待在臨時孤兒院裏,就全都待在北平。
突然間看到這樣一片從未踏足的景貌,對李明宛的沖擊還是不小。好在她早就做過心理準備,還不至於望而卻步。
在李明宛透過車窗打探村子的時候,江平之已經先一步下車,他繞過車子,幫李明宛把車門打開。在沒有生氣的情況的下,他對李明宛一直都是溫聲細語,當然,他縱使是再生氣,也沒有對明宛發過火。
“下來吧。”他溫聲說。
李明宛從善如流,從車上下來。幫江平之開車的通訊員小肖則乖覺的把李明宛的行李拎了下來,跟在他們身邊。
早在之前,江平之就和紅嶺村的大隊長打過交道,所以帶著李明宛去大隊長家的時候,熟門熟路。路上偶爾有下工晚的村民經過,他們看著李明宛和江平之都和看大熊貓一樣,轉頭和同伴偷笑閑話,也有膽子大的想做些什麽,可是一看江平之的裝扮和身上的威嚴,舉起來想指指點點的手又不自然的放下。
就連村口晃蕩說笑的閑漢,也不敢吹個口哨什麽的。笑話,頂著江平之銳利的目光,誰敢去招惹跟在他旁邊的姑娘,看江平之迫人的氣勢,還有挺拔高大的身材,很難想象可以挨幾拳。
好不容易到了到了大隊長家,因為天色慢慢灰暗,忙碌一天的農家人已經開始難得的休閑時光,所以大隊長正坐在院門口的搖椅上抽著旱煙。
按理來說,大隊長家的環境在村子裏應該挺不錯的了,可他們的房子依舊是土屋,但是比起別人家的,他們的土屋足足有兩層,上面一層的地板是木頭做的,墻面是土混合稻草,最難得的是他們還用土墻壘出了一個院子,看著就清爽舒心。
在農村,家家戶戶的門幾乎都不會關上,所以江平之一走進來,大隊長就看到了。
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塵,一起身臉上就布滿笑意,“江團長,您怎麽來了?”
江平之客套的笑了,“我妹妹下鄉,就帶著她來拜訪您了。”
紅嶺大隊大隊長目光這才落到江平之身旁,一個清秀漂亮,皮膚白皙清透,便是四裏八鄉最出挑的姑娘也比不過的小姑娘。她身上還穿著的確良的襯衫和素茜色的裙子,就是鎮上也瞧不見這樣好看的打扮,腳上的那雙皮鞋,也不知道他半年的工資買不買得起。大隊長陳福田也有一雙皮鞋,可穿了很多年,愛惜的很,時不時就拿出來保養,不是重大場面絕舍不得穿,可是和李明宛的腳上的那雙比起來,就遜色太多了。
他能做大隊長,除了被周圍人讚頌的公道之外,人自然不能迂腐不通人情,他順著江平之的話開始誇李明宛,“原來是江團長的妹妹,怪道這麽俊,看來江團長家都是個頂個的好相貌。來來來,快請坐。”
李福田大隊長殷勤的招呼江平之和李明宛,就連後面幫忙拎行李的小肖都被熱情對待。
這年頭當兵可是個好出路啊,不像在鄉下刨食,指不定哪天鬧個饑荒,就又吃不上飯。陳福田也有好幾個子侄,說不得哪天就要求到人家頭上,想到這裏,陳福田愈發熱情,還招呼自己在屋子裏的妻子,端點熱茶出來。
陳福田的妻子徐彩玉聽了,連忙放下手裏的活,去竈臺的櫃子那,拿出珍藏的丁點茶葉,沖了開水端出來。
塑料的紅色托盤,上面擺了四杯茶水,說是茶水,裏面只是有茶葉,可茶湯沒有半點顏色,葉子還稀碎的很,一看就知道是不入流的碎茶。
耐不住主家人的客氣,李明宛看著江平之端了杯茶,她也跟著端起來,茶是滾燙的開水泡的,所以燙得很,李明宛小心的吹了兩口才敢喝。
茶水一入口,倒沒有想象中的難喝,雖然沒什麽茶味,可是喝起來有點兒甜,感覺像是加了糖。看得出來,大隊長一家是很認真的招待了,不僅泡了茶,還往裏面加糖,在鄉下沒有那麽多票,每個人能買到的糖少的可憐,在這個時候的農村絕對算是稀罕貨。
李明宛坐了一路的車,從火車站到紅嶺大隊,可是從早上硬生生開到傍晚的,如果不是江平之親自來接她,她就要轉坐兩三次的長途車到鎮上,如果運氣好的話,能在天黑前遇見老鄉的牛車,一路蹭回村子,運氣不好的話,只能等第二天大隊裏面派人同意去鎮上接回來。
所以相對其他知青來說,李明宛到的算是早了。
她也少吃了很多一路顛簸的苦頭。
盡管李明宛的性情比起過去好了很多,但是這種和老一輩打交道的人情世故,她還是不太擅長,更別說作為一個小輩,這時候好像壓根沒有她插嘴的機會,李明宛只需要負責好好做坐在哪裏,提到她的時候,淺淺微笑點頭,至於怎麽寒暄,都是陳福田大隊長和江平之在你來我往。
因為沒自己的事,李明宛雖然看起來坐的很端正,但是思緒多少有些放空,等到他們問自己話的時候,明宛才反應過來。其實她不知道他們前面說了什麽,不過明宛掩飾的好,陳福田沒有發覺不對,只有江平之才看出了李明宛方才在走神,他主動道:“陳大隊長說,隊裏已經劃好了知青住的地方,你到的早,可以先去挑,也能提前打掃一下,你覺得呢,要不要去看看?”
李明宛點頭,“好呀。”
江平之又和陳福田客套了幾句,陳福田還想留他們等會兒住在家裏,被江平之委婉的拒絕了。陳福田的房子看起來是比村子裏其他人家要開闊一點,可他家兒子媳婦多,本身就住的擠擠囊囊,自己住下來是一個晚上的功夫,可他們卻要麻煩半天,實在不合適。反正江平之他們有車,不像村裏人出去那麽麻煩。
這次趕著來,一是為了提前拜訪大隊長,二是為了讓明宛先熟悉熟悉環境。
剛好現在分出了住的地方,趁著其他知青來之前,江平之還能幫忙打掃衛生。等到其他人來了,再當面做這些,就顯得興師動眾,說不定不利於李明宛和他們交流。
江平之在部隊多年,自己的事情親力親為,打掃衛生是刻入骨子的一絲不茍。他沒有讓小肖做苦力,大部分衛生都是江平之自己動手,動作快,打掃的又幹凈,小肖只是打個下手。
從李明宛選好自己睡哪個鋪之後,他先是幫李明宛把床鋪打掃幹凈了,然後又把屋子的地板、天花板、窗戶,甚至是桌櫃都給打掃了一遍。
因為怕明天來晚了,萬一有人再看中同一床,所以江平之又讓李明宛從行李裏取出一些不重要的東西,擺在她的床和桌櫃上。
做完這些,天差不多就已經黑了。
李明宛住的屋子是打掃的差不多了,可是廚房這些都還落著灰,這些就要等明天知青們來的時候一起動手,也好有個參與感,到時候一分,要給明宛做的事情就不多了。
江平之洗幹凈手,就把挽起的袖子放下,他從頭到尾都不讓李明宛幹活,還把她當成小孩一樣哄著,讓她自己出去玩。
李明宛倒是想說什麽,可是一看江平之堅定的神情,加上先前的理虧,只好拿著他塞的小零食站在旁邊。
等到坐上軍用吉普車後,江平之讓小肖把車開到鎮上,先帶李明宛去吃飯。說是鎮上,其實物資也貧瘠,也就有每個公社都有的供銷社,還有國營的小飯館,以及郵局之類的,說到底也是荒涼偏僻。
到了小飯館之後,盡管只有三個人,江平之還是點了五道菜,兩葷三素一湯,在這個年代,這個地方,絕對算是大方了。
他招呼小肖多吃一點紅燒肉,今天一天,小肖跟著跑不說,還幫忙打掃了衛生,確實辛苦。
後面好像又給了小肖什麽,李明宛就不太清楚了。江平之自己一個人在外面呆了這麽多年,還能穩步上升,就算有他爹的原因,如果他自己不爭氣,也很難做到。所以他的為人處事早就鍛煉出來了,壓根不用李明宛擔心。
李明宛和剛穿書餓狠了的那段時間又不一樣,她被胡若弗養的很好,雖然家裏也很克制,沒有頓頓葷腥,但並不是吃不到肉,如此一來,她養成了和現代一樣的習慣,不大愛吃肥肉。
可是這個時代不一樣,因為常年吃不到葷腥,聞不到油味,所以更喜歡肥肉。
譬如面前的這盤紅燒肉,肥而很膩,每塊紅燒肉上的瘦肉少的可憐,幾乎都是肥肉。這也不是人家飯館敷衍,相較而言,這估計是最受大眾喜愛的部位了。
就在李明宛對著素菜努力謔謔的時候,碗裏突然夾了一塊分好的瘦肉。
她順著筷子向上望去,骨節分明,極為修長的一雙大手,手心上還有常年握槍的老繭,沒有李明宛的柔軟細膩,但是形狀卻極為好看。
毫無疑問,是江平之。
他拿著公筷,把紅燒肉的瘦肉分開,瘦的放在李明宛碗裏,肥的就放在自己碗裏。他默默做著這些,也不多說什麽,在李明宛看過來的時候,才淡淡的說了句,“快點吃。”
一連分了好幾塊瘦肉,把盤子裏瘦肉最多的幾塊都給撿出來了才停下。
等到三人吃完飯以後,才上了吉普車,朝江平之駐地附近去。
其實可以住在鎮上的招待所,可估計是常年沒什麽人來,招待所的房間都透著一股黴味,而且灰塵太多,甚至連被褥上都有上一個客人留下來的汙漬。
江平之索性決定帶李明宛回去,因為探親的緣故,駐地附近也有招待所,雖然小了點,但是一直都收拾的很幹凈,關鍵是安全,李明宛住在裏面,江平之也能放心回營地。
所以就又這麽開到江平之的駐地去了,好在離得不遠,按照車程來算的話,從鎮上到江平之的駐地不會超過四十分鐘,李明宛下鄉的村子還有更近,估計不會超過半小時。
江平之帶著明宛去了招待所,又忙上忙下,開證明,進房間收拾行李,裝開水。
安頓好一切之後,江平之才準備離開,離開前叮囑明宛,“其他的知青至少也要明天中午才能到,等吃完了午飯我再送你過去,今天累了一天,你好好休息,明天早上七點我過來送飯。”
李明宛點頭,“嗯,好。”
看她今天一整天都非常配合,也知道從北平一路坐火車到這裏,沒休息過,幾乎都是馬不停蹄,精神肯定很疲憊,所以江平之笑了笑,凜冽的五官柔和了許多,聲音溫柔,“早點睡吧。”
等到江平之離開,李明宛才躺在床上,只覺得從頭到腳都是累的,骨頭仿佛被碾過一樣,連跟指頭都不願意動,她才在床上翻滾了一圈,眼皮就重重翕上,睡得很沈。
等到第二天睜開眼睛的時候,天已經亮了,夏天就是這樣,不到六點就亮如白晝,可吵醒李明宛的不是耀眼的白光,而是出操的一聲聲哨響,她用被子蒙住頭,又把被子掀下來,呼吸卻漸漸平穩,人徹底清醒。
李明宛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麽,索性躺在床上思考人生。
她已經下鄉了,李文畔那的壓力應該可以稍減,至於譚康平,她還記得的原書劇情裏,他好像也是下鄉的,至於在哪裏下鄉,就不太有印象,但是劇情應該沒有偏差。
在譚康平下鄉期間,書裏的劇情不太涉及到他,無非是期間真正的李招娣被她親生母親找到,因為害怕,頂替李招娣身份的繼姐想辦法提前和譚康平結婚。但是這些都是一筆帶過,繼姐具體是怎麽做的,李明宛就不太清楚了。
當時,真正的李招娣的繼兄腿已經摔斷很久,繼父在廠裏鬧了很久,盡管是意外,廠裏也還是幫繼兄從臨時工轉正,還調去了清閑的崗位,在倉庫看大門。雖然有工人鐵飯碗,可是到底是瘸了腿,家庭條件不好,沒什麽人願意嫁給他,也有願意的,但是自身條件就沒那麽好。
一來二去,繼兄年紀就不小了。
後來李招娣的親生母親鬧死鬧活,述說自己的千般不易,百般委屈,終於把真正的李招娣認回來。可是認回來以後,她又想到娶不到妻子的繼子,還有亭亭玉立年華正好的親生女兒,她就萌生出讓女兒嫁給繼子的念頭。
她自覺理由也很充分,嫁給繼子,往後女兒就能留在自己身邊,自己可以好好的補償她。更何況,這些年如果不是丈夫一家幫忙,她肯定養不大小兒子,小兒子才是前夫的香火,是李家真正的希望,為了這個,陳家對李家就有大恩。
李招娣作為李家的女兒,理應替李家還了這份恩情,有什麽比嫁給繼子更好的報恩方式嗎?
李招娣的親生母親自覺占了大義,又有情理,先是勸李招娣,後面拿這些所謂的道理壓著李招娣,當時李招娣跟著親生母親回來,也想不到會這樣,周圍人生地不熟,每天都有人勸,後面拿話逼迫,她還跑了一次,結果沒有成功。
輪番的逼迫把李招娣磨的精神衰弱,整個人都快崩潰了,她又跑了一次,不知道怎麽的掉進湖裏,最後被繼兄救起來。於是大家都說這是救命之恩,得報答,所以要嫁給繼兄,李招娣還是不願意,村子裏的說辭救變了。說什麽已經在河裏抱了摸了,早就不幹凈了,現在不嫁人,別是水性楊花,總之什麽難聽的話都有。
李招娣受不住這些閑言碎語,加上親生母親的逼迫,最終同意了。
真正的李招娣在被拐賣後,也僥幸遇到好的養父母,好端端的讀到高中畢業,還有了城裏的正經工作,誰能想到只是被親生母親認了回來,因為相信親生母親,請了假,跟著回鄉探親,就成了這幅鬼模樣。
再後來,她的工作也讓給了不成器的親生弟弟……
不管親生母親自覺娘道如何圓滿,繼父一家多麽快活,所有人都迎來了滿意的結局,只有真正的李招娣,她的一輩子被毀了,成了徹頭徹尾的墊腳石、被犧牲的工具。
原書中,最後描寫李招娣的場景,就是說當初那個城裏來的光鮮姑娘,變得和村子裏的任何普通的婦人沒有差別,身邊圍繞著四五個孩子,眼神呆滯木然的縫著衣服。因為丈夫不良於行,家裏的重活都要她來,所以當繼姐一家和弟弟一家回鄉下的時候,她還要招待他們,並且舉止裏透著對城裏人的局促。
誰能想到,她曾經的模樣?
一個高中畢業,有正式工作,長得很漂亮,前途一片大好的城裏姑娘。
李明宛很久沒有回想起原書的劇情,現在想起來,仍舊覺得可氣,胸腔不自然的上下起伏,她怕自己每多想一次,就會克制不住參與進劇情,懲罰那些道貌岸人,靠吸人血才有了好結局的渣滓。
但是她穿書之後,劇情就有了細微的變動,她不參與進去,就不會發生那些惡心的故事。這是最理智的做法。
李明宛閉上眼睛,等重新睜開眼睛的時候,那些翻湧的情緒和義憤已經漸漸消失。
按這些哨子聲來看,她估計也睡不著了,李明宛索性起來洗漱,然後就坐在窗前,等著七點。
江平之的時間觀念特別強,七點一到,李明宛的門外準時響起敲門聲。她起身開門,就見江平之提著一整個保溫鐵桶,整個人神采奕奕,比起昨天見到的樣子,又有了不同。李明宛說不太出這種不同,但是奇異的更吸引人,能直觀的感受到他的精氣神不一樣,更盛了。
江平之走進門,把保溫桶放在桌上,打開之後,挨個放好。
早飯可以算的上是豐盛,有白煮蛋、榨菜、白粥,還有兩個體積很大的肉包子。
李明宛淺淺的震驚住了,她瞪圓眼睛,“這是不是有點太多了……”
江平之面色如常,“沒事,你先吃,吃不完的我墊底。”
看江平之的神色是認真的,以前在北平的時候,也不是沒有這樣過,所以她點點頭,配合的吃起飯。她也怕自己吃的太慢,耽誤了江平之的事情,他中午還要送自己回去,一來一回,不知道要耽誤多少事情。
等到李明宛吃完以後,還剩下大半桶的粥、一個肉包子、一個白煮蛋。他眼睛都沒眨,直接吃完了,然後迅速把保溫桶和筷子收起來,準備拿出去洗。
出門前,江平之怕李明宛在物資裏待一早上會悶,還特意叮囑她,樓下有書,可以借來看,或者在招待所附近走走也沒有關系。
李明宛都應了,但是她後面還是好好的待在招待所,沒有出去。出去太麻煩了,而且周圍也沒有什麽可逛的,她也怕會給江平之帶來不好的影響。
所幸時間過的很快,江平之中午又給李明宛送飯,吃完飯就親自開車送李明宛回去。
路上,李明宛還在想著午飯裏的醋溜土豆絲,明明是大鍋飯,怎麽部隊裏面就可以做的這麽好吃!
紅嶺村離得不遠,沒多久就到了,江平之把車停在知青點的外面,比起昨天,今天裏面已經很熱鬧了。下車前,江平之還在叮囑李明宛各種事情,他甚至還和李明宛說,“要是和人吵架了,你打不過,就先別和人家打,可以等我來了,幫你討公道。晚上天黑了盡量不要出門,要是真有什麽事,你就喊人一起,不要怕麻煩,分給別人的東西也不要心疼,要是缺什麽少什麽,你就告訴我。能用東西搞好關系,就不是什麽問題……”
他絮絮叨叨的講了一堆,生怕李明宛受欺負。
話多的不像是江平之了。
作者有話說:
原本想寫個大長章的,但是貓貓突然不舒服,晚上帶貓貓去醫院,折騰了很久,到家已經很遲了,手也被抓流血,吃了一盒巧克力也沒有繼續碼字的心情_(:з」∠)_
只能發這麽長了……感謝在2023-02-05 23:59:44~2023-02-06 23:50:45期間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哦~
感謝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鹹魚嬸1瓶;
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
李明宛在現代的時候,去過最荒涼的地方就是老家的鎮子,可最少也是磚房,還得是貼了一片片瓷磚的那種,房屋彼此都挨著,下樓就是街道,沒有大城市的燈紅酒綠,也有基本的生活設施,早餐店、超市、賣幾十年前流行的老款衣服的服裝店、菜市場……
街上總是有行人經過,不是在挑挑揀揀,就是和相熟的街坊聊天。
穿越來這裏之後,除了被救出來的那天,其餘時間不是待在臨時孤兒院裏,就全都待在北平。
突然間看到這樣一片從未踏足的景貌,對李明宛的沖擊還是不小。好在她早就做過心理準備,還不至於望而卻步。
在李明宛透過車窗打探村子的時候,江平之已經先一步下車,他繞過車子,幫李明宛把車門打開。在沒有生氣的情況的下,他對李明宛一直都是溫聲細語,當然,他縱使是再生氣,也沒有對明宛發過火。
“下來吧。”他溫聲說。
李明宛從善如流,從車上下來。幫江平之開車的通訊員小肖則乖覺的把李明宛的行李拎了下來,跟在他們身邊。
早在之前,江平之就和紅嶺村的大隊長打過交道,所以帶著李明宛去大隊長家的時候,熟門熟路。路上偶爾有下工晚的村民經過,他們看著李明宛和江平之都和看大熊貓一樣,轉頭和同伴偷笑閑話,也有膽子大的想做些什麽,可是一看江平之的裝扮和身上的威嚴,舉起來想指指點點的手又不自然的放下。
就連村口晃蕩說笑的閑漢,也不敢吹個口哨什麽的。笑話,頂著江平之銳利的目光,誰敢去招惹跟在他旁邊的姑娘,看江平之迫人的氣勢,還有挺拔高大的身材,很難想象可以挨幾拳。
好不容易到了到了大隊長家,因為天色慢慢灰暗,忙碌一天的農家人已經開始難得的休閑時光,所以大隊長正坐在院門口的搖椅上抽著旱煙。
按理來說,大隊長家的環境在村子裏應該挺不錯的了,可他們的房子依舊是土屋,但是比起別人家的,他們的土屋足足有兩層,上面一層的地板是木頭做的,墻面是土混合稻草,最難得的是他們還用土墻壘出了一個院子,看著就清爽舒心。
在農村,家家戶戶的門幾乎都不會關上,所以江平之一走進來,大隊長就看到了。
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塵,一起身臉上就布滿笑意,“江團長,您怎麽來了?”
江平之客套的笑了,“我妹妹下鄉,就帶著她來拜訪您了。”
紅嶺大隊大隊長目光這才落到江平之身旁,一個清秀漂亮,皮膚白皙清透,便是四裏八鄉最出挑的姑娘也比不過的小姑娘。她身上還穿著的確良的襯衫和素茜色的裙子,就是鎮上也瞧不見這樣好看的打扮,腳上的那雙皮鞋,也不知道他半年的工資買不買得起。大隊長陳福田也有一雙皮鞋,可穿了很多年,愛惜的很,時不時就拿出來保養,不是重大場面絕舍不得穿,可是和李明宛的腳上的那雙比起來,就遜色太多了。
他能做大隊長,除了被周圍人讚頌的公道之外,人自然不能迂腐不通人情,他順著江平之的話開始誇李明宛,“原來是江團長的妹妹,怪道這麽俊,看來江團長家都是個頂個的好相貌。來來來,快請坐。”
李福田大隊長殷勤的招呼江平之和李明宛,就連後面幫忙拎行李的小肖都被熱情對待。
這年頭當兵可是個好出路啊,不像在鄉下刨食,指不定哪天鬧個饑荒,就又吃不上飯。陳福田也有好幾個子侄,說不得哪天就要求到人家頭上,想到這裏,陳福田愈發熱情,還招呼自己在屋子裏的妻子,端點熱茶出來。
陳福田的妻子徐彩玉聽了,連忙放下手裏的活,去竈臺的櫃子那,拿出珍藏的丁點茶葉,沖了開水端出來。
塑料的紅色托盤,上面擺了四杯茶水,說是茶水,裏面只是有茶葉,可茶湯沒有半點顏色,葉子還稀碎的很,一看就知道是不入流的碎茶。
耐不住主家人的客氣,李明宛看著江平之端了杯茶,她也跟著端起來,茶是滾燙的開水泡的,所以燙得很,李明宛小心的吹了兩口才敢喝。
茶水一入口,倒沒有想象中的難喝,雖然沒什麽茶味,可是喝起來有點兒甜,感覺像是加了糖。看得出來,大隊長一家是很認真的招待了,不僅泡了茶,還往裏面加糖,在鄉下沒有那麽多票,每個人能買到的糖少的可憐,在這個時候的農村絕對算是稀罕貨。
李明宛坐了一路的車,從火車站到紅嶺大隊,可是從早上硬生生開到傍晚的,如果不是江平之親自來接她,她就要轉坐兩三次的長途車到鎮上,如果運氣好的話,能在天黑前遇見老鄉的牛車,一路蹭回村子,運氣不好的話,只能等第二天大隊裏面派人同意去鎮上接回來。
所以相對其他知青來說,李明宛到的算是早了。
她也少吃了很多一路顛簸的苦頭。
盡管李明宛的性情比起過去好了很多,但是這種和老一輩打交道的人情世故,她還是不太擅長,更別說作為一個小輩,這時候好像壓根沒有她插嘴的機會,李明宛只需要負責好好做坐在哪裏,提到她的時候,淺淺微笑點頭,至於怎麽寒暄,都是陳福田大隊長和江平之在你來我往。
因為沒自己的事,李明宛雖然看起來坐的很端正,但是思緒多少有些放空,等到他們問自己話的時候,明宛才反應過來。其實她不知道他們前面說了什麽,不過明宛掩飾的好,陳福田沒有發覺不對,只有江平之才看出了李明宛方才在走神,他主動道:“陳大隊長說,隊裏已經劃好了知青住的地方,你到的早,可以先去挑,也能提前打掃一下,你覺得呢,要不要去看看?”
李明宛點頭,“好呀。”
江平之又和陳福田客套了幾句,陳福田還想留他們等會兒住在家裏,被江平之委婉的拒絕了。陳福田的房子看起來是比村子裏其他人家要開闊一點,可他家兒子媳婦多,本身就住的擠擠囊囊,自己住下來是一個晚上的功夫,可他們卻要麻煩半天,實在不合適。反正江平之他們有車,不像村裏人出去那麽麻煩。
這次趕著來,一是為了提前拜訪大隊長,二是為了讓明宛先熟悉熟悉環境。
剛好現在分出了住的地方,趁著其他知青來之前,江平之還能幫忙打掃衛生。等到其他人來了,再當面做這些,就顯得興師動眾,說不定不利於李明宛和他們交流。
江平之在部隊多年,自己的事情親力親為,打掃衛生是刻入骨子的一絲不茍。他沒有讓小肖做苦力,大部分衛生都是江平之自己動手,動作快,打掃的又幹凈,小肖只是打個下手。
從李明宛選好自己睡哪個鋪之後,他先是幫李明宛把床鋪打掃幹凈了,然後又把屋子的地板、天花板、窗戶,甚至是桌櫃都給打掃了一遍。
因為怕明天來晚了,萬一有人再看中同一床,所以江平之又讓李明宛從行李裏取出一些不重要的東西,擺在她的床和桌櫃上。
做完這些,天差不多就已經黑了。
李明宛住的屋子是打掃的差不多了,可是廚房這些都還落著灰,這些就要等明天知青們來的時候一起動手,也好有個參與感,到時候一分,要給明宛做的事情就不多了。
江平之洗幹凈手,就把挽起的袖子放下,他從頭到尾都不讓李明宛幹活,還把她當成小孩一樣哄著,讓她自己出去玩。
李明宛倒是想說什麽,可是一看江平之堅定的神情,加上先前的理虧,只好拿著他塞的小零食站在旁邊。
等到坐上軍用吉普車後,江平之讓小肖把車開到鎮上,先帶李明宛去吃飯。說是鎮上,其實物資也貧瘠,也就有每個公社都有的供銷社,還有國營的小飯館,以及郵局之類的,說到底也是荒涼偏僻。
到了小飯館之後,盡管只有三個人,江平之還是點了五道菜,兩葷三素一湯,在這個年代,這個地方,絕對算是大方了。
他招呼小肖多吃一點紅燒肉,今天一天,小肖跟著跑不說,還幫忙打掃了衛生,確實辛苦。
後面好像又給了小肖什麽,李明宛就不太清楚了。江平之自己一個人在外面呆了這麽多年,還能穩步上升,就算有他爹的原因,如果他自己不爭氣,也很難做到。所以他的為人處事早就鍛煉出來了,壓根不用李明宛擔心。
李明宛和剛穿書餓狠了的那段時間又不一樣,她被胡若弗養的很好,雖然家裏也很克制,沒有頓頓葷腥,但並不是吃不到肉,如此一來,她養成了和現代一樣的習慣,不大愛吃肥肉。
可是這個時代不一樣,因為常年吃不到葷腥,聞不到油味,所以更喜歡肥肉。
譬如面前的這盤紅燒肉,肥而很膩,每塊紅燒肉上的瘦肉少的可憐,幾乎都是肥肉。這也不是人家飯館敷衍,相較而言,這估計是最受大眾喜愛的部位了。
就在李明宛對著素菜努力謔謔的時候,碗裏突然夾了一塊分好的瘦肉。
她順著筷子向上望去,骨節分明,極為修長的一雙大手,手心上還有常年握槍的老繭,沒有李明宛的柔軟細膩,但是形狀卻極為好看。
毫無疑問,是江平之。
他拿著公筷,把紅燒肉的瘦肉分開,瘦的放在李明宛碗裏,肥的就放在自己碗裏。他默默做著這些,也不多說什麽,在李明宛看過來的時候,才淡淡的說了句,“快點吃。”
一連分了好幾塊瘦肉,把盤子裏瘦肉最多的幾塊都給撿出來了才停下。
等到三人吃完飯以後,才上了吉普車,朝江平之駐地附近去。
其實可以住在鎮上的招待所,可估計是常年沒什麽人來,招待所的房間都透著一股黴味,而且灰塵太多,甚至連被褥上都有上一個客人留下來的汙漬。
江平之索性決定帶李明宛回去,因為探親的緣故,駐地附近也有招待所,雖然小了點,但是一直都收拾的很幹凈,關鍵是安全,李明宛住在裏面,江平之也能放心回營地。
所以就又這麽開到江平之的駐地去了,好在離得不遠,按照車程來算的話,從鎮上到江平之的駐地不會超過四十分鐘,李明宛下鄉的村子還有更近,估計不會超過半小時。
江平之帶著明宛去了招待所,又忙上忙下,開證明,進房間收拾行李,裝開水。
安頓好一切之後,江平之才準備離開,離開前叮囑明宛,“其他的知青至少也要明天中午才能到,等吃完了午飯我再送你過去,今天累了一天,你好好休息,明天早上七點我過來送飯。”
李明宛點頭,“嗯,好。”
看她今天一整天都非常配合,也知道從北平一路坐火車到這裏,沒休息過,幾乎都是馬不停蹄,精神肯定很疲憊,所以江平之笑了笑,凜冽的五官柔和了許多,聲音溫柔,“早點睡吧。”
等到江平之離開,李明宛才躺在床上,只覺得從頭到腳都是累的,骨頭仿佛被碾過一樣,連跟指頭都不願意動,她才在床上翻滾了一圈,眼皮就重重翕上,睡得很沈。
等到第二天睜開眼睛的時候,天已經亮了,夏天就是這樣,不到六點就亮如白晝,可吵醒李明宛的不是耀眼的白光,而是出操的一聲聲哨響,她用被子蒙住頭,又把被子掀下來,呼吸卻漸漸平穩,人徹底清醒。
李明宛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麽,索性躺在床上思考人生。
她已經下鄉了,李文畔那的壓力應該可以稍減,至於譚康平,她還記得的原書劇情裏,他好像也是下鄉的,至於在哪裏下鄉,就不太有印象,但是劇情應該沒有偏差。
在譚康平下鄉期間,書裏的劇情不太涉及到他,無非是期間真正的李招娣被她親生母親找到,因為害怕,頂替李招娣身份的繼姐想辦法提前和譚康平結婚。但是這些都是一筆帶過,繼姐具體是怎麽做的,李明宛就不太清楚了。
當時,真正的李招娣的繼兄腿已經摔斷很久,繼父在廠裏鬧了很久,盡管是意外,廠裏也還是幫繼兄從臨時工轉正,還調去了清閑的崗位,在倉庫看大門。雖然有工人鐵飯碗,可是到底是瘸了腿,家庭條件不好,沒什麽人願意嫁給他,也有願意的,但是自身條件就沒那麽好。
一來二去,繼兄年紀就不小了。
後來李招娣的親生母親鬧死鬧活,述說自己的千般不易,百般委屈,終於把真正的李招娣認回來。可是認回來以後,她又想到娶不到妻子的繼子,還有亭亭玉立年華正好的親生女兒,她就萌生出讓女兒嫁給繼子的念頭。
她自覺理由也很充分,嫁給繼子,往後女兒就能留在自己身邊,自己可以好好的補償她。更何況,這些年如果不是丈夫一家幫忙,她肯定養不大小兒子,小兒子才是前夫的香火,是李家真正的希望,為了這個,陳家對李家就有大恩。
李招娣作為李家的女兒,理應替李家還了這份恩情,有什麽比嫁給繼子更好的報恩方式嗎?
李招娣的親生母親自覺占了大義,又有情理,先是勸李招娣,後面拿這些所謂的道理壓著李招娣,當時李招娣跟著親生母親回來,也想不到會這樣,周圍人生地不熟,每天都有人勸,後面拿話逼迫,她還跑了一次,結果沒有成功。
輪番的逼迫把李招娣磨的精神衰弱,整個人都快崩潰了,她又跑了一次,不知道怎麽的掉進湖裏,最後被繼兄救起來。於是大家都說這是救命之恩,得報答,所以要嫁給繼兄,李招娣還是不願意,村子裏的說辭救變了。說什麽已經在河裏抱了摸了,早就不幹凈了,現在不嫁人,別是水性楊花,總之什麽難聽的話都有。
李招娣受不住這些閑言碎語,加上親生母親的逼迫,最終同意了。
真正的李招娣在被拐賣後,也僥幸遇到好的養父母,好端端的讀到高中畢業,還有了城裏的正經工作,誰能想到只是被親生母親認了回來,因為相信親生母親,請了假,跟著回鄉探親,就成了這幅鬼模樣。
再後來,她的工作也讓給了不成器的親生弟弟……
不管親生母親自覺娘道如何圓滿,繼父一家多麽快活,所有人都迎來了滿意的結局,只有真正的李招娣,她的一輩子被毀了,成了徹頭徹尾的墊腳石、被犧牲的工具。
原書中,最後描寫李招娣的場景,就是說當初那個城裏來的光鮮姑娘,變得和村子裏的任何普通的婦人沒有差別,身邊圍繞著四五個孩子,眼神呆滯木然的縫著衣服。因為丈夫不良於行,家裏的重活都要她來,所以當繼姐一家和弟弟一家回鄉下的時候,她還要招待他們,並且舉止裏透著對城裏人的局促。
誰能想到,她曾經的模樣?
一個高中畢業,有正式工作,長得很漂亮,前途一片大好的城裏姑娘。
李明宛很久沒有回想起原書的劇情,現在想起來,仍舊覺得可氣,胸腔不自然的上下起伏,她怕自己每多想一次,就會克制不住參與進劇情,懲罰那些道貌岸人,靠吸人血才有了好結局的渣滓。
但是她穿書之後,劇情就有了細微的變動,她不參與進去,就不會發生那些惡心的故事。這是最理智的做法。
李明宛閉上眼睛,等重新睜開眼睛的時候,那些翻湧的情緒和義憤已經漸漸消失。
按這些哨子聲來看,她估計也睡不著了,李明宛索性起來洗漱,然後就坐在窗前,等著七點。
江平之的時間觀念特別強,七點一到,李明宛的門外準時響起敲門聲。她起身開門,就見江平之提著一整個保溫鐵桶,整個人神采奕奕,比起昨天見到的樣子,又有了不同。李明宛說不太出這種不同,但是奇異的更吸引人,能直觀的感受到他的精氣神不一樣,更盛了。
江平之走進門,把保溫桶放在桌上,打開之後,挨個放好。
早飯可以算的上是豐盛,有白煮蛋、榨菜、白粥,還有兩個體積很大的肉包子。
李明宛淺淺的震驚住了,她瞪圓眼睛,“這是不是有點太多了……”
江平之面色如常,“沒事,你先吃,吃不完的我墊底。”
看江平之的神色是認真的,以前在北平的時候,也不是沒有這樣過,所以她點點頭,配合的吃起飯。她也怕自己吃的太慢,耽誤了江平之的事情,他中午還要送自己回去,一來一回,不知道要耽誤多少事情。
等到李明宛吃完以後,還剩下大半桶的粥、一個肉包子、一個白煮蛋。他眼睛都沒眨,直接吃完了,然後迅速把保溫桶和筷子收起來,準備拿出去洗。
出門前,江平之怕李明宛在物資裏待一早上會悶,還特意叮囑她,樓下有書,可以借來看,或者在招待所附近走走也沒有關系。
李明宛都應了,但是她後面還是好好的待在招待所,沒有出去。出去太麻煩了,而且周圍也沒有什麽可逛的,她也怕會給江平之帶來不好的影響。
所幸時間過的很快,江平之中午又給李明宛送飯,吃完飯就親自開車送李明宛回去。
路上,李明宛還在想著午飯裏的醋溜土豆絲,明明是大鍋飯,怎麽部隊裏面就可以做的這麽好吃!
紅嶺村離得不遠,沒多久就到了,江平之把車停在知青點的外面,比起昨天,今天裏面已經很熱鬧了。下車前,江平之還在叮囑李明宛各種事情,他甚至還和李明宛說,“要是和人吵架了,你打不過,就先別和人家打,可以等我來了,幫你討公道。晚上天黑了盡量不要出門,要是真有什麽事,你就喊人一起,不要怕麻煩,分給別人的東西也不要心疼,要是缺什麽少什麽,你就告訴我。能用東西搞好關系,就不是什麽問題……”
他絮絮叨叨的講了一堆,生怕李明宛受欺負。
話多的不像是江平之了。
作者有話說:
原本想寫個大長章的,但是貓貓突然不舒服,晚上帶貓貓去醫院,折騰了很久,到家已經很遲了,手也被抓流血,吃了一盒巧克力也沒有繼續碼字的心情_(:з」∠)_
只能發這麽長了……感謝在2023-02-05 23:59:44~2023-02-06 23:50:45期間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哦~
感謝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鹹魚嬸1瓶;
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