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醉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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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他們沒有給他挑最後一句, 而是最動人的那一句。
人類的情感添入詩歌十分迷人, 那和血族純音律的仿佛嚴格按照著虛構的樂譜演奏出來的聲音不同,是一種變幻的波動的聲音,有時低, 有時高, 有時喑啞, 有時悠長,隨心所欲, 卻總是動人。
後來, 蘇試就醉了。
他們都看出來他已經醉了。
盡管他自己不太清楚這一點。
他捧著詩集一動不動, 好像他突然搞不清楚文字是怎樣運作的。
詩歌在他眼裏變成了這樣:
靜。在。我。將。平。那。裏。些。得,
因。為。靜。平。時。徐。地。徐。滴。下。的,來。
滴。下。來。清。從。幕。晨。之。裏,
到。那。蟀。歌。有。的。地。蟋。唱。方;[1]
他搓了下眼睛,但是文字並沒有因此排列整齊。
他試著念了一遍,然後擡起頭無辜地道:
“印錯了。”
他們很寬容地再給他一本詩集。
他看了很久,久到忘記了自己本來要幹什麽。於是就把書本放到茶幾上, 懷疑自己坐了太久, 準備站起來活動一下。
但是這個地方讓他感到陌生, 使他想起自己來到這裏是有原因的。
他遮住了眼睛——
讓我想想, 我到這兒來是幹什麽呢?幹……
巴蘭?
對, 巴蘭。
我要得到他。
因為……
因為我還想吃他家的小餅幹。
他放下了手, 掃視室內。
他們看著他, 像看一座活過來的雕像一般一動不動。
每一個血族都看起來一模一樣, 漆黑的發,漆黑的眼睛,蒼白而精美的面孔,穿著即使是單一的色調也透出華美感的禮服。
蘇試向著最近的那一個走去。
那是一張很不自然的臉,高挺的鼻梁和瘦削的面頰有一種冷酷的味道,但嘴唇卻比花瓣還要甜蜜。
他摸了摸他的臉,笑起來:
“涼涼的。”
他以為他們是雕像。
巴蘭看起來很緊張,僵硬得像木頭。
他們就在內心嘲笑巴蘭。
但是當他走過來,走到他們面前,他們發現,換成誰都會緊張的。
在醉酒的熏熱中,在初夏的微暖中,撫摸貴族光滑、涼爽、幹凈的臉,確實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手感很好,摸人使他快樂。
他把在座的血族一個個都摸了個遍。
蘇試掀開了鐵藝的“幾何植物簾”,來到下午茶室的另一邊。那裏四邊對稱擺放著許多植物架,上面纏覆著淩霄花,或擺放著許多錯落又具備規律的水滴型玻璃花瓶,或者是像圓形蛋糕盒一般的玻璃盅,裏面鋪著苔蘚做的草坪或小青石,種著像灌木的蕨類植物,放入迷你石頭雕琢堆砌成的古樸的塔樓,看上去就像一個個微觀的小山坡、小森林……這一切乍看下已叫人眼前一亮,而那散落著各種被園藝師精雕細琢後的如藝術品般的迷你植物景觀瓶,更是挖空心思,非要你為它駐足不可。這一切都足夠美麗,卻好像只是為了襯托他的存在,景觀花瓶在他四周擺放,更叫他如夢一般。
他站在置物架前,久久地凝視著那個玻璃盅,然後揭開蓋子用手指頭戳了一下苔蘚草坪,確認了這是真的植物。
他旋著身走開時踉蹌了一下,便有三四個血族不由自主地站起身來。
他又站穩了。
像撫摸大型犬般撫過身側的一架淩霄花,推開玻璃門,走上闊大的露臺,淡黃色的薔薇正像厚厚的毯子覆滿圍欄。
他不客氣地靠上去,腰肢陷花裏,壓扁了好些黃木香。那些花的花瓣透亮如冰雪琥珀,如今找到了比雕零更好的歸宿。其他的花朵也要將它們艷羨。
他低下頭抽出香煙的時候,他們就都摸到了懷中的打火機,或者手塞在口袋裏,捏得緊緊的。但他覺得最好不要這樣做,又放下了香煙。他們緊繃的胳膊便重新松懈下來。
有很多雙眼睛,如墜夢霧般,將他凝望。
他的身姿筆挺,雙腿略微交疊,在風中顯得綽約,好像杉樹倒映在水中。
他將手指插入發際,將攏松的頭發向後抹去,在手指離開之前,轉臉向著這邊看了一眼,無心地露出一個絕倫的微笑,隨即偏開了頭。這個微笑是如此的短暫,以至於被永恒地在記憶中保留。
這個時候下午茶室的門悄無聲息地打開,一個侍從走了進來。
來到他應來的場所,但對於滿室的寂靜,仿如時間凝滯的一切人和事物,感到了不安。直到巴蘭做了個手勢,他才站到一邊,捧著烏黑的鋪綴滿羽毛的書籍,用他那像蒼白的火焰一樣的嗓音開始念詩:
“人們啊,我像石雕的夢境一般美不勝收,
我這害得人人遲早都留下傷痕的心
時刻準備著激起詩人的一番柔情,
那柔情就像物質一樣永遠不滅而又從不開口……”
他又重新回到室內。向他們靠近的時候,又仿佛隨時會幻成一縷青煙飄走。
隔著一面鐵藝幾何玻璃簾,他站了下來。
他重新了發現了這面簾子——
由黑鐵鏈條將一個個小小的多面幾何玻璃體串珠子地鏈接在一起,疏疏朗朗地從天花板上墜下,形成一道門簾般的屏障。三角形、棱形或其它多邊形的透明玻璃被鑲嵌在鐵藝框架上,使一個個玻璃幾何體,看起來像一個個有著閃亮切面的棱形的寶石。這些“寶石”有的酒杯大,有的燈盞大,每個底部都裝著一撮小白石或黑泥土,裏面種著小小的植物——水晶草、碧光環、鹿角海棠、小球玫瑰……大都不算珍奇品種,但不知怎麽要比平常所見的長得都更精致小巧,顏色也更純潤。
——發現隔著它,與他們相望的樂趣。
“我宛如神秘莫測的斯芬克斯聳向碧空;
把晶瑩如雪的心與天鵝般的清白集於一身;
我痛恨挪動線條人造的栩栩如生,
我永遠也不會滿面淚痕,永遠也不會滿面笑容……”
在他臉側,墜著一個菱形的幾何寶石,有一個切面是鏤空的,沒有鑲嵌玻璃,用來給植物透氣澆水,蘭草細長的葉子,從從中探出來。
他把自己的眼神藏在了蘭草後,嘴唇帶著神秘的弧度。
他用手指撥弄蘭草,好像往一個方向撥弄琴弦。
在葉的變換不停的縫隙中,將他們凝望,仿佛他們就在他的夢境之中。
並不知道自己看起來更像個夢中人。
“面對我這仿佛模擬最令人肅然起敬的紀念性雕像
而來的端莊姿態,詩人們自會紛紛
在刻苦的揣摩中耗盡他們的時光……”
好像一杯星辰,蘭草的影子在他眼睛裏搖晃。
搖晃的又好像是他的眼睛……
他不明所以地笑起來,他們也便跟著不明所以地笑起來。
詩侍念道《美》的最後一段:
“……為了迷住這些溫順的情人,
我自有使萬物顯得更瑰麗的明鏡;
那就是我這雙眼睛,我這雙永遠灼灼有神的大眼睛!”
如果他是個孩子,他們一定要揉著他的腦袋用責備地語氣嗔怪他:
你這個叫人心煩意亂的孩子。
你瞧瞧你,你多美。
這時候管家弗裏曼再度走進房間,走到他身邊,端著一個小托盤,上面放著用來醒酒的木瓜甜湯,還有幾顆去了皮的圓滾滾的新鮮馬蹄,還沒有說什麽,他就主動在椅子上坐下來,看著老管家。
弗裏曼將托盤放在茶幾上,體貼地將湯匙遞到他的手邊。
他一臉發困地吃了。
巴蘭突然起身走出了下午茶室,路易跟了出去。
房門被關上。
巴蘭道:“關於米諾-範……”
他停下了話頭,眉心微褶。
路易便問道:“你想要他做什麽,巴蘭?”
“我不知道,我不太確定。”巴蘭擡起一只手抵在下巴上,食指貼住唇。
“你想讓他當你的‘情人’?”
“情人”只是個有情調的稱呼,它暗地裏的別名也叫“供血者”“奴仆”“人羊”。
“情人”在血族中十分流行,它並非人類社會中所指的那種關系。自從《血族法》規定血族不能吸食人類血液之後,想要享用“美味”的血族便另辟蹊徑,用“包養”取代“飼養”,用“情人”取代“人羊”“血奴”,但事實上,其實只是形式或者稱呼有所改變,本質上還是貴族支付一定的物質,讓人類定期為他們提供血液。
血族的生理和人類並不完全相同,血族肉體的性/欲需要血液才能激發。比如,血族男性沒有“晨/勃”,即使他們內心很渴望一場性/事,他們的身體也無法完全勃/起。喚醒肉體的欲望的唯一辦法就是“換血”。血族並非只是會吸取人類的血,他們也會吸取同類的血,只是兩者的意義完全不同。在血族中,互相吸血是十分親密的一件事,甚至比接吻更具有色/情性質。如果丈夫撞見妻子正在咬另一個男性的脖子,或者正被咬,那麽他就知道他的頭上已經綠成一片了。
根據最新的《血族法》,在任何情況下,血族都不得吸食人類的血液,哪怕他得到了人類的允許。
但法律對於吸食的定義是“將牙齒插/入人類肌膚從中食用血液的行為”。
於是有些貴族玩弄文字游戲,將人類稱作“情人”,那麽他們從人類身上吸食血液的行為就不再是“食用”而是“調/情”了。
“我並非想吸他的血,路易……”
巴蘭困惑地道,“我不是說我不喜歡他的血……”
但是不為了血那是為了什麽?
他喜歡他的血,但是卻並不想吸他的血;他不想吸他的血,卻又想得到他。
那麽他想從他身上獲取什麽?
巴蘭知道路易不會懂的,畢竟連他自己也搞不懂。路易不可能領會到他未知的意思。
路易了然道:“所以你想讓他當你的戀人。”
巴蘭肯定道:“不是。”
他們似乎都誤以為自己喜歡米諾,但巴蘭知道並不是那樣的。
米諾喜歡阿托莎,他才不會幹這種自討苦吃的事。
“我想要他……”
“你想要他親近你。”
路易換了種表達方法。
“就是這樣。”
[1]“我將在那裏得些平靜,因為平靜時徐徐地滴下來的,
從清晨之幕裏滴下來,到那有蟋蟀歌唱的地方;”by葉芝
※※※※※※※※※※※※※※※※※※※※
我發現有些讀者想給我提意見的時候會投顆雷先自保一下,沒用的,我這個人就是很容易炸毛的(笑)不過都是一時的情緒,炸完了還是會考慮的。寫作感受和閱讀感受是不一樣的,我自己沒辦法準確地知道自己寫的小說讀下來是種什麽感覺,因為要考慮技巧性的問題,會幹擾到對純粹閱讀感受的評價。我寫的時候,安排劇情的時候考慮的是一章內情節、細節、梗的濃度,場景設計的精度……有讀者跟我說了之後,才發現我忽略了小說時間這個要素……
emmmm……這個輔助情節快寫完了,刪調劇情也來不及了_(:з」∠)_只好先涼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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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 蘇試就醉了。
他們都看出來他已經醉了。
盡管他自己不太清楚這一點。
他捧著詩集一動不動, 好像他突然搞不清楚文字是怎樣運作的。
詩歌在他眼裏變成了這樣:
靜。在。我。將。平。那。裏。些。得,
因。為。靜。平。時。徐。地。徐。滴。下。的,來。
滴。下。來。清。從。幕。晨。之。裏,
到。那。蟀。歌。有。的。地。蟋。唱。方;[1]
他搓了下眼睛,但是文字並沒有因此排列整齊。
他試著念了一遍,然後擡起頭無辜地道:
“印錯了。”
他們很寬容地再給他一本詩集。
他看了很久,久到忘記了自己本來要幹什麽。於是就把書本放到茶幾上, 懷疑自己坐了太久, 準備站起來活動一下。
但是這個地方讓他感到陌生, 使他想起自己來到這裏是有原因的。
他遮住了眼睛——
讓我想想, 我到這兒來是幹什麽呢?幹……
巴蘭?
對, 巴蘭。
我要得到他。
因為……
因為我還想吃他家的小餅幹。
他放下了手, 掃視室內。
他們看著他, 像看一座活過來的雕像一般一動不動。
每一個血族都看起來一模一樣, 漆黑的發,漆黑的眼睛,蒼白而精美的面孔,穿著即使是單一的色調也透出華美感的禮服。
蘇試向著最近的那一個走去。
那是一張很不自然的臉,高挺的鼻梁和瘦削的面頰有一種冷酷的味道,但嘴唇卻比花瓣還要甜蜜。
他摸了摸他的臉,笑起來:
“涼涼的。”
他以為他們是雕像。
巴蘭看起來很緊張,僵硬得像木頭。
他們就在內心嘲笑巴蘭。
但是當他走過來,走到他們面前,他們發現,換成誰都會緊張的。
在醉酒的熏熱中,在初夏的微暖中,撫摸貴族光滑、涼爽、幹凈的臉,確實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手感很好,摸人使他快樂。
他把在座的血族一個個都摸了個遍。
蘇試掀開了鐵藝的“幾何植物簾”,來到下午茶室的另一邊。那裏四邊對稱擺放著許多植物架,上面纏覆著淩霄花,或擺放著許多錯落又具備規律的水滴型玻璃花瓶,或者是像圓形蛋糕盒一般的玻璃盅,裏面鋪著苔蘚做的草坪或小青石,種著像灌木的蕨類植物,放入迷你石頭雕琢堆砌成的古樸的塔樓,看上去就像一個個微觀的小山坡、小森林……這一切乍看下已叫人眼前一亮,而那散落著各種被園藝師精雕細琢後的如藝術品般的迷你植物景觀瓶,更是挖空心思,非要你為它駐足不可。這一切都足夠美麗,卻好像只是為了襯托他的存在,景觀花瓶在他四周擺放,更叫他如夢一般。
他站在置物架前,久久地凝視著那個玻璃盅,然後揭開蓋子用手指頭戳了一下苔蘚草坪,確認了這是真的植物。
他旋著身走開時踉蹌了一下,便有三四個血族不由自主地站起身來。
他又站穩了。
像撫摸大型犬般撫過身側的一架淩霄花,推開玻璃門,走上闊大的露臺,淡黃色的薔薇正像厚厚的毯子覆滿圍欄。
他不客氣地靠上去,腰肢陷花裏,壓扁了好些黃木香。那些花的花瓣透亮如冰雪琥珀,如今找到了比雕零更好的歸宿。其他的花朵也要將它們艷羨。
他低下頭抽出香煙的時候,他們就都摸到了懷中的打火機,或者手塞在口袋裏,捏得緊緊的。但他覺得最好不要這樣做,又放下了香煙。他們緊繃的胳膊便重新松懈下來。
有很多雙眼睛,如墜夢霧般,將他凝望。
他的身姿筆挺,雙腿略微交疊,在風中顯得綽約,好像杉樹倒映在水中。
他將手指插入發際,將攏松的頭發向後抹去,在手指離開之前,轉臉向著這邊看了一眼,無心地露出一個絕倫的微笑,隨即偏開了頭。這個微笑是如此的短暫,以至於被永恒地在記憶中保留。
這個時候下午茶室的門悄無聲息地打開,一個侍從走了進來。
來到他應來的場所,但對於滿室的寂靜,仿如時間凝滯的一切人和事物,感到了不安。直到巴蘭做了個手勢,他才站到一邊,捧著烏黑的鋪綴滿羽毛的書籍,用他那像蒼白的火焰一樣的嗓音開始念詩:
“人們啊,我像石雕的夢境一般美不勝收,
我這害得人人遲早都留下傷痕的心
時刻準備著激起詩人的一番柔情,
那柔情就像物質一樣永遠不滅而又從不開口……”
他又重新回到室內。向他們靠近的時候,又仿佛隨時會幻成一縷青煙飄走。
隔著一面鐵藝幾何玻璃簾,他站了下來。
他重新了發現了這面簾子——
由黑鐵鏈條將一個個小小的多面幾何玻璃體串珠子地鏈接在一起,疏疏朗朗地從天花板上墜下,形成一道門簾般的屏障。三角形、棱形或其它多邊形的透明玻璃被鑲嵌在鐵藝框架上,使一個個玻璃幾何體,看起來像一個個有著閃亮切面的棱形的寶石。這些“寶石”有的酒杯大,有的燈盞大,每個底部都裝著一撮小白石或黑泥土,裏面種著小小的植物——水晶草、碧光環、鹿角海棠、小球玫瑰……大都不算珍奇品種,但不知怎麽要比平常所見的長得都更精致小巧,顏色也更純潤。
——發現隔著它,與他們相望的樂趣。
“我宛如神秘莫測的斯芬克斯聳向碧空;
把晶瑩如雪的心與天鵝般的清白集於一身;
我痛恨挪動線條人造的栩栩如生,
我永遠也不會滿面淚痕,永遠也不會滿面笑容……”
在他臉側,墜著一個菱形的幾何寶石,有一個切面是鏤空的,沒有鑲嵌玻璃,用來給植物透氣澆水,蘭草細長的葉子,從從中探出來。
他把自己的眼神藏在了蘭草後,嘴唇帶著神秘的弧度。
他用手指撥弄蘭草,好像往一個方向撥弄琴弦。
在葉的變換不停的縫隙中,將他們凝望,仿佛他們就在他的夢境之中。
並不知道自己看起來更像個夢中人。
“面對我這仿佛模擬最令人肅然起敬的紀念性雕像
而來的端莊姿態,詩人們自會紛紛
在刻苦的揣摩中耗盡他們的時光……”
好像一杯星辰,蘭草的影子在他眼睛裏搖晃。
搖晃的又好像是他的眼睛……
他不明所以地笑起來,他們也便跟著不明所以地笑起來。
詩侍念道《美》的最後一段:
“……為了迷住這些溫順的情人,
我自有使萬物顯得更瑰麗的明鏡;
那就是我這雙眼睛,我這雙永遠灼灼有神的大眼睛!”
如果他是個孩子,他們一定要揉著他的腦袋用責備地語氣嗔怪他:
你這個叫人心煩意亂的孩子。
你瞧瞧你,你多美。
這時候管家弗裏曼再度走進房間,走到他身邊,端著一個小托盤,上面放著用來醒酒的木瓜甜湯,還有幾顆去了皮的圓滾滾的新鮮馬蹄,還沒有說什麽,他就主動在椅子上坐下來,看著老管家。
弗裏曼將托盤放在茶幾上,體貼地將湯匙遞到他的手邊。
他一臉發困地吃了。
巴蘭突然起身走出了下午茶室,路易跟了出去。
房門被關上。
巴蘭道:“關於米諾-範……”
他停下了話頭,眉心微褶。
路易便問道:“你想要他做什麽,巴蘭?”
“我不知道,我不太確定。”巴蘭擡起一只手抵在下巴上,食指貼住唇。
“你想讓他當你的‘情人’?”
“情人”只是個有情調的稱呼,它暗地裏的別名也叫“供血者”“奴仆”“人羊”。
“情人”在血族中十分流行,它並非人類社會中所指的那種關系。自從《血族法》規定血族不能吸食人類血液之後,想要享用“美味”的血族便另辟蹊徑,用“包養”取代“飼養”,用“情人”取代“人羊”“血奴”,但事實上,其實只是形式或者稱呼有所改變,本質上還是貴族支付一定的物質,讓人類定期為他們提供血液。
血族的生理和人類並不完全相同,血族肉體的性/欲需要血液才能激發。比如,血族男性沒有“晨/勃”,即使他們內心很渴望一場性/事,他們的身體也無法完全勃/起。喚醒肉體的欲望的唯一辦法就是“換血”。血族並非只是會吸取人類的血,他們也會吸取同類的血,只是兩者的意義完全不同。在血族中,互相吸血是十分親密的一件事,甚至比接吻更具有色/情性質。如果丈夫撞見妻子正在咬另一個男性的脖子,或者正被咬,那麽他就知道他的頭上已經綠成一片了。
根據最新的《血族法》,在任何情況下,血族都不得吸食人類的血液,哪怕他得到了人類的允許。
但法律對於吸食的定義是“將牙齒插/入人類肌膚從中食用血液的行為”。
於是有些貴族玩弄文字游戲,將人類稱作“情人”,那麽他們從人類身上吸食血液的行為就不再是“食用”而是“調/情”了。
“我並非想吸他的血,路易……”
巴蘭困惑地道,“我不是說我不喜歡他的血……”
但是不為了血那是為了什麽?
他喜歡他的血,但是卻並不想吸他的血;他不想吸他的血,卻又想得到他。
那麽他想從他身上獲取什麽?
巴蘭知道路易不會懂的,畢竟連他自己也搞不懂。路易不可能領會到他未知的意思。
路易了然道:“所以你想讓他當你的戀人。”
巴蘭肯定道:“不是。”
他們似乎都誤以為自己喜歡米諾,但巴蘭知道並不是那樣的。
米諾喜歡阿托莎,他才不會幹這種自討苦吃的事。
“我想要他……”
“你想要他親近你。”
路易換了種表達方法。
“就是這樣。”
[1]“我將在那裏得些平靜,因為平靜時徐徐地滴下來的,
從清晨之幕裏滴下來,到那有蟋蟀歌唱的地方;”by葉芝
※※※※※※※※※※※※※※※※※※※※
我發現有些讀者想給我提意見的時候會投顆雷先自保一下,沒用的,我這個人就是很容易炸毛的(笑)不過都是一時的情緒,炸完了還是會考慮的。寫作感受和閱讀感受是不一樣的,我自己沒辦法準確地知道自己寫的小說讀下來是種什麽感覺,因為要考慮技巧性的問題,會幹擾到對純粹閱讀感受的評價。我寫的時候,安排劇情的時候考慮的是一章內情節、細節、梗的濃度,場景設計的精度……有讀者跟我說了之後,才發現我忽略了小說時間這個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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