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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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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女警察的比例在百分之十左右。

其中, 在遇到受侵害婦女兒童時,能正確提供心理疏導的人數更少。

而有關婦女兒童性安全的案件, 又是犯罪黑數存在的重災區。

一些隱案或潛伏犯罪雖然已經發生, 卻因各種原因都是無法浮出水面的。

緊緊圈住警察阿姨的方眉, 可能不知道自己今天遇到的所有人, 都是不幸中的萬幸。

她趴在女警察的肩頭, 拿小手輕輕去摸甜蝦的耳朵,偷偷和姚小苗說悄悄話。

在兩個小女孩對手指的時候, 顧餘生已經配合做完筆錄回來。

實際上,初中生圍堵小學生這事, 放在前幾年,都不太好說清楚, 稍有不慎, 還有連累顧餘生這樣見義勇為的人下水。

因為, 侵害未發生。

不管是治安條例, 還是法律法規, 對未遂的事情,界定都比較模糊。

兩個初中生本身是未成年,被喊來的丹哥幾個年輕人死咬著路過,單憑姚小苗和方眉的說辭, 很難給這件事情下個定論。

如果再遇到無賴些的家夥, 還能反咬一口顧餘生故意傷害。

但好在, 這些年道路上的攝像頭數量特別多, 別看小巷子沒什麽行人, 但攝像頭是二十四小時工作的。

警察把這個錄像調出來,就足夠讓初中生他們幾個心虛起來。

方眉的監護人沒有趕到,但是學校的老師已經過來了,女警察和同事使了個眼色,邊給姚小苗和方眉倒了杯甜甜的奶茶,邊開始走程序了解情況。

當然,考慮到對方是未成年人,而且還不滿十歲,女警察她們肯定不可能做筆錄那麽正式的發問,這是避免二次傷害。

對警察辦案流程不太了解的普通人來說,可能意識不到女警察的存在有多重要,雖然按照相關規定,受害者為女性的時候,需要女警察在旁邊。

但現實之中,女警察的缺失讓很多受害者,在做筆錄和模擬場景的過程之中,反覆遭受傷害。

尤其是取證的時候,有些警察甚至不顧受害者的發抖或失語,強行重覆遇害現場。

甚至,會多次重現壓制和暴力的動作,使受害者原本就破碎的心理狀態,更加雪上加霜。

“他是這樣掐住你的脖子嗎?是先扯你的胸罩,還是拽內褲?”

“你被拽住的時候,有拒絕或求救嗎?一直保持沈默?”

“他總共侵犯了你幾次?總共有幾個人,能認清嗎?”

不管是缺乏正確的溝通能力,還是著急破案完成指標,亦或是男警察們就是無法共情的傳統,很多時候,性犯罪的傷害,是整個社會完成的。

包括普通人視為安全底線的警察。

成年女性都扛不住的問題,更別說兩個小女孩了?

誰也不知道,這次遇到的警察,會不會運氣不佳的撞到“粗暴風格”警察,但顧餘生和姚小苗的爸爸還留在這裏,就是想暫時充當一下方眉的“家屬”。

起碼,別讓人家小姑娘,被嚇哭的時候都沒有個成年人攔一下。

警察辦案是需要查清事實真相的,而向受害者取證,又是很關鍵的一環,這個可以理解。

可方式方法以及誰來溝通,天差地別。

警察阿姨有著方眉一直都特別向往的溫馨氣息,小手一直牢牢的拽著她的袖口,哪怕喝著熱奶茶的時候,也不肯松開。

對缺愛的孩子來說,溫柔的、可靠的女性長輩,是飛蛾撲火一般也擋不住的向往。

“這是小學的校服嗎?很好看啊,這個領口是不是有只小鴿子呀?”

“周一到周五要穿校服啊,真厲害。”

“平時都是自己上下學的?真棒!”

一點點的溝通,姚小苗和方眉都放松下來,反而更有傾訴欲的把她們的生活告訴警察阿姨,包括這兩天回家遇到的事情。

沒有和父母說過的事情,在這個時候,卻可以放心的告訴警察阿姨。

姚小苗的爸爸聽到女兒說昨天放學的時候,就遇到過一次這樣的事情,表情都差點裂了,還是被顧餘生眼疾手快的拖走,免得影響警察和孩子們的對話。

在旁邊狀似泡奶茶實則記錄的同事立刻收到,去核實昨天發生的事情,調出視頻後清楚的看到兩個初中生已經扯掉了方眉的上衣,臉都忍不住黑了。

花棠抿了抿耳朵,留甜蝦陪兩個小姑娘,跳到顧餘生的肩頭離開這個房間,去外面看看警察怎麽處理已經醒來的幾個人。

顧餘生下手很穩,只是昏厥沒有別的問題,醒來後就是痛的嚷嚷,態度還挺囂張的。

兩個初中生第一次來警察局,痛的捂住後腦,卻不敢聲張,可丹哥他們就無賴的多,哎呦哎呦的喊自己是好公民,警察暴力執法,包庇熟人故意傷害路人。

主要是顧餘生往那裏一站,沈默卻可靠的氣質,看著就和警局統一畫風,這幾個年輕人以為顧餘生也是警察,就先喊起來。

反正他們什麽還沒有來得及做,就算兩個初中生抖露出來事情,死咬著不認,警察也無可奈何。

丹哥幾個都不是第一次來警察局,對有些事情把握的比警察還準,油滑卻又讓人無可奈何。

好在警察們對這些事情也有豐富的處理經驗,把這幾個人的案底一翻,今天誰都別想跑。

花棠卻有點不滿,踩踩顧餘生的肩頭覺得生氣,太矛盾了。

這些人傷害方眉未遂,就沒法給予懲罰,可要是等這些人傷害方眉既遂,那再怎麽罰都還有什麽用?

更別說這兩個初中生不到十四歲,報完年齡之後就有恃無恐起來,讓花棠都差點跳過去抽他們。

顧餘生扣住花棠,沒有讓黑貓在警察局把人抽成陀螺,但也皺起眉,眼神盯著這幾個人不放。

這個矛盾,也是難為全國大部分警察的棘手問題。

大部分的警察,都和抱起姚小苗方眉的女警察一樣,努力對得起自己的職責,想辦法為社會治安出力。

查一查警察這個職業的平均壽命,就知道這身制服背後的含義與沈重。

但是,在惡性案件出現之前,警察對未遂的事情,也很無可奈何。

沒有什麽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做依據,警察哪能憑空執法啊?

“我倆能走了吧!”兩個初中生膽子也越來越大,哪怕看到警察拿到了監控視頻,也就緊張了兩分鐘。

怕什麽,反正他們還不到十四歲。

不僅沒有任何悔改的意思,還有些不耐煩的左右看看,問警察能不能走了。

別說花棠和顧餘生了,就是旁邊幾個年輕一些的警察,都差點捏緊拳頭,恨不得給這兩個初中生來一次社會毆打教育。

“誰和你們說,未滿十四歲就沒事了?”好在,警察裏面稍微年長的兩位,都有足夠的未成年相關辦案經驗,臉色一冷,聲音嚴厲。

從頭到尾,都沒有誰說未滿十四歲的人,就是無法無天,做什麽都可以。

刑法規定的,只是在法律層面,現實之中,警察是有權利找到未成年的監護人、學校、所在社區甚至當地有關部門的。

總是替刑法背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裏面,明確的規定保護未成年,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

父母作為監護人沒有盡到責任,那麽警察來幫忙督促,把社會的監管責任都安排上。

別以為之前警察給監護人打電話後,又是聯系負責教育行政的部門,又是找檢察院負責未成年權益保護的檢察官,又聯系學校老師和所在社區的街道辦,只是為了方眉。

這一切,同時也是要約束這兩個初中生。

對,未滿十四歲是不到承擔刑事責任的時候。

可是,作為警察、作為學校、作為社會構成的一部分,總是可以用其他方式,來發揮作用的。

普通人可能不太了解,但是警察還不知道,國家每年是專門劃撥經費到各級政府,就是為了把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事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重要層面嗎?

不管執行的如何,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工會、青年聯合會、學生聯合會、少年先鋒隊等等社會團體,在有關未成年的事情上,都不能隱身和後退。

就算一家安排一個月,也足夠讓兩個初中生意識到,所謂的“有恃無恐”會多麽可笑。

刑法暫時放你一馬,不代表社會就能將你當小寶寶一樣哄著捧著,懲罰也是有多層的,就算不為這兩個初中生考慮,也要為更多的類似方眉這樣的未成年著想。

整個社會對未成年人的健康和成長都是有責任的,只不過在大部分時間,看每一環節能不能做到,會不會把責任往外推了。

“所以,我們要先從學校開始?”

“不,先去小方眉父母的單位開始,不給點顏色看看,這兩個家夥還以為孩子是他們的私有財產,監護人失職不會受到懲罰呢!”

未成年問題棘手,那是涉及的東西太多,不好解決。

成年人的事情?還治不了你!

再周全完善的制度,都擋不住重男輕女的父母,警察不走一趟,這兩個還活在幾百年前,以為自己對孩子有著生殺予奪的權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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