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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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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會打人?”他不覺得疼,反而露出驚奇的表情,“以前到……”

她打了那一巴掌,又有點後悔的,可被他一說,又是覺得事情弄得糊裏糊塗的,詫異地睜大眼睛,快速地追問道:“你說什麽以前?”

“你聽錯了——”譚璉淡定地否認,“我送你到前面,你就下車吧。”

哪裏還有半點“暧昧”的意味,分明是扯得清清楚楚,跟她一點關系都沒有似的,叫孬小情便是有一點點想法就悄悄地消失了,嘴角微微上揚,她說不好自己到底是高興還是不高興的,反正有種奇怪的感覺——

對的,就是奇怪,不是那種覺得譚璉身份太高,離得太遠,她得敬而遠之的這種想法,而是她覺得有些不明白,反面有些奇怪,覺得譚璉有些熟悉,——她悄悄地用眼角的餘光打量他,握方向盤的架式,好像在運籌帷幄似的,腦袋到是一片空白,什麽東西都沒有。

許是想多了?

車子停在離招待所一條街外。

“謝謝譚代表。”她還是挺講禮貌的,人家講距離,她也至於能做到面子上的事。

譚璉嘴唇微動,但她沒聽見他說話,就見他將車子開走了。

她忍不住撇撇嘴,手不由自主地捂上唇瓣,好像還殘留著他的餘溫,連帶著身心都有些顫顫然,長呼出一口氣,她試圖輕描淡寫地將今晚的事都用力地壓到腦後,才朝對面的招待所走過去。

只是——她越走越近,才發現招待所外頭不遠處的路燈下站著一個人,那個人的背影她是不會錯認的——竟然是陳沈,那個年輕的小夥子,帶給她不少樂趣的小夥子,也許是太熱,他穿得不像在港城商貿局時那般正式,就簡單的短袖上衣,跟露出整個小腿的褲子,人顯得比平時更年輕,有活力點——

她還沒有走近——

“小情姐——”

陳沈已經叫她了。

那一聲叫得青春有活力,且富有感情,深沈的感情——

卻硬生生地將孬小情逼出一點點冷汗來,她站在原地,沒有上前,就是陳沈過來,她也是固執地站在原地,迎著他年輕的笑臉,她卻是半點笑意都沒有,僅僅是疏離地看著他,就像是與他沒有什麽相幹。

“小、情姐?”陳沈不是個不懂察言觀色的人,第二次叫時就有些遲疑,連帶著腳步都有些遲疑,“不高興見到我?”

孬小情委實老實地點點頭,還再補上一刀,“你把我嚇著了。”

真的,她確實是嚇著了——從來沒想過他是個這麽執著的“孩子”,她一貫是覺得自己做主慣了,得按著她的習慣來,所以,他這麽一來,到叫她有些無所適從的,“我們分手了,”當然,她不介意再一次提醒他。

“我知道的。”陳沈點點頭,眼裏的亮光慢慢地淡了下去,可他又立即認真地看著她,“就算分手了,我們難道不能成為朋友嗎?小情姐?”

簡單的想法,叫孬小情立即搖頭,快刀斬亂麻才是她的風格,於感情上,當斷不斷,必受其亂,這個道理她深以為然,索性問了一句,“你會跟餘碧蓮成為朋友?”

他頓時錯愕地看著她,表情有些不自然,連帶著眼神都有點閃躲,“餘、餘碧蓮?”他下意識地就要否認,瞧見她鎮定的表情,到嘴邊的話瞬間就壓了下來,又換了個說法,“我們、我們早就分手了——”

孬小情點頭,這事兒她是清楚的,要不然,她也不同他交往的,畢竟搶人男朋友這事兒,她是不幹的,也曉得餘碧蓮同陳沈的關系,能跟莫仁信一起的女人,她都是精心調查過的,至於陳沈與餘碧蓮到了哪一步,她都是清楚的,但從來就沒有跟他提起過這件事,“我知道的——那你跟她還是朋友?”

陳沈想咬咬牙就認了下來,面對她清澈目光,承認的話就梗在喉嚨底,怎麽也說不出來,突然間,有些喪氣的意味,“我哪裏不夠好的,你才跟我分手就跟張加明好了,他有未婚妻的,小情姐你知不知道的?”

“謝謝你的關心,你也沒有哪裏不好,”她冷靜地回道,“至於張加明是不是有未婚妻,這與你無關,也與我無關,管他有幾個,都不與我相幹。”

“可你不能跟他好。”陳沈伸出雙臂,想要抓住她的手,才伸出的手,又頹然地縮了回去,“你能讓自己成為第三者?”

孬小情還真是繃不住臉了,伸手拍拍他的肩膀,“我像是那種人嗎?”從來不委屈自己的她,幹嗎要一門心思的追隨張加明,再說了,才開始就已然叫張加明那位親愛的母親橫加幹涉了,她除非是腦子不清醒了才能幹出那麽腦殘的事。

“那我就放心了。”陳沈轉身就走。

瞧瞧他背影,叫孬小情還是有些不忍心的,沒感情了歸沒感情了,可陳沈確實是個挺妙的人,她也有些不忍心見他“孤寂”的模樣,索性就叫住他,唔,吃個夜宵,就是吃吃個夜宵,吃完就回招告待所。

回到招待所,她忍不住反思自己最近的事,——好像對張加明是有那麽一點兒好感,就讓人掐斷了,再具體點就是她還沒來得及發展一段感情,感情的苗子就讓人掐斷了,這掐斷的人不止張加明的母親,還是她自己。

人得理智呀,她想——

明天就回港城,收拾一下東西,以後就常在省城了,工作在哪裏,人就在哪裏。

她這個人比較沒心沒肺的,臨睡前也就是一想,然後就很快的睡著了,一夜無夢的,大清早的一收拾臉面就跟莫副部長一起踏上回港城的班機。

莫副部長還誇她的運氣好,說那位譚梅夫人一貫是個不露面的,一貫是個別人想結交都很難找到機會的,偏她就一幅畫,就得了譚梅夫人的親睞,簡直是最好的運氣了,出門遇貴人估計就是說的她。

孬小情很謙虛,都是虧得莫副部長給的機會。

莫副部長很喜歡她的態度,不嬌氣,不因為她辦的那些事就硬著桿上的,拍拍她的肩,囑咐她好好辦事,他會記得著她的好處的。

孬小情自然更謙虛,表示都在他的指導下自己才能很好的辦事,話說得她都快惡心死了,可又是必須的,這年頭就得是謙虛,謙虛才是最大的本錢,誰要是得瑟的跟個什麽似的,指不定第二天就倒楣的,那誰誰的,前幾天還在新聞上露臉呢,這兩天就給處理了——不謙虛就有風險呀。

班機臨起飛前,孬小情還收到王小串兒的短信,說是幫她把那個金元寶找到買家了,讓她考慮考慮是不是把東西脫手了——

孬小情關機時還覺得這事兒靠譜,絕對是相信王小串兒的,把這個金疙瘩一直帶在身上,還不如找個可靠的時機賣了出去了,她也不用時刻惦記著的——可問題是最最奇怪的是那東西怎麽在唐森手裏的,而且唐森還把東西給了她。

下機後,她與莫副部長分道的,一個往東,一個往西。

直到回家門口時,她還是想不明白為什麽唐森要把東西給她,以前還能找人問一問,現在新聞上都出來說了,他已經掛點了,她除非是下地獄才能是找著唐森問一問,簡直叫她頭疼。

“喲,我們家小情回來了——”老孬今天不打算營業,女兒離家去省城好幾天,他就怕女兒在省城吃不好睡不好的,這會兒都是親自下廚的,幾個小菜還是能拿得出手,兩眼“發光”般地盯著吃飯的孬小情,“據說你升官了?”

“還是秘書。”孬小情回答的很簡單。

老孬一點都不失望,秘書歸秘書的,可是當誰的秘書,那是級別不一樣的,粗略來說,也算是升官的,畢竟政府部門的,算得上的。

“要是能當個秘書長就最好了。”老孬突發其想的,雙手支著下巴,一派“天真”樣兒地問道,“當個領導人的秘書長你說怎麽樣?”

簡直是異想天開來的,叫孬小情挺無語的。

但是老孬突然的搓搓手,有些個不好意思的,“哎,小情呀,我要是說件事,你可別生氣的,說好了,不許生氣的——”

孬小情涼涼地看著他,“替唐森收屍了?”

“哎喲,你哪裏是我的女兒呀,分明是我肚子裏的……”老孬迎著女兒涼涼的目光,把“蛔蟲”兩個字給咽回肚子裏,輕咳一聲,又繼續講道,“好歹也是我們家親戚,人死了,總不能讓人沒地可去吧,趕明兒,我們就去送他上山吧——”

孬小情點頭,不反對。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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