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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她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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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晶晶依稀記得,她活了很久。

幾乎是所有人裏最久的。

因此她所真正能夠夢到的故事,最完整,也最驚悚。

——真要說起來,一切都從1937年開始。

北平猝不及防被日本鬼子占領。

人們常說亂世出英雄。

事實證明,國難當頭絕不僅僅誕生英雄而已。

它大可以趁機養育一批熱血當頭的愛國青年、誓死不屈的文人,突顯出無數事不關己、得過且過的利己主義。

當然除此之外,最糟糕的是,它能使部分人失掉禮義廉恥。以極快的速度滋生出骯臟的告密者、檢舉者、日本走狗以及點頭哈腰的漢奸。

一時間,北平亂得可怕。

所謂日本皇軍天天提槍上門拜訪。

談生意,談合作。

堅定不叛國的沈家幾乎朝不保夕,沈家父母頃盡所有人脈,最終只趕在日本人發怒之前,將無依無靠的獨女偷運出城,叮囑她前往上海去投靠表親沈琛。

——那就是沈晶晶。

沈晶晶再次踏進上海,距離上次被狼狽驅逐,過去整整五年,可謂物是人非,恍如隔世。

她的父母親人已經統統死去;

她的肌膚容貌被戰火徹底摧毀。

她曾經所熱愛的、驕傲的一切都不覆存在,整個人猶如行屍般生活著。

直到重新入住沈公館的那刻,瞧見無憂無慮不知愁、照常沈迷挖狗洞睡大覺的沈音之時。她突然感受到前所未用的恨意,如此濃重。

她恨她。

因為日本人狠,太猙獰,她沒本事恨;

而沈琛又太愛,太遙望,她舍不得恨。

你看,實在是無人可恨。

人這種動物,沒有恨很難背負人命活下去,又打死不願意恨自己。所以思來想去,沈晶晶只能全心全意恨起沈音之。

恨她以色恃人,矯揉造作;

恨她不知廉恥。

國破家亡近在眼前,她竟然有閑趣兒偏安一隅,獨自貪享大好的榮華富貴,多可惡!

沈晶晶恨得大義凜然,理直氣壯!

她決定為民除害,她隱忍蟄伏,做好一系列計劃和安排。終於挑中某個日子,萬分激動地說出一句:“沈音之,我可以幫你自由!”

沈音之答應了。

那天晚上她又說:“你往城北走,我都安排好了,那裏有馬車聽你差譴,想去哪裏去哪裏!”

沈音之點點腦袋。

她以為她答應了。

隔天下午,城北便傳來消息。說是一個年輕女子,不知怎的大半夜獨自跑到成山腳下,不幸遭遇狼群襲擊,身體被嘶咬得血肉模糊,尺骨將將剩下小半。

分別是手一半,腳一半。

臉上皮肉沒了,頭骨小小的,只見耳後一片皮膚完好,鮮艷欲滴的一點紅痣。

她覺得是沈音之,跑不了。

沈公館上上下下幾十個傭仆,所有人都覺得是沈音之,獨獨沈琛不信。

消息風傳滿城的第六天。

正是他們代辦葬禮,以求入土為安的那天。他一身漆黑的歸來,面無血色的打開棺蓋,指尖稍稍發顫,小心翼翼的拿出那副輕微腐爛的骨肉,瞇眼打量一會兒。

而後,抿緊的、淩厲的唇線松軟下來。

他滿不在乎地松開手,任由碎屍摔落在地。

眾人驚詫不已。

他以手帕細細擦著手指,溫聲問:“小姐呢?”

大家夥兒面面相覷,望了望滿堂的白綢,瑟縮著沒人敢開口。

“還在睡覺?”

“我不是說過,別讓她賴床過十點麽?“

沈琛露出習以為常的表情,望眼手表,“去喊她起來,就說我帶禮物回來了。”

“……”

堂下一片死寂彌漫。

無人答,無人動。

他擡起一半的眼皮,說笑般的:“我這才走多久,連個人都叫不動?”

“沈先生!小姐她——”

沈音之房裏伺候的小丫頭哽咽一聲,帶著哭腔道:“小姐她沒了!”

”什麽叫沒了。”

他一臉鎮定,他們正要開口,他不緊不慢地問:“你們沒看住她,又叫她溜出去玩?”

“不、不是啊,小姐是真的沒了!”

小丫頭沖過來,撲通一下跪在他的腳邊,眼淚嘩嘩往下掉。

“您罰我吧,嗚嗚嗚嗚,是我沒看住小姐!”

“是我的錯,我不該睡死的!!”

她猛地低下身去,砰砰砰地磕頭。

砰砰砰。

仿佛響在所有人的心上,他們啜泣的聲音,不由得大起來,哭著說:

“您走沒多久,小姐就跑了。大半夜跑的,第二天早上起來,只剩下字條,讓您別再去找她。”

“我們在城裏找一整天,連口水都顧不上喝,誰曉得……小姐她被城郊外的狼群咬去了。”

“是誰教小姐去城郊的,你們誰說的!城外那山荒廢幾十年,為什麽會有狼,怎麽可能有狼?!”

“小姐嗚嗚嗚。”

……

一片吵吵鬧鬧,哭哭啼啼。

老婆子抹著通紅的眼睛,半怕半心疼的,去撿落在地上的殘肢。

“你做什麽?”

一聲淡淡的質問從天而降。

擡頭望見沈琛鋒利冰冷的眉目,她不自覺地犯結巴:“我、我給小姐收起來。”

“不用。”

他眼都不眨地踩下去,再用腳尖踢開些。

而後摩挲著指尖,開口仍是一貫沈穩的語調:

“我知道小姐調皮,成天想著跑,多少人都看不住。這回我暫且不做追究,你們不必哭喪。”

不做追究?!

他們驚疑不定,又聽他道:“如今外面世道亂,一個小女孩在外面容易出事。你們都把手頭的活放下,出去找。只要把她平安無事的找回來,我自然不計較。”

“……”

這話什麽意思呢?

人都死了,什麽叫在外面容易出事,什麽又叫平安找回來?

有人硬著頭皮回一句:“可是小姐她已經……”

她已經在這了啊。

這是她生前的家,她的靈堂,她的棺材。

她除了這兒還能在哪裏呢?

那人想說‘沈先生,您節哀順變’,可是口齒幹澀,怎麽都說不出。

氣氛僵滯的節骨眼,沈晶晶風風火火地沖進來,頂著一雙紅腫眼大喊:“你還在說什麽傻話?去哪裏找人?有什麽可找的,沈音之她死了!被狼咬死的,剩下的屍體都在這兒,沈琛你睜大眼睛看看,別再自欺欺人了!!”

她意圖沖上來抱他,在他最傷心脆弱的時候予他港灣。

但他毫不猶豫的推開,雲淡風輕地說:“那不是她。”

“怎麽不是她?明明就是她,根本就是她!”

沈晶晶頭發蓬亂,發狂似的撲到棺材邊。

顧不上惡心,她一把抓起腐肉爛骨,硬生生遞給他,往他眼皮子邊上遞,恨不得塞進眼睛好讓他看個清楚明白。

“你看!你自己看!!”

“這是她的手,這是她的腳!她耳朵後面有個紅痣對不對?就在這裏。”

她尖叫著逼近:“你看啊沈琛,這就是沈音之,她還是死了! 看清楚了嗎?你身邊的人都死絕了,連沈音之都死了,只剩下周笙那半條命在醫院裏吊著。你知道為什麽嗎?為什麽有報應嗎,就因為你這個人太冷血,你連你爸、連你親生兄弟都殺,當年陸家滿門三十六口都死在你手裏,我就知道你會有報應,一定有!”

“這下你什麽都沒了,丟光了,只剩下我。”

“我也是。我什麽都沒了,我爸媽因為不跟日本人合作,被日本人割掉頭掛在二樓。那時候你在哪,為什麽你沒來救他們?為什麽你這人不記恩情,為什麽不肯娶我,為什麽為了一個外人把我趕出上海!要不是沈音之,你和我爸就不會決裂,他本來可以逃到上海來!”

“都是因為沈音之!”

“都是因為你不愛我,都是因為我太愛你!”

“報應,人活著都是有報應的。”

眼淚爭前恐後地湧出眼眶,她聲音低下來,再低下來,輕輕摟住他,靠在他身前喃喃:“沈音之死了。你看你,回來得這麽晚,差點連收屍都趕不上。從今往後再也沒有她,再也沒有沈家,只有我們兩個相依為命。”

“不過你放心,我是不怕死的。”

“我早就決定被你連累,我願意陪著你。以後我們好好過日子,你去哪裏,我就去哪裏,好不好?”

沈晶晶仰起頭,眼裏發出一片模糊的、夢幻的期望。

萬萬想不到沈琛垂眸低笑,仿佛看了一場拙劣的戲。

“那不是她。”

他依舊慢條斯理的堅持:“她沒死。”

“沈、琛!!!”

沈晶晶霎那變了臉色,扭曲如惡鬼,意圖一個巴掌打醒他。

而他一把掐住她,面無表情地挨下那個巴掌。

五指猶如虎爪般寸寸收緊,直掐得她滿臉漲紅,止不住地翻起白眼球。

“沈先生!”

傭人紛紛勸:“您冷靜些!冷靜啊!!”

沈琛側過臉來,漆黑狹長的眼裏,唯獨一片令人心悸的荒蕪。

“我什麽時候不冷靜?你們該冷靜才是。”

他朝他們笑了笑,陰冷的笑不達眼底,但聲音很輕。

“你們是什麽人,你們算什麽?誰知道你們口上喊著小姐,心裏把她當什麽。你們識得她多久呢?”

“三個月,半年,還是兩年三年?”

“——而我養了她七年。”

“她從十四歲就養在我身邊。她喜歡吃什麽,穿什麽,你們究竟知道多少,又有多少是我交代下去的?”

頓了頓,柔軟纖長的眼睫垂下,他更為溫柔地笑開,緩緩重覆:“她從十四歲起,就養在我身邊。”

“她天天要吃的,要穿的,沒有一樣不是我的,沒有一樣不經過我的手。七年,她的規矩是我立的,功課是我改的。字是我手把手教的,連名字都是我起的。”

“她姓沈,你們以為是哪個沈?東北的沈,北平的沈,還是清幫那個老不死的沈、沈子安那個廢物的沈?”

“……”

沈先生的用詞不對。

他的笑也令人毛骨悚然。

他們楞楞咽一口唾沫,都覺得胃被擰了一下。

“都不是。”

似乎對所有人驚恐的表情視若無睹,半晌沒有得到回覆。沈琛不疾不徐,搖著頭說:“都不是,她只隨我姓。”

“姓沈琛的沈,住沈琛的房子。整個上海灘提到沈音之,連下去的不是你們任何人,只是我沈琛而已。這世界上沒有人比我更清楚她,所以我說這不是她,這就不是。”

“我說她沒死,她就沒死。”

話鋒一轉,他掀起眼簾,目光冰冷。

“你們應該都聽說了,周笙在北平殺了十七個日本人,被子彈穿過胸腔。現在日本人又打進上海,外面很亂,我有很多事要辦,所以只能給你們七天。七天的時間找不回小姐,我要你們這裏面的一條命。”

“這個七天完了,再七天,再一條。”

“如果有誰想同我對著幹——”

他松開手,瀕臨斷氣的沈晶晶連連咳嗽,淚流滿面。

冷不丁又被一把血淋淋的□□抵住太陽穴。

“我知道你幹了什麽。”這是對沈晶晶說的。

其次對他們溫柔而殘忍的笑,語重心長:“好好找,不要連累你們的家人朋友,嗯?”

仆人們啞口無言,只曉得點頭。

他漫不經心催一聲:“那還不去。”

他們頓時如散開,捂著撲通撲通的心臟跑出靈堂。

瘋了。

真的瘋了。

大家不約而同地想:

沈先生身邊的人終於死絕了。

沈先生,也終於瘋了。

夢不講道理,時而詳細繁瑣,時而走馬觀花。

後來很長一段時間,沈晶晶被關在地下室。

從1937年初秋到1938年開春,她失去一只眼睛,兩根手指,變成一個啞瘸子。

受盡了折磨,不過命大活著。

搞不好是沈琛非要她活著。

她是從頭到尾的見證者,目睹他從此往後夜不能寐,潔凈的雙手沾滿鮮血。既有日本人,又有中國人,其他別的什麽的國家的人,甚至是家中的奴仆。

—— 周笙始終沒能醒來。

—— 沈音之始終杳無音訊。

因此他變得殘酷,一意孤行。

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且偏執暴戾。

人們從前喊他沈先生,是自願的,是喜愛的。

而事到如今,由於沈琛逐漸成為模棱兩可、深不可測的上位者,游刃有餘地徘徊在日本人和中國人之間。誰都幫,又誰都不幫,便失去絕大多數人的敬重。

他身邊的人越來越少,槍支越來越多。

他漂亮的洋房空落下來,夜裏連貓都不來造訪,只有清冷的月光和影子長伴。

起初她很痛快,覺得他活該。

接著他找到沈音之,死了的沈音之,他更瘋了。

成天抱著一具屍身不肯離,四處打聽高僧道士的行蹤,往房間裏貼滿符咒。

她看著他沈寂,看著他壞掉。

拋開傲骨,豁出命去。

次次三拜九叩地登上,懇請高僧覆活一個死人,那姿態低入塵埃。

之後又將國難家仇全部丟之腦後,迎著紛紛揚揚的雪。他領著手下殘留的所有人,所有槍,以及山腳山腰所有無辜的人家,以此威脅那位高僧逆天而為。

他大約成功了。

大約沒有。

那時她並不清楚實情,只看著夜裏大火熊熊燃燒。

雪在下,不斷澆滅火苗。

他的手下遵照命令,拼命往裏頭潑油加火。

多可笑啊。

別人救火,他加火。

好像非燒死自己,活活燒得灰飛煙滅才肯罷休。

那火裏好像有他渺小的倒影,抱著屍體的雙臂。

一點點、一點點的消解成塵埃。

七天後。

周笙終究從病床上掙紮著爬起,跌跌撞撞沖上上去,慢慢地、慢慢從殘墟廢瓦中扒拉出幾根骨頭,一點布料碎屑,全部葬在山後,只埋了個小土包。

原先有碑。

奈何恨他的人太多。

畢竟他從前的善竟然沒有從一而終,這害得他比尋常徹頭徹尾的壞人,還要壞上太多。致使更多人憎恨他,時不時前去破壞他的墳,刨他那點零丁焦黑的骨頭。

沈先生終是死了。

生前權勢滿身,美名富貴盡在手。

死時荒唐荒涼,淪為人人喊打的惡徒。

他好像沒有愛過任何人。

好像這世上也沒多少人愛過他。

沈晶晶這才開始真正的愛他,恨他,同情他,又恐懼他。

她為他掃除墓上的瓜皮碎屑。

她從高高的山頂一躍而下。

那個動亂的時代結束了。

他們短暫又漫長的一生結束了。

那裏沒有人再記得他們。

這裏根本不曾有過他們。

所謂結束。

分明徹底。

重覆。

曾經發生過的一切,總在冥冥中重覆。

前頭冗長陰沈的夢盡數消散,沈晶晶尖叫著醒來,只記得沈音之臉上那抹陰森鬼魅的笑。

她的前世記憶永遠停留在城北。

她夢到自己害人。

隱隱覺得不只是夢那麽簡單,還覺得沈音之這個人確切存在,並且遲早會出現於現實世界。搞不好,還要找她算一筆陳年舊賬。

但心裏仍然抱有大半的僥幸。

夢醒之後,她總是千方百計糾纏著沈琛不放。除了享受便利,除了夢裏那點情愫影響之外,最大的原因便是,努力建立親密關系,以此檢測沈音之,時刻提防她出現在沈琛身邊。

她提防了整整五年,前頭四年順風順水。

可誰能想到。

這次僅僅一時松懈,去西藏拍了兩個月的戲。一個活生生的沈音之,不知從哪個旮旯縫隙裏突然蹦出來。不但大搖大擺搭上沈琛這條線,而且知道那城北的事,難道……

真的不只是夢而已?

那沈琛怎麽辦?

被沈琛知道的話怎麽辦?

以他的性格,以他夢裏夢外對沈音之的在乎程度。她害死沈音之,她絕對死無全屍。

怎麽辦。

怎麽辦。

沈晶晶急得咬指甲,冷汗簌簌落到眼裏。最終打開手機,亂七八糟定了一堆機票。

她沒想好去哪裏。

不過管他三七二十一的,反正趁著沈音之沒告狀、沈琛沒反應過來之前,逃得越遠越好。

然後。

她毅然翻包,從夾層裏掏出一張泛黃的舊名片,撥打上面的電話,接通了。

“你、你好。”

沈晶晶不安地舔了舔下唇,下意識壓低聲音:“我是沈子安的小表姑,麻煩你告訴他。我和沈琛鬧翻了,手頭有個重要的消息想賣給他……”

她是個貪生怕死的人。

她向來做兩手保障。

比如同時拉攏沈琛,以及他的死敵沈子安。

再比如。

自顧自的跑。

攪和局面讓他們叔侄倆內鬥。

作者有話要說:

啊,發現我的親戚關系一如既往的混亂。

前文南江的歷史,從爺爺的功勞改成外公!

然後沈琛前世今生的身世都一樣:

媽倒追爸不受寵,他被迫離家,改姓沈(從母

中間受到舅舅的幫助,欠人情。

並且該死的惹上作孽沈晶晶。

長大之後反手滅了老爸,從沈子安父子手裏硬搶權勢。

不同點只有:

前世沒有親戚關系,沈子安客套喊個七叔。

現在有親戚關系,實打實的表叔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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