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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黑色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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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思源是個苦命的孩子,出生不到一百天就被親生奶奶姜靈抱去送了人,原因很簡單,是因為張思源的父親王降與一個來路不明的神秘女子相戀了,由於姜靈夫婦不同意兒子這門親事,但王降鐵了心要與那女子生活在一起,所以就越過了他的父母,與那女仔住在了一起,並切一段時間後,在沒有登記結婚的情況下生下了張思源,原本婆婆對這樣的兒媳就心存成見,這又私下產子,姜靈就想當然地認為這孩子跟他媽媽胡小雪一樣是個來路不明的小野種,跟誰生的都說不準,王家怎麽可能養活這孩子?!兒子傻她這個當媽的可不傻,姜靈不相信這孩子是她們王家的骨肉,所以就悄悄地把孩子抱出去送了人,抱養張思源的女人是姜靈的老鄉盧秀,男的是個酒鬼名叫張毅,黑壯黑壯的,一身的力氣,脾氣非常暴躁,不喝酒還好,喝了酒借著酒勁兒天王老子他也不怕,所以酒後經常對盧秀經常實施家暴,由於張毅和盧秀結婚好幾年了盧秀的肚子也沒啥動靜兒,真的是靜如黎明,夫妻倆心裏都很著急,因為過了這幾年,奔上了三十,再想要個孩子就難了,但兩口子始終未能如願,最後去了醫院,檢查出了盧秀是個不下蛋的雞!生是沒辦法了,夫妻倆就打算先領養一個孩子算了,沒準兒就能招喜呢,領養一個孩子最終引來盧秀懷孕呢,姜靈知道這個消息後就打算把張思源送給他們抱養了。

由於一方急著給孩子一方又急著要孩子,一個巴掌拍不響,倆巴掌一拍即合,這事兒很快就成交了,雖然張毅兩口子的生活並不富裕,但還是湊了3000塊錢給姜靈,夫妻倆的想法也很簡單,我給你錢了這孩子就是我的了,不能反悔再要回去了。

但姜靈並沒有要這錢,一來姜靈與盧秀是老鄉,二來姜靈是送孩子不是賣孩子,姜靈家是比較富裕的,說實在的她家根本不差這3000塊錢,而張毅的家又是空空蕩蕩的,連一樣像樣的家具都沒有,倆家關系又不錯,平日裏盧秀經常去姜靈家坐坐,聊聊天,於情於理她也不能要這錢,所以姜靈放下孩子後又交代了幾句就回家了。

張思源長得很帥氣很可愛,十分討人喜愛,雖然營養不怎麽好,但卻長得白白胖胖的,還總是笑,又是個男孩兒,美中不足就是這孩子手腕上有一條綠色的毛毛蟲一樣的胎記,看上去很討厭也很讓人害怕,尤其是小朋友,看到它後經常被它嚇得嚎啕大哭,這也成了張思源成長中的煩惱;張毅倆口子也十分喜歡這孩子,合計給孩子取了個名字——張思源,後來他倆怕姜靈變卦,把孩子再抱回去,那樣自己就空歡喜了一把,小兩口知道姜靈是個性情不定的女人,愛說別人家的閑話,做事兒不底實,哪天心血來潮,硬要把孩子要回去怎麽辦?雖然自己有心給人家3000塊錢,可人家沒收啊,以防萬一,小兩口就把家偷偷搬到了青城十分偏僻的“銀河”公園附近了。

搬家這麽大的事兒張毅夫妻倆也沒有告訴他倆的親朋好友,張思源剛被抱到張毅家的頭幾個月,這個養父對他還是比較上心的,張毅的確是有洗心革面痛改前非的心的,他想做個好丈夫、好父親,找了份兒工地上出力的活兒不說,視為命根子的酒也基本戒了,只是在朋友聚會的時候才撿起來稍稍喝一點兒,不過也只是點到為止,絕不貪杯,在家裏滴酒不沾,一心撲在這個小家兒上,盧秀感到很欣慰,也一度感覺這樣的日子很幸福。

不過好景不常,張毅又開始酗酒了,因為盧秀在家照顧孩子做家務,根本沒辦法出去打工掙錢,只靠張毅在工地打零工掙的那幾吊子錢拿回來養活一家三口已經就有難度了,還要為小思源買專門嬰兒喝的奶粉來餵他,張毅的那點兒辛苦錢而養家都不太足性,再買奶粉真就不夠了。

家雖小,但壓力一點兒都不小,工地的工作又特別累,在巨大的壓力之下,張毅的生活又回到了原點“重操舊業”了,又每天醉醺醺了,喝醉後又打起了老婆……

張毅又開始了酗酒,酗酒了就宣告他的家暴又開始了,盧秀在丈夫的高壓之下飲泣吞聲委屈地活著,為了這個家為了這段婚姻,也為了剛剛抱回不久的一天天長大的可愛張思源,另外她知道自己沒文化也沒啥技術又不會生育,張毅沒跟她離婚已經很不錯了,她一切都得靠男人,所以只能像這樣與張毅對付過了。

張思源長大了一點兒,也開始記事兒了,盡管這樣張毅的家暴也經常在張思源的面前上演,張毅沒有任何後顧地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著,每次他打老婆的時候小思源都是嚇得躲到角落裏渾身發抖地看著養父耍酒瘋,此時的張毅若要是看到張思源就跟看到了冤家似的,眼睛冒火一樣把小思源從角落裏拉出來,把孩子嚇得不得了,不過禽獸不如的張毅不容分說地狠狠揍上小思源一頓,盧秀雖然也會上去保護小思源,但她只是一個瘦小的弱女子,頂多是替張思源挨上張毅的幾巴掌,根本起不到保護小思源的作用。

這樣的成長環境給張思源的幼小心靈造成了巨大的傷害,雖然他的小船兒的航行軌道沒有偏出正軌,但讓他從小就養成了孤僻、內向、安靜的性格,膽小、怕事、逆來順受,從不與人爭論也不愛與人交流,別人說什麽就是什麽,可倒是有個好脾氣,比一般的女孩子還溫順。

長大懂事兒的小思源對自己手腕上的胎記也很不滿意,總想著除掉它或把它藏起來,不讓小朋友們看到,因為小朋友見到小思源開始的時候還都願意跟他一起玩兒的,但小夥伴兒們看到他手腕上的胎記後就開始嘲笑他了,也不想跟他再玩兒下去了,說他拿毛毛蟲當寵物來養也就算了,竟然還好意思把它帶出來惡心大家、嚇唬大家,小思源聽到小朋友拿這樣的話嘲笑他很難過,有幾次他竟然找來磚頭兒,在那個胎記上狠狠地磨,他想磨掉它,最後磨得鮮血直流……

更有甚者,有的小朋友說小思源是野種,是石頭變的沒爸沒媽的怪胎……所以大多數的時間小思源都是自己一個人玩兒,也不愛說話,總是聽別人的,很少反駁別人,即使他感覺別人說的做的不對。

這樣的日子過了六年,由於小思源是抱養來的,張毅不希望再與親朋好友有任何的聯系,主要是怕自己費力撫養的孩子再被要回去,所以張毅與自家親戚和盧家親戚基本斷絕了聯系,有什麽大事小情的也不走動,更不與姜靈聯系,基本上是一家人關門過日子。

張毅本應該早早就給張思源辦理抱養手續的,可他卻一拖再拖,後來張毅又開始了酗酒,盧秀又是個不識字的鄉下女人,根本就不知道抱養個孩子還需要辦理領養手續這回事兒,只知道孩子抱回來自己要養、別餓著,哪裏知道還需要領養手續啊,張毅懂倒是懂,但他有時間喝酒打老婆發洩心裏的壓力,就是沒時間辦正經事兒,所以給張思源辦領養手續這事兒就被放下了,所以他被抱養了六年,一直都沒辦理領養手續,當然戶口也一直沒落,張思源是個地地道道的“黑孩子”。

張家又迎來了一次家暴,這次的家暴特別嚴重,盧秀被打得頭破血流差點兒沒被張毅打死,渾身青一塊紫一塊的不說,被打的只剩一口氣兒,忍無可忍的盧秀離家出走了,她本想抱著張思源一起走的,但她自己都是泥菩薩過河了,再帶上一個孩子,不得活活給孩子餓死啊,所以最後決定她自己走了,這一走就再也沒回來,一年之後張毅再婚,這次娶了一個身體有殘疾精神還有些問題的女人,張毅的生活沒有什麽大的改觀,仍舊是每天酗酒,喝夠了再打老婆、打孩子;張思源的生活也沒什麽大的改變,唯一不同是與盧秀在的時候她會保護一下小思源,但是張毅的第二任妻子不但不保護張思源,還會把張毅帶給她的氣撒在小思源的身上,可能是殘疾人的內心都比較扭曲再加上她腦袋比較軸的原因吧。張毅每次家暴之後,所以他的第二任妻子總是會在自己被老公家暴完之後再趁張毅不在家的時候狠狠地揍張思源一頓的。

張毅再婚一年後,有了自己的女兒,張思源本來就沒人疼,如今張毅兩口子又有了自己的寶貝女兒,他就更沒人關心了,後來到了上學的年齡也沒人過問,但家暴卻一次比一次厲害,最終張思源也像養母盧秀那樣離家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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