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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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雨欲來之前總是安靜如同一潭死水,而吹皺這一池春水的,便是幾日後早朝上劉禦史的一封奏章。
“臣劾北直隸選婚太監吳中,奉皇命不知敬慎,縱下人仗勢倚福,索州府百姓錢財,動輒計百千數。選婚之時,多番疏忽,不親篩選,全交他人。不忠不敬,其罪難赦,乞逮治之。更擇老成以任其事。”
奏疏聞於朝,天子震怒。
消息傳入後宮,仁壽宮和未央宮同時震動。
這份彈劾,貌似針對吳中一人,事實卻將各地的選婚太監得罪個遍。舉送美人的府州縣衙上下,有一個算一個,凡涉及此事,都無法獨善其身。
太監選婚,戶籍名單均要自衙門索取。
前者索取賄賂,在名單中動手腳,瞞報或多報人數,後者會不知道?
說不知道,可信度實在不高。說知道,一個欺君的帽子壓下來,前途無望,人生都要畫上休止符。
再者,美人舉送入京,經連番篩選,由兩宮親自過目,擇十二人進宮。其中,有六人出身北直隸。
彈劾北直隸選婚太監貪贓枉法,弄虛作假,這些進宮的美人怎麽辦?
狠心下查,哪怕只牽涉一星半點,後宮之內都不會平靜。
四名正妃人選,全部都是太後太妃掌眼。朝堂上出了這件事,不屬實便罷,一旦查證屬實,難言宮中會起多大的風浪。
“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太後震怒,太妃也是心驚。
有品級份位的美人,尚且有幾分保障。候選正妃的四人,尤其出身北直隸的沈寒梅同吳芳,面上鎮定,心中對彈劾的吳中的禦史已是惱恨至極。
何謂弄虛作假?
何謂欺上瞞下?
什麽叫擇老成之人再選?
眼見妃位在前,美夢將要成真,不料橫生禍端,牽扯進流言之中。哪怕查明身家清白,也不為兩宮所喜,妃位再無期望。
“若要我曉得……”
沈寒梅用力扯著錦帕,口中喃喃自語,眼中閃過恨意,再不覆往日嫻雅。
吳芳伏在榻上,哭得梨花帶雨,仿佛天榻一般。
“別哭了!哭就能沒事了?”沈寒梅站起身,道,“事情已經這樣,哭再多也沒用。”
吳芳擦擦眼淚,坐起身。
“這事出來,你我還能有什麽指望。”
“清者自清,太後和天子必能明察秋毫。”沈寒梅道,“水落石出之前,自亂陣腳才是廢了前程。”
“可……”
吳芳皺眉,心中滿是不甘。
沈寒梅看在眼裏,沒有再勸。
只差最後半步,她又如何甘心?!
一封彈劾奏疏,竟掀起這麽大的風波,怕是上疏的劉禦史也沒能料到。耿直過頭,不計較後果,好心也會辦壞事。
一則,天子興致勃勃要選妃,這個關節彈劾選婚太監,得罪的可不只是宦官集團。
若出身北直隸的女子受到皇上青睞,雖不致幹涉朝政動搖國本,枕頭風吹起來,也足夠讓人喝上一壺。
其次,單查選婚太監尚好,觀天子之意,是要連各地布政使司,府州縣衙門一並徹查。
局限於刑部大理寺,眾人還不會這般擔心,可禁衛軍暗衛之流牽扯進來,有過無過,老底都會被掀開。
到時候,沒罪也會變成有罪。區別只在於,是到刑部大牢暫居,還是到詔獄單間長住。
身在朝堂,便脫不開各方關系。
同榜同年,同族同鄉,翁婿姻親,如蛛絲般結成大網。人在其中,彼此牽連,休想輕易脫身。
平時不顯,一旦事有不對,必定是拔起蘿蔔帶出泥。
罪名輕尚罷,如是重罪,網中之人要麽斷尾求生,要麽跟著一起倒黴。
皇上舉起棍子,攪亂渾水,拍打蛛網。他人身在網中,滿身水漬,難下決斷。
究竟是斷然揮刀,棄卒保帥;還是聯合起來,以求翻身?
無論選擇哪種,將蓋子揭開的劉禦史,下場都不會太好。命能保住,職業生涯也將畫上句號。
有朝官出列,想在聖旨抄送各地前努力一下。不能讓天子收回成命,至少將徹查地點限制在北直隸各府。
理由有些牽強,倒也說得過去。
“彈劾北直隸選婚太監不法,同南京中都等地何幹?還請陛下三思。”
“如不加以區分,一概而論,恐令無辜者蒙冤。”
趙子辛沒有發怒,也沒有駁斥,而是一擺手,“朕意已決,諸卿不必多言。”
就這麽辦,誰說也沒用。
“陛下!”
勸說不住,眾人心裏的滋味實在難以表述。
為今之計,只能絞盡腦汁,各想辦法。
不想被牽連進去,必須自打嘴巴,設法證明“不法之事”子烏須有。證明不了,也得將“犯罪人數”縮減最小範圍。
小卒同樣惜命。
大佬們揮揮袖,撣撣衣擺,不用費太大的力氣,自可輕易脫身。
下邊的人不甘心,總要想方設法脫罪。
實在沒辦法,只能推出幾人頂罪。
作為“犧牲品”和“替罪羊”,認命便罷,自然是我不好換大家好,等著坐牢流放。不認命,後果只能是我不好,大家都別想跑,死了也要拉幾個墊背。
後一種情況,必定導致互相攀咬。
用不著趙子辛操心,幾方勢力就會撕扯不休。
下邊的人擼袖子開揍,大佬還能穩坐釣魚臺?
明顯不可能。
斷尾求生固然重要,砍的次數太多,長短超過底線,不致要了人命也會眾叛親離。
不想撕得昏天黑地,來幾場群體鬥毆,只能將上疏彈劾的禦史推出去,言其誣告。
如此一來,都察院必不會善罷甘休。
別說證據確鑿,確有其事,就是道聽途說,也沒有將言官定為“誣告”的道理。
天子行廷杖,將人攆回老家種田,還能在史書上留幾筆,說不得會被春秋一下,成為“諍臣”。被朝臣推出去頂罪,扣上汙名,今生今世都不得翻身。
身為禦史,負監察百官、糾察不法之責。
一人背上誣告的罪名,整個都察院都會被牽連。
姓劉的能誣告,證明言官也有私心,並非百分百的清廉公正。以此推斷,其他禦史乃至副都禦使,左右都禦使,都變得十分可疑。
同為言官的六科給事中,也不能獨善其身。
大家屬於同一體系,平時可以掐,必要時必須站在同一陣線!
和武官撕,和文官撕,和天子撕!
撕到不能再撕!
總之,絕不能被同僚上言“誣告”!
這禦史上奏之時,絕對沒想到自己會把渾水攪成泥潭,可聖元帝想到了。
身在皇家,接受的是帝王教育,政治嗅覺遠比任何人都敏銳,缺少的不過是經驗。
當日早朝,結束在一片肅殺的氣氛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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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疏聞於朝,天子震怒。
消息傳入後宮,仁壽宮和未央宮同時震動。
這份彈劾,貌似針對吳中一人,事實卻將各地的選婚太監得罪個遍。舉送美人的府州縣衙上下,有一個算一個,凡涉及此事,都無法獨善其身。
太監選婚,戶籍名單均要自衙門索取。
前者索取賄賂,在名單中動手腳,瞞報或多報人數,後者會不知道?
說不知道,可信度實在不高。說知道,一個欺君的帽子壓下來,前途無望,人生都要畫上休止符。
再者,美人舉送入京,經連番篩選,由兩宮親自過目,擇十二人進宮。其中,有六人出身北直隸。
彈劾北直隸選婚太監貪贓枉法,弄虛作假,這些進宮的美人怎麽辦?
狠心下查,哪怕只牽涉一星半點,後宮之內都不會平靜。
四名正妃人選,全部都是太後太妃掌眼。朝堂上出了這件事,不屬實便罷,一旦查證屬實,難言宮中會起多大的風浪。
“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太後震怒,太妃也是心驚。
有品級份位的美人,尚且有幾分保障。候選正妃的四人,尤其出身北直隸的沈寒梅同吳芳,面上鎮定,心中對彈劾的吳中的禦史已是惱恨至極。
何謂弄虛作假?
何謂欺上瞞下?
什麽叫擇老成之人再選?
眼見妃位在前,美夢將要成真,不料橫生禍端,牽扯進流言之中。哪怕查明身家清白,也不為兩宮所喜,妃位再無期望。
“若要我曉得……”
沈寒梅用力扯著錦帕,口中喃喃自語,眼中閃過恨意,再不覆往日嫻雅。
吳芳伏在榻上,哭得梨花帶雨,仿佛天榻一般。
“別哭了!哭就能沒事了?”沈寒梅站起身,道,“事情已經這樣,哭再多也沒用。”
吳芳擦擦眼淚,坐起身。
“這事出來,你我還能有什麽指望。”
“清者自清,太後和天子必能明察秋毫。”沈寒梅道,“水落石出之前,自亂陣腳才是廢了前程。”
“可……”
吳芳皺眉,心中滿是不甘。
沈寒梅看在眼裏,沒有再勸。
只差最後半步,她又如何甘心?!
一封彈劾奏疏,竟掀起這麽大的風波,怕是上疏的劉禦史也沒能料到。耿直過頭,不計較後果,好心也會辦壞事。
一則,天子興致勃勃要選妃,這個關節彈劾選婚太監,得罪的可不只是宦官集團。
若出身北直隸的女子受到皇上青睞,雖不致幹涉朝政動搖國本,枕頭風吹起來,也足夠讓人喝上一壺。
其次,單查選婚太監尚好,觀天子之意,是要連各地布政使司,府州縣衙門一並徹查。
局限於刑部大理寺,眾人還不會這般擔心,可禁衛軍暗衛之流牽扯進來,有過無過,老底都會被掀開。
到時候,沒罪也會變成有罪。區別只在於,是到刑部大牢暫居,還是到詔獄單間長住。
身在朝堂,便脫不開各方關系。
同榜同年,同族同鄉,翁婿姻親,如蛛絲般結成大網。人在其中,彼此牽連,休想輕易脫身。
平時不顯,一旦事有不對,必定是拔起蘿蔔帶出泥。
罪名輕尚罷,如是重罪,網中之人要麽斷尾求生,要麽跟著一起倒黴。
皇上舉起棍子,攪亂渾水,拍打蛛網。他人身在網中,滿身水漬,難下決斷。
究竟是斷然揮刀,棄卒保帥;還是聯合起來,以求翻身?
無論選擇哪種,將蓋子揭開的劉禦史,下場都不會太好。命能保住,職業生涯也將畫上句號。
有朝官出列,想在聖旨抄送各地前努力一下。不能讓天子收回成命,至少將徹查地點限制在北直隸各府。
理由有些牽強,倒也說得過去。
“彈劾北直隸選婚太監不法,同南京中都等地何幹?還請陛下三思。”
“如不加以區分,一概而論,恐令無辜者蒙冤。”
趙子辛沒有發怒,也沒有駁斥,而是一擺手,“朕意已決,諸卿不必多言。”
就這麽辦,誰說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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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說不住,眾人心裏的滋味實在難以表述。
為今之計,只能絞盡腦汁,各想辦法。
不想被牽連進去,必須自打嘴巴,設法證明“不法之事”子烏須有。證明不了,也得將“犯罪人數”縮減最小範圍。
小卒同樣惜命。
大佬們揮揮袖,撣撣衣擺,不用費太大的力氣,自可輕易脫身。
下邊的人不甘心,總要想方設法脫罪。
實在沒辦法,只能推出幾人頂罪。
作為“犧牲品”和“替罪羊”,認命便罷,自然是我不好換大家好,等著坐牢流放。不認命,後果只能是我不好,大家都別想跑,死了也要拉幾個墊背。
後一種情況,必定導致互相攀咬。
用不著趙子辛操心,幾方勢力就會撕扯不休。
下邊的人擼袖子開揍,大佬還能穩坐釣魚臺?
明顯不可能。
斷尾求生固然重要,砍的次數太多,長短超過底線,不致要了人命也會眾叛親離。
不想撕得昏天黑地,來幾場群體鬥毆,只能將上疏彈劾的禦史推出去,言其誣告。
如此一來,都察院必不會善罷甘休。
別說證據確鑿,確有其事,就是道聽途說,也沒有將言官定為“誣告”的道理。
天子行廷杖,將人攆回老家種田,還能在史書上留幾筆,說不得會被春秋一下,成為“諍臣”。被朝臣推出去頂罪,扣上汙名,今生今世都不得翻身。
身為禦史,負監察百官、糾察不法之責。
一人背上誣告的罪名,整個都察院都會被牽連。
姓劉的能誣告,證明言官也有私心,並非百分百的清廉公正。以此推斷,其他禦史乃至副都禦使,左右都禦使,都變得十分可疑。
同為言官的六科給事中,也不能獨善其身。
大家屬於同一體系,平時可以掐,必要時必須站在同一陣線!
和武官撕,和文官撕,和天子撕!
撕到不能再撕!
總之,絕不能被同僚上言“誣告”!
這禦史上奏之時,絕對沒想到自己會把渾水攪成泥潭,可聖元帝想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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