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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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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離開爺爺家, 去了喬川息和那個女人的家,喬煜錦就好像不知道什麽叫開心了, 而他覺得, 這種不開心很可能就會維持一輩子。

直到那天, 他的球場經過了一個女孩。

那是他一次見到池采,時隔十一年, 他仍然記得很清楚,那天的陽光很暖,空氣很甜, 她穿了一件粉色的外套, 像春天一樣飄過他旁邊, 讓他聽到內心冰層底下有小溪流過的聲音。

池采輕飄飄的瞄他一眼,喬煜錦就可恥的一見鐘情了,雖然很久以後,他跟池采聊起第一次見面時他的心理活動,但是池采只是疑惑的看他一眼——她一直覺得大冬天穿短袖十幾個人搶一個球是件特傻的事,想來自己的眼神應該沒有喬煜錦描述的那麽小清新——不過看在他一臉懷念的樣子, 池采咽下了這句話。

只是一個短暫的照面, 喬煜錦的心臟就仿佛活了過來, 他當天就去找李業,求他讓師母幫忙找來了學校全部學生的檔案, 翻了兩天才找到池采的個人信息。然後在第三天來到了池采面前。

“你好……”喬煜錦緊張又別扭的說。

一開始池采對他跟別人一樣,簡單來說就是基本不搭理,這讓喬煜錦無奈又不知所措, 他從未靠近過任何女生,而景行給他支的那些招數,看起來好像沒有一個能用的,他在失敗無數次後,終於咬緊了牙關,學會了成年人的玩法——死纏爛打。

這一招有用嗎?喬煜錦到了三十幾歲的時候也沒想明白,因為他用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去死纏爛打,但是池采對自己始終不冷不熱,但是他知道有一招是肯定有用的,那就是放煙花。

在多次努力之後,池采終於答應跟他一起過聖誕節,而他在否定了無數個方案後,終於決定了那天要做什麽。

他在那天給池采安排了一場煙花秀,事實證明她很喜歡,因為她在那天成了自己的女朋友。

而池采一向是個果決的人,一旦承認了喜歡他,就不再拒他於千裏之外。剛戀愛的時候,兩個人都是生手,不知道該怎麽樣談這個戀愛,只知道把自己最好的東西交給對方,拼命對對方好而這個習慣一直延續了很久很久。

喬煜錦的家庭一直是他無法宣諸於口的秘密,他常為這畸形的家庭關系感到恥辱,卻因為母親的遺物在握在喬川息手裏,不能早早的脫身。他無意於把這件事告訴池采,反正再等一年多,他就能脫離這個家庭,永遠斷了聯系。

學校生活的日子很快樂,快樂到喬煜錦在即將畢業時一度憂心,怕他和池采不能很好的適應社會上的生活,但是事實證明他多慮了。

畢業之後,喬煜錦終於可以拿著母親的遺物離開那個家了,他和池采在兩個人工作地點的中間地區租了房子,似乎很平穩的從學校過度到了社會。

剛畢業那會兒,其實也不是不兵荒馬亂的。池采的工作一年四季都很忙,而他的是清閑的時候很閑,忙起來睡覺的功夫都沒有,盡管這樣,兩個人還是盡量找時間約約會,倒也自在。

慢慢的,兩個人的職位在變化,喬煜錦終於買了第一棟房子,當時他帶著池采去的售樓部,不顧她的反對寫了她的名字。這種感覺很好,喬煜錦覺得自己一輩子都不會忘,自己親手給了她一個家,是一件可以讓他驕傲一輩子的事。

有了房子,有了穩定的生活,似乎就可以求婚了。他選了一天特別好的日子,那天的陽光就像他第一次見她的時候那麽暖,暖到不用澆水,心頭都忍不住開出一朵花來。

他拿出了母親的首飾,一個一個的戴到池采身上,然後看著她滿身金燦燦的樣子,特別滿意的笑了。

池采當時的表情是震驚的,看起來像是覺得他打劫了哪家金店,他最終還是沒有說出是母親遺物,因為他怕,一旦把這些東西的來歷說清楚,就要引出他的家庭,而那個家,說出來就是在侮辱池采的耳朵。

他還是沒有說出求婚的話,因為池采被研究所一個電話叫走了。

不同於當初告白,喬煜錦覺得求婚真的是太難了,真要說出“嫁給我吧”四個字,他才發現自己有多不自信。太難了,求婚真是太難了。

之後的日子還是像之前一樣,他們的工作依然很忙,感情依然很好,喬煜錦覺得自己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傻子,雖然偶爾還會苦惱求婚的事,但是有時候也會覺得,就這樣過下去挺好的,他的一切都是池采的,就算是辦理了結婚證,那一紙文書也不能從自己身上給她帶去更多的東西了。

在喬煜錦以為他和池采能就這麽過一輩子的時候,他好像生病了。偶爾會覺得身體很疼,他當時沒有在意,覺得是工作太忙造成的,但是後來疼痛越來越嚴重,他才不得不重視起來。

拿到結果的時候,喬煜錦覺得有一瞬間的迷茫,他身體健壯,很少生病,於是有些不理解這種病怎麽會找上他,為什麽偏偏是他呢?

晚上池采問他的時候,他條件反射的撒了謊,說自己沒事,事實上他也不知道為什麽要撒謊,只是單純的覺得這種事不該讓池采跟自己一起承受,就像當初他隱瞞自己家庭的事一樣。

可是身體越來越疼,他在夜晚醒來的時候越來越多,而且一睜開眼睛,就是一整夜不眠。睡不著的時候,他最喜歡靜靜的盯著池采的臉,她長得越來越漂亮,時間讓她的五官蛻變的越來越精致,光是看著她的臉,就有一種“這個姑娘是我帶大的”自豪感。

自豪過後是疼,不光是身體疼,連心臟都是疼的,他在醫院的時候見過跟他一樣病的人,消瘦又憔悴,病痛扭曲了五官,頭發被剃得幹凈,像行屍走肉一樣躺在病房裏。

而他,在池采越來越耀眼的時候,也即將變成那個樣子。

他不能連累她。

喬煜錦下了決心,找到了和自己之前是同學、現在是同事的女孩晏致黎,求她在聖誕節陪自己演一場戲。

最後如他所願,聖誕節那天,池采看到他和晏致黎牽著的手後,說出了分手的話。看到她眼底的淚的一瞬間,喬煜錦突然有些後悔,他應該挑其他日子的,至少應該先陪她好好過一個生日。

池采會變得越來越好,雖然可能會難過一段時間,但是之後會盡快投入到新生活中去,也許會遇到一個和他截然相反的男人,平淡而恩愛的度過一生,偶爾想起喬煜錦這個人,淡淡的說出“人渣”兩個字。

而他,則是在病痛中死去。

這是喬煜錦的設想,在他的計劃裏,自己才是悲慘的那個,所以從來沒有覺得自己這麽做是錯誤的,直到池采在自己眼前,被那輛車撞飛。

那一刻,喬煜錦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心臟停止了,池采飛出一段距離,狠狠的摔在地上,身下的汙雪迅速被血跡染紅,他好像才明白什麽,撕心裂肺的沖過去。

池采為了救他……池采為了救一個剛剛背叛她的人……喬煜錦雙眼血紅的抱緊她,啞著嗓子像孩子一樣哭喊,可是沒有用,池采沒有睜開眼睛,像一個精致的娃娃,漂亮而安靜的睡著。

他昏倒了。

醒來已經在醫院了,喬煜錦睜開眼睛,一言不發的拔掉手上的針頭,爬上了陽臺的臺子,當他正要往下跳的時候,景行沖了進來,怒吼池采沒有死,他怔怔的轉頭,半晌才明白他說了什麽。

池采沒有死。盡管她看起來很安靜,醫生說她醒來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她沒有死,她仍然在呼吸,而她旁邊的心跳檢測儀上,波浪線還很歡快。

喬煜錦的心安定了,池采除了自己,沒有別的家人,他得守著她,得照顧她,他還不能死。

這一照顧就是三年。

沒有池采陪的日子是什麽感覺?在喬煜錦第一次見到她後,就沒有想過這個問題。現在他總算是知道了,大概就是他偶爾一次的出門,在路邊看到了她喜歡吃的草莓冰淇淋,買了之後才想起,她現在已經不能吃了,於是他拿著回了醫院,坐在她病床前一口一口的吃掉,味道很甜,吃到嘴裏卻是苦的。

很苦。

在醫院的日子,喬煜錦最喜歡的就是做完化療去看她,跟她撒撒嬌,告訴她自己有多疼,往往說到最後都會哭出來,求她趕快醒來,然後會變得很疼,然後在自己的病房醒來。這幾乎已經成了他的習慣,景行每次找不到他,就會到池采的病房找。

在醫院的三年,景行一直陪著他和池采,喬煜錦一直覺得自己連累了所有愛他的人,他後悔了,每個夜晚,他都在想,如果可以重來該多好,如果能夠重來……

喬煜錦有個秘密沒有告訴景行,他曾在池采病房裏,瀕死的時候見到了池采,不是床上躺著的這個,而是睜著眼睛、有意識的池采,他被搶救過來後,一度也以為那是自己的錯覺,可是那雙有些覆雜的眼睛,時刻在提醒他那不是錯覺。

他認為那是池采的靈魂,現在還沒找到方法回到自己的身體裏,他得繼續守著,等她回來。

可是他等不到了,醫生下了幾次病危通知書後,終於找來景行,勸他回去好好養著,度過最後一段時光。喬煜錦比誰都清楚,自己的身體已經到了油盡燈枯的地步,就算是繼續在醫院待著,他也熬不了幾天了。可是池采還沒醒來。

出院那天,他去跟池采告別的時候,看到病床上皮包骨頭的池采,突然不想留她一個人,他幾乎沒有多做掙紮,就過去拔了她的呼吸機。

雖然池采還是沒有表情,但喬煜錦通過她激烈的心跳仿佛可以知道,她現在有多痛苦,於是他突然就後悔了,他捏著管子,想重新按回去,卻身體一沈,整個人都摔到地上,掙紮幾下後便動不了了。他的臉上滿是痛苦,但是這痛苦卻不是針對身體的疼痛。

他感覺到生命流逝,仿佛看到池采站在床頭,憂愁的看著自己,他不記得自己有沒有伸手去拉她,因為他瞬間陷入了黑暗。

然後猛地睜開眼睛,心臟激烈的跳動著,他怔怔的看著天花板,手臂上枕著熟睡的池采,稍微一動,觸碰到的就是她滑膩的身體。

18歲的記憶和之後的記憶混淆了一下,喬煜錦默默的感受著腦子裏多出的這麽多年的信息,最後輕輕的嘆了聲氣,眼淚從眼角滑下。

“阿采,早安。”

作者有話要說:  這章算是以喬煜錦的角度來講訴的,關於前面的補充吧,下一章是真正甜甜番外(感覺自己說這話都有些心虛,但是是真的甜啦)

新文會調整一下,希望一本更比一本甜(這個是認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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