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亨伯特·亨伯特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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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喬還沒鬧騰完,正打算乘勝追擊,夥同一幹同事繼續圍剿駱聞舟,不料一探頭,正好和那張掉在地上的畫像看了個對眼,嚇得她酒意都從毛孔中飛出去了。
公安系統裏有專門做模擬畫像的技術人員,其中不乏高手,相比而言,這幅肖像畫的畫技實在屬於初學者水平。但是很奇異的,畫中人的神韻意外生動,那張臉好像曾經在繪畫人的心裏反覆描摹過無數次,忍無可忍,方才借由生硬的筆付諸紙面。
郎喬:“這是什麽?”
陶然被駱聞舟一腳踹翻,略微清醒了一點,意識到自己說錯了話,他扶著沙發站起來,出去洗了一把臉,回來和駱聞舟一起收拾地上的東西:“是蓮花山那事吧?老頭念叨了一輩子。”
“蓮花山”不是一座山,是燕城北郊的地名,早年屬於燕城下轄的縣城,已經於十幾年前被劃入到燕城市,成了一個開發區。
筆記本的那一頁中,除了那幅傳神的畫像,還夾了幾張泛黃的舊照片,用透明膠條貼在紙頁間,時間太久了,一碰就往下掉。
它們有的是畫面模糊的生活照,還有時代特色濃郁的照相館作品——都是荷蘭風車的背景布,誇張的打光,上面的少女笑容有些僵硬,像是曝光時間過長的擺拍。
照片一共六張。
老照片這東西,說來很奇怪,所有的相紙放上幾十年,都是一樣的褪色、一樣的泛黃,如果照片上的人幸福美滿,那泛黃的舊跡就顯得回味悠長、歲月靜好,但如果照片上的人後來遭到不測,旁人再回顧他當時的音容,卻總能從中看出些許詭異陰沈的氣息,好像主人的怨憤與不甘都附著在了靜態的圖片上,冥冥之中昭示著什麽似的。
“是楊老嗎?”郎喬問,“他怎麽會管開發區的事?”
“當時市局有個政策,不滿三十五周歲的都得下基層鍛煉——要麽是去派出所,要麽是到當時幾個縣裏,我師父他們去的就是蓮花山,在那待了半年多。”駱聞舟小心地捏起照片的邊緣,重新夾回筆記本裏,“剛去沒多久,就遇上了那起案子——你可能都沒聽說過,那會我還是學齡前呢。”
“剛開始有個男人來報案,說孩子丟了。”陶然翻了翻筆記本,除了照片和畫像以外,筆記本上的大部分內容都是純手寫的,老刑警的字相當漂亮,清秀又有力,有形有體,照片前面的一頁上寫著“郭恒”兩個字,名字下面畫了三行重點線,“對,報案人就是這個郭恒,丟的是他十一歲的女兒,小名叫‘菲菲’。”
駱聞舟聽到這裏,放在一本厚教材上的手一頓,納悶地擡頭去看陶然:“你都喝成這樣了,還記得那女孩叫什麽?”
陶然低頭避開他的視線:“聽老頭念叨多少年了,來龍去脈我都能背下來。”
常寧平時工作忙,看電視的時間都少,難得近距離地聽刑警隊的人講故事,不由得好奇地追問:“後來呢?”
“那時候家長帶孩子普遍不像現在這麽走心,十一二歲的,已經屬於大孩子了,平時上學或者去同學家玩,一般都是跟家長說一聲就跑了,大人也不會一天到晚圍著他們轉。”
“但是郭菲這個小女孩屬於特別老實規矩的,上學放學都有固定點鐘,晚回來五分鐘都能說出正當理由來,學習從來不用家裏操心,失蹤當天也沒什麽特別的,她同學說,那天郭菲放學後沒在學校逗留,按時回了家,從學校到她家,大概有十五分鐘的路程,孩子就是在這十五分鐘裏丟的。我師父他們沿著她平時走的路來來回回踩了幾十遍,那年月路上沒有現在這麽多監控,但是孩子回家的路沒有特別‘背’的地方,當時正是夏天,傍晚天也不是很黑,外面來來往往人很多,按理說,那麽大一個女孩被人從街上帶走,哪怕稍微有一點不對勁,也不可能完全沒人註意到。”
“可是走訪了一大圈,就是一無所獲。他們把學校附近翻了個底朝天,連女孩一根頭發都沒找著——福爾摩斯不是有句名言麽,‘排除了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再不可思議,也是真相’,所以當時有人說,要麽是熟人作案,要麽是孩子自己離家出走了。”
“順著熟人作案的思路,警方排查了一個遍,學校的老師校工、郭家的親朋好友,甚至那孩子平時常去的文具店、小超市……一共傳訊了上百人,但都一無所獲。”
陶然說到這,話音一頓:“就在他們調查陷入困境的時候,女孩父親郭恒突然接到了一通電話,接起來沒人說話,只聽見有個小女孩聲嘶力竭地慘叫,孩子她媽一聽就暈過去了,警方立刻通過號碼找著了電話的位置——是個很偏僻的電話亭。”
郎喬奇怪地問:“沒有監控?”
“沒有,那個電話亭本身在垃圾站旁邊,看著像廢棄的,好多人都不知道那臺電話還能用,”駱聞舟說,“電話亭旁邊找到了一點血,和郭菲的血型一致,但當時不能檢驗DNA,無法確準究竟是不是她,沒有指紋。”
陶然的客廳裏一時沒人說話。
好一會,一直沒吭聲的費渡才插嘴問:“沒有別的電話?沒有勒索,也沒有要贖金?”
“沒有,”陶然說,“那通電話之後,綁匪再也沒有聯系過女孩家裏。沒有要錢,也沒有提過要求。”
費渡端著酒杯輕輕晃著,若有若無地嗅著酒香,好像杯子裏盛的不是超市裏隨便買的幹紅,而是羅曼尼康帝。
“那挺奇怪的,”他說,“聽起來綁匪不是沖孩子,而是為了折磨家裏大人——女孩父母都是做什麽的?”
“郭恒本人是個中學老師,孩子她媽是公務員,在當時看家境還不錯,但也就是普通小康,都是按月拿死工資普通人,要說多有錢,那也不太可能。兩口子都上過學,平時都是知書達理的人,工作上野心不大,和同事關系也挺好,不存在利益糾紛,也排除了婚外情。”
普通人家,普通父母,普通女孩——甚至都不是個漂亮孩子,過著循規蹈矩的日子。和大街上隨便走過的人一樣乏善可陳,任憑警察掘地三尺,也挖掘不出什麽特殊的故事。
民諺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但是警方把和郭家有關的人都反覆梳理過,乃至於個人隱私都拿著放大鏡剖析過一通,發現女孩郭菲和她家裏人就是個“無縫的蛋”。
時間在流逝,沈默的綁匪再也沒出過聲,無論是警察還是女孩家裏人都知道,這孩子找回來的機會很渺茫了,最好的下場是被販賣到某個傾向僻壤的地方,但是更大的可能是……
綁匪因為什麽選中了這個女孩,警方全無頭緒。
好像他在大街上扔骰子,隨機地點到誰就是誰。
平白無故。
這個世界上沒有誰是安全的。
郎喬問:“那……還有其他五個人呢?”
“郭菲失蹤案所有線索中斷,沒辦法,只好不了了之,後來師父就調回市裏了——當時是在璽臺區分局的刑偵隊,轄區內又發生了一起兒童走失案,還是女孩,十二歲,也是放學路上神不知鬼不覺的失蹤,綁匪還是一聲不吭,最可怕的是,女孩失蹤兩天以後,家裏也接到了一個孩子哭喊的電話。”
“我師父立刻意識到不對勁,向上級反映了情況,當時的璽臺區負責人決定上報市局,結果發現整個燕城市,含周圍縣區,類似的兒童走失案居然已經發生過六起。”
“七起,”駱聞舟補充了一句,“最後那個幸存的女孩家庭情況特殊,沒有爸,媽是個爛酒鬼,一天到晚鬼混,孩子丟了好幾天她都不知道,壓根沒報警。這個事市局牽頭,從各區抽調了人手,成立了專案組,老楊後來也是因為這個機會才調到了市局——但是沒有進展,幾個失蹤女孩之間沒有任何交集,除了……”
駱聞舟說到這裏,突然想起了什麽,目光落到了咬著飲料習慣聽得目不轉睛的晨晨身上,他一頓之後,生硬地把話音一轉:“除了綁匪的作案手法都差不多。”
“郭菲的父親聽說以後,辦了長期的停薪留職,專門跑到市裏,想從專案組這裏等一個結果,可惜終於還是失望。”陶然十分珍重地把老刑警的筆記本收進紙盒裏放好,“後來專案組也散了,還在一直記掛這案子的,就剩下受害人家屬,和我師父這個一開始就經手的。又過了大半年,郭恒突然找到師父,說他查到了嫌疑人,是個老師,叫吳廣川——就是畫像上那個人,吳廣川是‘錦繡中學’的老師,錦繡是當時最早的私立初中,寄宿制,面向全市招生,學費高、教學質量高,不少遠郊區縣的家長覺得當地中學不行,都把孩子往錦繡送,郭菲失蹤的時候,吳廣川恰好在錦繡中學到蓮花山地區去的招生團隊裏。”
常寧屏住呼吸:“那是他嗎?”
“吳廣川那年三十六歲,離異獨居,確實有作案條件,老楊私下裏去跟蹤過他,還非法上了一些手段,但都沒查出什麽來。這個吳廣川脾氣溫和,人緣不錯,是個遠近聞名的好人,平時工作經常接觸小孩,也沒做過越線的事。老楊跟蹤了一陣,覺得不是他,但郭恒鬼迷心竅一樣,死活認定了吳廣川就是綁匪,後來老楊撤了,郭恒自己帶著一把西瓜刀找上了吳廣川,把人捅了。”
郎喬“啊”了一聲:“死了?”
“嗯,拉到醫院就沒氣了,他們在吳廣川的地下室裏發現了第七個失蹤女孩,以及之前六個女孩的衣服——衣服都被剪成了一條一條的,上面有和幾個受害人血型相符的血跡。當年的連環兒童綁架案就這麽破了,可是衣服在,人卻找不著,活不見人死不見屍,嫌疑人死無對證。”駱聞舟站起來,伸了個懶腰,“郭恒故意殺人,也判了。這事在老楊心裏一直過不去,他總覺得是自己判斷失誤才導致了後來的悲劇,念叨了一輩子——不提這個了,嫌疑人骨頭渣子都涼了,吃飯。”
眾人在陶然家鬧騰到下午,打車和坐地鐵來的都散了,自己開車來的留下幫陶然收拾新家,順便醒酒,常寧和晨晨也回家了。
陶然後來又被灌了幾杯,洗碗的時候都有點站不住,“碎碎平安”了一個,被駱聞舟趕走了。
駱隊三下五除二地洗幹凈一堆盤子碗,回到客廳的時候,就看見費渡背對著他,正有一搭沒一搭地翻著老刑警的筆記。
他好像背後長了眼似的,對駱聞舟說:“你剛才是不是少說了一句,失蹤的女孩肯定有個共同點——是衣服嗎?”
駱聞舟靠在門廳墻上,啞然失笑:“你怎麽知道,你不會是兇手轉世吧?”
“你看了晨晨一眼,然後把話咽下去了,”費渡轉過身來,“在這個吳廣川地下室裏找到的衣服,該不會都是碎花裙子吧?”
駱聞舟一看見他就想起那倒黴的游戲機,有幾分不自在地避開他的視線:“你可以教孩子防備陌生人,提高警惕,但是不能讓她怕穿碎花裙子,不然要我們幹什麽用的?”
“唔,”費渡輕輕地一點頭,“駱隊說得對。”
駱聞舟難得從他嘴裏聽幾句好話,被他這一點頭點得肝都顫了,果然,下一秒,他不祥的預感成了真。
費渡靜靜地問:“除了小白花,游戲機之外……還有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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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系統裏有專門做模擬畫像的技術人員,其中不乏高手,相比而言,這幅肖像畫的畫技實在屬於初學者水平。但是很奇異的,畫中人的神韻意外生動,那張臉好像曾經在繪畫人的心裏反覆描摹過無數次,忍無可忍,方才借由生硬的筆付諸紙面。
郎喬:“這是什麽?”
陶然被駱聞舟一腳踹翻,略微清醒了一點,意識到自己說錯了話,他扶著沙發站起來,出去洗了一把臉,回來和駱聞舟一起收拾地上的東西:“是蓮花山那事吧?老頭念叨了一輩子。”
“蓮花山”不是一座山,是燕城北郊的地名,早年屬於燕城下轄的縣城,已經於十幾年前被劃入到燕城市,成了一個開發區。
筆記本的那一頁中,除了那幅傳神的畫像,還夾了幾張泛黃的舊照片,用透明膠條貼在紙頁間,時間太久了,一碰就往下掉。
它們有的是畫面模糊的生活照,還有時代特色濃郁的照相館作品——都是荷蘭風車的背景布,誇張的打光,上面的少女笑容有些僵硬,像是曝光時間過長的擺拍。
照片一共六張。
老照片這東西,說來很奇怪,所有的相紙放上幾十年,都是一樣的褪色、一樣的泛黃,如果照片上的人幸福美滿,那泛黃的舊跡就顯得回味悠長、歲月靜好,但如果照片上的人後來遭到不測,旁人再回顧他當時的音容,卻總能從中看出些許詭異陰沈的氣息,好像主人的怨憤與不甘都附著在了靜態的圖片上,冥冥之中昭示著什麽似的。
“是楊老嗎?”郎喬問,“他怎麽會管開發區的事?”
“當時市局有個政策,不滿三十五周歲的都得下基層鍛煉——要麽是去派出所,要麽是到當時幾個縣裏,我師父他們去的就是蓮花山,在那待了半年多。”駱聞舟小心地捏起照片的邊緣,重新夾回筆記本裏,“剛去沒多久,就遇上了那起案子——你可能都沒聽說過,那會我還是學齡前呢。”
“剛開始有個男人來報案,說孩子丟了。”陶然翻了翻筆記本,除了照片和畫像以外,筆記本上的大部分內容都是純手寫的,老刑警的字相當漂亮,清秀又有力,有形有體,照片前面的一頁上寫著“郭恒”兩個字,名字下面畫了三行重點線,“對,報案人就是這個郭恒,丟的是他十一歲的女兒,小名叫‘菲菲’。”
駱聞舟聽到這裏,放在一本厚教材上的手一頓,納悶地擡頭去看陶然:“你都喝成這樣了,還記得那女孩叫什麽?”
陶然低頭避開他的視線:“聽老頭念叨多少年了,來龍去脈我都能背下來。”
常寧平時工作忙,看電視的時間都少,難得近距離地聽刑警隊的人講故事,不由得好奇地追問:“後來呢?”
“那時候家長帶孩子普遍不像現在這麽走心,十一二歲的,已經屬於大孩子了,平時上學或者去同學家玩,一般都是跟家長說一聲就跑了,大人也不會一天到晚圍著他們轉。”
“但是郭菲這個小女孩屬於特別老實規矩的,上學放學都有固定點鐘,晚回來五分鐘都能說出正當理由來,學習從來不用家裏操心,失蹤當天也沒什麽特別的,她同學說,那天郭菲放學後沒在學校逗留,按時回了家,從學校到她家,大概有十五分鐘的路程,孩子就是在這十五分鐘裏丟的。我師父他們沿著她平時走的路來來回回踩了幾十遍,那年月路上沒有現在這麽多監控,但是孩子回家的路沒有特別‘背’的地方,當時正是夏天,傍晚天也不是很黑,外面來來往往人很多,按理說,那麽大一個女孩被人從街上帶走,哪怕稍微有一點不對勁,也不可能完全沒人註意到。”
“可是走訪了一大圈,就是一無所獲。他們把學校附近翻了個底朝天,連女孩一根頭發都沒找著——福爾摩斯不是有句名言麽,‘排除了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再不可思議,也是真相’,所以當時有人說,要麽是熟人作案,要麽是孩子自己離家出走了。”
“順著熟人作案的思路,警方排查了一個遍,學校的老師校工、郭家的親朋好友,甚至那孩子平時常去的文具店、小超市……一共傳訊了上百人,但都一無所獲。”
陶然說到這,話音一頓:“就在他們調查陷入困境的時候,女孩父親郭恒突然接到了一通電話,接起來沒人說話,只聽見有個小女孩聲嘶力竭地慘叫,孩子她媽一聽就暈過去了,警方立刻通過號碼找著了電話的位置——是個很偏僻的電話亭。”
郎喬奇怪地問:“沒有監控?”
“沒有,那個電話亭本身在垃圾站旁邊,看著像廢棄的,好多人都不知道那臺電話還能用,”駱聞舟說,“電話亭旁邊找到了一點血,和郭菲的血型一致,但當時不能檢驗DNA,無法確準究竟是不是她,沒有指紋。”
陶然的客廳裏一時沒人說話。
好一會,一直沒吭聲的費渡才插嘴問:“沒有別的電話?沒有勒索,也沒有要贖金?”
“沒有,”陶然說,“那通電話之後,綁匪再也沒有聯系過女孩家裏。沒有要錢,也沒有提過要求。”
費渡端著酒杯輕輕晃著,若有若無地嗅著酒香,好像杯子裏盛的不是超市裏隨便買的幹紅,而是羅曼尼康帝。
“那挺奇怪的,”他說,“聽起來綁匪不是沖孩子,而是為了折磨家裏大人——女孩父母都是做什麽的?”
“郭恒本人是個中學老師,孩子她媽是公務員,在當時看家境還不錯,但也就是普通小康,都是按月拿死工資普通人,要說多有錢,那也不太可能。兩口子都上過學,平時都是知書達理的人,工作上野心不大,和同事關系也挺好,不存在利益糾紛,也排除了婚外情。”
普通人家,普通父母,普通女孩——甚至都不是個漂亮孩子,過著循規蹈矩的日子。和大街上隨便走過的人一樣乏善可陳,任憑警察掘地三尺,也挖掘不出什麽特殊的故事。
民諺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但是警方把和郭家有關的人都反覆梳理過,乃至於個人隱私都拿著放大鏡剖析過一通,發現女孩郭菲和她家裏人就是個“無縫的蛋”。
時間在流逝,沈默的綁匪再也沒出過聲,無論是警察還是女孩家裏人都知道,這孩子找回來的機會很渺茫了,最好的下場是被販賣到某個傾向僻壤的地方,但是更大的可能是……
綁匪因為什麽選中了這個女孩,警方全無頭緒。
好像他在大街上扔骰子,隨機地點到誰就是誰。
平白無故。
這個世界上沒有誰是安全的。
郎喬問:“那……還有其他五個人呢?”
“郭菲失蹤案所有線索中斷,沒辦法,只好不了了之,後來師父就調回市裏了——當時是在璽臺區分局的刑偵隊,轄區內又發生了一起兒童走失案,還是女孩,十二歲,也是放學路上神不知鬼不覺的失蹤,綁匪還是一聲不吭,最可怕的是,女孩失蹤兩天以後,家裏也接到了一個孩子哭喊的電話。”
“我師父立刻意識到不對勁,向上級反映了情況,當時的璽臺區負責人決定上報市局,結果發現整個燕城市,含周圍縣區,類似的兒童走失案居然已經發生過六起。”
“七起,”駱聞舟補充了一句,“最後那個幸存的女孩家庭情況特殊,沒有爸,媽是個爛酒鬼,一天到晚鬼混,孩子丟了好幾天她都不知道,壓根沒報警。這個事市局牽頭,從各區抽調了人手,成立了專案組,老楊後來也是因為這個機會才調到了市局——但是沒有進展,幾個失蹤女孩之間沒有任何交集,除了……”
駱聞舟說到這裏,突然想起了什麽,目光落到了咬著飲料習慣聽得目不轉睛的晨晨身上,他一頓之後,生硬地把話音一轉:“除了綁匪的作案手法都差不多。”
“郭菲的父親聽說以後,辦了長期的停薪留職,專門跑到市裏,想從專案組這裏等一個結果,可惜終於還是失望。”陶然十分珍重地把老刑警的筆記本收進紙盒裏放好,“後來專案組也散了,還在一直記掛這案子的,就剩下受害人家屬,和我師父這個一開始就經手的。又過了大半年,郭恒突然找到師父,說他查到了嫌疑人,是個老師,叫吳廣川——就是畫像上那個人,吳廣川是‘錦繡中學’的老師,錦繡是當時最早的私立初中,寄宿制,面向全市招生,學費高、教學質量高,不少遠郊區縣的家長覺得當地中學不行,都把孩子往錦繡送,郭菲失蹤的時候,吳廣川恰好在錦繡中學到蓮花山地區去的招生團隊裏。”
常寧屏住呼吸:“那是他嗎?”
“吳廣川那年三十六歲,離異獨居,確實有作案條件,老楊私下裏去跟蹤過他,還非法上了一些手段,但都沒查出什麽來。這個吳廣川脾氣溫和,人緣不錯,是個遠近聞名的好人,平時工作經常接觸小孩,也沒做過越線的事。老楊跟蹤了一陣,覺得不是他,但郭恒鬼迷心竅一樣,死活認定了吳廣川就是綁匪,後來老楊撤了,郭恒自己帶著一把西瓜刀找上了吳廣川,把人捅了。”
郎喬“啊”了一聲:“死了?”
“嗯,拉到醫院就沒氣了,他們在吳廣川的地下室裏發現了第七個失蹤女孩,以及之前六個女孩的衣服——衣服都被剪成了一條一條的,上面有和幾個受害人血型相符的血跡。當年的連環兒童綁架案就這麽破了,可是衣服在,人卻找不著,活不見人死不見屍,嫌疑人死無對證。”駱聞舟站起來,伸了個懶腰,“郭恒故意殺人,也判了。這事在老楊心裏一直過不去,他總覺得是自己判斷失誤才導致了後來的悲劇,念叨了一輩子——不提這個了,嫌疑人骨頭渣子都涼了,吃飯。”
眾人在陶然家鬧騰到下午,打車和坐地鐵來的都散了,自己開車來的留下幫陶然收拾新家,順便醒酒,常寧和晨晨也回家了。
陶然後來又被灌了幾杯,洗碗的時候都有點站不住,“碎碎平安”了一個,被駱聞舟趕走了。
駱隊三下五除二地洗幹凈一堆盤子碗,回到客廳的時候,就看見費渡背對著他,正有一搭沒一搭地翻著老刑警的筆記。
他好像背後長了眼似的,對駱聞舟說:“你剛才是不是少說了一句,失蹤的女孩肯定有個共同點——是衣服嗎?”
駱聞舟靠在門廳墻上,啞然失笑:“你怎麽知道,你不會是兇手轉世吧?”
“你看了晨晨一眼,然後把話咽下去了,”費渡轉過身來,“在這個吳廣川地下室裏找到的衣服,該不會都是碎花裙子吧?”
駱聞舟一看見他就想起那倒黴的游戲機,有幾分不自在地避開他的視線:“你可以教孩子防備陌生人,提高警惕,但是不能讓她怕穿碎花裙子,不然要我們幹什麽用的?”
“唔,”費渡輕輕地一點頭,“駱隊說得對。”
駱聞舟難得從他嘴裏聽幾句好話,被他這一點頭點得肝都顫了,果然,下一秒,他不祥的預感成了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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