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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九個故事:醜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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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得醜的人沒資格談戀愛,甚至可以這樣說:長得醜的人根本沒資格活著。

這句話一出來肯定會有人反駁,因為這個世界上有很多長得醜的人,雖然自卑和痛苦確實時常困擾他們,但每個人都有自尊,盡管自尊是最軟弱無力的防禦。

但其實沒有社會,美貌根本毫無價值,美麗只是一種社會屬性。

為了詳盡刻畫出我的世界觀,我不得不以第一人稱在這裏寫下我的故事。它沒有日記那麽真實,有很多屬於我的捏造和誇大。但它每一句所說的,一定是某些人所躲避的事實。

故事的開頭是一輛公交駛來的畫面,我上了車,固定坐在最後一排的右邊靠窗的位置。我的眼睛盯著外面,但我實際什麽也沒看。我感到有些厭煩,對我這一天將要面對的事情。

首先,我在路上會引起一些側目,走進教室會有很多人跟我打招呼,課桌裏會有蘋果和巧克力,偶爾夾帶一些沒有署名的表白信。臨近放學老師會發放半期試卷,我又會是第一名。在我上去拿試卷的時候,很多男生會不屑地努努嘴,而女生們會滿臉笑容地看著我。課堂可能會有些吵鬧,因為女生會為了我跟那些男生吵,說他們只是嫉妒我長得帥成績又好。

上面的畫面不是出自一個屌絲的幻想,它真實地隨著時針的轉動一一應驗著。而對於這一切,只有兩個字可以形容我的心情,那就是:“去死!”男的去死,女的去死,這個世界都應該卷著它那些自以為正義的規則馬不停蹄地去死。

我也會死。

我常常不明白為什麽人們會崇拜一些表面美好的東西,更不明白美好是怎樣定義的。是單眼皮還是雙眼皮,是高個子還是矮個子,是大臉還是小臉,需要細化到毛孔嗎?需要深化到骨髓嗎?還是一張皮就足矣。

正是帶著這樣的困惑,我完全不能接受他們給我的定義。她們會說我長著細長的眼睛,塌塌的鼻子和健康的黃皮膚,總之一切都好看。我只覺得我平凡,或者說實話,是醜陋。由於沒有一個人意識到了我的醜陋,即便是我拼命學習得到了收獲,我也絲毫不能感到快樂。但除了學習以外,我不知道還能幹什麽,我不想去談戀愛,因為如果按長相劃分,我根本沒資格談戀愛,我配不上那些跟我告白的人。

我接受了和別人一樣的等級觀,卻在認識上和他們起了根本分歧。

事情是在我接受了張盛的告白那刻開始發生變化的。我問他為什麽跟我告白,他顯得很緊張,帶有歉意地跟我說道:“因為你沒有接受任何女生給你的告白,所以我錯以為你可能喜歡男生,對不起……”他低頭轉身準備離開。

我拉住了他:“我是問你為什麽會喜歡我,是因為我的長相嗎?”

他搖頭:“其實我覺得你沒有他們說的那麽好看……”他停頓了一下又接著說,“老是看到你在市中心的那個圖書館裏安靜地看書,有時候是找資料,有時候是讀小說。我發現我們喜歡看的小說類型都差不多,後來就養成了借你看過的小說的習慣。”

我看向張盛,他有張幹凈的臉,一七八的身高,又陽光又帥氣。他完全符合我的審美,而他在別人的眼裏,卻是醜陋的代名詞。

和他在一起後,我開始不那麽憤世嫉俗,事實是我根本就不再在意別人的眼光,我常常和他牽手,十指交纏,緩步走在河岸的沙石上,聽水浪聲。他有些內向,不擅於和別人打交道,但做事卻非常認真,他讀的書比我還多,晚上的時候,他常常會跟我介紹一些書的梗概,聽完後,我們就會做一些夜間運動。

一切都是順其自然,和他相處我感覺安心而舒服。

但我逐漸發現了異常,他和我說話越來越心不在焉,他的身上總是莫名其妙地出現淤青,約會遲到的時間也從幾分鐘慢慢變成幾個小時。

我問他,他又不說。

今天,我站在校門口一直等到了天黑,我十分確定他沒有出來,所以沖了進去,教室、操場、廁所,我像困在透明玻璃內的馬蜂一樣不管不顧地在裏面高速沖撞,放學後的校園異常安靜,根本沒有人影。當我再一次躥上教學樓時,聽到了很大的沖水聲。

我沒想到,二樓的廁所裏聚集了十幾個人,有男有女。我撥開他們,看到了頭被按在馬桶裏的張盛,他的衣服被撕毀,渾身濕淋淋的,散發著惡臭。

“他長得這麽醜,怎麽配得上你啊……”一個女生把住我的肩膀,我一把掀開,用了很大的力氣吼了一句滾,然後半跪下來,把他抱住,“我就是喜歡他,喜歡一個人和長相有什麽關系啊,你們這些神經病!”

我猛烈地咳嗽起來,想排出嗆在氣管裏的水,而張盛輕輕拍著我的後背,眼睛都紅了,他對著廁所裏那群人吼道:“我就是喜歡他,喜歡一個人和長相有什麽關系啊,你們這些神經病!”

對啊,現實和我所敘述的世界是相反的。

從一開始你們就看得出來吧?我眼睛小、鼻子塌、皮膚顏色黃不拉幾的,怎麽會屬於長相完美,受人追捧的那種人呢?

我的人生,一直都是灰暗的。

直到我在圖書館遇到張盛,我讀的書向來比較偏門生僻,可我沒想到,他竟然也喜歡這些。每當我凝視著他的時候,都會想,他要是長得醜一點就好了,背部再駝一點,肚子再突出一點,那樣也許我們就足夠相配,我也能鼓起勇氣對他表白了。我說過,我接受了對於外貌劃分的等級觀,我配不上他。

然而,即便是這樣,我依然不自量力地對他表白了。他聽完我的表白後問我:“那你最近在看什麽書啊?”話題轉到了我所熟悉的領域,我放下心來,有些竊喜地跟他分享著。

後來他主動來找我,遞給我一杯冷飲,我們在河邊散步,天色有些晚了,他試探著,拉住我的手。我們的相處一直平淡如水,但他說,他愛我。

作者有話要說:

翻舊坑的時候隨意打開了這個文檔,被第一句話給嚇到了。但是記憶也翻江倒海地湧來,然後我記起,這文最開始是洩憤之作啊。某次逛貼吧被一句長得醜的人沒資格當同性戀給氣著了,直到現在我看這篇文章的前半段還是能感受到那個時候自己的怒氣,並且為了突出效果還人工造雷23333

現在我覺得,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喜歡漂亮的東西是人類的一種很自然的屬性,不能說對看臉的世界絕望了,就一味去歌頌醜陋的東西吧?

所以,我給這篇文章加上了一千多字的結尾。不管怎麽說,愛是平等的。而且,張盛會喜歡主角,不是因為主角長得醜,而是因為主角的內心雖然憤世嫉俗,但也足夠溫柔。

第一稿時間:2014年1月。完稿於:2015年2月5日淩晨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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