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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我在黑道的第二十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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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警察,但是現在我是一個掛名警察,呆在林瀟芥的別墅裏面和我們大隊長的兒子談戀愛。

今天是我認識林瀟芥的第二十一天,也是正式和林瀟芥在一起的第一天。

早上醒來,看著天花板和有點陌生有有點熟悉環境,我有點懵逼。過了幾分鐘,我才想起來,昨天我回了家把自己的東西都打包好,然後準備搬到林瀟芥那裏。本來我以為林瀟芥很快就來找我,然後我昨天就能搬走了,可是林瀟芥昨天晚上七點才來,來了之後我又直接被他推到了,然後就沒有搬成。

在我們做/愛做的事情的時候,我問過林瀟芥怎麽來這麽晚。他一邊加快自己的速度,一邊嚶嚶嚶地給我解釋道:大概就是昨天我不見了,他以為我是逃跑了。先是問了別墅的人,然後又問了嬌花的人,最後還問了他兩個爸爸加小A小B小C。然後和所有的人說了我們兩個人的事,那群人又和他分析為什麽我不見了。最後得到的結果是我不喜歡他,他又強了我,我恨他,所以不想見到他。林瀟芥在家傷心了一天,最後還是想我了,這才來找我。

臥室外面傳來了聲音,我這才清醒過來,看了看自己床頭的表,已經十點了。披著衣服走出臥室門,剛開門就聽見林瀟芥說道:“這個要搬走,那個也要,能全部搬走的全部搬走。”在定眼一看,只見一群糙漢子正在林瀟芥的指揮下搬東西。

等我出去看了看,只覺得自家遭了搶劫,就連我那屋子裏面房東準備的用了好久的破沙發,林瀟芥都要搬走。眼看著兩個大漢正在吭哧吭哧搬著沙發:“沙發放下,這個不能搬!”

聽到我的聲音,所有人都楞了!林瀟芥蹦蹦跳跳地跑過來,先是親親我,說道:“小井,早!”隨後問道:“為什麽不能搬?”

我回道:“你家又不缺沙發,不要沙發幹嘛!而且那沙發是房東準備的,我要是把他搬走了,他不殺了我才怪。”

林瀟芥聽完之後,笑了笑說道:“沒事!我要把他買下來。”說著,對著那些楞著的人說道:“你們繼續搬東西,一件都不能剩下。”說著,不等我反駁,把我推回了臥室。

我被林瀟芥拉回了臥室,兩個人躺在床上,他抱著我,有一搭沒一搭地閑聊,過了一會林瀟芥突然蹦出來一句:“不行,這張床也要一起搬走。”

“搬走幹嘛?放你家那邊也是占地方。”

“一定要搬走。可能是你熟悉的地方,熟悉的沙發和床,那什麽的時候,你特別放得開!”

“......”

在林瀟芥的堅持下,他把我屋子裏面的東西全部搬到了別墅那邊。搬完家吃過午飯,今天是星期天,我和林瀟芥那裏都沒有去,繼續窩在床上。

“小井,你喜歡我嗎?”林瀟芥問我。

“為什麽這麽問?”我反問道。

“因為我昨天問過好多人,分析了一下,覺得都是我強迫你的。她們說,你並不喜歡我。”林瀟芥解釋道。

其實昨天我自己一個人的時候,我有認真想過,思考過,我喜歡林瀟芥嗎?大概是不討厭的,喜不喜歡自己也說不上來。那我昨天為什麽會什麽都想著林瀟芥呢?

你們聽說過一個說法嗎?這個說法是二十一天,一個人能養成一個習慣。然而我對林瀟芥,還沒有到二十一天,離開了他,我就蠻難受的,這是不是喜歡呢?

“我,大概是喜歡你的吧!”我回答了林瀟芥的問題。

林瀟芥聽了我的話之後很開心呢,看著他開心,我也蠻開心的。

我叫井漕,剛上班就被委以重任去黑道當臥底......

錯了,現在該換詞了。

我叫井漕,現在我還在警察掛名,但是卻在和“黑道”少爺談戀愛,這樣好像也不錯!

我認識林瀟芥有二十一天了,這二十一天,說長真的不長,不夠去愛上喜歡上一個人,但是說短也真的不短,能夠一個人養成一個習慣......

作者有話要說:

你們聽說過“二十一天養成一個習慣”的說法嗎?其實百度了之後不是很嚴謹!

到這裏就結束了!今天會整理一個txt,明天發連接,會把寫的一點車整理進去!!微博:蘇拉sora 去哪裏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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