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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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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正如老伯三弟婦當年警告過我的,蕭,能過這樣的生活,你以為靠的是誰?

老伯,只能是老伯。

事實上老爹過世後一文錢都沒有留給我,他的遺囑幾乎都囑托老爹的。

從後事到財產。

關於我的只有寥寥一句話,還是通過老伯:

照顧好小寒。

我不由地冷笑,這就是老伯的照顧。

但斯人已逝,說什麽都沒用。

我默默地隨老伯三弟婦走出書房,因為老伯明確表示他不願再多談。

三弟婦並未領我離開,而是徑直引我到會客室。

此時此刻,我早已心灰意冷。

哪料到等待我的,卻還有一重拳。

“你看些東西,可以明白得更徹底些。”

會客室的正面稍偏左的地方放著一臺平板電視,三弟婦搗鼓了會,屏幕中出現了圖畫。

聲音環繞立體,一下便能聽清是誰在說話。

“這麽做的目的是什麽?”竟然是陳風的聲音。

畫面出來了,攝影機在人物頭頂斜上方,俯角度,能看到談話人的臉,表情卻不容易看清。

除了陳風,還有老伯三弟婦。

看不清周邊環境,興許是做過處理,人物外的色彩一片黯淡。

“目的?你沒必要知道。你只要清楚自己獲得的好處就行。”

“……除了接受那人的接觸,沒有其它要求?”

“沒有。順其自然就好。”

“若是受不了他呢?”

“實在不行,他自己會走的。你放心,時候到了,一切就會結束。你自然能得到你想要的。”

“好。這我答應。不過你另一個要求不行。我對所有人,無論男女都沒有感覺。結婚是不可能的事情。”

“隨便,這只是附帶。”

聲音猶在繞,畫面已然終止。

忽然想起那日在公海游艇上的事,陳風一下找到老伯三弟,當時我並不曾懷疑。

現在才茅塞頓開。

或者他們早見過面。

還有很多事情,比如為什麽那麽輕易就接納我。

原來也不全如他自己所言是為了觀察目的性。

這當然有,就如我,我到現在也不懂老伯玩這一局,是為了什麽。

將我驅逐出家門嗎?

我推開三弟婦,奔回樓上書房,猛推門,老伯依然端坐在靠椅上。

聞聲擡眼,目光中再尋不回我所熟悉的一點。

“老伯,”我咬牙,“我是你兒子嗎?”

沒有半分遲疑,老伯道:“過去是,現在不是了。”

我懂了,也只能懂了。

不管老伯打的什麽算盤,有他這一句,萬物歸無。

即便是陳風……

正是陳風,父子聯手,我到底不是老爹,沒他那通天能耐,輸得徹底而已。

“保重,”我說,“老伯,為了老爹。”

三弟婦安排我離開了小島,踏上大陸的那刻我終於還是忍不住了。

將手機扔到海中,聽著濤聲,淚流滿面。

熬到天大亮,我動身前往合作的律師事務所,找到律師,簽下一份合同,主要是財產。

內容簡單,歸納如下:老伯的還給老伯,剩下的留給陳風。

律師終於忍不住規勸了一句:“蕭少,你我簽了字後,你可真就身無分文了啊。”

我笑笑點頭。

本來無一物麽。我是憑了誰有前二十五年逍遙安逸的生活?

受不了自然會走——這不是老伯三弟婦的話,而是老伯的話。

除了老伯,誰能了解我其實驕傲得可以?

世人嘲笑不食嗟來之食的愚蠢,為了活命放棄尊嚴又如何;偏世上就是有傻瓜,自嘲過後,還是免不了拒絕。

我從未嘗過沒錢的滋味,只是事到臨頭,何必再給自己留一條退路?

老律師要我給他留個聯系方式,合同有些牽涉不是簽個字能了事,我想了想,留下電郵地址。

出了律師事務所,律師大概見我神色不太對,主動提出送我一程。

沒有拒絕,畢竟走路去“樂春院”有些不切實際。

到了“樂春院”門口,我卻又遲疑了。

現在的我萬萬不能見陳風,別說他,即便姚麗華等人我也不想見。

但……

我咬咬牙,到底進去了。

幸好,白天這裏還只有餘餘和圓圓,以及幾個年紀大了做不動生意的女人。

她們照顧著院內幼小的孩子們,大多無暇理我。

我心中稍安,徑直去了陳風的房間。

他不在。

萬幸,逃過一劫。

打開他的電腦,調出記事本,剛敲了兩個字,始終覺得不妥。

於是打開抽屜到處翻找,還好,紙筆總算是有的。

除了自己的名字,估計都有幾年沒寫字了吧。

提筆寫下他的名字,一個“陳風”便讓我差點掉淚。

我拋筆仰頭,忍下哭泣的欲望。

再來——

“我見了你生父,我的養父……”

寫到這裏我把紙揉了,這麽羅七八嗦地做什麽呢?

來龍去脈不必交代,想想他催促我與老伯見面的事情,他早已預料甚至可能期盼這一場戲早到曲終人散的結局吧?

並不是我愚蠢,真不是。

我也游戲風流玩樂經年,怎麽可能是那麽好耍的角色?

唯有陳風,即便不曾拿任何獎項,欣賞過他演技的人都不得不嘆服。

深情與專情,對象就算不是我,他也能演得淋漓盡致,令人不可自拔。

所以最後我只留下一句話:“保重,我走了。”

將無名指上戴的戒指摘下來,壓在留言條上。想了很久,我終於還是忍不住再次提筆,補充了另外一句:

“我愛你。”

即便陳風是演戲,又如何?

把我作傻瓜般戲弄,我也還是無可避免得愛著他。

這愛情也許終有消逝的一天,也也許一輩子都減不了分毫,與他愛我不愛我,沒有關系。

丟臉也好,示弱也罷——我還是愛你。

做完這一切,我離開“樂春院”。

上帝都保佑我,我沒有遇到任何一個停下手頭事來跟我打招呼的人。

否則以我此時此刻的狀態,很可能就此崩潰。

順利得回到原先屬於我的公寓,我將家中的現金全部拿出來,化零為整,居然還不算少。

收拾了幾件衣物,提了個小箱子,徹底離開了這裏。

走之前我便打算好了,去城市邊緣那個灰色地帶生活。

並非留戀,而是那地方生活成本低,而且工作容易找得很。那麽多外籍非法勞工都能找到地方收留,何況我呢對吧?

賣力氣我還是有些自信。

再不濟,在那裏做個流浪漢也未嘗不可,與野貓搶食的日子真是想想就開心。

而且,大概也沒人能想到蕭少會在那種地方落地生根是吧?

本想去老爹的墓前,找他說一說這兩天發生的事情。

但那裏實在太遠,也許老伯在選墓址的時候就想過可能會有一天,我要去毀墓碑。

抹掉他的痕跡,獨留下我的。

轉念一想,或者對老爹而言,老伯也比我重要。

到底是一生的伴侶,而不是我這個莫名其妙的女人生下的孩子。

琢磨的結果就是隆重發現,我在這個世界上竟然已經沒有任何羈絆。

還是不要想了,趕緊去找新住處吧。

做優先於想。

我決定,活下去,沒人要也得活下去。

62、

沒有費太多力氣,我找到新住處。

三層小樓,樓與樓間隔只有成年女人平均身高數值。

一室一廳帶廚衛,臥室正對隔壁屋的臥室。

這倒出乎我的準備,沒奈何之下只得隨便找了條繩子,把帶來的外套都掛上去。

省得春光乍洩。

一整天時間我沒有出過新居的門。

基本沒吃,喝水好像是有。

第一天我將“發膠”送我的那粒藥和水吞下。

整整三個小時沒緩過勁來。

在意識模糊前我看了表,清醒過來後再對表,所以誤差不大。

可怕的藥效。

我一直在恍恍惚惚中,置身於過去,林林總總的美好,難以按捺的奇妙。

有老伯與老爹為我慶生。

也有老伯將我扛上肩膀一路高歌。

或者老爹在我噩夢連連的時候默默過來抱我入懷。

他們在出席我畢業典禮時眼中閃耀的驕傲。

我因他們的驕傲而驕傲的笑聲。

不過最多的還是陳風。

相識不到半年的那混蛋。

到了後面,幾乎全是我們床笫大戰的情形。

吻著我,抱著我,回應我,我愛的人。

這些都真實得有點太多,絕對不是普通致幻劑的威力可以媲美。

證據就是當我清醒過來後,我發現我不僅僅是淚流滿面。

在無意識中,我享受了極樂!

難怪,“發膠”可以靠它支使人。

那極致的快樂,只需藥效發作,便唾手可得。

我暗自慶幸自己只有一顆,而且,這種被操縱的快樂實在有違我的潔癖。

第二天我出門了,在附近找了家烏煙瘴氣的網吧,泡了整天。

不是要尋找什麽解決事件的蛛絲馬跡,此刻我全然沒那個念頭。

我將網上能找到的陳風出演的影視作品全部找了來。

包括錯過的那次頒獎典禮。

並非自虐,我只是想弄清楚一件事,他演戲的能耐,到底有多少。

等將他第一部 作男二號的戲看至半時,我終究再難支撐。

劇中他與謝嵐深情對視,讓人找不到半點破綻。

入戲的原因嗎?

所以與我的相交也是天才演員本色。

這種時候還糾結這個問題的我真是天字第一號傻瓜。

看完陳風與謝嵐在頒獎禮上的對唱,我更加確信無疑。

心如死灰,還是得想著今後如何生活。

目前的積蓄倒是能支撐我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收入,甚至遷移他處也未嘗不可。

只是倔犟上來,不能輸不肯退。

再說這裏還有老爹的墓地。

我決定找工作。

從網吧出來,為了熟悉環境,我隨意晃蕩。

偶然中,經過一家拳擊館。

這是家門面滄桑的平房,有著類似倉庫的面積和結構。

鬼使神差得我進去,然後幾乎一下子便被為數不多的練習拳手吸引住了。

換了從前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向來認為拳擊粗魯不堪,暴力血腥,對於熱愛和練習它的人們敬謝不敏。

然而現在,當我看到別人拳出如風時,血管內的血液莫名沸騰起來。

對著沙袋揮出第一拳的時候,無可避免得想起了陳風。

他陪我練習的種種。

真的是演戲嗎?

我狠狠地一拳打出。

之後的之後……我成了這家拳擊館的會員,在它對面的餐館,找到了一份送餐的工作。

在這種地方沒人會質疑我的來歷追查我的出身,只要我要的工錢不多,而且夠賣力。

我對自己的適應能力之強表示無限敬佩。

天天累得日子結束後仿佛只半死的狗,我甘之如飴。

一周過後,當然沒有人來找我,或者說沒有人能找到我。

本來可以過上像樣的新生活,直到某日我把自己扔進了麻煩中。

某夜餐館收到一份宵夜的外賣訂單,有五份之多,地點是隔了幾條街的一處“特色”夜總會。

老板是個小財必撿的瘦男人,雖然電話過來的時間已經接近子夜收檔,他還是樂呵呵得回到廚房開始快速炒飯。

而本來要走的我也不得不可憐巴巴留下來等待送餐。

附帶說明一下,這間餐館有老板兼廚師一人,打雜下手一人,專門負責外賣的我一人……要不是打雜的胖子嗷嗷叫著“比種地還辛苦”要辭職的話,我還沒那麽容易找到工作。

提著五份沈重的飯盒,大概十分鐘後我到了目的地——當然是從偏避巷子的後門進去的。

是這家店的保鏢們要吃,店內的小姐還得再過一兩個小時才能忙活完。

收了錢,直接回去就什麽問題都沒有了。

糟就糟在我跑了一趟夜總會的洗手間,出來再到後門,走沒有兩步,就看到一對人影在幾乎空無一人的巷子裏。

他們人是躲到了電線桿背後,但是影子卻長長得拖到地上。

我會留意,全因為走到稍近處時,聽到了一個熟悉的女聲。

餘餘哀求著:“哥,求你了,別再賭了。你就安生一點,我保證養你一輩子。”

毫無疑問,那個佝僂著身子,幾乎縮在餘餘影子裏的人,是我只打過照面的餘餘哥哥。

男子的聲音太小,我完全聽不到他說什麽。

兩分鐘後餘餘怒罵:“開什麽玩笑!憑什麽人家的錢我能伸手要?哥你瘋了吧!”

陰影裏的人伸出手抓著餘餘的兩肩晃動,餘餘胸部搖得厲害,我差點受不了要上前阻止。

卻有人快我一步,從分岔的小道上閃身而出,雙掌推開男子。

“幹嘛幹嘛,每天都來騷擾你妹妹,惡心地跟蟲子差不多!”

無需開口,光憑身形我就知道來人是圓圓。

三人的音量小了不少,變成了竊竊私語。

隔著一根電線桿外加不亮路燈的燈柱,我聽得到人聲卻聽不清楚。

不禁多少有些懊喪。

在原地等了又等,好不容易等到三人分開,餘餘圓圓往前去,與夜總會反了方向。

而餘餘哥則從岔道離開。

我暗嘆口氣,小心翼翼得跟隨在兩個女孩的後面。

原本以為她倆是在拍帶顏色的那種小短片,不想還是親身上陣,更想不到的是,看兩人的情形連駐店都沒有,竟然是站街。

是來這熱鬧聲色犬馬地方攬客吧。

遠遠得看著她們花枝招展有十來分鐘,神奇的事情出現了。

圓圓比餘餘先拉到了一位客人。

我很想湊前去看看那位男性的尊容,圓圓的體重至少一百五六,有欲望嗎?

剩下餘餘,她大概是更著急了,上前拽住一人,那人興許是熟客,笑呵呵得並沒有拒絕。

卻又突生變故。

冷不丁得從旁躥出兩個身穿夜總會保鏢服的男人,一人一邊,將餘餘夾在中心。

熟客眼見不妙,腳底抹油得溜進夜總會。

餘餘看來並不慌亂,挺胸踮腳,氣勢洶洶得與對方爭執。

然後保鏢之一不客氣得扇了她一耳光。

我心知,餘餘這算是壞規矩的,跑人家地盤上拉客,算什麽呢。

只是護親不護理是我一貫的原則,再加上,男人當街打女人,比搶客更惡劣……

等等,這好像不是我的理念。

糾結中,那邊倆保鏢已架著餘餘往偏僻處去,我再難忍耐,沖過去。

他們背對我,當然無防範,我不客氣得一人一腿踢向他們的膝關節。

兩人應聲倒地,趁他們掙紮間,我抓起餘餘就跑。

直到餘餘在我身後喘著氣叫:“水寒哥,你這笨蛋!”

我停下腳步,餘餘因為慣性直接撞到我身上,差點帶著我一起翻到在地。

“水寒哥,”她胸前的巨大物體因著急促的呼吸上下起伏,“你真是,你打了他們,以後我怎麽靠近那地方啊……對了,這幾天你怎麽沒跟風哥一起回來?”

我沒答她問題,反問道:“我不是看著你被那兩人欺負麽。”

餘餘笑了:“哎,這沒什麽。平時他們都對我們睜只眼閉只眼的,今天肯定是被他們老板看到了吧,不對我兇點那裏交代不過去。水寒哥,你在這裏做什麽?這可不是風哥的地盤,就你的身份很容易出事的,還是快回去吧。”

這回輪到我笑了。我的身份?

我還有什麽身份嗎?

作者有話要說:

話說這文真是冷出新境界,聳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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