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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奶娘許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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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奶娘許鳳

第三百一十四章︰奶娘許鳳

李文才不由自主地後退,有些結巴地道,“丫頭,爹不想的,是你娘她,她……”

“爹,我知道您是無心的,您要是故意的,我直接把娘帶走跟我過了。那麽,爹,您承認您打娘,錯了嗎?”

李文才困難地咽了口口水,望了一眼失魂落魄的陳氏,心裏又是一疼,“丫頭,是,爹錯了,君子動口不動手,爹枉讀了那麽多年的書……”在自己的女兒面前,在她那雙澄清的雙眸的註視下,他有種無地自容的感覺。

“那好,爹,你哄一哄娘,咱們去書房坐一坐,把這件事好好的捋一捋。我先去燒壺開水泡茶。”

“哎……”李文才忙不疊地應聲,而後轉身去哄陳氏。

李建蘭搖搖頭,將空間留給這對夫妻。

回到夥房,老李氏已在竈間忙碌。

“丫頭,你去陪他倆說說話吧,我在燒水了,一會兒就好。”

竟這麽好說話?

李建蘭怔了怔,問,“你都聽見了?”

老李氏嘆了口氣,“動靜那麽大,只怕隔壁張大娘都聽見了吧?”

“那你不生氣?”按照她性子,應該拿掃把把陳氏打出去才對。

“年輕人,吵吵嚷嚷的很正常。我也年輕過啊。”老李氏又是一聲嘆息。

李建蘭還是不能太適應變化如此之大的她,說,“那、那我先出去了。”三步並作兩步走了出去。

以往與她鬥嘴、對罵、頂撞她,老李氏總是暴跳如雷地反擊,那時的她兇悍、可惡,可至少生機勃勃,不像個老年人;現在的老李氏變慈祥了,懂得理解與欣賞後輩了,雖說這才該是老年人該有的樣子,卻有種頹老的氣息縈繞在她身上。李建蘭反而不喜歡這樣的她,一想到她年老了,心裏便有些發堵。

悶悶地低頭走到院子外,便看見奶娘許鳳抱著兩個弟弟回來了。

兩個小家夥吃人奶和羊奶,長得十分壯實,滿月時,李建蘭只抱一個都覺得沈,眼下又長了兩個多月,定是更沈了一點,也難為奶娘一人同時抱兩個。李建蘭忙迎上前去,伸手去抱其中一個。

“哎喲,是小姐回來了。”古代奶娘、的地位,只比丫鬟的好一些,因此,許鳳這般稱呼李建蘭,等於把自己當成是李家的奶娘了。實際上,她只是李家臨時雇傭的,她完全無需如此。

李建蘭把弟弟抱住,迫不及待地在他白嫩的小臉上親上一口,小家夥“咯咯”地笑,十分招人喜歡。

而另外一個許是有心靈感應還是怎的,竟張嘴“哇”的哭了。

“喲,還知道吃醋呢!小姐,來,也抱抱康兒。”許鳳望著大哭不止的小家夥,眼裏閃過心疼,忙把他遞給李建蘭。

兩個小家夥分別取名李健、李康,只是估計是同卵雙生子,因此樣貌十分相似,如若不是其中一個耳邊有顆紅痣,還真分辨不出來。

李建蘭騰出一只手,許鳳把孩子放上去,手上便陡然跟著一沈,李建蘭差點沒抱穩。許鳳緊張萬分,“小心點,小姐。”把她另一只手抱著的李健抱了回去。

差點連一個三個多月大的小孩都抱不住,丟人啊!

李建蘭抱著李康也親了親,小家夥頓時不哭了,揮舞著小胖手去拽李建蘭額錢的碎發,李建蘭猝不及防之下,被他抓下一縷來,許鳳又忙把小家夥抱了回去,“康兒,你頑皮是不是?小心奶娘打你哦。”

那語氣就像一個真正的母親在跟自己的孩子說話,充滿了寵溺。

李建蘭便狀似不經意地問,“許嬸,你同時抱兩個孩子出去玩,是怎麽做到的啊?”

許鳳羞澀一笑,“我是農村人,力氣蠻大的。”

謙虛、溫和,不像是有心計的女人。

不能冒然找她談那日之事,不然,只會害了她。

李建蘭想了想,便試探她,“嬸子,你一般都帶我兩個弟弟哪兒玩啊?”

“就村裏轉悠。反正都在這附近活動。”

“哦。我兩個弟弟其實還小,不一定每天都要帶出去……我沒別的意思,就是怕你太累了。”

“我沒什麽。倒是小孩要盡量的帶出去,多見見陌生人,這樣不容易怕生,膽子大點才有出息呢!”

“……”好吧,跟已婚婦女談育嬰經驗,李建蘭完全是個睜眼瞎。

可不聊吧,又討不出什麽話來……算了,不急在一時,反正她要待上好幾日,如若她有什麽歪心眼,她總能看得出來的。

便說,“那嬸子先帶我兩個弟弟去歇息吧,我找我爹娘去。”

“嗯。”許鳳應聲,“小姐,你喜歡吃什麽,我去給你做吧。”

李建蘭忙擺手,“不用,我等會兒去幫我奶奶做飯,你帶我弟弟去休息吧,一會兒可以吃飯了,我就叫你。”帶兩個孩子還要她做飯,哪有這樣的道理。

“沒事的,小姐,我習慣了。”許鳳的笑容淡然從容。

這樣的女子,讓人瞧著就有種歲月靜好的感覺,如果說李文才動了心,也不是不可能。只是,這樣的女子,不太會可能做出去勾、引男子的齷齪事來。李建蘭越發認定,是自己的娘親誤會了。

她心中有數,等進了書房,便跟父母說了,“眼下農忙,嬸子家也忙,不如放她幾日假,讓她幫一下家裏,順便休息一下吧。”

李文才夫妻並沒有和好,可在這節骨眼上,能讓許鳳回避,是最好不過的了,便都沒有異議。

李建蘭與父母聊了一會兒近況,便出去幫老李氏做晚飯。

老李氏讓許鳳幫忙殺了雞,這會兒正拔雞毛。一看到李建蘭,老李氏便趕她走,“你來這翻山越嶺的,得多累啊,你房間我每日都有打掃的,趕緊進去歇著。”

“我不覺得累。而且,我也好久不做飯了,想練練手。”主要是,她還是覺得自己燉的雞湯會好喝些。

李建蘭挽起袖子就蹲下幫著拔雞毛。

“你這孩子……”老李氏無奈地搖搖頭,地方小,且雞毛很快就能扒光,她只好站起來,將位置讓了出來,“那我去燒開水,待會兒燉雞。”

這邊的習俗是,殺了雞就先在鍋裏煮一會兒,然後撈出,宰了做菜。這樣既有湯又有肉,感覺挺好。

古人少吃,能聞到肉味都是奢侈的,所以不講究。可這樣做的話,雞肉又老又柴,雞湯也沒味道,其實很浪費的。而李建蘭來自現代,對食物有更高的要求,所以,她想親自動手。便說,“您出去歇著吧,等我來。”

她話音剛落,便響起一把熟悉的聲音,“奶,您就聽我媳婦的,先出去歇著,我來幫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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