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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章 動物界的絕世好男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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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庫不知道是不是應該相信這只花豹,而三個弟弟妹妹已經被鮮美的羚羊肉吸引的不自覺往花豹的方向走了。

小獅子們知道那頭羚羊是花豹剛才殺死不久的, 可能羚羊都還沒有死透, 因為羚羊嘴裏還在往外呼熱氣呢。

這種剛死血都還沒涼肉還在跳動的獵物是最好吃的呀,血也最好喝!

小獅子們被饞的直流口水, 根本控制不住自己不往那邊走!

諾庫連忙攔住了弟弟妹妹們說:“不要過去,我們都不認識他, 他會咬死我們的。”

三個小崽子著魔一樣的盯著羚羊說:“可是哥哥, 他有羚羊肉咩,嗷嗚,好想吃。”

花豹很怕嚇著小崽子們, 他沒有動一下只是輕聲的說:“諾庫, 你是個好哥哥,草原很危險,你這樣做是對的。我把羚羊留在這裏,我走了, 你們過來吃吧。”

說著花豹又給羚羊的脖子補了一口, 生怕羚羊死的不夠透,中途詐屍把小崽子們踢到就不好了。

然後花豹將羚羊拖進了灌木叢裏藏著, 他自己則跑了。

小崽子們見花豹已經跑不見影了才飛奔過去, 一頭紮在羚羊身上狂吃不止。

哇哦, 這個肉還在跳動哦,好新鮮, 好嫩, 又好有嚼勁兒啊, 天啦,太好吃了!

小獅子們發誓,他們從來沒有吃過這麽好吃的瞪羚肉!

哇哦,這個血好香好好喝,還是滾燙的,冒著熱氣的血哦,好濃稠,好滑膩,好喝的不行!

花豹其實就躲在不遠處的金合歡樹後面看著小獅子們吃。

因為在大旱季,這麽多的瞪羚肉已經是一頓盛宴了,如果沒有成年猛獸守護,分分鐘其他聞見血腥味和肉味的獵食動物就會跑過來把肉搶光,還會把小獅子咬死。

花豹必須留下來守護小獅子們。

這只花豹正是諾亞曾經在旱季擼過又給了他肉吃的花豹尼克,後來諾亞建立了自己的領地,尼克就帶著他的兄弟們來諾亞的領地上生活了。

小獅子們才吃兩口,就有幾只胡狼發現了這頓盛宴,胡狼看見了躲在金合歡樹後面的花豹,因此不敢輕舉妄動。

但胡狼也不想放棄這頓美食。

胡狼一貫的作風就是發出叫聲吸引來鬣狗或者獅子或者其他的花豹、獵豹,等這些大佬們為獵物打架的時候,胡狼就可以趁亂偷走幾塊肉。

這就是胡狼的生存之道。

這只胡狼剛想叫,旁邊突然跳出來了一只花豹,一爪子拍在胡狼的腦袋上,打得他懵逼了,明明那只大花豹還在金合歡樹下啊,怎麽這裏還有一只!

這只花豹當然是尼克的兄弟!

送給小獅子們肉是很簡單的事情,但要為小獅子們守住這些肉還真不是簡單的事。

尼克把他的兄弟們都叫來了,全部藏在附近,只要有其他的獵食動物敢打小獅子們和羚羊的主意,隨時都會被埋伏著的花豹兄弟們秒殺。

在大旱季,獵物太珍貴了,小獅子們擁著一只羚羊就像人類世界小孩子抱著巨大的金元寶走在大街上,不被搶才怪!

不管是人類還是動物,當擁有著巨大的寶藏又沒能力保護的時候那就真的太危險了。

尼克送小獅子們羚羊肉是小,如何保護小獅子們安然無恙的享受完這頓盛宴才是最難的,小獅子們如果因為他送的肉而被其他掠食動物攻擊受傷,他會後悔死的。

胡狼被嚇走之後,又來了三只鬣狗,鬣狗發現了羚羊和小獅子頓時眼睛發光,卻被突然跳出來的三只花豹撲倒咬死,連掙紮的機會都沒有,直到死去,他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麽死的。

不遠處的枯樹上停著很多禿鷲,他們展開翅膀撲棱著要飛去和小獅子們搶肉吃,一只花豹直接跳上了枯樹,嚇的禿鷲們瞬間飛沒了影兒。

一只年老的獵豹也看上了四只小獅子的羚羊,他已經老了,只有這種非常容易得手的獵物他才能去搶。

正當他要沖出去的時候,一只花豹突然跳了出來,他嚇的轉身就逃。

……

小獅子們吃肉吃的非常歡,他們根本不知道大花豹們為了保護他們吃這一頓盛宴,趕走了咬死了多少兇殘的掠食動物。

只有諾庫發現了周圍有好多好多大花豹,以他的算數能力都數不過來的那麽多!

但諾庫還發現這些大花豹都是在保護他們,而且好像還刻意不讓他們發現。

因為大花豹們都盡量不弄出動靜來,趕走或者咬死那些妄圖來搶他們羚羊的掠食動物後就又連忙躲起來了,生怕被他們發現。

而沒心沒肺的三個弟弟妹妹卻完全沒察覺周圍發生的這些,就只知道狂吃狂吃狂吃。

四個小崽子吃了小半個羚羊就已經飽的不行了,小小的肚子圓鼓鼓的再也撐不下去一點點肉。

諾庫發現了最開始那只花豹就在不遠處的金合歡樹後面躲著。

他跑到了金合歡樹下隔著樹幹說:“大花豹,我相信你是我粑粑的朋友了,謝謝你的肉,也謝謝你帶了這麽多大花豹來保護我們,你叫什麽名字呀?我能認識你嗎?”

尼克完全沒想到他和兄弟們藏的這麽好,居然還是被小崽子發現了,這個小家夥真是太聰明也太會觀察了,不愧是草原上最厲害的兩只雄獅的兒子。

他從金合歡樹後面走了出來說:“當然能,諾庫,你好,我叫尼克。”

諾庫也非常莊重的說:“尼克,你好,我叫諾庫。”

三個沒心沒肺的弟弟妹妹這時候才跑過來,他們非常不解的問:“哥哥,你不是說花豹很危險嗎?你不怕他吃了我們嗎?”

諾庫說:“如果剛才不是他保護我們,我們早就被其他想過來吃肉的動物吃了,他叫尼克,以後就是我們的朋友了,快叫尼克叔叔。”

三個小崽子特別聽哥哥的話,一起喊:“尼克叔叔。”

諾庫又一一為尼克介紹三個弟弟妹妹,其實尼克都知道他們的名字,諾亞每次出來巡邏遇見他都會不停的跟他講這四個小崽子的趣事,他也好多次都遠遠的看過這四個小崽子呢。

尼克說:“你們要趕緊回去獅群了,等會兒負責看你們的母獅該著急了,我送你們回去。”

諾庫點了點頭說:“謝謝尼克叔叔。”

諾恩說:“尼克叔叔,你怎麽這麽好!”

尼克說:“因為我和你們的粑粑是好朋友,但你們要記住,草原很危險,不要接近任何一只你們不熟悉不認識的掠食動物,今天諾庫就做的很好。”

三只小崽子連連點頭。

恩亞說:“尼克叔叔是一只好的公花豹,超級無敵好!”

恩德說:“粑粑說麻麻是絕世好雄獅,那尼克叔叔就是絕世好公豹!”

尼克覺得四個小崽子真是可愛的不行,他將四只小崽子送到了獅群的附近,看著他們回到了獅群裏,他才放心的離開。

小崽子們回去後不久,捕獵的獅子們回來了,今天照樣一無所獲。

獅群所有的小崽子都餓的頭暈眼花肚皮也很癟,只有四只小崽子肚子圓鼓鼓的,恩格連忙問他們:“誰給你們吃了什麽?”

諾庫將今天遇到大花豹尼克的事兒一五一十的告訴了恩格,恩格非常感激尼克,想著以後一定要好好感謝尼克。

但小崽子們擅自離開母獅的保護去了那麽遠的地方,恩格還是非常生氣,他打了三個哥哥五下屁股,讓諾恩在旁邊看著,狠狠的訓斥了他們一頓,讓他們以後再也不許擅自跑出去。

小崽子們雖然挨了一頓打,但他們一點兒也不後悔跑出去,因為饑餓實在是太難受了,他們寧願挨打也不願挨餓。

恩格非常心疼小崽子們,打著小家夥們,他自己倒是控制不住的眼睛發酸,說到底還是他這個“麻麻”不稱職才會讓小崽子們這麽餓,餓到不顧危險出去找吃的。

諾亞在他廣袤的領地上找著平頭哥蜜獾。

到了旱季,蜜獾的食物也非常匱乏,經常需要跑到很遠的地方去抓蛇、抓胡狼幼崽,抓各種能吃的能抓到的獵物吃,不可能守在諾亞的獅群附近。

諾亞一直都在奔跑同時發出獅吼聲,每天留給自己進食和休息的時間並不多,因為家裏還有那麽多大大小小的獅子等他回去呢。

中午太陽太大,為了節省體能,他選擇在中午休息,晚上趕路。

他找了一顆巨大茂盛的金合歡樹睡覺,金合歡樹把太陽遮住了留下一片陰涼,還有風中隱隱約約帶來的河邊的涼爽空氣,睡著很舒服。

為了體力精力更好,他必須讓自己休息好吃好,保存體力和旺盛的精力是草原上所有動物的生存之道。

一只餓的不行的胡狼站在不遠處看著諾亞,他等著這只大獅子捕獵,他就可以跟在後面撿肉渣吃。

但這只大獅子好貪睡,大白天的都睡了這麽久了還不起來,他等不及了,壯起膽子去扯諾亞的尾巴。

胡狼太小了,輕輕扯大獅子的尾巴,大獅子還以為是蚊子呢,搖了搖尾巴睡的更香了。

可惜這只胡狼不懂什麽叫放棄,他繼續扯大獅子的尾巴,並且更加的用力,連續不斷的扯著。

諾亞終於被扯醒了,他看了胡狼一眼,坐起來張開大嘴嚇唬了胡狼一下就又倒下去睡覺。

獅子一般不會和胡狼計較。

胡狼總是會趁著鬣狗群和獅群進食比較混亂的時候過去搶點肉吃,獅子鬣狗都不會計較,更何況只是扯一下尾巴。

人類看見胡狼敢孤身闖獅群、鬣狗群吃肉,敢扯獅子的尾巴,敢咬鬣狗的屁股,剛的不行,因此給胡狼取了一個名字“胡狼大帝”。

實際上胡狼只有在特別餓的時候才敢去招惹獅子和鬣狗,一般情況之下他們都會特別懂事,只撿獅子和鬣狗群吃剩下的。

獅子鬣狗根本不將胡狼當做競爭對手,也很少在乎被胡狼搶去的那點塞牙縫的肉,因此對他們的行為大多很縱容。

現在騷擾諾亞的這只胡狼就是那種餓的不行的,快要餓死的那種,而且這只胡狼家裏的老婆孩子也都快餓死了,就等著他帶肉回去吃。

因此他必須把這只懶惰的大獅子趕起來去捕獵!

他繼續扯著諾亞的尾巴,並且開始謾罵:“沒用的雄獅,就知道睡覺,你有本事去捕獵啊,你要是能抓到獵物,你就是全草原最厲害的雄獅,你現在就是個渣渣,懶惰的渣渣……。”

諾亞本來不想理這只胡狼,但他發現他不理,這只不怕死的胡狼可能會一直煩他,他站了起來掉頭去咬胡狼:雄獅不發威,你真當我是大橘貓啊!

胡狼轉身就跑,諾亞追了兩步就回到了樹蔭下,他不可能追去咬死這只胡狼,因為胡狼的肉實在是太難吃,連鬣狗都不吃的那種,胡狼也並不好抓,抓到還不能吃肉,這簡直浪費體力。

可是這只胡狼太執著,簡直不要命,一直不停的來騷擾諾亞,非得逼他去捕獵 ,弄的諾亞沒辦法睡覺。

作為一只雄獅被胡狼騷擾成這樣都沒有追去咬死胡狼,這要是放在獵物豐富的雨季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在旱季雄獅需要保存體力才會讓胡狼嘚瑟這麽久。

但諾亞發現他要是不咬死這只胡狼,就沒法睡覺了,而且胡狼特別軸,以後估計還會跟著他幾天,一直罵他,直到吃到他捕獵的動物。

胡狼還在不停的拉扯諾亞的尾巴,諾亞已經在爆發的邊緣:你再拉我一下試試!

胡狼:在挨打的邊緣瘋狂試探jpg

胡狼:來啊,來啊,你來咬我啊,追我啊,追到就讓你嘿嘿嘿……。

他追了上去,一爪子又一爪子把胡狼的背部抓的鮮血淋漓。

胡狼這時候才發現他踢到鐵板上了,這只雄獅寧願咬死他都不去捕獵!

他覺得自己可能會被雄獅咬死,於是拼命的往家的方向跑,他要自己的伴侶知道他已經死了,不要等他拿肉回去了。

諾亞一直追到了胡狼的老窩。

他看見胡狼的窩外有一只蜜獾,那正是沃斯!

蜜獾喜歡吃胡狼幼崽,沃斯已經逮住了一只胡狼幼崽,出於護崽天性,胡狼立即沖了過去狂咬蜜獾,沃斯不得不放棄這只小崽子。

胡狼立即將自己的小崽子塞回了洞裏,站在洞外瞪著沃斯,盡管他之前就已經被諾亞抓傷,背上血淋淋的,但他一點兒也沒有退縮。

諾亞連忙過去幫沃斯。

沃斯看見諾亞驚訝的不行,他激動的說:“大哥!你怎麽來了!你是巡邏領地恰好路過這裏嗎?!”

胡狼拿出拼命的架勢對抗著諾亞和沃斯,沃斯知道胡狼很難纏,他對諾亞說:“算了,不吃了,我們走吧。”

諾亞也不想再和胡狼糾纏,他只想盡快帶沃斯回到獅群。

胡狼和蜜獾經常被人類看作是“最不要命,最勇敢的動物”,因為他們都很剛,敢於挑戰獅子、鬣狗等頂級掠食動物。

因此也只有胡狼和蜜獾能成為宿敵,一個被稱為胡狼大帝,一個被稱為無冕之王平頭哥。

作者有話要說:

胡狼直到諾亞和沃斯已經走遠了才放松警惕。

胡狼也是動物世界中為數不多“一夫一妻制”的動物,胡狼和人類一樣終生都只有一個伴侶。

而且胡狼對伴侶非常忠誠,胡狼的家庭責任感也非常強,雄性胡狼放在人類世界就是打著燈籠火把都找不到的“絕世好男人”。

就像這只胡狼一樣,他會豁出命保護自己的妻兒,為了給妻兒搶一口吃的,不惜去招惹獅子,被獅子活撕也不怕。

馬赫馬拉獅群裏已經有小崽子快餓死了,在大旱季餓死小獅子是很正常的事。

如果一只獅群在旱季一只小獅子都沒有死,那才是奇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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