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第三十五章陳年舊案2

關燈
柯北說:“偷偷起訴,就是故意不讓被告知道。法院只發了一個開庭通知,登在法院報上,也就是公告送達。但這是不符合程序的。按照法律規定,只有在當面送達,郵寄送達,居委會或單位轉交送達等等所有的方式都送達不了的情況下,才能經領導批準采用公告送達。公告送達可以貼在法院門口,被送達人居住地,或法院報上。而天在看的這個案子,是根本不應該采用公告送達的。他家就在法院旁邊,天天有人在家。法院非常好送,但法院根本沒送過。卷宗上記載,在法院受理案子的當天,就直接采用了公告送達,沒有其他送達方式的記錄。如果用過其他送達方式,郵寄送不到退回就需幾天時間,不可能當天就采用公告送達。而且更離奇的是,法院比報紙上公告的開庭時間提前了一個多月開庭缺席判決,這又是一個嚴重違反程序的地方。反正這個案子違反程序的地方特別多,明顯就是徇私枉法,就是故意不讓他知道。你想啊,那個報紙上的公告,沒有照片,沒有身份證號,被送達人看到的機率幾乎為零,就這幾乎為零的機率,法院還是怕被他看到,提前了一個多月開庭。哎!不知道說什麽好了。”

金駿問道:“既然法院沒給過任何通知,那他怎麽知道這事件的呢?”

柯北說:“幾年後,他銀行裏兩萬塊錢被法院劃走了,他才知道沈某起訴的事。他去法院,想看一下判決書,法院就是不給。更過分的是,後來法院還以拒執罪對他進行網上追逃。”

金駿問:“什麽叫拒執罪?”

柯北說:“就是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法院從來就沒有給他送過任何通知,卻說他拒不執行法院判決,這也太不講理了。他本來是受害人,卻成了被網上追逃的逃犯!他當然非常氣憤,但是沒辦法,只得去公安局交了七萬元,才被取保候審放出來。就這樣,他一共被法院弄去了九萬元。這個網上追逃,又是不合常規的,肯定是通過關系搞出來的。這次他被徹底激怒了。”

金駿忍不住問道:“遇上這樣的事情,也難怪他生氣,可是,他的事情,和儲夢遙有什麽關系?”

柯北說:“儲夢遙的媽媽王朝秀就是當初的審判長,王朝秀以前是望西縣法院的,後來才調到我們區檢察院。”

金駿點點頭:“對,儲夢遙的媽媽以前是法官,你認為天在看因為恨王朝秀,所以就來報覆儲夢遙了?”

柯北說:“不是,後面還發生了很多事。天在看很生氣,告到了省檢察院。以前在望西縣和望西市告都沒人理,這次告到省裏終於有人理了,交由望西縣檢察院辦理。但是更可笑的事情來了,當初那份判決書上主審法官是王朝秀,審判員是楊顯明和王建議。而檢察院派來查這個案子的,正是王建議。原來王建議早就從望西縣法院調到望西縣檢察院了。讓他自己查自己,怎麽可能有公正的結果!他們采取的策略上,你不是說程序錯誤嗎,那就補個程序,維持原判。再審仍在原審法院,他們指鹿為馬,硬說欠條等於借條。”

金駿問:“欠條和借條有什麽區別?”

柯北說:“在法律上,欠條並不等於借條,借條可以直接證明借貸關系,而欠條並不能直接證明借貸關系,因為欠條的來源有很多種。這兩者的區別很多,我就不詳細講了,反正法官硬把欠條等於借條是不對的。而天在看的證據有沈某拉走貨的條子,沈某寫的和生意有關的信件,以及他姐夫的證言。法院一律不采信,判決雙方不是生意關系,而是借貸關系,維持原判。然後說,維持原判,就說明這個案子沒錯,就不能追究法官的責任。”

金駿聽得一楞一楞的,問道:“你覺得天在看說的都是真的嗎?必竟這是他的一面之詞。”

“我相信是真的。有些網友不相信,覺得法官不可能連基本的法律程序都不懂,不可能不送通知,不可能提前開庭。還有些網友太年輕太天真,認為法院不可能這麽黑,認為天在看是在說謊。天在看就貼出了檢察院給他的法律文書,上面確實是以程序違法抗訴的,原審提前了一個多月開庭。他還貼出了雙方的證據照片。”柯北指了指電腦說,“你可以看下證據照片,一看雙方就是生意關系,不是借貸關系。而沈某和法官說他們沒有別的經濟糾紛,是純粹的借貸關系,顯然是在說謊。”

金駿滑動光標,看了看那些證據照片,確實,一看雙方就是生意關系,不是借貸關系。他想了想,又對柯北說:“這些證據照片,誰知道是不是真的呢?”

柯北說:“我相信是真的,因為他沒必要編這麽覆雜的東西來騙網友,又得不到什麽好處。對於網友的置疑,他回答了很多細節,這些黑暗的細節,不是親身經歷的人,是編造不出來的。別說他是一個藥商,就是一個職業作家,特意去公檢法體驗生活一年,也編不出那些細節。因為那些黑暗,是看不到的,也想象不出來的,只有親身經歷,才會知道。”

金駿又看了看電腦,這個貼子還有很多內容,於是問柯北:“後面的我還要看嗎?”

柯北說:“天在看的事情,後面還有再審的二審,往紀委和檢察院再告,還有很多內容,那些都不用看了,你直接看後面網友的回覆吧。”

說著,他欠過身,滑動光標,滑到某處,對金駿說,你從這裏開始看吧。金駿就從這處接著往下看。

天在看的案子引起了更多的回覆,都在感嘆,真黑呀,太黑暗了,法律的尊嚴到底在哪裏?

有人提議:老霍和天在看,你們聯合起來,一起告吧。

還有人建議,既然新聞媒體不敢發,那幹脆把寫成長篇小說吧,如果哪天小說紅了,再來告訴大家,是根據真事改編的,那個王朝秀就是個徇私枉法的貪官。

霍晉安無奈地回覆說,不會寫呀。

天在看回覆說,寫了也不會有用。

後來有個隱身會員說:小說要紅,哪有那麽容易啊,比找媒體更難。我給你們出個簡單粗暴實用的主意,你們聯合起來,想辦法引誘姓丁的和另外四個人吸毒。王朝秀有沒有孩子?如果有,也引誘她的孩子吸毒。只要他們吸上毒,這輩子就完了,他們那些家庭也都全完了,這才是最狠的報覆。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