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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作者和編輯約會要連看三場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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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明卿光是聽著都覺得很開心:“好的,我請你。”雖然莊墨下的館子都很貴,但在任明卿的為人處世裏,朋友之間應該有來有往。他一個人不舍得吃那麽好,請莊墨吃,他倒是心甘情願。

莊墨聽了就不願意了:“別。任老師請給我一個抱大腿的機會。你這麽客氣,我怎麽表現?”

任明卿很不好意思:“莊先生,你別開我玩笑……”在他眼裏,莊墨是大編劇,莊墨這樣放下身段恭維他,讓他很羞澀。

“任老師百忙之中抽空陪我吃飯,我已經很感激了,再讓你請客算怎麽回事?”莊墨從後視鏡裏探了他一眼,噙著一絲笑,不著痕跡地收回了目光,“況且讀者給喜歡的作者花錢不是天經地義的麽?”

任明卿紅著臉再不敢說話了。他不懷疑莊墨的真摯,也清楚莊墨並不是故意調侃自己,但莊墨的話中透著一股親昵的油嘴滑舌,他臉皮薄,難以招架。他也不習慣被人這樣捧著。

莊墨帶任明卿吃了一家極有情調的日料店,隨後去看了場電影,是目前口碑和票房都不錯的好萊塢大片。影片散場已經快九點了,莊墨想送任明卿回徐家,任明卿卻要他稍等一等,趴在入口的桌子上拿著小本本寫什麽。莊墨湊近了一瞧,發現他在拆電影腳本。

任明卿被他發現了,赧然道:“趁熱打鐵,回去再做功課也許會遺漏細節,很快就好了。”

“那再刷一遍,一邊看一邊拆。”莊墨看他寫得潦草,恐怕也拆不細。

“不用了不用了……浪費錢。”在電影院看電影,對任明卿來說已經夠奢侈了,他日常百度雲。

莊墨在花錢這一點上獨斷專行,才不理他,又顧自跑去買了兩張電影票。在他的觀念裏,好電影是值得二刷的。更何況任明卿這麽用心,再刷一場讓他好好把腳本拆完怎麽了?

任明卿看莊墨左手一捧爆米花、右手一捧薯條地跑回來,連忙要去接他手中的可樂,莊墨躲了躲:“我會拿的,你別把手弄濕了,你就管自己寫。”任明卿身體不好,莊墨不舍得讓他拿一點東西。

任明卿拿著小本本跟在他身後檢了票,看了眼黑黢黢的IMAX廳:“等會兒進場子沒燈了。”

“拿手機記。”莊墨早就考慮到了,“我們買的最後一排卡座,不會影響到別人觀影。”

任明卿撓頭:“手機也沒電了……”

莊墨停下腳步:“拿我的吧,左邊褲袋裏,密碼844920。記得把手機調成夜間模式,來電拒接。”

後來的整場電影,任明卿都在拼命記腳本,莊墨攤在旁邊的座位上,一邊看電影,一邊往他嘴裏塞薯條和爆米花。後來莊墨發現任明卿愛吃鹹的,就只塞他薯條了。散場時任明卿猛地起身,瞳孔一縮,額,好飽,怎麽回事?

他稀裏糊塗地跟著莊墨出來,心想快11點了,該回家了,誰成想莊墨往凳子上一坐,拍拍身邊:“來,交作業。”

任明卿乖乖地把手機上交。莊墨發現他是記在網易博客裏的。任明卿以前寫作用的是一臺很老的臺式機,動不動死機丟失文件,任明卿就養成了習慣,寫什麽都傳到網易博客裏。莊墨往下一滑,意識到這可能是任明卿的存稿雲盤。他老早想看任明卿這些年寫過什麽,激動得把域名覆制給了烈火哥,讓他去整理統計一下。

莊墨囑咐完這個,再去檢查任明卿的電影筆記,覺得挺完整了,兩個人又一起討論著把細節補齊,開始整理劇情、拆分線索、總結人設、檢查伏筆,把劇本拆了個稀碎。這樣下來,這部電影基本上被任明卿消化吸收了。

莊墨覺得還有必要再看一遍:“第一場,你對故事架構有個大概的印象;第二場,你做了細致的梳理、拆分和總結;第三場,你不用再跟著劇情走,你只要重點觀察他的鏡頭語言,這有助於增加你文字中的畫面感,也對你的細節描寫有非常大的幫助。你還要思考一下這部電影裏最打動你的那個點,以及他的呈現方式。”

任明卿雖然心疼錢,但還是嗯了一聲,用力點點頭。莊墨在教他,他眼睛都亮了。

“困不困?”莊墨拿票的時候問。

任明卿搖搖頭。能在觀影當晚一次性把劇本吃透,無疑是最高效的,他現在很亢奮。

“那餓不餓?想吃什麽?”

任明卿再次回憶起被爆米花支配的恐懼:“不用了不用了……”

莊墨最後還是給他買了個巨大無比的冰淇淋華夫餅。

任明卿:“……”

兩個人幹完三場出來都淩晨了,頭腦卻都很新鮮。莊墨在最後一場裏掐了所有情節點的秒表,記下來傳給了任明卿,讓他看看好萊塢劇本是怎麽個節奏,這樣安排抑揚頓挫有什麽道理。兩個人也對電影談了各自的看法,一路上都聊個不停。越是詳談,越是發現他們有共同的愛好,共同的閱讀領域,後來車泊到徐家門前時,兩個人心裏都覺得這個路其實還可以再長一點的,他們這才剛聊到《搏擊俱樂部》。

突然莊墨的手機亮了。他低頭看了一眼烈火哥發過來的信息,臉色變了。

外頭下起了大暴雨,莊墨拉上手剎,深深地看了一眼任明卿:“你先等等。”

他脫下西裝挽在手肘,下車撐起了傘,拉開任明卿的車門將他迎出來,然後抖開西裝,單手裹著他的肩膀往裏走。

他沒有讓任明卿淋到一滴雨。

任明卿看他淋得半身都濕透,緊了緊肩膀上的西裝,黑色的眼睛變得深沈而晦澀:“莊先生,你為什麽對我這麽好?”

正在收傘的莊墨一楞,看了他許久:“因為3000萬。”他在任明卿莫名的神情中收回了目光,再次重覆,“因為那丟在存稿箱裏的3000萬廢稿。”

烈火哥清點了任明卿的網易博客,他這十年間寫過45個長篇小說、279個短篇小說,還有零零碎碎各式各樣的世界設定,題材囊括了從鄉土到科幻的所有門類。也許這個體量放在某些紅點作家面前不值一提,但一想到這個博客始終沒有被任何人誤打誤撞地光臨,他也沒有靠寫作獲得任何盈利,他的堅韌和毅力就尤其值得佩服了。除了打工和睡覺,任明卿其他時間都在潛心創作,只是為了寫得更好而已,說句難聽點,現在這個浮躁的社會,誰能這樣堅如磐石地執守一份初心。

莊墨看了任明卿發在博客的第一篇小說。曾經他的明卿也只是個很有靈氣的入門級作者而已,他是一個人摸索了很久,才終於走到自己面前,以天才的模樣站在這裏,所以莊墨想對他好一點兒。

“你寫過那麽多好故事,我想讓你的人生不再可惜。”莊墨難過道。

任明卿意外地發現莊先生好像是在哭。

任明卿有點感傷,但當他回憶起過去,感覺到的卻不是苦,而是甜,讓他的身心都在戰栗的甜。這一刻,他的努力被人看到,有人覺得他做的事有價值,甚至於認定他是瑰寶,缺了他整個世界都將會黯然失色,這讓他覺得既平靜,又幸福。

任明卿抽了紙巾遞給莊墨,笑著安慰他道:“過去的事已經過去了,至少我現在已經有第一個讀者了。”

“在我之後,是千萬人。”莊墨篤定道,“信我。”

“嗯,我相信你。”

莊墨收拾完傷感的情緒,向任明卿試探道:“你把《浩蕩紀》寫完以後,能不能嘗試著跟我合作?”

任明卿一楞:“莊先生,我一直以來寫得都是小說,沒有寫過劇本……不過你需要的話……”

“我不會讓你寫劇本的,你是一個小說家,寫劇本會把你的手寫廢,到時候轉不過來了。”小說和劇本完全是兩個行當,劇本寫久了的人很難轉小說,因為劇本的行文只有對白和動作,缺乏小說所需要的很多東西,莊墨不舍得讓任明卿去寫劇本。“具體什麽合作方式,我們到時候再詳談,好不好?”

任明卿嗯了一聲:“都行。只要是莊先生的案子,我都願意寫的。”

莊墨欣喜若狂。任明卿信任他,簽他的全約就容易很多:“好的,那我去準備一下。”

他要準備一份足夠分量的見面禮,證明他是配得上任明卿的金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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