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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絲綢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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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墨中午回了趟金龍花園,他有套西裝還落在任明卿家裏。自從那個兵荒馬亂的晚上後,他就沒有再跟任明卿碰過面。這不僅僅是因為最近應酬多、工作忙的緣故,就算他閑來無事,他也寧可呆在酒店裏消磨時間,不再跟任明卿產生任何瓜葛。就算任明卿再好,也是顆隨時都會引爆的定時炸彈,莊墨不想引火上身。

他們是完全不同的人,只要他不主動找任明卿,任明卿是不可能進入他的世界的,連偶遇都不可能,所以兩人已經有一個多禮拜沒有見面了。他的小心謹慎就在這種時候派上了用場:任明卿大概至今仍以為他是個職業編劇,對他的真實情況一無所知;他們也毫無關系,避免了後續的糾纏不休。

不過任明卿一個電話也沒有打給過他,也沒有聯系他的意圖,這讓他的小心謹慎看上去毫無用武之地。莊墨不得不說,他欣賞任明卿的識大體。即使他對自己體內的另一重人格一無所知,也清楚地知道自己身上有一大堆麻煩,自覺避免與人產生親密關系——即使莊墨曾經不止一次給他“我會幫你解決一切”的假象。

很少有人在被精心呵護之後,能夠戒斷依賴心理,要是換作田恬,估計電話都給他打爆。

也正因為任明卿的識大體,莊墨才決定回去取西裝,他還挺喜歡那套巴寶莉的。他知道任明卿不會質問他,為什麽在突然闖進他的人生後又突然消失、渺無音訊,所以他有恃無恐。他甚至為這有恃無恐感到一丁點兒愧怍,打算請任明卿吃頓飯,在席上找個借口與他說再見,然後再永遠消失,好像從來不曾出現過。他確信他們之間可以這樣了結,畢竟任明卿很識大體,值得一個體面的告別。

任明卿養了一個禮拜的傷,看起來依舊不太好,但跟莊墨想的一樣,他的到來讓任明卿很高興。這種高興發自真心、別無所圖,雖然有點內斂,但從忙不疊下廚房的背影來看,絕對是歡天喜地的,莊墨忍不住都要跟著激動起來,仿佛這不是一場蓄意的告別,而是真正的久別重逢。

莊墨在客廳裏的沙發上坐下,發現面前的桌子上滿是法律書籍——他蹙起了眉頭,曾經他們在這裏討論文章。他很快就從上頭的筆記看出來,任明卿在幫他那個傻逼弟弟四處奔走,這讓他的高興煙消雲散。

如果他是任明卿,他會毫不猶豫地把姜勇送進監獄,然後跟自己遠走高飛,找個清凈地方無憂無慮地當作家。他堅定了“任明卿也是個傻逼”的想法,打算吃個飯就走,以後永遠都不要回來了。

後來任明卿中途匆匆忙忙回到客廳,不好意思地收拾他面前的法律文書,他也冷眼旁觀。他打定了主意,如果任明卿敢開口提一句要他幫姜勇,他就要轉身就走。然而任明卿一如既往地識大體,紅著臉什麽也沒說,好像那個晚上不曾發生過。莊墨後知後覺地意識到,任明卿這樣著急和害羞,大概是怕他主動提出幫忙,麻煩到他。他又變得有一丁點兒愧怍。

總之,莊墨這天坐在任明卿家的沙發上,一直忽喜忽悲、時晴時雨:他一會兒怕任明卿要求太多,對此厭煩不已;發現他一無所求後,又反省自己是不是對他太過苛刻。他內心做著覆雜的心理鬥爭,這讓他很不習慣,最後決定拿了西裝馬上就走。

他在客廳的門背後什麽也沒發現:“我的西裝在哪兒?”他已經難以回憶自己是怎麽在這個公寓裏住了一禮拜。屋子太小,連個衣櫃都沒有,他的名牌西裝只能掛在大門背後的釘子上,簡直魔幻。

廚房裏傳出含糊的聲音:“在你屋子裏……”

莊墨推開自己的臥室門,楞住了。

任明卿圍著圍裙一瘸一拐地奔過來:“嗯……就在門背後,看到了麽?”

莊墨沒看到。他撐著門,直勾勾地盯著自己的床:“這是什麽?”

任明卿流露出做了好事被人發現後特有的不好意思:“原來的床單是舊的,別人留下來的,料子不太好……”他把情況說得很糟糕,顯得自己這個二房東不負責任,很對不起莊墨,好讓自己的好意變得順理成章,“剛好要換季了,我看超市在減價,就給你換了一床。”

他看莊墨神情覆雜,以為他不夠滿意,惴惴不安地解釋:“寫著100%真絲,我覺得摸上去好像還透氣……我下水洗過,幹凈的——這個天藍色你還喜歡麽?”

雖然莊墨很小心謹慎,但以任明卿的敏感,他能感覺得到莊墨是沖著他來的。包括莊墨租用他的小屋子,他把這當做朋友間的憐憫。

他始終覺得莊先生這麽體面的人會在城外的5A級風景區有棟豪宅,而莊先生為了幫助窘迫的他、還為了維護他的自尊心,租住在自己這裏活受罪,他得做些什麽,讓莊先生盡量過得舒服點兒。

他挑剔了很久,把莊墨給他的租金拿出來買了絲綢四件套,還有一床乳膠床墊。那根本就不是什麽超市大減價,而是他深思熟慮的結果。床上用品能最快最好地提升生活質量,把羊毛還給羊也最大程度地減少了他的愧疚感,讓他覺得自己對莊先生也有所付出。

莊墨掀起被褥,在那張堪稱噩夢的床上緩緩坐下,發現柔軟得陌生,不禁拍拍自己身邊,示意他也坐。他想跟他說說話。

任明卿在圍裙上擦了擦自己擇了菜後濕淋淋的手,有點不好意思:“算了,我身上埋汰……”話音剛落就被一個大力拉坐到莊墨身邊。乳膠床墊柔軟得他仿佛淌在驚濤駭浪的海上。

莊墨對局促不安的任明卿說:“這看上去不便宜。”

任明卿碰了碰自己的鼻子:“還行。”發現莊墨專註地盯著自己瞧,他又不得不向他坦白,“是用你的租金買的。”

“那你還有錢麽?”

“有啊。”任明卿對自己的經濟水平向來很自信,表示非常OK。

莊墨怎麽都想不通,一個剛丟了工作、被退了稿、一星期前口袋裏只剩下200多塊錢的人是怎麽能如此誇下海口。某種程度上,任明卿比他還要會吹牛逼。

莊墨略微偏了偏腦袋,不著痕跡的望向對面的房間。任明卿的木板床上依舊是那套舊床單,藍灰格子的、洗白了的棉布四件套,看起來像哪所大學給新生入學時準備的。

莊墨收回了目光,警告自己:眼前的任明卿只是一個美好的幻象。

幻象當然是很完美的:天才,善良,心懷感恩,沒有任何陰暗面,不會拒絕人,連罵人都不會,這是因為他把黑暗面深深地壓抑起來,人格化為高遠。別忘了他是個瘋子,他人格分裂。跟他打交道會有很嚴重的後果。也許哪天稿子寫了一半,他不見了,變成了高遠那個初中畢業的文盲,那自己怎麽辦?親自上陣寫麽?

而且現在的作者跟明星沒有兩樣,作家圈就是一個小娛樂圈,作者是偶像,讀者就是粉絲,有哪個粉絲會願意自己粉的偶像是個瘋子呢?如果被曝光,任明卿的書會被看作是瘋言瘋語,他的所有努力都會白費,前期投入也會前功盡棄,竹籃打水一場空。再糟糕一點,高遠哪天拿槍殺人了呢?他以後難道要去監獄裏催稿?出的書叫《鐵窗的淚》?

不不不,他是個很理性的人,他知道任明卿就跟毒品一樣,不能沾,沾上以後就完了,他的工作、他的人生、他為之所奮鬥的夢想,全部都會毀於一旦。

他全都明白。

“所以我這裏有個案子你要寫麽?”莊墨說完,就閉上眼睛,心裏罵了一句臟話,他怎麽就管不住自己這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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