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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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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個晚上我沒失眠,一覺到大中午。

我起來時韓徹正在煎牛排,我走進廚房聽見了油鍋的滋滋聲,肉香四溢,久違的家的感覺。

他見我醒來,自然招呼道,“聞見味道起來了?”這態度,仿佛我和他是住了許久的室友。

我點頭,兩手擺在身後,小聲問:“有我的嗎?”

他手比劃了一下,左下角有一塊碎肉,示意我:“你這小雞胃這麽點就夠了吧。”

我不爽地指了指米罐:“你怎麽不說餵我吃這個呢。”

他正在掂鍋,聽我說完他笑得手抖,手忙腳亂地險險接住牛肉,“反正餓不著你,我做什麽你吃什麽。”

他煎了一塊牛排,煮了碗泡面,各分一半給我,好一頓簡陋的西餐。

我是無所謂,他那餐盤裏顯然不夠他吃:“你就吃這麽點?”

他瘋狂吸食,兩三口解決,刀叉一丟,無所謂地說:“家裏沒有存糧,等會去采購。”

我扒了兩口面才開始吃牛排,切了一塊細細咀嚼,他只撒了點黑胡椒,我口味偏重,入口幾乎嘗不出味道,跑去取來調味瓶用力拍。

他抄著手,冷眼看我費老大力在那兒加料,淡淡道:“你聽說過量子力學嗎?”

我專心加料,不知道他要說什麽,隨意搖頭。

韓徹又取了個調味瓶,走近我。我瞥了眼,“你這個什麽味道?”

他廚房的瓶瓶罐罐很多,沒有標識,我隨意拿的,以為他拿來的是更好吃的味道,卻不想他從我手裏接過瓶子,將兩個瓶子的底部螺旋摩擦,原先跌跌撞撞不情不願的的調味粉在他手下輕而易舉流暢撒落。

我目瞪口呆,“哇。”

“妹妹,做事要動腦子,你這樣使蠻力撒調料和你亂撒網找男朋友是一個行為。”他嫌棄地搖搖頭。

我抿起嘴巴,不情不願地切起牛排來。這番功夫,我胃裏的泡面已然漲開,將最後一絲牛排的空隙填去,我擱下刀叉,將碗推到他面前,“你吃吧。”牛排不是泡面,只要不用我的叉,很衛生。

他正在回手機消息,擡首瞥了眼牛排,又皺著眉將我掃了一圈,“你這就飽了?”

我摸了摸胃,其實也不是飽了,只是不餓了而已。

他下頜左右磨動,很看不慣的樣子,一言不發將牛排切成小塊,一塊塊送到我嘴邊。

我擺手,來不及說不想吃便被他堵住了嘴,一塊還沒咽下去他馬上又一塊送來,我飛快咀嚼,眼睛瞪成銅鈴,撇頭不肯吃,他不依不饒圍著我轉,幸好只有半塊牛排,七八個小肉丁,不然我腮幫子都要撐死了。

見我咬牙切齒,他拿眼睇我:“你知道你為什麽平|胸嗎?就是肉吃的太少了。”

當我不懂科學嗎?“平|胸是基因,和吃肉沒關系。”還有,我蹭地挺了起來,“我根本不是平|胸!”

他後退一步,托著下巴目光丈量後,瞇眼道:“B plus?”

我點頭:“嗯。”

“Opps!寶刀未老!”他沖我打了個響指,得意洋洋地走了。

我這才明白自己做了他校零的工具胸。臭色狼!

很奇怪,我不算是在外人面前特別放得開的人,但與韓徹接觸後那交流尺度是越來越低。

我思考了一下,可能我們相識於網絡,沒有人際關系的牽絆,所以率先接觸的是真“我”,而非社交面具下的“我”,後來即便慢慢產生社會關系,我們之間純粹的溝通也不會因此改變。

韓徹領我去了趟超市。

我不想承認自己眼界短淺,但確實在全外文的商品和超大包裝袋跟前傻眼,在熟悉排布、陌生品牌的環繞下,我憋了十分鐘,終於問出了口:“這是什麽超市啊?”

“Sam's Club。”韓徹正在挑牛排,看他比對的模樣很是專業。

我家鄉是北方三線城市,念書在南方二線城市,雖不高大上是但好歹吃穿不曾虧待,普通大型超市我都去過。那年山姆會員店全國不到15家,不了解怪不得我,但我還是在那刻產生了切實的生活品質差距感。

韓徹將挑好的牛排放進購物車,瞥了我一眼:“沒來過?”

我沒說話,覺得他可能會嘲笑我,不曾想他拉著我把這巨大的超市兜了一圈,塞了兩購物車的東西。剛進超市的時候,我想這單我買了,畢竟借住人家兩天,等第二輛購物車開始塞東西,我立馬打消了這個念頭。

自尊這個東西在錢面前屁都不是。

韓徹這個人就是這麽無常,你感動他給你明算賬,你得意他給你潑冷水,你局促他又馬上給你安全感,我只能盡量保持穩定心態。

但確實如他所說,我和他在一塊兒是真的很開心。

回家路上,他一到紅燈便拿起手機回消息,如此兩三回後我冷嘲熱諷道:“哪個妹妹啊,這次感覺魅力很大,回覆很積極啊。”

他不以為恥:“你也知道,我們變|態就這麽點愛好。”

“你和我聊天的時候也是這樣的嗎?”

“什麽?”

“開車也在回消息?”

他轉頭挑眉,“你覺得呢?”

瞧,我肯定自作多情了,“知道了知道了。”我眉心不爽地鼓起小山丘,這個臭渣男。

“不記得有沒有開車回覆,但好幾次下班等紅燈想起和你的對話,我笑得停不下來。”

好吧消氣。我就知道,這個人看上的是我的幽默!

到家剛把東西安置好,韓徹便開始躁動,兩指捏著手機中點飛快轉動:“走走走,我們出去嗨!”

“不在家吃嗎?”買了不少保鮮包裝的食材,這放不了幾天啊。瞧我這鹹吃蘿蔔淡操心的。

“明天再說。”他一把攬住我,湊近我的臉蛋說:“我朋友家司令去旅游了,走!我們去泡吧。”

去酒吧當然要化妝,我繃著眼皮描眼線,韓徹目不轉睛地觀察我,搞得我手抖得不行,差點化成波浪線,手肘推他:“幹嘛!”

“看女人化妝還挺有意思的。”他越湊越近,我歪著頭避開他的臉,對著鏡子上口紅,剛觸上唇邊被他搶過去,聽他自言自語:“這個是有機的嗎?”

“不是。”

“別塗了。”他擰著眉頭沖我搖頭,“不好吃。”

“......”我從化妝包裏撈出另一支藍調正紅,沖他揚了揚,“好看就行了!”

去酒吧不塗口紅是要我裝鬼嗎?

我出發前只當這兩天陪他嗨,畢竟吃人嘴短,住人腿軟,沒想到接下一周我們幾乎天天去酒吧嗨。

我只帶了雙運動鞋和兩件通勤毛衣,央求他必須帶我去趟商場,不然我沒臉進酒吧。

他倒是穿了件繡金邊的黑襯衫,人模狗樣分分鐘就能去走紅毯,老娘就算站在旁邊不像女朋友也不能像推銷酒的。

他本來不肯,直到看到我那點家當才翻了個白眼讓我抓緊時間。

我怕他變卦,拉著他一路在地下車庫狂奔,熟門熟路走到凱迪拉克旁催他快開鎖。

這會他又不急了,站在一旁泊著的黑色跑車後面欣賞起來,若有所思地摸著下巴,朝我拋了個眼神,“覺得這車怎麽樣?”

我不屑一顧:“輕浮。”

我剛說一完,那車像受到感應一樣,扁窄的小屁股在我眼前亮起燈來。

“走!我們今天開這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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