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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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墨當天回家的時候已經快12點了。這幾天他忙著在外應酬,這個時間點回家已經成了常態,和任明卿幾乎說不上話。不過任明卿每天晚上都會給他留夜宵,特別賢惠。莊墨駕輕就熟地走進廚房,打開了高壓鍋,裏頭卻空空如也。他回頭看了看緊閉的房門,有些費解:今天怎麽不給飯吃了?
他回到沙發上坐下,發覺桌子上放著一只透明文件袋。他將裏頭的A4紙抽出來,是裝訂好的《新房客》。任明卿很認真地把文章順了順,還續了第四種結局:男主人公馴化了龍珠,擁有了與龍同等的神格,最終決定和龍融合到一起、繼承他的記憶,從而誕生出新的龍王。
在原本的故事框架下,龍一直被視為外在的侵略者,一種需要被打敗的邪惡力量,男主人公也正是以一種人類的理性在抗拒著野獸的非理性。但是在第四種結局裏,男主人公接受並妥協了,用一種理想化的態度去迎接變異的命運。很難說是HE還是BE,也很難說是希望還是絕望,但莊墨能夠感覺到字裏行間散發出的濃烈的情緒。
任明卿寫東西向來很能感染人,因為他的人物塑造得活靈活現,讀者很容易代入到其中去,隨著劇情的發展大喜大悲,為人物的命運抓心撓肺。但他的文字是很簡潔的,也就是說,他盡量不把自己的情緒代入其中。他把作為作者的自身和筆下角色抽離開來,做一個理智客觀的記錄者。
而在這個潦草的結局中,任明卿沒有做到這種靜觀,他很感性,用了許多象征意向,不厭其煩地去描述自己狂喜的感覺。莊墨從那潦草的行文中,仿佛看到他伏案寫書時狂亂的樣子。他當時一定很激動,寫得相當快,在用一種很絕望的態度,去描摹一種合而為一的幸福。總的來說,強顏歡笑。
莊墨知道任明卿的性格。他雖然聰明敏銳,但神經纖細、多愁善感,一定是遭了什麽事才突然以文抒意;莊墨也知道,自己不問,對方是不會說的,所以他握住主臥的門把手,推門而入。裏頭漆黑一片,任明卿已經睡了。這不是一個談事的好時機,可如果真出了什麽大事,任明卿絕對是睡不著的,事情早解決,他就早輕松,所以莊墨躡手躡腳地踏出一步。結果他被什麽東西絆了一跤,撲倒在了床上。
床單是平整的,任明卿居然不在房間裏。
莊墨打開了燈,發現絆倒自己的是個敞開的行李箱。行李箱還沒收拾完,裏頭幾乎裝了這個房間裏的所有生活用品;被子也被卷起來,盛在一個靠墻的蛇皮袋裏。毫無疑問,任明卿打算趕去什麽地方,打算在那裏永久定居;他的行程如此匆忙,以至於連這滿屋子的書都拋棄了。
莊墨又驚又怒:他要走?又一次?為什麽?莊墨以為自己的誠意已經表達得很明顯了:他願意給任明卿走上文學道路盡可能提供幫助。雖然暗示得比較隱晦,可但凡有野心的寫手都不會放過這種機會。難道在跟他接觸這麽久後,任明卿還覺得他是個騙子麽?
這下莊墨也鬧情緒了,打電話到魅力四射,叫任明卿聽電話,他們工作的時候手機鎖在前臺。魅力四射的經理回說,他從三天前就沒來上班了,說要在家趕小說。莊墨看著手中的稿件,蹙緊了眉頭,想象著這幾天任明卿在這個房間裏日以繼夜修稿的畫面。現在看來,《新房客》的定稿仿佛是一封訣別信,他從他們吃飯那天就決定了要走,也許跟那個突然出現的二流子有關。
所以——他現在人在哪兒?
莊墨突然覺得這事兒有點不對勁:環顧四周,東西才收拾了一半。
任明卿寫完了稿子,準備不告而別,那麽,又有什麽事情打斷了他,讓他匆忙丟下手頭的事,貿然出門呢?
現在可是半夜,即使是B市,街上也已經車馬漸息了。
莊墨著急起來,打電話給任明卿,沒打通。他在屋子裏轉了一圈,希望能找到關於任明卿去向的蛛絲馬跡,最後發現書桌上有一疊稿紙,稿紙最上頭那張有淡淡的筆跡印痕。莊墨用鉛筆薄塗紙張,發現上頭是一個地址,百度地圖顯示是海邊的倉庫。
莊墨當即有了不好的預感,叫了輛滴滴跳上就走。
任明卿是在晚上八點突然接到了姜勇的電話,姜勇的聲音聽起來很驚慌:“你現在在家?”
“在,怎麽了?”
姜勇把電話掛了。
半個小時以後,姜勇沖進了他的家門:“你東西理完了麽?”他整個人都在微微顫抖,又時不時張望著大門,仿佛門外有什麽東西在追著他,“我們得馬上走!”
任明一聽說要離開,難過之情溢於言表。姜勇大為光火:“都什麽時候了還磨磨蹭蹭!”他打開行李箱,掏出一個酒店的牙刷盒子偷偷摸摸塞進暗袋,然後把手邊的東西全都丟到行李箱裏。沒過多久,他又覺得這毫無意義,把玻璃杯往地上一砸,“操!”
“怎麽了?”任明卿被他嚇得瑟瑟發抖。
“怎麽了怎麽了,你就會問怎麽了!你他媽是個娘們麽?!”姜勇肆無忌憚地咒罵著他,以掩飾自己的巨大恐慌,“今天晚上咱們就走!”
“機票是明天的啊。”
姜勇難以忍受他一絲一毫的忤逆:“你他媽閉嘴!”
這時,姜勇的手機響了。他一瞧來電,臉色驟變,慌慌張張離開了任明卿的屋子,臨走前還讓他趕緊整理東西。任明卿雖然無奈,但還是認命地照做了。
沒過多久,一個陌生的號碼打到了他的手機上:“你是姜勇的哥哥?”背景音是姜勇的鬼哭狼嚎。
“你們是誰?你們把姜勇怎麽了?”任明卿一瞬間從椅子上竄了起來。
“呵,你的寶貝弟弟手腳不幹凈,偷了我一樣東西……”
“我沒有啊德哥!真沒有!”姜勇大聲嚷嚷,很快就吃了一拳,誒喲誒喲直叫喚。
“你們別動手!有事好好說!”
德哥嘿了一聲:“那你把東西還回來唄!”
“什麽東西?”
“一管小煙槍。”
任明卿把目光投向了行李箱,蹙著眉頭翻箱倒櫃,這裏頭只有一個牙刷盒子是他沒見過的。他拆開來一看,裏頭有很小的一支煙槍,煙嘴是玉質的,一看就是老物事。
“找著了沒有?!”
任明卿反問:“你們在哪兒,我怎麽給你們送過去?”
德哥報了個地址:“別耍花樣!要是報警,我就拿你這寶貝弟弟去餵魚!”
“別!”任明卿一邊聽電話,一邊記在便簽上,匆匆撕了上車:“我這就給你們送過來。”
四十分鐘後,城市的景觀漸漸被海景取代,德哥又用那個電話聯系任明卿:“進了17號大門往左拐,有一個紅鐵皮頂倉庫,我就在那兒等你。”
出租車將任明卿放下就離開了。月黑風高的夜晚,巨大的航船停泊在港口,微弱的燈光下恍若搖晃著的墳墓。任明卿一瘸一拐地攥著手心裏的玉煙槍往裏走,仿佛一只走向陷阱中央的動物。他勸說自己事情沒這麽糟糕,姜勇只是碰到了一點麻煩;再說,如果他真得誤入歧途,自己也應該盡可能拉他一把,把他拉回正道上……這點渺茫的希望支撐著他向前走,仿佛膽小鬼靠幻想鮮花與陽光走過遍地墳塋。
紅頂鐵皮的倉庫就在前頭,倉庫的屋檐下吊著一盞白熾燈。白熾燈懸在纖細的麻繩上,在鹹濕的海風中搖搖晃晃,照亮了一群肌肉虬結的打手。他們穿著黑背心,露著奇形怪狀的紋身,手上操著撬棍,圍著姜勇散漫地說笑、抽煙。姜勇鼻青臉腫地被綁在椅子上,與平日裏氣焰囂張的模樣判若兩人。
那群混混聽見腳步聲,齊刷刷往任明卿的方向瞧,扭胳膊動腿的姿勢並不友好。任明卿硬著頭皮道:“我來……送那個……”
德哥伸手。
任明卿緊張地遞上,在將要交到他手中的一瞬間又往回縮:“你會守約麽?完璧歸趙之後,我要把我弟弟帶走。”
德哥劈手奪過他手上的煙槍,打著手電仔仔細細驗了貨,然後遞給手下人,繞著任明卿轉了兩圈。當走到他身後時,德哥猝不及防地擡手,打了記他的後腦勺:“偷了我的東西,還跟我談條件,小癟三。”
任明卿嚇懵了,頂著一小撮亂發,眼神左右游離。周圍響起混混們輕蔑的嘲笑。而德哥轉回到姜勇面前就是狠狠一腳:“小赤佬!還給老子嘴硬!沒偷!去你媽了個巴子!太歲頭上動土!誰給你的膽子!”
姜勇連人帶椅被踹翻在地,任明卿趕忙上前將他護住:“別打了別打了……阿勇,快跟人家道歉!”
“道歉?”德哥一把將任明卿揮開,踩住了姜勇的手,彈出一把刀,“生意還沒做成,就給我順手牽羊?今天這個事兒,留下只手就算兩清,否則,沒完!”
姜勇一聽要廢掉他的手,嚇得屎尿齊流,求爺爺告姥姥:“德哥!德哥!我也不知道這玩意兒那麽貴重,我以為是小玩意兒,這不是我相好成天要我送這送那麽……”他編了個理由,眼見德哥不為所動,便狠狠抽起自己的耳光,“你說你,怎麽就管不住這手!”
“管不住我幫你剁了啊!”德哥哈哈笑著,熟練地把玩著刀具,明明是處暑,卻冷得人直冒汗。
任明卿掙開了手下人,再一次撲到姜勇身邊,從德哥鞋底下搶出了他的胳膊,驚慌失措地告饒:“阿勇他的右手本來就不靈便,要是、要是再廢掉他的左手,他這一輩子就……”
姜勇看到任明卿奮不顧身地擋在自己身前,突然有了個大膽的主意。他湊到德哥面前,急吼吼地表著衷心:“對啊!我要是徹底殘廢了,還怎麽給德哥你當牛做馬?!”他眼裏閃爍著惡毒的光,轉過頭直視著任明卿,“德哥,這回我是被我哥攛掇了,昏了頭!他知道您家大業大,身邊樣樣都是寶貝,說出國以後天高皇帝遠……這主意全是他出的!他出的!真要找個人兩清,他才是主謀!”
任明卿難以置信地望著姜勇。
姜勇睜著一雙紅晦的眼睛,低吼道:“任明卿,你害我斷了一條胳膊,是不是還要害我斷另一條胳膊才甘心!長兄如父,父親已經不在了,你難道就可以這樣不管我的死活!”
任明卿整個人都是一僵,仿佛突然被抽出靈魂的提線木偶。
他知道自己現在應該立刻扭頭就走,跟他卑劣的弟弟一刀兩斷,可是對於這個弟弟,他是有罪的。他想把自己欠下的債還清,從他曾經傷害過的人那裏得到救贖,不然過去的夢魘會一直追逐著他,直到他死去;不然他死去仍不得自由,沒有清白。
德哥看到任明卿僵在那裏沒有反駁,以為他默認,想了想,把姜勇踹起來,朝打手們使了個眼色。
然後,任明卿聽到了耳旁的風聲。
那是撬棍撕裂空氣的聲音,對準的是他的太陽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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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本的故事框架下,龍一直被視為外在的侵略者,一種需要被打敗的邪惡力量,男主人公也正是以一種人類的理性在抗拒著野獸的非理性。但是在第四種結局裏,男主人公接受並妥協了,用一種理想化的態度去迎接變異的命運。很難說是HE還是BE,也很難說是希望還是絕望,但莊墨能夠感覺到字裏行間散發出的濃烈的情緒。
任明卿寫東西向來很能感染人,因為他的人物塑造得活靈活現,讀者很容易代入到其中去,隨著劇情的發展大喜大悲,為人物的命運抓心撓肺。但他的文字是很簡潔的,也就是說,他盡量不把自己的情緒代入其中。他把作為作者的自身和筆下角色抽離開來,做一個理智客觀的記錄者。
而在這個潦草的結局中,任明卿沒有做到這種靜觀,他很感性,用了許多象征意向,不厭其煩地去描述自己狂喜的感覺。莊墨從那潦草的行文中,仿佛看到他伏案寫書時狂亂的樣子。他當時一定很激動,寫得相當快,在用一種很絕望的態度,去描摹一種合而為一的幸福。總的來說,強顏歡笑。
莊墨知道任明卿的性格。他雖然聰明敏銳,但神經纖細、多愁善感,一定是遭了什麽事才突然以文抒意;莊墨也知道,自己不問,對方是不會說的,所以他握住主臥的門把手,推門而入。裏頭漆黑一片,任明卿已經睡了。這不是一個談事的好時機,可如果真出了什麽大事,任明卿絕對是睡不著的,事情早解決,他就早輕松,所以莊墨躡手躡腳地踏出一步。結果他被什麽東西絆了一跤,撲倒在了床上。
床單是平整的,任明卿居然不在房間裏。
莊墨打開了燈,發現絆倒自己的是個敞開的行李箱。行李箱還沒收拾完,裏頭幾乎裝了這個房間裏的所有生活用品;被子也被卷起來,盛在一個靠墻的蛇皮袋裏。毫無疑問,任明卿打算趕去什麽地方,打算在那裏永久定居;他的行程如此匆忙,以至於連這滿屋子的書都拋棄了。
莊墨又驚又怒:他要走?又一次?為什麽?莊墨以為自己的誠意已經表達得很明顯了:他願意給任明卿走上文學道路盡可能提供幫助。雖然暗示得比較隱晦,可但凡有野心的寫手都不會放過這種機會。難道在跟他接觸這麽久後,任明卿還覺得他是個騙子麽?
這下莊墨也鬧情緒了,打電話到魅力四射,叫任明卿聽電話,他們工作的時候手機鎖在前臺。魅力四射的經理回說,他從三天前就沒來上班了,說要在家趕小說。莊墨看著手中的稿件,蹙緊了眉頭,想象著這幾天任明卿在這個房間裏日以繼夜修稿的畫面。現在看來,《新房客》的定稿仿佛是一封訣別信,他從他們吃飯那天就決定了要走,也許跟那個突然出現的二流子有關。
所以——他現在人在哪兒?
莊墨突然覺得這事兒有點不對勁:環顧四周,東西才收拾了一半。
任明卿寫完了稿子,準備不告而別,那麽,又有什麽事情打斷了他,讓他匆忙丟下手頭的事,貿然出門呢?
現在可是半夜,即使是B市,街上也已經車馬漸息了。
莊墨著急起來,打電話給任明卿,沒打通。他在屋子裏轉了一圈,希望能找到關於任明卿去向的蛛絲馬跡,最後發現書桌上有一疊稿紙,稿紙最上頭那張有淡淡的筆跡印痕。莊墨用鉛筆薄塗紙張,發現上頭是一個地址,百度地圖顯示是海邊的倉庫。
莊墨當即有了不好的預感,叫了輛滴滴跳上就走。
任明卿是在晚上八點突然接到了姜勇的電話,姜勇的聲音聽起來很驚慌:“你現在在家?”
“在,怎麽了?”
姜勇把電話掛了。
半個小時以後,姜勇沖進了他的家門:“你東西理完了麽?”他整個人都在微微顫抖,又時不時張望著大門,仿佛門外有什麽東西在追著他,“我們得馬上走!”
任明一聽說要離開,難過之情溢於言表。姜勇大為光火:“都什麽時候了還磨磨蹭蹭!”他打開行李箱,掏出一個酒店的牙刷盒子偷偷摸摸塞進暗袋,然後把手邊的東西全都丟到行李箱裏。沒過多久,他又覺得這毫無意義,把玻璃杯往地上一砸,“操!”
“怎麽了?”任明卿被他嚇得瑟瑟發抖。
“怎麽了怎麽了,你就會問怎麽了!你他媽是個娘們麽?!”姜勇肆無忌憚地咒罵著他,以掩飾自己的巨大恐慌,“今天晚上咱們就走!”
“機票是明天的啊。”
姜勇難以忍受他一絲一毫的忤逆:“你他媽閉嘴!”
這時,姜勇的手機響了。他一瞧來電,臉色驟變,慌慌張張離開了任明卿的屋子,臨走前還讓他趕緊整理東西。任明卿雖然無奈,但還是認命地照做了。
沒過多久,一個陌生的號碼打到了他的手機上:“你是姜勇的哥哥?”背景音是姜勇的鬼哭狼嚎。
“你們是誰?你們把姜勇怎麽了?”任明卿一瞬間從椅子上竄了起來。
“呵,你的寶貝弟弟手腳不幹凈,偷了我一樣東西……”
“我沒有啊德哥!真沒有!”姜勇大聲嚷嚷,很快就吃了一拳,誒喲誒喲直叫喚。
“你們別動手!有事好好說!”
德哥嘿了一聲:“那你把東西還回來唄!”
“什麽東西?”
“一管小煙槍。”
任明卿把目光投向了行李箱,蹙著眉頭翻箱倒櫃,這裏頭只有一個牙刷盒子是他沒見過的。他拆開來一看,裏頭有很小的一支煙槍,煙嘴是玉質的,一看就是老物事。
“找著了沒有?!”
任明卿反問:“你們在哪兒,我怎麽給你們送過去?”
德哥報了個地址:“別耍花樣!要是報警,我就拿你這寶貝弟弟去餵魚!”
“別!”任明卿一邊聽電話,一邊記在便簽上,匆匆撕了上車:“我這就給你們送過來。”
四十分鐘後,城市的景觀漸漸被海景取代,德哥又用那個電話聯系任明卿:“進了17號大門往左拐,有一個紅鐵皮頂倉庫,我就在那兒等你。”
出租車將任明卿放下就離開了。月黑風高的夜晚,巨大的航船停泊在港口,微弱的燈光下恍若搖晃著的墳墓。任明卿一瘸一拐地攥著手心裏的玉煙槍往裏走,仿佛一只走向陷阱中央的動物。他勸說自己事情沒這麽糟糕,姜勇只是碰到了一點麻煩;再說,如果他真得誤入歧途,自己也應該盡可能拉他一把,把他拉回正道上……這點渺茫的希望支撐著他向前走,仿佛膽小鬼靠幻想鮮花與陽光走過遍地墳塋。
紅頂鐵皮的倉庫就在前頭,倉庫的屋檐下吊著一盞白熾燈。白熾燈懸在纖細的麻繩上,在鹹濕的海風中搖搖晃晃,照亮了一群肌肉虬結的打手。他們穿著黑背心,露著奇形怪狀的紋身,手上操著撬棍,圍著姜勇散漫地說笑、抽煙。姜勇鼻青臉腫地被綁在椅子上,與平日裏氣焰囂張的模樣判若兩人。
那群混混聽見腳步聲,齊刷刷往任明卿的方向瞧,扭胳膊動腿的姿勢並不友好。任明卿硬著頭皮道:“我來……送那個……”
德哥伸手。
任明卿緊張地遞上,在將要交到他手中的一瞬間又往回縮:“你會守約麽?完璧歸趙之後,我要把我弟弟帶走。”
德哥劈手奪過他手上的煙槍,打著手電仔仔細細驗了貨,然後遞給手下人,繞著任明卿轉了兩圈。當走到他身後時,德哥猝不及防地擡手,打了記他的後腦勺:“偷了我的東西,還跟我談條件,小癟三。”
任明卿嚇懵了,頂著一小撮亂發,眼神左右游離。周圍響起混混們輕蔑的嘲笑。而德哥轉回到姜勇面前就是狠狠一腳:“小赤佬!還給老子嘴硬!沒偷!去你媽了個巴子!太歲頭上動土!誰給你的膽子!”
姜勇連人帶椅被踹翻在地,任明卿趕忙上前將他護住:“別打了別打了……阿勇,快跟人家道歉!”
“道歉?”德哥一把將任明卿揮開,踩住了姜勇的手,彈出一把刀,“生意還沒做成,就給我順手牽羊?今天這個事兒,留下只手就算兩清,否則,沒完!”
姜勇一聽要廢掉他的手,嚇得屎尿齊流,求爺爺告姥姥:“德哥!德哥!我也不知道這玩意兒那麽貴重,我以為是小玩意兒,這不是我相好成天要我送這送那麽……”他編了個理由,眼見德哥不為所動,便狠狠抽起自己的耳光,“你說你,怎麽就管不住這手!”
“管不住我幫你剁了啊!”德哥哈哈笑著,熟練地把玩著刀具,明明是處暑,卻冷得人直冒汗。
任明卿掙開了手下人,再一次撲到姜勇身邊,從德哥鞋底下搶出了他的胳膊,驚慌失措地告饒:“阿勇他的右手本來就不靈便,要是、要是再廢掉他的左手,他這一輩子就……”
姜勇看到任明卿奮不顧身地擋在自己身前,突然有了個大膽的主意。他湊到德哥面前,急吼吼地表著衷心:“對啊!我要是徹底殘廢了,還怎麽給德哥你當牛做馬?!”他眼裏閃爍著惡毒的光,轉過頭直視著任明卿,“德哥,這回我是被我哥攛掇了,昏了頭!他知道您家大業大,身邊樣樣都是寶貝,說出國以後天高皇帝遠……這主意全是他出的!他出的!真要找個人兩清,他才是主謀!”
任明卿難以置信地望著姜勇。
姜勇睜著一雙紅晦的眼睛,低吼道:“任明卿,你害我斷了一條胳膊,是不是還要害我斷另一條胳膊才甘心!長兄如父,父親已經不在了,你難道就可以這樣不管我的死活!”
任明卿整個人都是一僵,仿佛突然被抽出靈魂的提線木偶。
他知道自己現在應該立刻扭頭就走,跟他卑劣的弟弟一刀兩斷,可是對於這個弟弟,他是有罪的。他想把自己欠下的債還清,從他曾經傷害過的人那裏得到救贖,不然過去的夢魘會一直追逐著他,直到他死去;不然他死去仍不得自由,沒有清白。
德哥看到任明卿僵在那裏沒有反駁,以為他默認,想了想,把姜勇踹起來,朝打手們使了個眼色。
然後,任明卿聽到了耳旁的風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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