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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章 小姑娘去找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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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思安怎麽都沒有料到。

三更半夜,會有個人影站到自己床榻前,嚇得差點魂飛魄散。

“誰?”穆思安一握枕頭下的匕首。

“是我。”

一個熟悉的嗓音輕聲響起。

穆思安猛地翻身起來,“郡主?”

“嗯。”

油燈這時被點起。

帳篷裏多了個人,正是風塵仆仆而來的杜婉。

此時她手中還拎著個包袱。

帳篷裏面的布置很簡陋,是臨時搭起來過夜的,連張桌椅都沒有。

穆思安扯過一張毯子鋪到地上,“郡主請坐,我先去讓人送碗熱湯過來?”

“不必麻煩,我就問你個事兒,問完就走。”杜婉盤坐下來,把包袱放到一旁,“剛才我在營地裏轉了一圈兒,沒找到裴灝,他去了哪裏?”

穆思安眸光微閃,謹慎地出去帳篷外轉了圈兒,沒見到外面有人再進來。

杜婉本想告訴他外面沒有。

可有些人就信奉著“耳聽為虛、眼見為實”的真理。

穆思安沒隱瞞,把裴灝的事情說了,“他只帶走了胡三。”

“就兩個人潛入叛軍的地盤?他還真敢想哦。”杜婉挺佩服裴灝的膽子,挺大的。這作死能力也是杠杠的。

接著杜婉又問:“他離開大軍幾天了?”

“七天。郡主比我料想的來得快。我很努力拖了他三日。算一算腳程,世子現在恐怕已經潛入叛軍地盤了吧。”

“……”杜婉一路趕過來,花了三天,剩下的時間是送信人浪費的,據說那人日夜兼程趕路,還累死了兩匹馬。

一個人趕路,遠比大軍快得多。

杜婉問,“有那邊叛軍的資料嗎?”

總不能兩眼一抹黑過去。

穆思安把所知的交待出來,杜婉便起身告辭。他親眼看到以前弱得一匹的小姑娘,在二十萬大軍中來去自如,消失於夜色當中。

這個世道怎麽啦?

人跟人是不一樣,差別也太大了吧。

穆思安被打擊得懷疑人生。

杜婉從京城出發,最先是騎著馬。後來去了一個驛站,問清了路線,再對照著地圖,規劃了一條最短的路線,僅三日就趕上了大軍。

杜婉藝高膽大,翻山越嶺,全是走小道。

後來更是棄了馬,施展輕功趕路。

這次見到穆思安後,又重新規劃了一條道。

能夠最短時間到達西南邊陲。

日夜兼程,走了三日,剛剛翻過一座山,遠遠看到了山腳下的官道。

杜婉很快發現了問題,道上有不少匆匆逃亡的百姓,坐著馬車或是趕著牛車的,有的人家還手推著車或是拉著車走,車上都放著一堆家當。

這是快到了?杜婉拿出地圖看了一下,再環顧著四周。

按照地圖上標示,前面有一個叫臨水的小縣。

杜婉朝山下走。

途中還碰到了兩只野雞一只野兔。

撿了幾顆石子,杜婉擊中了野雞和野兔,綁起來拎著走。當她從山裏出來,路過的百姓還是被嚇了一跳,然而碰到她的臉,那點戒備就少多了。

誰讓這少年長得漂亮,笑容又單純討喜。

再者明眼人都看出少年定然出身富貴,一身華貴的披風,腰間還戴著佩劍。就是年齡看著有點小,約摸個十三四歲。

杜婉修為增加,越發顯嫩,再作男子打扮更是顯小。

見到一家子十幾口人推著車,老老少少地迎面過來。

杜婉打了個招呼,問道:“這位大叔,能否打聽個事兒。”

“小兄弟何事?”那個中年漢子穿著麻布棉褂子,憨笑地迎上杜婉,略微彎著腰,低著頭有點兒謙卑。

是大秦國普通百姓見到貴人之時,習慣的逢迎姿態。

杜婉解下了那只野兔,遞給了那個大叔,“給我說說,這一路是怎麽回事?”

那個大叔正要拒絕,旁邊一個老婆子先一步上前,接過杜婉遞來的兔子,連連道謝,“謝過貴人,謝貴人賞賜。”

“娘?”大叔很不好意思。

老婆子推了兒子一把,“貴人問話,你好好回答。”

杜婉倒不介意,“山上打來的,不值幾個錢。”

有了兔子好問話。

杜婉很快打聽出來。

是前兩天叛軍打到鄰縣,傳聞下一個就是臨水縣。

這支叛軍雖然大多數是窮苦的百姓出身,但是行為跟強盜沒有兩樣。每占領一個地方就是搶劫一番,有一些家裏的姑娘長得漂亮,都可能會被強行搶走,反抗的百姓不是被殺,就是被成傷殘。因此臨水縣的百姓,聽到要打過來了,大多數選擇了逃亡。

杜婉送出了一只兔子,其他人看著她兩眼放光。

原因是她手中還有兩只野雞,只是她腰間帶著佩劍,令人很是忌憚。

杜婉看到有一家人,拉著一頭驢子。

不想走路的人,有一瞬間想買。

後來想了想,算了。

這個日頭將近中午,杜婉來到了山腳下的溪邊,掏出一把小刀要殺雞。

這時有兩個瘦得只剩下骨頭的男孩子過來用竹筒裝水,最小那個孩子八九歲,小眼神兒時不時瞅向她的兩只雞。

這可是肉呀,他一年都沒吃過了。

杜婉朝身後看了看,沒有人?

這是誰家的孩子?

杜婉問道:“就你們兩個?家人呢?”

“我們爹娘死了,爺爺和大伯他們走在前面,我和弟弟先裝點水,等裝滿了再去追上他們。”比較大的男孩子說話條理分明。

“……”杜婉打量著兄弟倆,嚴重營養不良,實慘。

在這個世道沒有父母護著,還不知道能不能長大。

咕嚕。

咕嚕嚕。

最小的孩子,餓得肚子直叫。

杜婉坐到一旁的石頭上,問大點的孩子,“會殺雞嗎?”

“會。”那孩子點頭。

杜婉指了指地上的雞,“你幫我殺雞,讓你弟弟去撿柴,一會做叫化雞吃,等熟了我分你們一只雞。”

“好。”大的孩子高興地拿起小刀殺雞。

這個動作比起杜婉,幹脆利落多了。

弟弟同樣聽懂了,連忙放下手中的竹筒,飛快去撿幹柴。從那熟練的動作上看出,兄弟倆是做慣農活的。

於是接下來,杜婉坐在一旁就動動嘴皮子,事情都是兄弟倆忙活。

用一只雞雇傭童工,杜婉毫無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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