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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黑暗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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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歌第一次在樂胥面前說不出話來。

她擡起頭,用一種很奇異的眼光看向對面的少年。

他俊秀、單純、甚至還很害羞,此時此刻,固執又灼熱的目光卻幾乎像是能將她看穿。

讓她無所遁形。

她永遠記得第一次打開漫畫時的震撼——她看完了電影,已經不記得究竟是什麽原因驅使著她找到了當時並不能稱得上是盛行的美漫。也許是真的有什麽天意,總之她在那一天,推開了那個世界的大門。

常年陰沈的哥譚市,充滿了瘋子的犯罪之都。

以及,自黑暗之中孕育而生的騎士。

以凡人之軀,比肩神明。

自黑暗而生的,人性中最偉大的光明。

但她從來沒有和任何人說過——甚至連對自己,也從來不說這些。直到那一次,阿卡姆騎士的視頻,她在最後一期的末尾,放了一張泊松亮斑的圖。

因為這是她心中最好的漫改游戲,因為那是她僅剩的一點點光明。

那期視頻上傳之後,也有人認得最後的圖片是泊松亮斑——畢竟是高中知識,還不能算是冷僻。也有不少人在討論分析那張圖是什麽含義——她看到了,各種各樣的解釋都有,但都不對,或者說,不是她想表達的含義。

但現在,對面的這個人,他卻知道。

楚歌沈默了很久。

就到樂胥幾乎以為她不會再回答自己了,才終於看到她又笑了起來:“是啊,誰不喜歡光呢?”

就像對面這個人,身上好像天生就帶著純粹的光,讓她不自覺被吸引。

“但那又怎麽樣呢?趨光只是人的本能而已。”她緊接著又問,見樂胥欲言又止,幹脆不等他開口,自己就又說了下去,“不用勸我,我不是不相信愛情。但我不相信自己,我的運氣一直都很差,你知道。”

“我不相信你,也不相信我自己,不如不要開始。”

“我不想參與別人的人生。我太累啦。”她還帶著笑,語氣居然顯得很輕快。

樂胥從來沒見過這樣油鹽不進的人——就算是一步一步讓她承認了喜歡、承認了還懷著希望、承認了相信愛情,她依然能平靜地、甚至笑盈盈地反問一句:“那又怎麽樣呢?”

她太累了。

樂胥明白她的意思。在此之前,與她人生休戚相關的那些人,帶給她的,只有疲憊和不堪。

唯一的例外,大概也就只有晏清時了——可那是他們少年時候起就結下的情誼,也許那個時候的楚歌還不像現在這樣封閉自己。但總之不論如何,都已經是不可能再覆制的情形。

他不知道該說什麽。

好像不論他說什麽,聽起來都是事不關己、輕飄飄的口頭安慰罷了。

他一下子啞在當場。

楚歌見他不再說話,大概是覺得他已經放棄了,也沒再開口,低頭喝完了咖啡、又把自己的那一份甜品吃完了,擦了擦嘴,站起身來要走。和男生擦肩而過的時候,卻忽然手腕一緊——

即使比她小了兩歲,但男女之間先天的力量差異還是讓她掙脫不開。

楚歌也不慌亂,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低頭又去看死死抿著嘴唇的少年人,微微挑眉:“怎麽,不讓我走,是要跟我去開-房嗎?”

“我不是那個意思!”少年人像是被燙到了一樣猛地松開了手,下一刻又忽然意識到這不過是對方的脫身之計,立時又要伸手去拉她,她卻已經先一步收回了手、讓他的手落了個空。

“如果你不想,也可以不結婚,不……”他急急開口,生怕她轉身就走,卻在說到一半時猛然頓住。

纖細蔥白的手指抵在了他的唇上。

“小朋友不要隨便說話。”她打住了他的話頭,似乎是還想說些什麽,話到嘴邊卻又覺得沒有意義,失笑著搖了搖頭,而後微微俯身。

樂胥還坐著,她站著已經比他高出了許多。女孩子就著這個姿勢微微俯下-身,終於還是低頭將一個吻落在了少年人的額頭上。

是一個很輕柔的,甚至帶著些珍視意味的吻。

“謝謝你,樂胥。”她說,“再見。”

聲音平靜而溫柔。

樂胥失魂落魄地看著她的背影終於消失在自己的視線裏,再也找不到了。

……

晚上的時候晏清時又過來做飯。

他發現楚歌看起來有些懨懨的。

當然她平時也一直都沒什麽精神,但晏清時太了解她了,很容易就發現了她今天的反常。

他也不急著做飯了,在楚歌身邊坐下後,想了想問:“拒絕他了?”

他關註了楚歌的微博,從評論裏也猜測出了一些前因。再加上楚歌這時候的反應,結合她的性格和行事風格,大概能推測出發生了什麽。

楚歌斜著眼看他:“爸爸什麽都操心容易老得快。”

晏清時難得杠她:“家長操心,都是因為孩子不頂事,才不得不操心。”

“呵,”楚歌嗤笑了一聲,毫無形象地翻了個白眼,“小時候你求著我幫你打boss的時候,可不是這麽說的。”

她和晏清時的相識,始於一個雙方家庭都不消停的傍晚,之後就是整整一個月的相互無視——他們每天都在傍晚的院子裏相遇,每天都對對方絲毫不感興趣,沒有任何交流,也不想有任何交流,包括眼神意義上的那種交流。

直到一個多月後的某一天,對面的少年突然開口叫她:“楚歌。”

楚歌當時甚至懷疑自己幻聽了,但好歹還是擡起了頭看了過去。

然後她看到隔著院子的圍欄,一個掌機被對面的人遞了過來。

是一個,一看就很舊、甚至已經有不少磨損痕跡的二手掌機。

甚至,還是已經過時了的上一代掌機。

“你知道這個boss怎麽打嗎?”少年問她,一張英朗的臉面無表情,仿佛不是在談論游戲,而是在探討數學題,還是競賽題的那種難度。

那時候的網絡還沒有那麽發達,當然,攻略也有一些,但很少。楚歌後來猜想,以晏清時的性格,肯定是自己查過很久、但實在找不到可用的,萬般無奈之下才不得不開口“求人”。

楚歌教他打完了那個boss。

於是從那天開始,他們從“見過的、但沒有來往,而且都過得很慘的鄰居”慢慢變成了朋友,再然後又慢慢地變成了彼此唯一的家人。

晏清時倒不是很在意她提起自己小時候“不那麽光彩”的歷史,伸手摸了摸她的頭頂,猶豫了一會兒,還是又伸出手去,一邊抱了抱她,一邊輕輕地拍了拍她的背脊。

楚歌沒有拒絕。

她放松自己的身體,閉上眼睛,長長地嘆了口氣:“老晏,人活著好累啊。”

晏清時沒有說話,只是像安撫孩子一樣,一下一下輕輕拍著她的背。

楚歌只挨著他靠了一小會兒,就撐起身子拉開了距離,蜷著腿、抱著膝蓋窩在沙發上:“我想吃甜的。”

男人“嗯”了一聲,轉頭去廚房給她做晚飯。

晏清時不放心她,這天晚上沒有回自己的公寓,是在楚歌家的客房睡的。偶爾他會在這裏留宿,房間裏也有他的睡衣和換洗衣物,但留宿的次數也並不多,多數時候是為了管著楚歌早點睡覺、不要熬夜。楚歌也沒有什麽不自在——畢竟晏清時最慘的那段時間,也是吃住都在她那裏的。這人管得很寬,當年出國前,還不忘給她找了個鐘點工,定時定點上門做飯打掃,還特意交代對方要每天檢查門窗煤氣。

樂胥沒有再出現過。

那個下午的對話,好像就是他們之間最後的交集。

又過了兩天,就到了晏清時帶她出去蹭員工旅游的日子。

地點選在了鹿城。

海市雖然臨海,不過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海灘”,晏清時這次特意選了鹿城,是想帶楚歌去看海的。

公司員工太多,出游是分批的,晏清時自然是和高層一起、輪在最後一批——其實以他的性格,這種活動通常都是不會參加的,但一來是想帶總是宅在家裏的楚歌出去走走,二來也是接管公司之後的第一次員工活動,他最後還是點了頭參加了。

楚歌的機票是從他私人賬戶走的,定的是頭等艙,不和其他員工一起。楚歌直到下了飛機才看到其他人——人數不多,只有總裁辦的幾個助理,還有幾個副總。看起來都對楚歌有些好奇,但因為晏清時在場的緣故不敢造次,也沒有人來打聽。

楚歌樂得清靜,一路就老神在在地跟在晏清時身後。晏清時給她訂的房間也是酒店頂層的套房,就在他隔壁。楚歌辦好入住,一邊玩手機一邊等他叫自己去吃晚飯。不過沒想到的是晏清時還沒來,自己的手機倒是先震了起來。

夢妖:“狂哥明天晚上有空嗎?借我蹭個熱度做一期寶可夢對戰?”

他說得很坦誠,也很實在——國內寶可夢對戰一直都是小眾,想借楚歌的人氣推廣一下自己喜歡的游戲。

楚歌並不介意他的“蹭熱度”,只是擔心自己的水平太差,想了想,回道:“可以,夢神明天直接給我上上課吧。”

作者有話要說:

狂哥:妹想到吧?老晏以前求我都是喊我爸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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