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一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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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熠宵的老家離上海倒也不遠,開車兩個小時便到了。
下了高速,高銘按照導航的提示很快便駛入了這座小城市。城市臨海,卻非海南島那樣的氣候與風景。同處華東地帶,路邊種植的樹木與上海其實並沒有太大的差別。
此時正是夜間十點多,小城仿佛已經睡著,十分安靜。馬路上似乎也只有他們這一輛車,在兩排路燈的一路指引下,愈開愈深。
他們直接去了喬熠宵的家。
那是喬熠宵從小到大生活的地方,即便後來喬冬陽與他媽媽回到喬家,他也從未離開這裏過,而是獨自生活在此。
這是一棟二層別墅,與喬熠宵現在上海住的地方差不多大小。別墅在一片很是精致的別墅區裏,小城市的房價並不太貴,並非寸土寸金,是以每兩座房子之間還是頗有距離的。
高銘將車停在喬熠宵家外,莫照開門走下車。
他看了眼面前的房子,門上還有封條被撕開的印跡,蕭瑟之意十分明顯,看得出來已許久未有人來過了。他再往周圍看去。稀稀落落地亮著許多燈盞,可見周圍都是有人在住的。
唯獨這個地方一片黑暗。
“鑰匙呢?”他出聲。
“喏。”高銘從文件袋裏找出一串鑰匙,也不知哪一把才是。
莫照上前一一試過,打開了院門,推開院門,門還“吱啞”作響,他走進去。院中居然沒有落寞的腐敗味道,相反他聞到了青草香,借著高銘恰好打出的手電光與院外的路燈,他看到了滿地的雜草。
他不禁扯了扯嘴角,看來往日喬熠宵種了不少花花草草,無人打理,便胡亂生長了。他看著這個雜亂的小院子,看了許久,高銘道:“不進去?”
他這才回神,往裏走去。
推開大門,高銘伸手在墻壁上找到開關,說道:“不知還亮不亮?”他打開開關,果然燈沒有亮起。
早沒人居住了,燈怕是早壞了,更何況無人繳電費,怎會有電?
幸好他們適應了黑暗,而屋外的路燈很亮,慢慢地,室內便清晰了起來。
高銘道:“那人把鑰匙給我時說,因為這房子位置好,裝修得也好,他們本打算留著送人的,就一直沒破壞。現在看來,除了灰塵多了些,其他倒沒改變?”
莫照沒應他,而是往著一個方向直直走去,伸手拿起一個東西,借著窗外的路燈看了看,隨後便直接收到了手裏,往更深處走去。
“什麽東西?”高銘上前,想要看清楚。一路上莫照都沒說話,來時只說要過來看看,卻未說過來到底要做什麽。此時,他走近了,莫照也未給他看。
他眼睜睜看著莫照在樓下的客廳裏一路翻找,又到其他房間找,最後收羅來好幾個東西。他這次看清了,是相框,他問:“他的照片?”
莫照還是沒說話,而是直接往樓上走去。
高銘站在樓下,望著莫照硬撐著挺直的後背,卻突然覺得莫照有些可憐。
他很小的時候,便被拋棄了。家中太窮,爸爸說是與人一起出去打工,結果一去不返。五歲的時候,有在外的打工回來,說他爸爸在外已經有新的老婆了,又生了一個兒子,說是在離家很遠很遠的地方,再也不回來了。
他那時候還小,並不懂。
當晚他媽媽就喝農藥自殺了,幸運的是,因為窮,就連貪便宜買來的農藥都是假的,他媽媽又被救了回來。他奶奶哭了一夜,他還是一點都不懂。
後來,他媽媽身體好了,跟來村裏賣東西的一個外鄉老男人走了。
他依然不懂,只記得當時村裏的人都當面嘲笑他爸爸有了小老婆,他媽媽跟人私奔走了,說他是個沒人要的野孩子。他因為不懂,倒沒怎麽生氣與難過,反倒是他奶奶氣地又哭了一夜。
再後來,他六歲多的時候,奶奶終於也死了。
因為村裏的那群孩子欺負他,拿磚頭砸他,正好被來找他的奶奶看到了。奶奶不僅替他擋住了,還撿起幾塊磚頭,向那群小孩子砸去。當時啊,他的眼裏只剩下了紅色,遍地的紅色。躺在那片紅色土地上的,除了三個孩子,還有他的奶奶。
這一次,他懂了,他明白世上就剩他一個人了。
他也明白,這次他的奶奶不會再哭一夜了。
因為他的奶奶已經不在了。
當年,事情鬧得很大。誰都說自己有理,那三個小孩子,死了一個,重傷了兩個,家長紛紛叫嚷著要高銘賠命。
無數多的記者蜂擁而來,要采訪他,甚至問他對於“窮山惡水出刁民”這句話有什麽理解。
他一個六歲的小屁孩,懂什麽?問他又有什麽用?!
他只知道對著鏡頭,大聲說:“他們砸死了我的奶奶!!活該!!!他們砸死了我的奶奶!!他們活該!!!”事後,看過這個報道的人都評論道:果然是窮山惡水出刁民啊!
高銘那時候還不知道自己成了別人口中的“刁民”,他只是很迷茫,家裏只剩他一人了。
村長都不知道該如何解決這件事,最後是由村所屬的鎮一層層往上報去,是市裏的相關負責人來處理的這件事。而當時莫致正好在此處任職,負責這件事的便是莫致。
事情處理完畢後,莫致帶走了他。
走前,那個莫叔叔問他願不願意跟他走。
他回頭看了眼破敗的房子,毫不猶豫地點頭說道:“我跟你走!”那個叔叔沒有牽他的手,卻在前面穩穩地帶著他,他跟著叔叔一步一個腳印的走。他沒有回頭再看一眼,他依然不知道自己是別人眼中的“刁民”,他只知道他不願意再住在這裏了,不願意被人笑被人罵,不願意每天與人打架,不願意被許多自稱“記者”的人問一個個他不知道如何回答的問題。
他只知道他再也不願意待在這個連奶奶都不在了的地方。
他不要這樣的家!
他要離開這裏,他討厭這裏!
他被帶去了上海,莫致告訴他:“以後你就住在我家,我是你的監護人,這裏就是你的家。你的大名還沒取,你姓高,我給你取名為銘,銘記的銘。從此,你要記得你的家鄉,記得你的奶奶。更要記得,你要好好學習,將來做一個優秀的人。”
高銘當時聽得雲裏霧裏,他連幼兒園都沒上過,其實並不能聽懂,他只是擡頭,懵懂地看著這個陌生嚴肅卻又莫名給他安全感的叔叔。
莫致又指著正走來的一個小男孩,對他道:“這是我的兒子,叫作莫照,在讀一年級。下周,你與他一起去上學。”
那是高銘第一次見到莫照。
該怎麽形容這個第一次呢?
這真是個無法形容,卻會讓他記住一輩子的一次見面。
他從小在鄉下長大,最羨慕的也不過是村長的兒子罷了,因為他有個紅色的小汽車玩具,說是從城裏帶回來的!那個小汽車是大紅色的,鋥亮鋥亮的,在陽光下甚至泛著金光!他特別想要摸一摸,可是那些人從不讓摸。
可以說,那個小汽車,便是他小時候對人生的全部幻想了。
可是眼前這個小男孩,他手上沒有拿小汽車,也不跟村長的兒子似的,吊著眼睛看他,他反而在對他笑。並且他對他伸出手,笑道:“你好,我叫莫照,以後我們就是兄弟。”
他往後退了退,不敢握他的手。
他覺得這個人明明在笑,可是卻讓人不敢靠近,與他從小到大見過的每一個男孩子都不一樣。
後來,他們一起上學,一起玩。他拼死拼活學不會的英語單詞,莫照十分鐘便全背上了。他為好不容易考到的九十分而驕傲時,莫照只是很平淡地將又一張一百分的試卷收到了書包裏。
可以說,從小,莫照便樣樣強過他。他的確一直很佩服莫照,甚至羨慕嫉妒過。
莫照的身影,在他還很小的時候,便以一個高大的姿態紮在了他面前。
他考試考不過莫照;下棋下不過莫照;追女生追不過莫照,他喜歡的女生永遠只喜歡莫照;就連學自行車的時候,都比莫照慢了半刻鐘!
長大之後,他知道莫照是要從政的,他去當老板。他想,這下總有能強過莫照的東西了吧!結果他接手公司後拿下的第一單,合同還是莫照幫他談下的!
他就是樣樣不如莫照,他也早就死心了,莫照這麽厲害,拼不過也是應當的。
他以為莫照這輩子都會雲淡風輕地過下去,似乎沒有任何東西能夠影響到他的情緒。那個喬熠宵最初出現的時候,他也沒瞧出有什麽不同。甚至就在莫照為了喬熠宵放棄去Z市,為了喬熠宵與莫叔叔對抗挨打時,他也覺得不過如此罷了。
偏偏在這個時候,他真的突然覺得莫照很可憐。
因為,他突然意識到,原來莫照也有需要妥協的時刻。
他知道,莫照並不是妥協於自己的人生。
他的妥協,只是因為那個喬熠宵。
如果不是因為喬熠宵,莫照這輩子也許都不會嘗到妥協的滋味。
讓一個向來強大的人,去承認自己的無能,真的太殘忍。
高銘如何想,莫照並不知道。
他找到了喬熠宵的臥室,站在門邊已經看了許久,借著燈光,他能隱隱看出來房中的擺置。藍白色的家具,床上的床單甚至還維持著幾年前的原狀,是半折著的。是睡到一半,便匆忙離開了嗎?
他走到床邊,當年的喬熠宵又是以一個什麽樣的姿勢睡在這張床上?
不知不覺,他便坐在了床邊,不同於樓下的院子,房間裏久未住人,黴味很重。
他卻只是低下頭,安然坐在其中。
坦白說,一個幾年沒人住的房子,應該有些陰森才是。
但是正如放高利貸的人所說,這片別墅風水的確很不錯,高銘沒有一絲的不適。莫照上樓後,沒再下來,他覺得莫照可憐,索性也沒有催。他吹了吹沙發上的灰,坐下,等著莫照。
這麽一等,便等到了天明,高銘都睡了一覺。他打著哈欠醒來,左右看了看,莫照居然還沒下來。
這不對勁,他起身正準備上樓。
卻聽到了一陣沈悶的腳步聲,他往上看去,莫照下來了。
莫照手裏還抱著一個箱子,高銘看他一臉嚴肅,有心逗他笑一笑,便笑道:“你這是偷人家什麽東西了?”
偏偏這個人,一點玩笑開不得,只是嚴肅道:“走吧。”
“……”
高銘眼睜睜地看著他再也沒回頭地走出了大門,再走出院門。
“餵,不再看看?!”他在背後問。
莫照沒有回答他,只是走到車後,將手中的箱子放進後備箱,隨後便坐進了車中。倒是高銘回頭又看了好幾眼,清晨的陽光下,這棟小樓當真很不錯。他站在院中,深深呼吸了幾口清新的空氣,這才大步走出去。
他想,這個地方,他們再也不會來了。
就在喬熠宵隔壁的那棟樓,陽臺上一個小姑娘見到他們的車,眼睛一亮,轉身“噔噔噔”地跑下樓,大聲道:“媽媽媽媽!!”
“什麽事?衣服怎麽還沒穿?快遲到了!”
“媽媽,我看到隔壁喬哥哥家有人出來!是不是喬哥哥回來了?”小姑娘興奮道。
她對面的美婦人皺眉道:“又胡說八道,他們不會回來了。”
當年的事,他們有目共睹,喬家兄弟倆怕是早不在了吧?
“可是我看到了!”小姑娘堅持。
“穿衣服!”
“哼!”小姑娘不高興地只好轉身去穿衣服,她真的看到了!
大人們都說喬哥哥不會回來了,她才不信!喬哥哥總有一天會回來的!
作者有話要說: 這一章稍微講了下高銘的身世,並非為了湊字數。高銘是被莫致帶回來的,其實莫致當年完全可以選擇將這個陌生的孩子送到福利院,又或者在當地隨便找戶人家收養。但他都沒有,他只是帶了回來,當做自己的兒子一樣養。
上一章,有句話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莫致對莫照說:我能夠同情你,卻不會理解你。在這篇文的世界裏,莫照的父親,多年前也曾是俊秀的青年人,妹妹出嫁的時候,也被感動地哭過。他沒有感情嗎?他有啊,但是他是莫家人,他有更重要的責任需要去承擔,他心中有無數條規則需要遵守,最重要的是,他的生命中,並沒有遇到過他生命中的喬熠宵啊。
莫照遇到了。
所以他同情自己的兒子,但是他理智了一輩子,即便他能夠理解,他也不會允許自己去理解他的兒子。他的職責也要求他,去強迫自己的兒子,一起遵守那條橫在他們頭上的規則。作為一篇包養文,文章的末尾,不能免俗地走入了家人反對的劇情。
但是我想要寫得溫柔一些。
優秀的人自然分得出好與壞,莫致他不知道喬熠宵真的是個好孩子嗎?他知道啊,但是在此刻他的眼裏,他們就是不能在一起。因為在他看來,有比在一起的愛情更重要的東西。
其實誰都沒有錯,只是他們遵守的東西不同罷了。莫致那樣刻板冷漠,年輕時卻也有惻隱的時候,帶回了一個孤兒。莫照的媽媽,後面也會有相關描述。總要給莫照灰暗的童年一個交代。
又說多了,最近的更新,寫得很難受,腦中也想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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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直接去了喬熠宵的家。
那是喬熠宵從小到大生活的地方,即便後來喬冬陽與他媽媽回到喬家,他也從未離開這裏過,而是獨自生活在此。
這是一棟二層別墅,與喬熠宵現在上海住的地方差不多大小。別墅在一片很是精致的別墅區裏,小城市的房價並不太貴,並非寸土寸金,是以每兩座房子之間還是頗有距離的。
高銘將車停在喬熠宵家外,莫照開門走下車。
他看了眼面前的房子,門上還有封條被撕開的印跡,蕭瑟之意十分明顯,看得出來已許久未有人來過了。他再往周圍看去。稀稀落落地亮著許多燈盞,可見周圍都是有人在住的。
唯獨這個地方一片黑暗。
“鑰匙呢?”他出聲。
“喏。”高銘從文件袋裏找出一串鑰匙,也不知哪一把才是。
莫照上前一一試過,打開了院門,推開院門,門還“吱啞”作響,他走進去。院中居然沒有落寞的腐敗味道,相反他聞到了青草香,借著高銘恰好打出的手電光與院外的路燈,他看到了滿地的雜草。
他不禁扯了扯嘴角,看來往日喬熠宵種了不少花花草草,無人打理,便胡亂生長了。他看著這個雜亂的小院子,看了許久,高銘道:“不進去?”
他這才回神,往裏走去。
推開大門,高銘伸手在墻壁上找到開關,說道:“不知還亮不亮?”他打開開關,果然燈沒有亮起。
早沒人居住了,燈怕是早壞了,更何況無人繳電費,怎會有電?
幸好他們適應了黑暗,而屋外的路燈很亮,慢慢地,室內便清晰了起來。
高銘道:“那人把鑰匙給我時說,因為這房子位置好,裝修得也好,他們本打算留著送人的,就一直沒破壞。現在看來,除了灰塵多了些,其他倒沒改變?”
莫照沒應他,而是往著一個方向直直走去,伸手拿起一個東西,借著窗外的路燈看了看,隨後便直接收到了手裏,往更深處走去。
“什麽東西?”高銘上前,想要看清楚。一路上莫照都沒說話,來時只說要過來看看,卻未說過來到底要做什麽。此時,他走近了,莫照也未給他看。
他眼睜睜看著莫照在樓下的客廳裏一路翻找,又到其他房間找,最後收羅來好幾個東西。他這次看清了,是相框,他問:“他的照片?”
莫照還是沒說話,而是直接往樓上走去。
高銘站在樓下,望著莫照硬撐著挺直的後背,卻突然覺得莫照有些可憐。
他很小的時候,便被拋棄了。家中太窮,爸爸說是與人一起出去打工,結果一去不返。五歲的時候,有在外的打工回來,說他爸爸在外已經有新的老婆了,又生了一個兒子,說是在離家很遠很遠的地方,再也不回來了。
他那時候還小,並不懂。
當晚他媽媽就喝農藥自殺了,幸運的是,因為窮,就連貪便宜買來的農藥都是假的,他媽媽又被救了回來。他奶奶哭了一夜,他還是一點都不懂。
後來,他媽媽身體好了,跟來村裏賣東西的一個外鄉老男人走了。
他依然不懂,只記得當時村裏的人都當面嘲笑他爸爸有了小老婆,他媽媽跟人私奔走了,說他是個沒人要的野孩子。他因為不懂,倒沒怎麽生氣與難過,反倒是他奶奶氣地又哭了一夜。
再後來,他六歲多的時候,奶奶終於也死了。
因為村裏的那群孩子欺負他,拿磚頭砸他,正好被來找他的奶奶看到了。奶奶不僅替他擋住了,還撿起幾塊磚頭,向那群小孩子砸去。當時啊,他的眼裏只剩下了紅色,遍地的紅色。躺在那片紅色土地上的,除了三個孩子,還有他的奶奶。
這一次,他懂了,他明白世上就剩他一個人了。
他也明白,這次他的奶奶不會再哭一夜了。
因為他的奶奶已經不在了。
當年,事情鬧得很大。誰都說自己有理,那三個小孩子,死了一個,重傷了兩個,家長紛紛叫嚷著要高銘賠命。
無數多的記者蜂擁而來,要采訪他,甚至問他對於“窮山惡水出刁民”這句話有什麽理解。
他一個六歲的小屁孩,懂什麽?問他又有什麽用?!
他只知道對著鏡頭,大聲說:“他們砸死了我的奶奶!!活該!!!他們砸死了我的奶奶!!他們活該!!!”事後,看過這個報道的人都評論道:果然是窮山惡水出刁民啊!
高銘那時候還不知道自己成了別人口中的“刁民”,他只是很迷茫,家裏只剩他一人了。
村長都不知道該如何解決這件事,最後是由村所屬的鎮一層層往上報去,是市裏的相關負責人來處理的這件事。而當時莫致正好在此處任職,負責這件事的便是莫致。
事情處理完畢後,莫致帶走了他。
走前,那個莫叔叔問他願不願意跟他走。
他回頭看了眼破敗的房子,毫不猶豫地點頭說道:“我跟你走!”那個叔叔沒有牽他的手,卻在前面穩穩地帶著他,他跟著叔叔一步一個腳印的走。他沒有回頭再看一眼,他依然不知道自己是別人眼中的“刁民”,他只知道他不願意再住在這裏了,不願意被人笑被人罵,不願意每天與人打架,不願意被許多自稱“記者”的人問一個個他不知道如何回答的問題。
他只知道他再也不願意待在這個連奶奶都不在了的地方。
他不要這樣的家!
他要離開這裏,他討厭這裏!
他被帶去了上海,莫致告訴他:“以後你就住在我家,我是你的監護人,這裏就是你的家。你的大名還沒取,你姓高,我給你取名為銘,銘記的銘。從此,你要記得你的家鄉,記得你的奶奶。更要記得,你要好好學習,將來做一個優秀的人。”
高銘當時聽得雲裏霧裏,他連幼兒園都沒上過,其實並不能聽懂,他只是擡頭,懵懂地看著這個陌生嚴肅卻又莫名給他安全感的叔叔。
莫致又指著正走來的一個小男孩,對他道:“這是我的兒子,叫作莫照,在讀一年級。下周,你與他一起去上學。”
那是高銘第一次見到莫照。
該怎麽形容這個第一次呢?
這真是個無法形容,卻會讓他記住一輩子的一次見面。
他從小在鄉下長大,最羨慕的也不過是村長的兒子罷了,因為他有個紅色的小汽車玩具,說是從城裏帶回來的!那個小汽車是大紅色的,鋥亮鋥亮的,在陽光下甚至泛著金光!他特別想要摸一摸,可是那些人從不讓摸。
可以說,那個小汽車,便是他小時候對人生的全部幻想了。
可是眼前這個小男孩,他手上沒有拿小汽車,也不跟村長的兒子似的,吊著眼睛看他,他反而在對他笑。並且他對他伸出手,笑道:“你好,我叫莫照,以後我們就是兄弟。”
他往後退了退,不敢握他的手。
他覺得這個人明明在笑,可是卻讓人不敢靠近,與他從小到大見過的每一個男孩子都不一樣。
後來,他們一起上學,一起玩。他拼死拼活學不會的英語單詞,莫照十分鐘便全背上了。他為好不容易考到的九十分而驕傲時,莫照只是很平淡地將又一張一百分的試卷收到了書包裏。
可以說,從小,莫照便樣樣強過他。他的確一直很佩服莫照,甚至羨慕嫉妒過。
莫照的身影,在他還很小的時候,便以一個高大的姿態紮在了他面前。
他考試考不過莫照;下棋下不過莫照;追女生追不過莫照,他喜歡的女生永遠只喜歡莫照;就連學自行車的時候,都比莫照慢了半刻鐘!
長大之後,他知道莫照是要從政的,他去當老板。他想,這下總有能強過莫照的東西了吧!結果他接手公司後拿下的第一單,合同還是莫照幫他談下的!
他就是樣樣不如莫照,他也早就死心了,莫照這麽厲害,拼不過也是應當的。
他以為莫照這輩子都會雲淡風輕地過下去,似乎沒有任何東西能夠影響到他的情緒。那個喬熠宵最初出現的時候,他也沒瞧出有什麽不同。甚至就在莫照為了喬熠宵放棄去Z市,為了喬熠宵與莫叔叔對抗挨打時,他也覺得不過如此罷了。
偏偏在這個時候,他真的突然覺得莫照很可憐。
因為,他突然意識到,原來莫照也有需要妥協的時刻。
他知道,莫照並不是妥協於自己的人生。
他的妥協,只是因為那個喬熠宵。
如果不是因為喬熠宵,莫照這輩子也許都不會嘗到妥協的滋味。
讓一個向來強大的人,去承認自己的無能,真的太殘忍。
高銘如何想,莫照並不知道。
他找到了喬熠宵的臥室,站在門邊已經看了許久,借著燈光,他能隱隱看出來房中的擺置。藍白色的家具,床上的床單甚至還維持著幾年前的原狀,是半折著的。是睡到一半,便匆忙離開了嗎?
他走到床邊,當年的喬熠宵又是以一個什麽樣的姿勢睡在這張床上?
不知不覺,他便坐在了床邊,不同於樓下的院子,房間裏久未住人,黴味很重。
他卻只是低下頭,安然坐在其中。
坦白說,一個幾年沒人住的房子,應該有些陰森才是。
但是正如放高利貸的人所說,這片別墅風水的確很不錯,高銘沒有一絲的不適。莫照上樓後,沒再下來,他覺得莫照可憐,索性也沒有催。他吹了吹沙發上的灰,坐下,等著莫照。
這麽一等,便等到了天明,高銘都睡了一覺。他打著哈欠醒來,左右看了看,莫照居然還沒下來。
這不對勁,他起身正準備上樓。
卻聽到了一陣沈悶的腳步聲,他往上看去,莫照下來了。
莫照手裏還抱著一個箱子,高銘看他一臉嚴肅,有心逗他笑一笑,便笑道:“你這是偷人家什麽東西了?”
偏偏這個人,一點玩笑開不得,只是嚴肅道:“走吧。”
“……”
高銘眼睜睜地看著他再也沒回頭地走出了大門,再走出院門。
“餵,不再看看?!”他在背後問。
莫照沒有回答他,只是走到車後,將手中的箱子放進後備箱,隨後便坐進了車中。倒是高銘回頭又看了好幾眼,清晨的陽光下,這棟小樓當真很不錯。他站在院中,深深呼吸了幾口清新的空氣,這才大步走出去。
他想,這個地方,他們再也不會來了。
就在喬熠宵隔壁的那棟樓,陽臺上一個小姑娘見到他們的車,眼睛一亮,轉身“噔噔噔”地跑下樓,大聲道:“媽媽媽媽!!”
“什麽事?衣服怎麽還沒穿?快遲到了!”
“媽媽,我看到隔壁喬哥哥家有人出來!是不是喬哥哥回來了?”小姑娘興奮道。
她對面的美婦人皺眉道:“又胡說八道,他們不會回來了。”
當年的事,他們有目共睹,喬家兄弟倆怕是早不在了吧?
“可是我看到了!”小姑娘堅持。
“穿衣服!”
“哼!”小姑娘不高興地只好轉身去穿衣服,她真的看到了!
大人們都說喬哥哥不會回來了,她才不信!喬哥哥總有一天會回來的!
作者有話要說: 這一章稍微講了下高銘的身世,並非為了湊字數。高銘是被莫致帶回來的,其實莫致當年完全可以選擇將這個陌生的孩子送到福利院,又或者在當地隨便找戶人家收養。但他都沒有,他只是帶了回來,當做自己的兒子一樣養。
上一章,有句話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莫致對莫照說:我能夠同情你,卻不會理解你。在這篇文的世界裏,莫照的父親,多年前也曾是俊秀的青年人,妹妹出嫁的時候,也被感動地哭過。他沒有感情嗎?他有啊,但是他是莫家人,他有更重要的責任需要去承擔,他心中有無數條規則需要遵守,最重要的是,他的生命中,並沒有遇到過他生命中的喬熠宵啊。
莫照遇到了。
所以他同情自己的兒子,但是他理智了一輩子,即便他能夠理解,他也不會允許自己去理解他的兒子。他的職責也要求他,去強迫自己的兒子,一起遵守那條橫在他們頭上的規則。作為一篇包養文,文章的末尾,不能免俗地走入了家人反對的劇情。
但是我想要寫得溫柔一些。
優秀的人自然分得出好與壞,莫致他不知道喬熠宵真的是個好孩子嗎?他知道啊,但是在此刻他的眼裏,他們就是不能在一起。因為在他看來,有比在一起的愛情更重要的東西。
其實誰都沒有錯,只是他們遵守的東西不同罷了。莫致那樣刻板冷漠,年輕時卻也有惻隱的時候,帶回了一個孤兒。莫照的媽媽,後面也會有相關描述。總要給莫照灰暗的童年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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