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比想象中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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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寫作的很大一部分驅動力,來源於自我表達。他們是講故事的人,比誰都更需要聽眾,網絡文學尤其滿足了這部分需求——他們每天寫多少發多少,保證自己寫下的每一句話即刻就會得到讀者的反饋。
任明卿是作者中的異類,他很不喜歡把自己的稿子拿給別人看,他習慣於忍受創作過程中的寂寞,甚至有些過於沈迷其中了。對他來說,寫小說就是寫小說,寫完的這一剎那,這件事也就完了。他的內心既滿足又平靜,因為他對故事別無期待。他既不幻想這篇小說能大紅大紫,被別人交口稱讚;也不幻象能從中謀利。
不過今次不同,他的作品因為那封約稿函而徹底變成了商品。而且莊墨為了讓他能按時完成,為他包了鐘,這部分錢得拿稿費抵,所以他必須打動那個叫“一口鹹”的編輯,順利過稿。他的情況類似於提前消費了太多,擔心下個月的螞蟻花唄還不上了。
於是他在寫作的時候相當焦慮,無法靜心,以至於十指無力,寫寫刪刪。他已經快寫到高潮部分了,可是他突然覺陷入了選擇困難之中,不知道故事該往哪裏發展比較好。他糾結來糾結去,再從頭看了一遍,太多次的閱讀讓他麻木,他開始懷疑這也許不是一個好故事。它真的有趣麽?它是不是太冗長了?編輯會希望男主人公化龍麽?小讀者們看得懂麽?他頭腦裏冒出一個又一個與文本無關的問題,根據他一貫以來軟弱糾結的天性,他認為情況不容樂觀。他幾乎立刻就開始了自我厭棄:我只是一個普通的小說愛好者,我是沒有能力去完成一件商稿的,我不夠格。我不可能通過寫作賺到錢,現在可好,我不單竹籃打水一場空,還倒欠下莊先生一千塊錢。
“你怎麽了?”莊墨摘下了他的耳塞。他註意到任明卿無法沈浸到工作中,半個小時不過寫了三百字,而且還被他全部覆制到了新文檔上,新文檔的標題叫“廢稿”。
任明卿嚇了一跳,有那麽一會兒,他的視線疑惑地落在莊墨臉上,仿佛搞不清楚自己身邊怎麽還有個人似的。很快他回憶起了自己的處境,覺得他有必要及時止損:現在才過了半個小時,他現在走出門去,說莊先生要走了,就可以把損失控制在一百來塊錢,而不是原先的一千塊。
不過他心底裏又冒出另一個念頭:“其實我可以給莊先生看看。”
他仔細比較了兩種方案,越想越覺得後者可行:“莊先生是一個職業編劇,他很懂行,辨別得出故事的優劣。而且他是個可靠的人,不會因為我寫的爛而嘲笑我,更不會為了安慰我而故意掩蓋我的缺點。審稿只需要十幾分鐘,只要他說不行,我立刻走出這扇門,以後再也不想投稿這碼事。”
他下定了決心,對近在咫尺的莊墨說:“莊先生,你能幫我看看麽?”
莊墨楞了一下,幸福來得太突然了。他勉強維持住平靜的表情,說著言不由衷的話:“可以是可以,不過你寫完了麽?”
“還沒有……”
“寫不下去了?”
任明卿被看穿了心思,臉驀地紅了。他欠莊先生很多人情,現在又仿佛在利用他的善意。他含糊地說了句“算了”,想再一次落荒而逃。
“坐下。”莊墨取出工作用的銀邊眼鏡,“讓我看看你寫得到底怎麽樣。”
莊墨看完第一遍,瞥了任明卿一眼,嚇得他大氣不敢出。看完第二遍,他放下了筆記本,給自己倒了一杯酒。
“我想你是狀態不太好。”莊墨蹙著眉頭說。
任明卿仿佛一個等待審判的囚徒,在這一刻徹底被判了死刑。他強打起精神來,低著頭說:“我本來就不寫得不太好……”
“寫的不太好?”莊墨幾乎是哼了一聲,有一瞬間,任明卿覺得他似乎無聲地罵了句臟話。
他沒有再解釋什麽 ,端著酒站起來,在房間裏踱來踱去,看上去和平時溫文爾雅的模樣判若兩人。任明卿能感覺到莊墨壓抑著什麽,就像一口即將要爆發的火山。他走了大概三分鐘,一口喝光了杯子裏的酒,然後才開始說話。
“故事沒有問題,是你的狀態出了問題。”他說,“你完成了這個故事的絕大部分,到了高潮和結尾,而這應該是一篇小說最精彩的地方,所以你覺得很有壓力。你不敢去挑戰它,覺得很難;你也知道故事很快就會結束,你有大把大把地時間去解決它。所以你卡在了瓶頸,沒有辦法集中註意力,患得患失,去擔心一些沒有發生的事。現在你要做的就是一件事:沈浸其中,把它寫完。”
任明卿知道莊墨說的很有道理,但這不是他想要的。他深吸了一口氣,小心翼翼地問:“……那你覺得能不能過稿?”
莊墨冷笑起來。
“除非他們瞎了。”他說。
任明卿覺得他說這話時的表情很古怪,在幽暗暧昧的燈光下,他的眼睛甚至像蛇一樣閃閃發光。那種光芒是一種隱約的瘋狂,狂妄自大,憤世嫉俗。他不像是在誇獎人,但任明卿卻又敏銳地感覺到,他也不是在說謊。他是認真地給予了這個故事很高的評價,用一種幾乎於鄙薄的神態。
任明卿被奇怪地安撫了。如果莊墨表現得歡天喜地,直白熱烈地誇獎他寫得好,以他的性格,他八成會覺得對方在故意安慰他。但是莊墨表現得很焦躁,他直到現在還在兜圈子,扶著沙發平覆心情,故意背過身去不讓他看到自己的表情。“他也是一個寫手,一個職業作家。也許我的故事裏有什麽東西讓他很嫉妒。”
當任明卿腦海裏跳出這個念頭時,他被嚇了一跳:他怎麽能那麽揣測他的恩人!更可怕的是,一想到這種可能,他的頭腦變得暈乎乎的,身體也變得輕飄飄。別人的嫉妒是治愈自己的良藥,他飛快地瀏覽了一下自己的稿子,突然之間又覺得它是如此地好看了。
任明卿一邊做著懺悔,一邊躲到屏幕後面,努力把註意力放在文本中,不去觀察房間另一頭的莊墨。為了逃避自己骯臟的想法,他躲進虛構的世界中,沒用五分鐘就徹底進入了狀態。他敲擊鍵盤的速度逐漸變得飛快,他的神情變得放松,呈現出一種在現實生活中不曾有過的堅決和力量,肆意執掌著筆下人物的生殺榮辱。
莊墨不知什麽時候轉過身來,冷冷地審視著這一切——他覺得自己受騙上當了。
任明卿現在的功底絕非兩年前可比。那五篇樣稿,現在回想起來是如何地稚嫩,現在的他簡直令人震驚。
莊墨盯著那張被顯示屏照亮的冷肅的面容,心想:你到底寫過多少書?一百萬?五百萬?或者更多?
一個人的文字是沒辦法騙人的。新手跟寫過一百萬字的人,沒法比;寫過一百萬的人和寫過一千萬字的人,也沒法比。這倒不是說他認同又長又臭的裹屍布,而是大量的訓練會洗髓伐骨般改變一個人的語感。這兩年裏,任明卿一定寫了非常多非常多的書,他的文字流暢度簡直到了一個登峰造極的地步,以至於莊墨第一遍看的時候,忘掉了自己是個編輯。他就像一個初中生,讀到一個有趣的故事,就這樣一口氣從頭讀到了尾——然後發現是篇太監。這對他來說是不可思議的,他已經近兩年時間沒有追完過任何東西了,不論是電視劇還是書籍。他的G點太高,再偉大的作品都有平庸的階段,而莊墨的耐心極其有限;同時,他太過專業,作者一擡屁股就知道放什麽屁。可是在剛才,他失去了自己的思考,忘掉了他為什麽而來,只是沈浸在任明卿構建的世界裏,在文字迷宮裏兜圈。
莊墨有一點惱火。從某種意義上說,任明卿靠自己的天才,打敗了他作為編輯的天才。
他擔憂的巴托比癥候群沒有在任明卿身上出現,任明卿幾乎什麽也沒有改變,甚至愈發熠熠生輝。他的故事依舊神秘迷人,懸念十足,節奏明快;他在文章結構上更加老練,同時,在塑造人物時擺脫了優柔寡斷。他一提筆就帶著一種強烈的個人風格,跟他本人極其不搭。他在現實生活中軟弱無能,因為慣於忍受痛苦,所以麻木不堪,乍一眼看上去,跟沒有希望的、庸庸碌碌的人如出一轍。即使是莊墨,有時候也傲慢地認為,他缺乏深邃的靈魂。但在他的故事裏,他是如此敏銳、準確、一針見血,他的心理描寫讓人聯想起陀氏,他嘲諷一切假象時尖酸刻薄的模樣讓人想到了簡·奧斯丁與毛姆。即使是再搞笑、再膚淺的情節,在他筆下都透著一種濃烈而危險的深邃,就像站在海面上俯視海明威的巨大冰山。他的文章讓人喘不過氣。而他總會對背景色上那片陰魂不散的黑暗,報以十二萬分的力量,讓人懷疑那具軟弱的軀體裏,是否真的有那麽堅強的心靈。
所以這一切都是怎麽來的呢?他是不是欺騙了自己?他也像自己一樣隱瞞了真實身份?他其實是個名作家,寫過很多很多書?莊墨凝視著那張被顯示屏照亮的臉,想從他戰士一般的表情上看出一切問題的答案。
很快,莊墨推翻了自己的這個假設,重新變得火冒三丈。在看過任明卿的稿子後,他一直處於一種一觸即燃的狀態。
毫無疑問,任明卿是個天才,而且他認真對待了自己的天才。即使沒有任何領路人,他也沒有走岔道。他沒有輕易消耗自己的才能去創作一些轉瞬即逝的東西,換取名利,然後被名利反噬。他在深不可測的磨難中不斷磨礪自己,他的心靈依舊是深邃而單純的。
可是這難道不可笑麽?在這個誰都可以寫兩筆的時代,很多人輕易地發了橫財,很多人冠著作家的名頭招搖撞騙,獲得了以他們的能力根本不配得到的東西。他們放個屁都有人追捧。同時,真正的作家卻在酒吧裏端盤子。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寫的有多好。
莊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他為任明卿打抱不平,甚至憤世嫉俗,也厭惡任明卿膽怯懦弱的表情。他剛才的樣子仿佛在說:如果你說我寫的不好,我這就走出門去,以後再也不寫了。他的眼睛就是這麽說的。
他怎麽能如此不自愛?
“全都瞎了眼。”莊墨心想。
他是如此憤怒,以至於有那麽一小會兒,他決定什麽也不做,讓任明卿珠玉蒙塵,活該是個報應。只是當任明卿終於寫完了他的故事,累的滿面油光地把筆記本遞給他時,莊墨才打消了這個念頭。他決定繼續他之前的那個計劃。如果世人不知道任明卿的存在,他們就不會為錯過他而感到後悔。而且,對任明卿來說,當名作家顯然是更好的命運。莊墨平靜下來以後,就無法對任明卿太過苛責,畢竟他寫的第一篇商稿,就把自己當做了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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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明卿是作者中的異類,他很不喜歡把自己的稿子拿給別人看,他習慣於忍受創作過程中的寂寞,甚至有些過於沈迷其中了。對他來說,寫小說就是寫小說,寫完的這一剎那,這件事也就完了。他的內心既滿足又平靜,因為他對故事別無期待。他既不幻想這篇小說能大紅大紫,被別人交口稱讚;也不幻象能從中謀利。
不過今次不同,他的作品因為那封約稿函而徹底變成了商品。而且莊墨為了讓他能按時完成,為他包了鐘,這部分錢得拿稿費抵,所以他必須打動那個叫“一口鹹”的編輯,順利過稿。他的情況類似於提前消費了太多,擔心下個月的螞蟻花唄還不上了。
於是他在寫作的時候相當焦慮,無法靜心,以至於十指無力,寫寫刪刪。他已經快寫到高潮部分了,可是他突然覺陷入了選擇困難之中,不知道故事該往哪裏發展比較好。他糾結來糾結去,再從頭看了一遍,太多次的閱讀讓他麻木,他開始懷疑這也許不是一個好故事。它真的有趣麽?它是不是太冗長了?編輯會希望男主人公化龍麽?小讀者們看得懂麽?他頭腦裏冒出一個又一個與文本無關的問題,根據他一貫以來軟弱糾結的天性,他認為情況不容樂觀。他幾乎立刻就開始了自我厭棄:我只是一個普通的小說愛好者,我是沒有能力去完成一件商稿的,我不夠格。我不可能通過寫作賺到錢,現在可好,我不單竹籃打水一場空,還倒欠下莊先生一千塊錢。
“你怎麽了?”莊墨摘下了他的耳塞。他註意到任明卿無法沈浸到工作中,半個小時不過寫了三百字,而且還被他全部覆制到了新文檔上,新文檔的標題叫“廢稿”。
任明卿嚇了一跳,有那麽一會兒,他的視線疑惑地落在莊墨臉上,仿佛搞不清楚自己身邊怎麽還有個人似的。很快他回憶起了自己的處境,覺得他有必要及時止損:現在才過了半個小時,他現在走出門去,說莊先生要走了,就可以把損失控制在一百來塊錢,而不是原先的一千塊。
不過他心底裏又冒出另一個念頭:“其實我可以給莊先生看看。”
他仔細比較了兩種方案,越想越覺得後者可行:“莊先生是一個職業編劇,他很懂行,辨別得出故事的優劣。而且他是個可靠的人,不會因為我寫的爛而嘲笑我,更不會為了安慰我而故意掩蓋我的缺點。審稿只需要十幾分鐘,只要他說不行,我立刻走出這扇門,以後再也不想投稿這碼事。”
他下定了決心,對近在咫尺的莊墨說:“莊先生,你能幫我看看麽?”
莊墨楞了一下,幸福來得太突然了。他勉強維持住平靜的表情,說著言不由衷的話:“可以是可以,不過你寫完了麽?”
“還沒有……”
“寫不下去了?”
任明卿被看穿了心思,臉驀地紅了。他欠莊先生很多人情,現在又仿佛在利用他的善意。他含糊地說了句“算了”,想再一次落荒而逃。
“坐下。”莊墨取出工作用的銀邊眼鏡,“讓我看看你寫得到底怎麽樣。”
莊墨看完第一遍,瞥了任明卿一眼,嚇得他大氣不敢出。看完第二遍,他放下了筆記本,給自己倒了一杯酒。
“我想你是狀態不太好。”莊墨蹙著眉頭說。
任明卿仿佛一個等待審判的囚徒,在這一刻徹底被判了死刑。他強打起精神來,低著頭說:“我本來就不寫得不太好……”
“寫的不太好?”莊墨幾乎是哼了一聲,有一瞬間,任明卿覺得他似乎無聲地罵了句臟話。
他沒有再解釋什麽 ,端著酒站起來,在房間裏踱來踱去,看上去和平時溫文爾雅的模樣判若兩人。任明卿能感覺到莊墨壓抑著什麽,就像一口即將要爆發的火山。他走了大概三分鐘,一口喝光了杯子裏的酒,然後才開始說話。
“故事沒有問題,是你的狀態出了問題。”他說,“你完成了這個故事的絕大部分,到了高潮和結尾,而這應該是一篇小說最精彩的地方,所以你覺得很有壓力。你不敢去挑戰它,覺得很難;你也知道故事很快就會結束,你有大把大把地時間去解決它。所以你卡在了瓶頸,沒有辦法集中註意力,患得患失,去擔心一些沒有發生的事。現在你要做的就是一件事:沈浸其中,把它寫完。”
任明卿知道莊墨說的很有道理,但這不是他想要的。他深吸了一口氣,小心翼翼地問:“……那你覺得能不能過稿?”
莊墨冷笑起來。
“除非他們瞎了。”他說。
任明卿覺得他說這話時的表情很古怪,在幽暗暧昧的燈光下,他的眼睛甚至像蛇一樣閃閃發光。那種光芒是一種隱約的瘋狂,狂妄自大,憤世嫉俗。他不像是在誇獎人,但任明卿卻又敏銳地感覺到,他也不是在說謊。他是認真地給予了這個故事很高的評價,用一種幾乎於鄙薄的神態。
任明卿被奇怪地安撫了。如果莊墨表現得歡天喜地,直白熱烈地誇獎他寫得好,以他的性格,他八成會覺得對方在故意安慰他。但是莊墨表現得很焦躁,他直到現在還在兜圈子,扶著沙發平覆心情,故意背過身去不讓他看到自己的表情。“他也是一個寫手,一個職業作家。也許我的故事裏有什麽東西讓他很嫉妒。”
當任明卿腦海裏跳出這個念頭時,他被嚇了一跳:他怎麽能那麽揣測他的恩人!更可怕的是,一想到這種可能,他的頭腦變得暈乎乎的,身體也變得輕飄飄。別人的嫉妒是治愈自己的良藥,他飛快地瀏覽了一下自己的稿子,突然之間又覺得它是如此地好看了。
任明卿一邊做著懺悔,一邊躲到屏幕後面,努力把註意力放在文本中,不去觀察房間另一頭的莊墨。為了逃避自己骯臟的想法,他躲進虛構的世界中,沒用五分鐘就徹底進入了狀態。他敲擊鍵盤的速度逐漸變得飛快,他的神情變得放松,呈現出一種在現實生活中不曾有過的堅決和力量,肆意執掌著筆下人物的生殺榮辱。
莊墨不知什麽時候轉過身來,冷冷地審視著這一切——他覺得自己受騙上當了。
任明卿現在的功底絕非兩年前可比。那五篇樣稿,現在回想起來是如何地稚嫩,現在的他簡直令人震驚。
莊墨盯著那張被顯示屏照亮的冷肅的面容,心想:你到底寫過多少書?一百萬?五百萬?或者更多?
一個人的文字是沒辦法騙人的。新手跟寫過一百萬字的人,沒法比;寫過一百萬的人和寫過一千萬字的人,也沒法比。這倒不是說他認同又長又臭的裹屍布,而是大量的訓練會洗髓伐骨般改變一個人的語感。這兩年裏,任明卿一定寫了非常多非常多的書,他的文字流暢度簡直到了一個登峰造極的地步,以至於莊墨第一遍看的時候,忘掉了自己是個編輯。他就像一個初中生,讀到一個有趣的故事,就這樣一口氣從頭讀到了尾——然後發現是篇太監。這對他來說是不可思議的,他已經近兩年時間沒有追完過任何東西了,不論是電視劇還是書籍。他的G點太高,再偉大的作品都有平庸的階段,而莊墨的耐心極其有限;同時,他太過專業,作者一擡屁股就知道放什麽屁。可是在剛才,他失去了自己的思考,忘掉了他為什麽而來,只是沈浸在任明卿構建的世界裏,在文字迷宮裏兜圈。
莊墨有一點惱火。從某種意義上說,任明卿靠自己的天才,打敗了他作為編輯的天才。
他擔憂的巴托比癥候群沒有在任明卿身上出現,任明卿幾乎什麽也沒有改變,甚至愈發熠熠生輝。他的故事依舊神秘迷人,懸念十足,節奏明快;他在文章結構上更加老練,同時,在塑造人物時擺脫了優柔寡斷。他一提筆就帶著一種強烈的個人風格,跟他本人極其不搭。他在現實生活中軟弱無能,因為慣於忍受痛苦,所以麻木不堪,乍一眼看上去,跟沒有希望的、庸庸碌碌的人如出一轍。即使是莊墨,有時候也傲慢地認為,他缺乏深邃的靈魂。但在他的故事裏,他是如此敏銳、準確、一針見血,他的心理描寫讓人聯想起陀氏,他嘲諷一切假象時尖酸刻薄的模樣讓人想到了簡·奧斯丁與毛姆。即使是再搞笑、再膚淺的情節,在他筆下都透著一種濃烈而危險的深邃,就像站在海面上俯視海明威的巨大冰山。他的文章讓人喘不過氣。而他總會對背景色上那片陰魂不散的黑暗,報以十二萬分的力量,讓人懷疑那具軟弱的軀體裏,是否真的有那麽堅強的心靈。
所以這一切都是怎麽來的呢?他是不是欺騙了自己?他也像自己一樣隱瞞了真實身份?他其實是個名作家,寫過很多很多書?莊墨凝視著那張被顯示屏照亮的臉,想從他戰士一般的表情上看出一切問題的答案。
很快,莊墨推翻了自己的這個假設,重新變得火冒三丈。在看過任明卿的稿子後,他一直處於一種一觸即燃的狀態。
毫無疑問,任明卿是個天才,而且他認真對待了自己的天才。即使沒有任何領路人,他也沒有走岔道。他沒有輕易消耗自己的才能去創作一些轉瞬即逝的東西,換取名利,然後被名利反噬。他在深不可測的磨難中不斷磨礪自己,他的心靈依舊是深邃而單純的。
可是這難道不可笑麽?在這個誰都可以寫兩筆的時代,很多人輕易地發了橫財,很多人冠著作家的名頭招搖撞騙,獲得了以他們的能力根本不配得到的東西。他們放個屁都有人追捧。同時,真正的作家卻在酒吧裏端盤子。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寫的有多好。
莊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他為任明卿打抱不平,甚至憤世嫉俗,也厭惡任明卿膽怯懦弱的表情。他剛才的樣子仿佛在說:如果你說我寫的不好,我這就走出門去,以後再也不寫了。他的眼睛就是這麽說的。
他怎麽能如此不自愛?
“全都瞎了眼。”莊墨心想。
他是如此憤怒,以至於有那麽一小會兒,他決定什麽也不做,讓任明卿珠玉蒙塵,活該是個報應。只是當任明卿終於寫完了他的故事,累的滿面油光地把筆記本遞給他時,莊墨才打消了這個念頭。他決定繼續他之前的那個計劃。如果世人不知道任明卿的存在,他們就不會為錯過他而感到後悔。而且,對任明卿來說,當名作家顯然是更好的命運。莊墨平靜下來以後,就無法對任明卿太過苛責,畢竟他寫的第一篇商稿,就把自己當做了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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