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還要什麽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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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點了點頭肯定了諾亞的想法。
諾亞就更加好奇了, 草原上的大寶貝會是什麽呢?他實在是想不到。
恩格帶他去的地方並不遠, 很快他們就在一顆特別巨大的金合歡樹前停了下來。
諾亞仰頭看著這顆金合歡樹,他覺得也沒什麽特別的嘛, 雖然這棵樹是很大, 但這在草原上並不少見, 草原上還有比這更巨大的金合歡樹。
恩格說:“我們變成人類爬上去。”
諾亞也不問為什麽立即變成了人類跳起來抓住最低的枝丫爬了上去,恩格緊隨其後。
在草原上生活了這麽長時間,諾亞已經能熟練的爬上任何一棵樹,在特別高的樹上行走也如履平地。
走到一半高的時候, 諾亞看見前面的樹枝上掛著一塊牛角的碎片, 碎片只有兩個手指大小隱藏在樹葉中間不是很明顯。
他拽了拽牛角碎片問:“恩格,這是你弄的嗎,牛角那麽硬,你怎麽把它砸開的。”
恩格說:“我當然有我的辦法,以後教你, 你站在這裏不要動,我很快就回來。”
諾亞看見恩格往枝幹的外沿走去, 隨著越往外走, 樹枝也就越細, 那是花豹也絕對不會去的地方, 因為花豹的體重比人類重的多,那裏的樹枝承受不起花豹的重量。
當恩格走到樹葉特別密集的地方時停了下來, 諾亞看見恩格拿開了那些密集的樹葉,裏面藏著一個木頭盒子。
這個木頭盒子被牛皮死死的固定在樹幹上, 恩格將牛皮解開才取下盒子。
諾亞很好奇這個盒子裏面會裝什麽?難道是一塊金子?就算是金子那也不是什麽寶貝,金子在草原上還沒有一塊牛肉有用,至少牛肉還可以充饑。
不過諾亞不得不佩服恩格的手工制作能力,草原上的工具這麽缺乏,恩格居然能用木頭做出一個全封閉的盒子來,這也太考技術了。
恩格將盒子拿到了諾亞的面前,徒手砸開了木板。
裏面躺著一把匕首!
匕首外面是用牛皮做成的鞘,這個匕首鞘做工之精細,諾亞都不敢相信,這是在草原上做出來的!
他拿起這把匕首認真觀察,外面的牛皮鞘被打磨的非常光滑,邊緣用針縫合的特別服帖,黑色的牛皮光澤亮麗,沒有任何款式,甚至由於草原上工具的限制,縫的線特別的粗,但看上去卻簡單大方霸氣,真的不能更漂亮了!
恩格很緊張,他怕諾亞不喜歡,諾亞以前可是尊貴的小王子,見到了太多精致的武器,他做的這個由於工具的限制,難免有點粗糙。
諾亞不敢想象,光是外面的鞘就如此的精致了,裏面的匕首那還不得是驚世之作!
他完全無法想象在根本沒有任何條件的草原上怎麽做出來匕首?用什麽工具做?鐵都煉不出來!
他慢慢抽出裏面的匕首,雙手控制不住的有些顫抖。
這是一把三菱匕首,非常的精致小巧鋒利,做匕首的材質應該是犀牛角。因為犀牛角特別的堅硬,經過長時間的打磨做成這個樣子也不是不可能完成的。
諾亞用手指在刀鋒上刮了刮,甚至隱約可以聽見刀刃的振鳴,刀尖特別的尖細鋒利,這個的殺傷力太大了。
雖然人類已經發展到了星際時代,各種先進的武器層出不窮,但男人似乎永遠對冷兵器保留著迷之強烈的喜歡。
諾亞以前就特別的喜歡冷兵器,恩格也特別喜歡冷兵器。
在人類世界的時候,恩格就經常自己做各種冷兵器當做消遣,因此到了草原上,他才能在各方面條件都非常限制的情況下,總是能做出許多顏值驚艷、殺傷力又特別大的冷兵器。
諾亞一直沒有說話,就捧著看,恩格有些擔心的問:“不喜歡嗎?”
實際上諾亞是激動的、高興的已經快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了,他熱淚盈眶,雙手無法自控的顫抖,他擡起頭來對恩格說:“我太喜歡了,恩格。”
恩格為諾亞擦去了眼角的淚水:“喜歡怎麽還哭了了。”
諾亞破涕為笑:“我太激動了啊!天啦,恩格,我太喜歡了!你為什麽要送我這麽寶貴的東西,這是無價之寶啊!”
恩格說:“以後我再做更好的武器給你。”
諾亞撫摸著匕首說:“這個就已經太棒了!恩格,這個匕首應該可以捅穿成年雄獅的喉嚨了吧,就算雄獅的毛再厚都沒用,這個匕首太厲害了。”
恩格說:“我們出來後還沒有和真正特別強大的對手打過架,我已經在一只已經死了的雄獅身上做過實驗,那只雄獅的鬃毛特別厚,這把匕首可以很輕松的插入雄獅的脖子裏。”
諾亞:“哇,那簡直超級棒了!我都忍不住想試一試了!”
恩格卻說:“希望我們永遠用不上它。”
諾亞知道恩格的意思,因為只要用上這把匕首,也就是到了生死存亡的戰鬥,那太危險了。
可是雄獅的生活本來就是充滿血腥和殺戮的,草原上每天都有許多雄獅被另外的雄獅咬死。他們不會永遠那麽幸運。
他們還沒有成年,他們還不是草原上最強大的雄獅,就算成為了草原上最強大的雄獅,同樣會面臨生命危險。
這把匕首可以在關鍵時刻救他一命那就是無價之寶。
“恩格,你從什麽時候開始做的?一定做了很久吧。”
恩格說:“兩年前開始做的,主要是磨刀鋒和刀刃很費時間。”
諾亞更加覺得這把匕首實在是太珍貴。
恩格從到了馬沙草原後不久就開始做這把匕首,他原本是想做給自己防身用的,後來才想著要送給諾亞。
但他想要給諾亞一個驚喜,所以一直沒有讓諾亞發現。
獅子形態的他並不好隨身攜帶這把匕首,他就只能把匕首藏在樹上,一路走一路藏,走到哪裏就藏在附近的樹上。
其實這把匕首的的主要工序都是在一年之前完成的,那時候他還獨居,有很多時間做這些事情。
“恩格,這個太貴重了,我不能要,你自己留著防身吧。”
恩格說:“我們會永遠在一起,你留著和我留著有什麽區別,只要你喜歡,我就很開心。”
“恩格,你太好了,我超愛你!”
諾亞激動的一把抱住了恩格在他的額頭上狂親了幾下。
恩格整個人都楞住了!
真的是沒有一點點防備!
人類形態的諾亞抱了他還了親了他的額頭,但是因為太突然太快,他都沒有反應過來就結束了。
可惜諾亞親他是因為這把匕首……。
諾亞高興的手腳都沒地方放,他太喜歡這把匕首了,小心翼翼的收到了劍鞘裏。
恩格從鞘裏拿出了一根牛皮繩穿過鞘上的小孔,掛在了諾亞的脖子上,說:“這個繩子很長,變成獅子後也能掛在脖子上。”
諾亞狂點頭。
兩人一起從樹上下來,回到地面後,諾亞立即變成了獅子,繩子的長度掛在脖子上正好合適,匕首淹沒在他濃密的鬃毛裏,都不怎麽看得出來,他的脖子上掛了東西。
恩格原本是準備過兩天再把這個匕首給諾亞的,但今天他們遇到了特別強大的“侵略者聯盟”,這讓他產生了前所未有的危機感,他必須馬上把匕首給諾亞。
兩只一起往獅群走。
諾亞覺得自己真是太幸福了,還要什麽愛情,要什麽自行車,能天天和恩格在一起不就很好了嗎!
他們回去的時候,雷恩已經挨完打了,正被艾倫罰站,哭的要有多傷心就有多傷心。
艾倫這次是鐵了心要整治雷恩的,根本沒有一點兒心軟的跡象。
諾亞發現蜜獾三兄弟不見了,他問了保爾和托比以及杜巴卷尾,他們都說不知道蜜獾三兄弟為什麽突然之間就走了。
因為諾亞已經和蜜獾三兄弟太熟了,剛才也沒有急著要感謝蜜獾,沒想到等他回來,蜜獾三兄弟已經走了。
獾哥已經不止一次“不辭而別”,反正經常都是突然之間就不見了,等他有危險的時候又總是能及時出現。
但這次他總感覺有哪裏不對,或者說他總感覺蜜獾他們會遇到什麽致命的危險。
諾亞心想以前總是獾哥救我,說不定這次也有我的表現機會了。
他對托比和保爾說:“我去找一下獾哥,你們就在這裏等我回來。”
托比和保爾說:“我們和你一起去,讓弟弟們去捕獵,等會兒我們再回來吃。”
諾亞說:“還是要留一個老大在家,托比,你留下來吧,帶著他們捕獵。”
聯盟太大就會有一個問題——不好管理。
獅子不像野牛,野牛群再龐大也是好管理的,都會聽頭領的話,但獅子是猛獸,特別是雄獅,每只雄獅血液裏都天生流淌著稱王爭霸的欲望。
因此草原上很難出現雄獅聯盟裏雄獅數量在四只以上的情況,因為太難管理這些雄獅,就算是親兄弟都會產生矛盾。
托比說:“這樣也好,他們都沒有獨自捕獵過,我帶著好一點。”
諾亞對卷尾、杜巴和丹尼爾說:“一定要聽托比哥哥的話,我等會兒就回來。”
作者有話要說:
三只小崽子連連點頭表示讓諾亞放心,保爾也吩咐了兩個弟弟要聽托比的話。
於是諾亞、恩格和保爾出發去找蜜獾三兄弟。
獅子的嗅覺特別的靈敏,諾亞對三只蜜獾的味道也很熟悉,尋著味道跑了很遠才找到三只蜜獾。
三只蜜獾被一群鬣狗圍住了。
諾亞心想,看來獾哥在草原上橫行霸道太久,也是總有一天會被尋仇的找上門來的。
然而好像還不止一群鬣狗,還有兩只成年健壯的雄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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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亞就更加好奇了, 草原上的大寶貝會是什麽呢?他實在是想不到。
恩格帶他去的地方並不遠, 很快他們就在一顆特別巨大的金合歡樹前停了下來。
諾亞仰頭看著這顆金合歡樹,他覺得也沒什麽特別的嘛, 雖然這棵樹是很大, 但這在草原上並不少見, 草原上還有比這更巨大的金合歡樹。
恩格說:“我們變成人類爬上去。”
諾亞也不問為什麽立即變成了人類跳起來抓住最低的枝丫爬了上去,恩格緊隨其後。
在草原上生活了這麽長時間,諾亞已經能熟練的爬上任何一棵樹,在特別高的樹上行走也如履平地。
走到一半高的時候, 諾亞看見前面的樹枝上掛著一塊牛角的碎片, 碎片只有兩個手指大小隱藏在樹葉中間不是很明顯。
他拽了拽牛角碎片問:“恩格,這是你弄的嗎,牛角那麽硬,你怎麽把它砸開的。”
恩格說:“我當然有我的辦法,以後教你, 你站在這裏不要動,我很快就回來。”
諾亞看見恩格往枝幹的外沿走去, 隨著越往外走, 樹枝也就越細, 那是花豹也絕對不會去的地方, 因為花豹的體重比人類重的多,那裏的樹枝承受不起花豹的重量。
當恩格走到樹葉特別密集的地方時停了下來, 諾亞看見恩格拿開了那些密集的樹葉,裏面藏著一個木頭盒子。
這個木頭盒子被牛皮死死的固定在樹幹上, 恩格將牛皮解開才取下盒子。
諾亞很好奇這個盒子裏面會裝什麽?難道是一塊金子?就算是金子那也不是什麽寶貝,金子在草原上還沒有一塊牛肉有用,至少牛肉還可以充饑。
不過諾亞不得不佩服恩格的手工制作能力,草原上的工具這麽缺乏,恩格居然能用木頭做出一個全封閉的盒子來,這也太考技術了。
恩格將盒子拿到了諾亞的面前,徒手砸開了木板。
裏面躺著一把匕首!
匕首外面是用牛皮做成的鞘,這個匕首鞘做工之精細,諾亞都不敢相信,這是在草原上做出來的!
他拿起這把匕首認真觀察,外面的牛皮鞘被打磨的非常光滑,邊緣用針縫合的特別服帖,黑色的牛皮光澤亮麗,沒有任何款式,甚至由於草原上工具的限制,縫的線特別的粗,但看上去卻簡單大方霸氣,真的不能更漂亮了!
恩格很緊張,他怕諾亞不喜歡,諾亞以前可是尊貴的小王子,見到了太多精致的武器,他做的這個由於工具的限制,難免有點粗糙。
諾亞不敢想象,光是外面的鞘就如此的精致了,裏面的匕首那還不得是驚世之作!
他完全無法想象在根本沒有任何條件的草原上怎麽做出來匕首?用什麽工具做?鐵都煉不出來!
他慢慢抽出裏面的匕首,雙手控制不住的有些顫抖。
這是一把三菱匕首,非常的精致小巧鋒利,做匕首的材質應該是犀牛角。因為犀牛角特別的堅硬,經過長時間的打磨做成這個樣子也不是不可能完成的。
諾亞用手指在刀鋒上刮了刮,甚至隱約可以聽見刀刃的振鳴,刀尖特別的尖細鋒利,這個的殺傷力太大了。
雖然人類已經發展到了星際時代,各種先進的武器層出不窮,但男人似乎永遠對冷兵器保留著迷之強烈的喜歡。
諾亞以前就特別的喜歡冷兵器,恩格也特別喜歡冷兵器。
在人類世界的時候,恩格就經常自己做各種冷兵器當做消遣,因此到了草原上,他才能在各方面條件都非常限制的情況下,總是能做出許多顏值驚艷、殺傷力又特別大的冷兵器。
諾亞一直沒有說話,就捧著看,恩格有些擔心的問:“不喜歡嗎?”
實際上諾亞是激動的、高興的已經快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了,他熱淚盈眶,雙手無法自控的顫抖,他擡起頭來對恩格說:“我太喜歡了,恩格。”
恩格為諾亞擦去了眼角的淚水:“喜歡怎麽還哭了了。”
諾亞破涕為笑:“我太激動了啊!天啦,恩格,我太喜歡了!你為什麽要送我這麽寶貴的東西,這是無價之寶啊!”
恩格說:“以後我再做更好的武器給你。”
諾亞撫摸著匕首說:“這個就已經太棒了!恩格,這個匕首應該可以捅穿成年雄獅的喉嚨了吧,就算雄獅的毛再厚都沒用,這個匕首太厲害了。”
恩格說:“我們出來後還沒有和真正特別強大的對手打過架,我已經在一只已經死了的雄獅身上做過實驗,那只雄獅的鬃毛特別厚,這把匕首可以很輕松的插入雄獅的脖子裏。”
諾亞:“哇,那簡直超級棒了!我都忍不住想試一試了!”
恩格卻說:“希望我們永遠用不上它。”
諾亞知道恩格的意思,因為只要用上這把匕首,也就是到了生死存亡的戰鬥,那太危險了。
可是雄獅的生活本來就是充滿血腥和殺戮的,草原上每天都有許多雄獅被另外的雄獅咬死。他們不會永遠那麽幸運。
他們還沒有成年,他們還不是草原上最強大的雄獅,就算成為了草原上最強大的雄獅,同樣會面臨生命危險。
這把匕首可以在關鍵時刻救他一命那就是無價之寶。
“恩格,你從什麽時候開始做的?一定做了很久吧。”
恩格說:“兩年前開始做的,主要是磨刀鋒和刀刃很費時間。”
諾亞更加覺得這把匕首實在是太珍貴。
恩格從到了馬沙草原後不久就開始做這把匕首,他原本是想做給自己防身用的,後來才想著要送給諾亞。
但他想要給諾亞一個驚喜,所以一直沒有讓諾亞發現。
獅子形態的他並不好隨身攜帶這把匕首,他就只能把匕首藏在樹上,一路走一路藏,走到哪裏就藏在附近的樹上。
其實這把匕首的的主要工序都是在一年之前完成的,那時候他還獨居,有很多時間做這些事情。
“恩格,這個太貴重了,我不能要,你自己留著防身吧。”
恩格說:“我們會永遠在一起,你留著和我留著有什麽區別,只要你喜歡,我就很開心。”
“恩格,你太好了,我超愛你!”
諾亞激動的一把抱住了恩格在他的額頭上狂親了幾下。
恩格整個人都楞住了!
真的是沒有一點點防備!
人類形態的諾亞抱了他還了親了他的額頭,但是因為太突然太快,他都沒有反應過來就結束了。
可惜諾亞親他是因為這把匕首……。
諾亞高興的手腳都沒地方放,他太喜歡這把匕首了,小心翼翼的收到了劍鞘裏。
恩格從鞘裏拿出了一根牛皮繩穿過鞘上的小孔,掛在了諾亞的脖子上,說:“這個繩子很長,變成獅子後也能掛在脖子上。”
諾亞狂點頭。
兩人一起從樹上下來,回到地面後,諾亞立即變成了獅子,繩子的長度掛在脖子上正好合適,匕首淹沒在他濃密的鬃毛裏,都不怎麽看得出來,他的脖子上掛了東西。
恩格原本是準備過兩天再把這個匕首給諾亞的,但今天他們遇到了特別強大的“侵略者聯盟”,這讓他產生了前所未有的危機感,他必須馬上把匕首給諾亞。
兩只一起往獅群走。
諾亞覺得自己真是太幸福了,還要什麽愛情,要什麽自行車,能天天和恩格在一起不就很好了嗎!
他們回去的時候,雷恩已經挨完打了,正被艾倫罰站,哭的要有多傷心就有多傷心。
艾倫這次是鐵了心要整治雷恩的,根本沒有一點兒心軟的跡象。
諾亞發現蜜獾三兄弟不見了,他問了保爾和托比以及杜巴卷尾,他們都說不知道蜜獾三兄弟為什麽突然之間就走了。
因為諾亞已經和蜜獾三兄弟太熟了,剛才也沒有急著要感謝蜜獾,沒想到等他回來,蜜獾三兄弟已經走了。
獾哥已經不止一次“不辭而別”,反正經常都是突然之間就不見了,等他有危險的時候又總是能及時出現。
但這次他總感覺有哪裏不對,或者說他總感覺蜜獾他們會遇到什麽致命的危險。
諾亞心想以前總是獾哥救我,說不定這次也有我的表現機會了。
他對托比和保爾說:“我去找一下獾哥,你們就在這裏等我回來。”
托比和保爾說:“我們和你一起去,讓弟弟們去捕獵,等會兒我們再回來吃。”
諾亞說:“還是要留一個老大在家,托比,你留下來吧,帶著他們捕獵。”
聯盟太大就會有一個問題——不好管理。
獅子不像野牛,野牛群再龐大也是好管理的,都會聽頭領的話,但獅子是猛獸,特別是雄獅,每只雄獅血液裏都天生流淌著稱王爭霸的欲望。
因此草原上很難出現雄獅聯盟裏雄獅數量在四只以上的情況,因為太難管理這些雄獅,就算是親兄弟都會產生矛盾。
托比說:“這樣也好,他們都沒有獨自捕獵過,我帶著好一點。”
諾亞對卷尾、杜巴和丹尼爾說:“一定要聽托比哥哥的話,我等會兒就回來。”
作者有話要說:
三只小崽子連連點頭表示讓諾亞放心,保爾也吩咐了兩個弟弟要聽托比的話。
於是諾亞、恩格和保爾出發去找蜜獾三兄弟。
獅子的嗅覺特別的靈敏,諾亞對三只蜜獾的味道也很熟悉,尋著味道跑了很遠才找到三只蜜獾。
三只蜜獾被一群鬣狗圍住了。
諾亞心想,看來獾哥在草原上橫行霸道太久,也是總有一天會被尋仇的找上門來的。
然而好像還不止一群鬣狗,還有兩只成年健壯的雄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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