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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書就穿書,做什麽搞我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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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琰從能站穩開始跟著父祖比劃,三歲開始正式習武,五歲開始學兵法。潁川駱氏作為開國時的頂級勳貴、簪纓世家,傳到駱琰這一代只剩駱琰和駱琬兩個後人。駱琬是女孩,所以駱琰作為獨子獨孫,從小被寄予厚望。

如果他是個中人之姿甚至不堪大用就算了,用家族最後的榮光,父祖戰死沙場的軍功章來換取他一生榮華富貴也就差不多。可偏偏駱琰是個天才,百年難得一遇的奇才。一個天才多年苦練,他的武學造詣到底有多高其實也沒人說得上來,包括卓駿。

打仗不是比武鬥狠,重點不在武技。而一個真正高手的武學造詣只有在遇到勢均力敵的對手時才能顯露出來。畢竟面對段位不在一個等級的菜雞,隨便打打就贏了,怎麽看得出來到底多厲害。

當帶著駱琰殼子的季淩對上聞嬰,大概就是這種高手對戰的情況了。在不熟悉駱琰的武功時,季淩連他功力的一成都發揮不出來,但是當熟悉了以後,尤其是逐漸融會貫通運用自如了之後,季淩給駱琰的武功註入了新的生命。

武林高手擅長把氣勁和格鬥想結合,他們的格鬥技可以遠程傷人,甚至殺人於無形,而季淩的現代格鬥技是拳拳到肉的打法,他們對敵我雙方的關節、軟肋、要害部位的了解深入掌控精準,對肉體的錘煉尤為重視。當兩者結合,相比過去,駱琰的身體反應更加敏銳,打鬥時能近能遠,從而身法更加飄忽,招式中更是殺機四伏。

季淩用劍也不像個劍客。不只是駱琰原本會的劍招,季淩的劍充分運用了武器的所有特點。不止是運用劍鋒、劍顎做出常用的截、削、刺的動作組合,在他手裏,甚至劍脊、劍柄都成了打擊部位。

而且季淩非常聰明,他知道聞嬰作為南楚第一劍客聞名於世,最厲害的就是劍,他要是跟聞嬰單比劍法,勝算多少就很難說了。所以他一開始的目標就非常明確,他要擊落聞嬰手裏的劍。因此他的一切攻擊無論如何曲線救國,最後指向的都是聞嬰持劍的右手。

季淩的劍招變化多端難以預料,加上這種專攻對方右手的打法,百招之中聞嬰還游刃有餘,百招之後漸漸吃力,兩人打到兩百招,觀戰的人全都已經看得大氣不敢出。蘭多不知道什麽時候也出現在了演武場,但是所有人看得都很投入,甚至沒人發現他們王爺到了。

高手過招,很多時候只是毫厘之差。季淩不使出真本事就得做好落敗的準備,而使出真本事他就得做好暴露身份的準備,畢竟一個在晉州籍籍無名的小兵大敗南楚第一劍客的事哄哄小孩還差不多,可哄不住宇文周。所以季淩站出來時就沒有留手的打算,三百招下來,挑落了聞嬰手裏的劍。

聞嬰劍一掉,季淩主動棄劍和他近身纏鬥。

過了兩招聞嬰就知道面前的對手手裏沒有劍更可怕,也不戀戰,主動說:“聞某甘拜下風。”

季淩安然接下他的話,微微頷首致意。

要說權謀聞嬰確實不太懂,但是武藝他太了解了,果然,聞嬰看了看他們王爺站的方向,又說:“駱少帥這段時日委屈了。”

開打之前季淩就想到了這一刻,坦坦蕩蕩看向宇文周,揚聲說:“不知道王爺現在有沒有空談談我們的來意?”

場中諸護衛這才從一場小兵變統帥的大戲裏回過神來,連忙跪迎他們王爺。蘭多隔著跪了一地的護衛看向季淩,兩人的目光在空中交匯,他微微一笑,做了個請的姿勢,當先往主院走去。

季淩躍下演武臺跟上,走之前把卓駿也拎了起來。

這次蘭多沒有叫亂七八糟的人,也沒有在亂七八糟的地方見他,而且在會客廳。侍女把煮茶的泉水燒上以後,蘭多就讓所有人都下去了,包括聞嬰。季淩見狀,為表誠意,也讓卓駿去門外等。大門合上,沒有第三個人知道他們在談什麽。

蘭多慢條斯理的泡茶,燙壺、溫杯、沖茶、洗茶,他每一個動作都優雅好看,季淩見過最好的茶藝師也無法與之媲美。一時誰也沒有說話,蘭多很認真的泡茶,泡好後分杯,親自給季淩倒了一杯茶。季淩接過,聞了聞香又放下了。

“本王本來想看你能裝到幾時,本來以為還能再久點。”蘭多端起茶杯淺嘗一口,他的語氣聽起來有點失望,卻又好像是有更多玩味和期待。

“主要還是你危險性比較高,讓我手下人擔心我的安危。”

“那本王就當這句話是誇獎,收下了。其實聞嬰今天本來就沒有殺你的人的打算,你也可以不站出來。”蘭多放下杯子,淡淡看他一眼,說,“明明是你想擺脫現在的狀況。你害怕了……駱琰。”

“我害怕什麽?”

“你怕下次在本王房裏醒來就不是在地板上了。”蘭多戲謔的看著他,那張好看的唇說出來的話卻一點都不好聽。

“我只是不想繼續浪費時間而已,畢竟你對我沒有殺心。”

“是嗎?”

“當然。”季淩頓了頓,直視蘭多,說,“你要是真想……做某些事……我是卓四還是駱琰,對你又有什麽區別?只要我還活著,你就有足夠打動我的利益。”

“哈哈。”蘭多忍不住笑出聲來,以後誰要是說季淩一個當兵的除了打仗什麽也不懂,他得第一個上去給那人醒醒神。

“你值得本王尊重。說吧,你親自過來想跟本王談什麽?”

“談商路。”說著季淩挪開兩人面前小幾上茶具,然後以手指蘸茶水在小幾上畫簡圖,邊畫邊說,“去年到今年,我已打通南北商路,將你們南楚的絲茶瓷器販賣到狄戎,然後從狄戎帶回人參、皮草等物,走一趟就獲利巨大。”

“狄戎的人參,一匹布就能換一支一指長的人參,賣到南楚就是上百兩銀子。這還是往北,若是往西走,聽說絲茶和黃金等價。我這趟來,就是想跟攝政王爺談合作,一起做商路上的生意。”

蘭多挑眉,穩如泰山的繼續喝茶,問道:“既然獲利巨大,為什麽要把到手的利益出讓給我們南楚?”

“因為我不想你和北齊聯盟,那我總要拿出一些有價值的籌碼。”

“既然知道楚齊在談結盟,你還敢帶三百人就親自前來,本王也不知道該說駱將軍有勇氣還是沒腦子。”

“呵。”季淩一聲嗤笑,面色冷了一些,“北齊早晚是你的手下敗將,也配與你結盟?”

“願聞其詳。”

“南楚確實可以和北齊結盟,共同攻打然後分割晉州,北齊軍孱弱,之後你們甚至可以順勢一路攻占齊都廣陽。然後呢?先不說你們征戰多年之後對上休養好的狄戎怎麽打,就南楚現在的情況,你們真的打得起這樣曠日持久的仗嗎?國主是個六歲小孩,你,南楚攝政王身體又不好,時不時還有人來暗殺你,你們真的跟我耗得起嗎?跟狄戎耗得起嗎?”

“但是跟我合作就不一樣,只有我有能力壓得住狄戎。”季淩神采飛揚,自信滿滿,“我還可以跟你一起開商路,大家有錢一起賺。等我們攻下北齊,北齊承諾分你地,我也可以分你一部分,當然,不會有他們給的那麽多。但關鍵是,有我在就可以維持住東西南北暫時的平衡,為你培養一個中興之君爭取時間。”

“你的意思是我不應該養北齊這只羊,反而應該養你這匹狼?”

作者有話要說: 季淩:宇文周這話聽著怎麽有點怪怪的

蘭皇叔:哪裏奇怪,我就是在說“老婆我養你啊”

p.s.我說的一指長的人參是指身子就有一指長,不是帶須一指長,不知道我這個表述對不對,我查資料也沒看到有說的,就這麽寫著了,要是寫錯了大家理解對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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