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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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正好,我這裏還有一首歌,不如你再聽聽看,能不能這首也提七個key唱出來。”
王子霄一邊轉身往錄音棚走,一邊繼續說道:“而且還有兩點我要強調一下。”
“第一,你說的沒錯,我和我哥當演員的,唱歌就圖一個開心,你說那是敗筆?我卻說那叫獨一無二!”
“第二,你也覺得剛才那歌還不錯吧?這樣的歌我這裏應有盡有。改天我跟我哥一起開演唱會,如果不小心捧場的人比你們超出太多,那我只能提前說句抱歉了。”
嘴上漫不經心地說著抱歉,王子霄卻從始至終頭都沒回,錄音棚的大門打開又關上,他走到室內正中,按住話筒,向後靠坐在主唱椅上。
數據化伴奏幾秒鐘傳好,然後一陣旋律詭異的混音便錚然響起。
王子霄這次的演唱方式,與方才的《死了都要愛》截然不同。
少了點粗獷,更加清亮和魔魅,但同樣都是甫一開口,便能令人產生驚艷之感,全身的毛孔都炸開的那種驚艷!
“玫瑰多情也多刺,曾與你似曾相識。有多少次,我嘗試寫首詩,留下你那燦爛多姿的樣子。”
聽到這裏,黃凱幹笑兩聲:“也不過如此……我還以為他說的高音能有多高呢……”
根本沒人理他。
大胡子的胖哥還朝他做了一個“噓”的手勢。
“有時候冷漠傷人,有時候溫柔醉人。我只能用最奢侈的玻璃,為你築起不懼風雨的天地。”
唱完這句,王子霄終於擡起眼,透過錄音棚的單面玻璃,準確地捕住莫行之的雙眸。
明明知道裏面的人並不能看到外面,那一瞬間,莫行之的瞳孔依然緊縮了一下,他的心臟驟然加速,強大的泵血能力讓他的大腦只感覺嗡的一下,美妙的煙花漫天炸響!
“系統,幫我定位莫行之的位置!”
【憑什麽?】
“憑我此刻極其需要你來助攻!哪兒那麽多廢話,耽誤了我大事咱們就同歸於盡!”
【哦。】
這時候,王子霄開始唱到副歌部分,並悍然升key!
“只要能夠陪著你我都願意,我就是你忠實的園丁。只要能夠想著你我就歡喜,即使你寧可自由自在呼吸那一窗星星!”
過渡音樂響起,早被眾人遺忘了的頑石五人組悄悄松了一口氣,這首歌雖然算得上難唱,但遠沒有想象中的那麽可怕……
但事實證明,他們這口氣實在松的太早了。
當過渡音樂奏完,王子霄再開唱,他的key便一躍進入D3F3G3,連續的咬字全以真音嘶吼的方式拿下!吐字清晰,氣息穩定,那種沛然難禦之勢,讓外面聽他演唱的這些人全都震傻了!
“名字背過又忘記,符號充滿了神秘!原在夢裏忽而又中世紀,我像聖堂下為你禁欲的僧侶——”
“只要能夠陪著你我都願意,我就是你忠實的園丁。只要能夠想著你我就歡喜,即使你寧可自由自在呼吸那一窗星星!”
在強大的高音之下,裏面那個原本相貌平常的青澀少年突然褪去了羊皮的偽裝,黑亮有神的眼睛裏像是有巖漿在流淌。這一刻,他終於顯露出來他原本的攻擊性,原本舍我其誰的霸氣,原本理所當然的統治力!
如果這是一個數萬人矚目的舞臺,可以想見他會讓多少人如癲似狂。
莫行之就那麽被他的眼神攫住了。
不得不說,相比起演員,站在舞臺上的歌手在魅力的揮灑上,絕對要有優勢的多。
錄音棚內,王子霄在歌曲的結尾處恐怖地拉出一個長達15秒不間斷的D3真音,然後戛然而止!
唱完他就站起身,推門出來了。
沒說的,又是一遍過。
大胡子的胖哥不愧見多識廣,他是一群人中醒過神來最快的,此時看王子霄的眼神就跟看上帝一樣,兩只肥厚的手舉起來,啪啪啪的鼓掌,一點都不吝惜力氣。
“太牛逼了,太牛逼了真的!今兒個我得給你免單——千萬別拒絕,而且以後你再過來錄音,找我,我都給你租金的最低價!”
“胖哥仗義!”王子霄又恢覆了先前的普通少年樣,樂呵呵地道,“卻之不恭,我就先謝謝您了!”
“提不著提不著,”胖哥突然想起來點什麽,從懷裏摸了摸,摸出一個小本子和一支筆來,雙手遞給王子霄,“給留下個簽名吧?我把話撂這裏,你肯定會火的,大火!這要是都火不了,胖哥眼珠子摳出來給你當泡兒踩!”
王子霄謝了他吉言,提起筆來,在那個小本子上龍飛鳳舞地寫了“王子霄”三個大字。
他的字體非常飄逸漂亮,不愧是前世練了十幾年的成果。
“對了,剛那首歌是你做的?叫什麽名字啊?”
“也不能說是我做的,《玫瑰的名字》,原作和原唱都是星變之前的一位天才音樂人,張雨生。他當年在高音方面,整個華語樂壇幾乎找不到對手。”
“你沒騙我?怎麽這麽牛逼的歌我之前都不知道呢?”
胖哥就做這行的,可以說聽過的歌車載鬥量,但竟然漏了這麽一首經典,實在不能原諒。
“這首歌連同剛才那首《死了都要愛》,都是星變時便散佚了,我機緣巧合把它們整理了出來。畢竟經典的東西,就應該成為所有熱愛音樂的人的財富。”
“太對了!兄弟有大情懷!”胖哥現在估計覺得王子霄哪怕放個屁都是香的。
王子霄越過他,先看向莫行之,道:“哥,你覺得這首如何?”
莫行之吸了一口氣,按下還是偏快的心跳,眸光暗沈道:“歌很棒,你唱的更棒。”
王子霄一雙眼睛頓時笑成了月牙狀。
不過哪怕他笑得再親切喜慶,當他把視線轉移到黃凱身上時,這位平日報道中多以暴躁叛逆著稱的樂隊主唱,依然有種白日見鬼的驚懼之感。
身後有人扯了扯他的衣角。
王子霄一點看不出戾氣地問他:“升七個key?”
狗屎的升七個key啊!就算原調來唱他也搞不定!
黃凱嘴唇顫抖兩下,然後他突然擡起右手來,不輕不重地啪啪給了自己右臉倆嘴巴,然後扭頭就走。
頑石剩下四個緊隨其後,那腳步快的,跟後面有鬼追一樣。
王子霄卻不以為意,回過頭來,道:“好了,無關人士退場,哥,再跟我來和這首?”
莫行之搖搖頭:“還是算了。”
“哥,你知道我想達到的最好的人生狀態是什麽嗎?”王子霄笑了笑,“做我想做,愛我所鐘。路人甲乙丙丁的觀感何必去理,他們總會退場的,或早或晚。”
而我,才是一直陪著你的那個人。
“比如拉我一起開演唱會?”
“我們一定會一起開演唱會的。”
莫行之灑然一笑:“你都這麽說了,那還等什麽?”
頭進錄音棚之前,王子霄又輕描淡寫地交代了一件事。
“其實這首歌,歌詞改動幾個字,便可以是另一個版本了。”
衛士錦正打算問他想怎麽改,哪知道又被大胡子胖哥搶先,“還有這種小細節嗎?看來聽一遍果然不夠,正好咱們再聽一遍。”
他估計打這樣的主意已經挺久了,話音還沒落,短粗的手指就靈活地按下了回放鍵。
“像這句,留下你那燦爛多姿的樣子,可以修改為‘婀娜多姿’……還有這句,有時候冷漠傷人,有時候溫柔醉人,可以修改為‘驕橫傷人’和‘嬌柔依人’。”
實際上,張雨生的初始版本就是修改之後的樣子。
是他演唱的時候臨時給改了。
大胡子胖哥恍然點頭道:“嗯,僅僅改動三個詞組,整首歌的性質就變了,前者是對男性戀人唱的,後者是對女性戀人唱的……妙,實在是妙啊!”
這位單純的胖子解讀完了,還不忘鄭重請求:“兩個版本一定要都錄一遍!沒事兒,這間錄音棚接下來的時間都是你們的,什麽時候錄完什麽時候退!都交給我!”
王子霄點頭應下,謝過了胖哥就拉著莫行之一起進去了。
衛士錦在他背後抽了抽嘴角,他還是頭一次見有人把櫃出的這麽清新脫俗呢。
……等、等等。
透過單向玻璃,看著錄音棚內舉止親密配合默契的、他服務的唯二兩名前途遠大的藝人,衛士錦不禁陷入沈思。
王子霄該不會——?!
他總覺得,要是這小子果然對莫行之有什麽企圖,就憑他這諸般神鬼莫測的心思和手段,莫行之……他真的很難逃脫魔掌吧?
其實,正在斯巴達的又何止他一個呢。
王子霄左額前又開始蹦極的好感度清晰地證明了他身邊那個表面雲淡風輕的男人內心世界又在如何的波瀾起伏。
但這正是他想要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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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霄一邊轉身往錄音棚走,一邊繼續說道:“而且還有兩點我要強調一下。”
“第一,你說的沒錯,我和我哥當演員的,唱歌就圖一個開心,你說那是敗筆?我卻說那叫獨一無二!”
“第二,你也覺得剛才那歌還不錯吧?這樣的歌我這裏應有盡有。改天我跟我哥一起開演唱會,如果不小心捧場的人比你們超出太多,那我只能提前說句抱歉了。”
嘴上漫不經心地說著抱歉,王子霄卻從始至終頭都沒回,錄音棚的大門打開又關上,他走到室內正中,按住話筒,向後靠坐在主唱椅上。
數據化伴奏幾秒鐘傳好,然後一陣旋律詭異的混音便錚然響起。
王子霄這次的演唱方式,與方才的《死了都要愛》截然不同。
少了點粗獷,更加清亮和魔魅,但同樣都是甫一開口,便能令人產生驚艷之感,全身的毛孔都炸開的那種驚艷!
“玫瑰多情也多刺,曾與你似曾相識。有多少次,我嘗試寫首詩,留下你那燦爛多姿的樣子。”
聽到這裏,黃凱幹笑兩聲:“也不過如此……我還以為他說的高音能有多高呢……”
根本沒人理他。
大胡子的胖哥還朝他做了一個“噓”的手勢。
“有時候冷漠傷人,有時候溫柔醉人。我只能用最奢侈的玻璃,為你築起不懼風雨的天地。”
唱完這句,王子霄終於擡起眼,透過錄音棚的單面玻璃,準確地捕住莫行之的雙眸。
明明知道裏面的人並不能看到外面,那一瞬間,莫行之的瞳孔依然緊縮了一下,他的心臟驟然加速,強大的泵血能力讓他的大腦只感覺嗡的一下,美妙的煙花漫天炸響!
“系統,幫我定位莫行之的位置!”
【憑什麽?】
“憑我此刻極其需要你來助攻!哪兒那麽多廢話,耽誤了我大事咱們就同歸於盡!”
【哦。】
這時候,王子霄開始唱到副歌部分,並悍然升key!
“只要能夠陪著你我都願意,我就是你忠實的園丁。只要能夠想著你我就歡喜,即使你寧可自由自在呼吸那一窗星星!”
過渡音樂響起,早被眾人遺忘了的頑石五人組悄悄松了一口氣,這首歌雖然算得上難唱,但遠沒有想象中的那麽可怕……
但事實證明,他們這口氣實在松的太早了。
當過渡音樂奏完,王子霄再開唱,他的key便一躍進入D3F3G3,連續的咬字全以真音嘶吼的方式拿下!吐字清晰,氣息穩定,那種沛然難禦之勢,讓外面聽他演唱的這些人全都震傻了!
“名字背過又忘記,符號充滿了神秘!原在夢裏忽而又中世紀,我像聖堂下為你禁欲的僧侶——”
“只要能夠陪著你我都願意,我就是你忠實的園丁。只要能夠想著你我就歡喜,即使你寧可自由自在呼吸那一窗星星!”
在強大的高音之下,裏面那個原本相貌平常的青澀少年突然褪去了羊皮的偽裝,黑亮有神的眼睛裏像是有巖漿在流淌。這一刻,他終於顯露出來他原本的攻擊性,原本舍我其誰的霸氣,原本理所當然的統治力!
如果這是一個數萬人矚目的舞臺,可以想見他會讓多少人如癲似狂。
莫行之就那麽被他的眼神攫住了。
不得不說,相比起演員,站在舞臺上的歌手在魅力的揮灑上,絕對要有優勢的多。
錄音棚內,王子霄在歌曲的結尾處恐怖地拉出一個長達15秒不間斷的D3真音,然後戛然而止!
唱完他就站起身,推門出來了。
沒說的,又是一遍過。
大胡子的胖哥不愧見多識廣,他是一群人中醒過神來最快的,此時看王子霄的眼神就跟看上帝一樣,兩只肥厚的手舉起來,啪啪啪的鼓掌,一點都不吝惜力氣。
“太牛逼了,太牛逼了真的!今兒個我得給你免單——千萬別拒絕,而且以後你再過來錄音,找我,我都給你租金的最低價!”
“胖哥仗義!”王子霄又恢覆了先前的普通少年樣,樂呵呵地道,“卻之不恭,我就先謝謝您了!”
“提不著提不著,”胖哥突然想起來點什麽,從懷裏摸了摸,摸出一個小本子和一支筆來,雙手遞給王子霄,“給留下個簽名吧?我把話撂這裏,你肯定會火的,大火!這要是都火不了,胖哥眼珠子摳出來給你當泡兒踩!”
王子霄謝了他吉言,提起筆來,在那個小本子上龍飛鳳舞地寫了“王子霄”三個大字。
他的字體非常飄逸漂亮,不愧是前世練了十幾年的成果。
“對了,剛那首歌是你做的?叫什麽名字啊?”
“也不能說是我做的,《玫瑰的名字》,原作和原唱都是星變之前的一位天才音樂人,張雨生。他當年在高音方面,整個華語樂壇幾乎找不到對手。”
“你沒騙我?怎麽這麽牛逼的歌我之前都不知道呢?”
胖哥就做這行的,可以說聽過的歌車載鬥量,但竟然漏了這麽一首經典,實在不能原諒。
“這首歌連同剛才那首《死了都要愛》,都是星變時便散佚了,我機緣巧合把它們整理了出來。畢竟經典的東西,就應該成為所有熱愛音樂的人的財富。”
“太對了!兄弟有大情懷!”胖哥現在估計覺得王子霄哪怕放個屁都是香的。
王子霄越過他,先看向莫行之,道:“哥,你覺得這首如何?”
莫行之吸了一口氣,按下還是偏快的心跳,眸光暗沈道:“歌很棒,你唱的更棒。”
王子霄一雙眼睛頓時笑成了月牙狀。
不過哪怕他笑得再親切喜慶,當他把視線轉移到黃凱身上時,這位平日報道中多以暴躁叛逆著稱的樂隊主唱,依然有種白日見鬼的驚懼之感。
身後有人扯了扯他的衣角。
王子霄一點看不出戾氣地問他:“升七個key?”
狗屎的升七個key啊!就算原調來唱他也搞不定!
黃凱嘴唇顫抖兩下,然後他突然擡起右手來,不輕不重地啪啪給了自己右臉倆嘴巴,然後扭頭就走。
頑石剩下四個緊隨其後,那腳步快的,跟後面有鬼追一樣。
王子霄卻不以為意,回過頭來,道:“好了,無關人士退場,哥,再跟我來和這首?”
莫行之搖搖頭:“還是算了。”
“哥,你知道我想達到的最好的人生狀態是什麽嗎?”王子霄笑了笑,“做我想做,愛我所鐘。路人甲乙丙丁的觀感何必去理,他們總會退場的,或早或晚。”
而我,才是一直陪著你的那個人。
“比如拉我一起開演唱會?”
“我們一定會一起開演唱會的。”
莫行之灑然一笑:“你都這麽說了,那還等什麽?”
頭進錄音棚之前,王子霄又輕描淡寫地交代了一件事。
“其實這首歌,歌詞改動幾個字,便可以是另一個版本了。”
衛士錦正打算問他想怎麽改,哪知道又被大胡子胖哥搶先,“還有這種小細節嗎?看來聽一遍果然不夠,正好咱們再聽一遍。”
他估計打這樣的主意已經挺久了,話音還沒落,短粗的手指就靈活地按下了回放鍵。
“像這句,留下你那燦爛多姿的樣子,可以修改為‘婀娜多姿’……還有這句,有時候冷漠傷人,有時候溫柔醉人,可以修改為‘驕橫傷人’和‘嬌柔依人’。”
實際上,張雨生的初始版本就是修改之後的樣子。
是他演唱的時候臨時給改了。
大胡子胖哥恍然點頭道:“嗯,僅僅改動三個詞組,整首歌的性質就變了,前者是對男性戀人唱的,後者是對女性戀人唱的……妙,實在是妙啊!”
這位單純的胖子解讀完了,還不忘鄭重請求:“兩個版本一定要都錄一遍!沒事兒,這間錄音棚接下來的時間都是你們的,什麽時候錄完什麽時候退!都交給我!”
王子霄點頭應下,謝過了胖哥就拉著莫行之一起進去了。
衛士錦在他背後抽了抽嘴角,他還是頭一次見有人把櫃出的這麽清新脫俗呢。
……等、等等。
透過單向玻璃,看著錄音棚內舉止親密配合默契的、他服務的唯二兩名前途遠大的藝人,衛士錦不禁陷入沈思。
王子霄該不會——?!
他總覺得,要是這小子果然對莫行之有什麽企圖,就憑他這諸般神鬼莫測的心思和手段,莫行之……他真的很難逃脫魔掌吧?
其實,正在斯巴達的又何止他一個呢。
王子霄左額前又開始蹦極的好感度清晰地證明了他身邊那個表面雲淡風輕的男人內心世界又在如何的波瀾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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