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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被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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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想到結婚這件事,歸根究底,源自兩天前沈音之聽來的墻角。

對天發誓,不是故意的。她只不過嫌門縫漏風,且吵,想把門徹底關上而已,誰知正好聽到周笙的聲音。

“沒來。”他說。像是在回答誰的問題。

沈音之稍有遲疑,緊接著,本該在五分鐘前離去的心理醫生又出聲,“到現在還沒來?一個人都沒來?你有沒有記錯?就算不說別人,他外公收到消息,總該有點反應吧?”

“有反應,四個字,我知道了。”

遲遲沒有下文,心理醫生忍不住問:“……然後?”

“沒了。”

“就沒了??”他極為震驚,語速嗖嗖往上飆:“什麽意思?老爺子到底在想什麽?要不是他趕著處理沈子安,連那破計劃都答應,沈琛至於躺在病床上麽?他就沒點愧疚擔心?”

“不知道。”周笙語氣冷得掉渣,想必同樣不滿。

醫生用力揉了揉後腦勺,嘆氣,而後苦笑。

“早聽說他們沈家裏頭關系不怎麽樣,但我幾年前去過沈家,看他外公外婆對他挺好。還加我微信,沒事問問沈琛最近怎麽樣。我就以為,起碼他們外祖孫關系不錯來著,誰能想到……”

許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外人不好說道。

他沒再說下去,轉而半慶幸地玩笑道:“好在這回手術不大,用不著直系親屬簽字什麽的。不過,你以後可得盯著他。反正沈家大半個家底已經握在手裏,沈子安的事解決完了,就別再淌沈家的渾水。是時候該戀愛的戀愛,該結婚的結婚。放下生意出國好好玩上兩個月,拍拍照片度度蜜月,下回再有事,至少有個老婆簽手術同意書,是不?”

周笙不置可否。

倒是旁聽的沈音之悄悄記在心裏,回頭上網搜索‘手術、簽字’之類的名詞,似懂非懂。

不太明白為什麽自己的手術需要家人的簽字同意,明明已經是大人。

但她能夠意識到更為核心的事實,那就是:沈琛沒有簽字的家人。

沒有關心他的家人,沒有照顧他的家人。四舍五入就是:他沒有家人,也沒有家。

不過沒關系。

她想可以做他的家人。

她會給他簽字,會陪著他,就算臟臟臭臭地閉著眼睛老睡不醒,她很願意照顧他;就像過去他不嫌她愛臭美又愛花錢,處處花錢花心思給她收拾爛攤子那樣。

他給了她一個家。

現在應該她給他。

非常的公正、合理,小傻子管它叫做風水輪流轉。

抱著這樣的想法才要結婚,說起來,恐怕是她兩輩子來最慎重的決定。

只是她沒有往外說。

沈琛更沒有問。

他好像誤以為她被嚇過頭,丟了安全感,或是新鮮勁兒上頭。

原因怎樣都不重要,答案已是超出預料的好,如同平白落在腳邊的彩票。為此,成熟穩重的沈先生難得迫切起來,徑自開始準備結婚所需要的東西。

身份證、戶口薄、婚姻狀態證明、底色相同的單人照……能用錢解決的問題就用錢,有時稍微動用點兒私人關系,幾天下來,只剩下最後一個無法協調的難題:家裏小孩今年十九,虛歲甚至才滿十八周歲,不符合國內登記結婚的最低年齡。

彼時沈音之趴在他身上撲閃撲閃著眼皮說:“你說過要去國外玩的,不能騙我。”

“不騙你。”

那就去國外好了。他想。

半個月後,兩人前腳離開醫院,後腳坐上飛機。

目的地是個很遠、很小的國家,地廣人稀,連最繁華的街道皆是冷冷清清。

偏偏紅黃藍綠的尖頂房子好看,到處彌漫著松軟面包、濃郁咖啡的味道。有大大的商場,小小的店鋪,以及被覆古玩意兒裝得滿滿當當的二手店,通通變成小傻子的新寵。

沈音之非常喜歡這裏,天天到處掃蕩商鋪,喜滋滋盤點自個兒的超豐盛收獲。

婚禮反而成了場意外。

原本在別的國家別的城市打過招呼,安排好日程與事項。但因為那天在櫥窗裏瞧見好看的裙子和頭紗,在回去的路上又途徑過嶄新的小教堂,所以就想結婚了。

就這麽突然。

好在小地方並不講究,臨時受到拜托的老頭發老爺爺欣然答應幫忙。

——盡管不曉得他一本正經捧著本子,嘰裏呱啦在說些什麽,但並不妨礙沈音之覺得他是個好人。一邊在沈琛的提示下有模有樣地作答,一邊翹著唇角露出討喜的笑容,最後她得到小教堂給的結婚證明,紙質,小小薄薄的一張,上頭全是她看不明白的他國文字。

“為什麽給我們這個?能扔掉嗎?”

沈音之外兩根指頭掂住邊角晃來晃去,嫌棄之意溢於言表。

沈琛:“不能。”

“為什麽?這有什麽用?”

他答::“用來證明我們辦過婚禮,然後才能登記結婚。”

哦。那確實不能扔。

“沒有登記結婚不算結婚,要有這個才能結婚。結婚之後有名分,我就是個太太,然後才能簽名……”神神叨叨念著自編的邏輯繞口令,再看看這紙,感覺確實不同了呢。

“我得把它藏起來!”

如實說著,回到家,小家夥甩開鞋子滿屋跑。

客廳,廚房,臥室,陽臺。暫住的兩層樓別墅共有六七個小房間,她大清早藏在這裏,午飯後藏在那裏。半夜上廁所,還要偷偷摸摸繞到儲藏室裏看一看、摸一摸,才肯放心爬回床上睡覺。

做賊似的。

沈琛常是靠在床邊看著,不說她,任由她精力旺盛地胡亂折騰,折騰累了再回來。

反正他們在國外沒什麽計劃,只是住在海邊而已。

白天做三明治,打鬧,光著腳追逐。

坐在巖石邊上看日出,也在潮濕的沙裏畫愛心。

夜裏就更無所事事了。

僅僅是聊天,嬉戲,講故事。

有時候會在外頭支帳篷,當然更多時候花時間□□做的事,看看風景。

天晴的時候有藍天白雲,陰下來演幾回世界末日。

如果下雨。—— 這座城市很少下雨,但如果下了,就什麽都不做。眼睛眺望著無邊無際的海,耳朵聽著滴滴答答的雨,人在床上滾來滾去,抱著手機或者游戲機。頭發亂掉都沒關系,最喜歡做的事情是握著筆,趴在窗邊哼哼著腦袋裏斷斷續續冒出來的旋律。腳背故意壓住對方的小腿。

這裏沒什麽人。

可以一天到晚穿著睡裙,不穿內衣,無所謂。

周圍只有海浪和海鷗的聲音,淺淡的霧為萬物添上童話般朦朧美妙的濾鏡。

傍晚時分,沈琛背著沈音之慢慢地走,放眼望去,遠處燈塔的光暗得剛剛好,如夢似幻。

“我沒有戒指。”

她伏在他的後背上,忽然把手伸到他的眼前,發起控訴:“她們其他結婚的人,都有很好看做的戒指。可是你看我的手,光禿禿,什麽都沒有。這樣我很沒有面子怎麽辦?”

沈琛:“你昨天不是這樣說的。”

前天說好要出門,到了昨天下午又犯懶,抱著被子不肯撒手。什麽裙子戒指小靴子,不要不要都不要。是她非說自己只想睡覺,而且信誓旦旦保證過,醒來絕不後悔吵鬧。

而現在。

“昨天是昨天,今天是今天,翻舊帳是不好的行為,所以過去的事情不要再提。你就說,你給不給我買戒指,什麽時候買?”她囂張得要命,反悔理直氣壯,活脫脫一個小賴皮鬼。

念在戒指是必需品,大方的沈老板挑了挑眉,兩腳踩進細膩的沙。他走得沈穩且緩,好整以暇地問:“想買什麽樣的?”

沈音之眼都不眨:“買最貴的!好看的!全部買,買好多!”

沈琛偏頭:“你戴得過來?”

她興沖沖張開五指:“兩只手,十根手指,全部戴滿!要是不夠我還有腳,還有十根腳趾頭!” 還真伸出沾滿沙子的腳丫得意晃悠。

沈琛被她這幅暴發戶堆珠寶的做派惹得好笑,扣住手腕捏了捏,涼涼道:“這麽漂亮的手,戴這麽多金銀珠寶,走在街上小心被人砍掉。”

沈音之豁然瞪眼,仿佛真遭了小偷,趕緊把雙手藏在背後。

“現在你砍不到了。”她擡著下巴條挑釁。

“那就等你睡著再砍。”

沈琛左手掐住她的大腿,力道不輕不重。

她倒好,’啊‘的一聲大叫,人往下跳,擡腳踢來一片沙。

整套動作如行雲流水般順暢,那邊沈琛還沒來得及改變姿勢,這邊她已在五米開外搖頭晃腦做鬼臉。丟下一句’我要把你關在外面,看你怎麽砍‘,沈音之轉身跑得飛快,仿佛趕著投胎。

真真的小孩脾氣,結不結婚沒有任何影響。

沈琛低眉笑了笑,不緊不慢往回走。

到家時沒見著人,猜想她又躲在哪個角落裏玩偷襲。正要四處抓人,沙發上的手機鈴聲響起。他停下腳步,低頭接起備註為‘外婆’的來電。

這時是五月二十日晚上七點,國內應當是十點左右。

電話裏外婆哭著說,他的外公沈峰,沒了。

趕到家已是次日晚六點的事,沈家客廳裏堆滿人。

猶如一鍋即將溢出的湯圓,放眼望去,沙發、麻將桌、茶幾邊上、房間角落,處處沒個空地兒。叉水果、聊天、擺弄手機、抹眼淚、背過身去暴躁講電話的……

人間百態無所不有,偏在沈琛進門之時,不知誰張嘴喊了一嗓子:“他回來了。”

如兇神惡獸到來般,眾人齊刷刷扭頭看來,滿屋子頓時靜得萬分詭異。

“哎呦,阿琛回來啦。”有立刻擺出諂媚臉的。

也有人小聲逼逼:“這時候來,還不如不來,做給誰看呢?”

餘下絕大多數人既不招呼,又不數落。一番‘得罪沒必要,討好白討好,不如看你什麽態度再說’的小心思詳細擺在臉上,眼睛賊溜溜發著光,像老鼠在臟兮兮的下水道裏,妄想著空手掏大米的模樣。

“回來了?”

年邁而疲憊的聲音自廚房傳出,沈老太太露出個哭不哭笑不笑的笑容,在眾目睽睽之下走上前來,輕拍沈琛的手臂,瞇著眼喃喃:“來了就好,回來就好,就差你了……”

—— 老太太這是在表態啊?

後面不少人暗暗交換眼神。

沈琛面上沒什麽表情,只‘嗯’了聲,感到後背被一根手指頭戳了戳。

反手揪住,躲在後頭的沈音之便歪出腦袋,沖他嘿嘿笑著眨眼。

沈琛眼裏的冷芒因此有所緩和,而人們這才發覺他不是自己回來的,竟然還帶了女人?

小臉,眼睛圓而翹,黑發雪膚,除了身形纖薄缺些女人味之外,長得倒是漂亮。且打扮得光鮮亮麗,又嫩又俏又嬌,一看就不是什麽好女人,像極了被包養的虛榮女學生。

嘖,到這節骨眼上還把這種不入流的人往家裏帶!

在場七大姑八大姨紛紛投來譴責的目光:真是不孝的東西!

男人則是不斷上下打量。

“我去放東西。”沈琛隨意找個借口,將四處張望的沈音之拉到身邊,擋去所有不懷好意的目光。

以往回沈家總是住在同個房間,他習慣性往那走。這次外婆小步追上來,眼神不住往沈音之面上瞧,但什麽都沒問,僅僅把他們領去別的房間,讓他們好好休息而已。

是客房。

房間不大,勝在幹凈,被單全是新的,除了沒有陽臺之外都還好。

沈琛並不挑剔。小傻子淘氣歸淘氣,但脾氣向來使在刀刃上。這會兒曉得不該提意見,便乖乖脫鞋子睡覺。

兩人因時差而昏天黑地睡到九點鐘,被敲門聲吵醒。

“阿琛,你是長外孫,本來今晚不該你守靈,可你外公說過,要是你回來——”沈老太太站在門邊,欲言又止,似乎有些害怕他不樂意。

“我會去的。”

沈琛態度如常。回頭給半睡半醒的沈音之掖了掖被子,讓她自己晚上留在房間裏,然後換身衣服,徑直走去被設為靈堂的後廳。

外頭或站或坐幾個男人,抽著煙,不經意瞧見沈琛,隱隱有上來搭話的想法。誰知他一掃而過的眼神陰冷似鬼魅,他們脊背發涼,終是選擇讓開路,一聲不吭的,仿佛被貓咬掉了舌頭,差點兒連呼吸都給忘記。

靈堂分前後,前設牌位香案。

方正的黑白照片內,逝者永遠停在前天秋天的事時間,盡管滿頭白發,雙眼卻是炯炯有神,眼底的犀利幾乎能穿過照片看透人心。

後面擺放著靈柩,蓋著深黃色的一層流蘇布。沈琛在旁邊站會兒,想了想,到底沒揭開這層掩蓋的布。

外頭淅淅瀝瀝的雨聲沒斷過,他靜靜在一邊的椅子上坐著,就這樣坐著。不開燈,不說話,不玩手機,倏忽突兀地想起上輩子,他曾連續三天三夜守在靈堂。

對,給不知名的殘屍碎骨守的。

那時他堅信沈音之沒死,她死不了。同時又自相矛盾地懷疑她究竟是不是死了,所以不敢合眼,唯恐醒來得知壞消息。或是她難得有良心想回家看看,被他無意錯過。

那時他戾氣很重。

滿肚子的痛苦、絕望、窩火,還有被背叛被拋棄的憤怒在腦子裏橫沖直撞。不知該朝誰發洩,他便想摸槍,想見血。簡直想把世上所有年歲相仿的男女全部殺掉,把所有笑著的人除去,唯獨剩下狼狽的、再無生望的那批人,陪他慢慢沈進暗無天日的深淵。

如今不同,意外地淡然。

沈琛自覺不喜,不怒,沒有不舍,更沒有埋怨,心情平靜如水。

冷靜下來想想,大抵是世界上的利益有價,感情無價的道理。

他天生棱角分明,親情緣差,數十年在沈家蟄伏,得來的只有金錢和地位。

作為代價,該做的,該幫襯的,全部做得七七八八。剩下沈子安那件事,有他的部分責任,有他最後欠外公的安心。他還了,雙方自是利益抵消,誰都不再欠誰。

所以他住院的時候對方沒來。

所以對方重病的時候也沒有通知他來。

必要的牽扯已經結束了,徹徹底底。

沈琛閉了閉眼睛,蠟燭緩緩燃燒著,光影似乎發生輕微的搖晃。

“沈琛。”

聽到聲音的時候,他下意識以為自己產生幻覺。心裏不由得自嘲,才分開不到兩個小時,怎麽能念念不忘到這個地步。

然而沈音之再次小小聲喊了:“沈琛。”

人從帷幕後頭冒過來,像夢游跑出來的小孩。身上連外套都沒披,單單穿著絲綢質的短袖睡衣,渾身被雨淋得濕透了。眼睛半開半閉,不知道怎麽找到這裏來的,哼哼唧唧便往他懷裏鉆。

“不是讓你自己睡麽?我今晚有事。”沈琛皺眉抱住她,面色卻是不自覺地軟化。

“我忘掉了。”

前段日子她們日夜形影不離,晚上都要抱著睡覺。沈音之純粹是今天半夜醒來沒見著他,不安心。就揉巴揉巴眼睛,幽靈似的自個兒找了過來,路上嚇壞不少膽小女人。

她想留在這裏睡。

沈琛不答應,哄完之後再用戒指威脅,硬是把她給送回去。

誰知不到幾個小時她又打傘溜過來,手裏還端了碗熱騰騰的面,遞給他吃。

“哪來的?”沈琛摸她的手,冰冰涼涼。

“她們在廚房裏煮面,超香。本來我想很禮貌地去要一碗的,可是她們不讓,說沒有煮你的份。我很不高興,就回房間拿我們給貓買的老鼠玩具,很不禮貌地直接扔到廚房裏,然後——”

惡作劇顯然獲得莫大的成功,沈音之樂得無法自已:“然後她們以為是真的老鼠,被嚇得哇哇叫。我趁機端面,順便把其他碗裏的雞蛋全搶過來了,厲不厲害?”

她撅起嘴巴,擺明要獎勵。

“厲害。”

沈琛從善如流地低頭親她,她無情地一把推開他的臉,“才不要你親,我要肉!”

“那以後都別親了。”

沈琛臉色淡下來,沈音之又笑嘻嘻湊過去蹭他,親他。

兩人黏黏糊糊玩玩鬧鬧花好長時間才吃完面,最後沈音之咕嚕咕嚕灌下幾口熱湯,靠在沈琛身上,嘟嘟囔囔想念起劉阿姨的紅燒牛肉面。

“還有牛排,劉阿姨煎的牛排也好吃,有八分,不過我們上次去的餐廳更好吃,給九分。”

沈音之自封美食家,講起食物立即精神振奮,滔滔不絕。

不知說了多久才犯困,閑不住的嘴巴終於停了。沈琛低頭看去,只見她眼皮閉合,呼吸聲淺淺,分明睡著了,但雙手仍緊緊拽著他的衣服不放。

算了。

打消把人送回房間的想法,誰知道她會不會第三次跑過來呢?

沈琛脫下衣服蓋在她身上,抱著人,視線落在墻上,不期然望見兩道影子,正以常人難以忽視的親密姿勢重疊在一起。

他莫名怔住。

屋外淩晨的雨繼續下,屋裏燭火光影被風吹得左右晃動。

一個空碗端端正正擺在桌上,拉出斜長的影子。

沈琛看著看著,猛然發覺,原來自己正在被關心著。

被牽掛著。

被陪伴著。

也被依賴著,保護著。

原來——

他真的已經被人認真的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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