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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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生活>作者:心馳
文案
平淡的,無聊的,日常的,人生的。
內容標簽: 都市情緣
搜索關鍵字:主角:許多 ┃ 配角: ┃ 其它:
一句話簡介:短介紹
第 1 章
老於家出了個大學生,本來是可喜可賀的事,但來道賀的人卻總有弦外之音,大意就是這孩子成天就知道玩兒,沒見學習,還能考上大學?
是的,於越上高中的時候,班主任老師十分瞧不起他,說就他這個成績哪裏也靠不上,別妄想了。
包括初中,小學,於越也從來沒被任何人誇過。
小時候因為長得醜,還被一個鄰居當著媽媽的面說,這孩子長得像猴似的。這件事於越一直記到現在。打從記事開始,於越就不太明白什麽叫自信,怎麽做能找人喜歡。
他的記憶裏,爺爺奶奶都很寵他,對他好,這沒錯,但他還是沒明白什麽叫自信,什麽叫招人喜歡。畢竟出了家門,很多人都不拿正眼瞧他。
懵懵懂懂上了小學,因為個子小,被安排在排頭,又黑又小的男孩,很不被人註意,還是沒人喜歡他。他幾乎沒什麽朋友,也沒人說話。不過他的爸爸媽媽很喜歡他,每天回家爸爸媽媽都與他笑哈哈地度過每一天,於越覺得這樣甚好,沒朋友也沒關系。父母也是沒朋友的,不還是過得挺好嗎!
於越的人生是閉塞的,世界裏只有爸媽和親戚,再無他人。對周圍的環境以及外面的世界也從來不感興趣。他穿的是爸媽給買的衣服,有的還是別人穿舊的,十幾歲的年紀,他的穿著未免有點土,看上去像個小老頭。
於越發育也比別人晚,都十幾歲,上初中了還坐在媽媽的自行車前面,晚上還要跟媽媽一張床睡覺,還得摟著媽媽才行,媽媽跟他小時候一樣,要什麽給什麽,一個被窩睡覺實在是太棒了,他想一輩子都跟媽媽在一起。
等到初三的時候,於越喜歡了一個女孩,給人家寫信,大意就是喜歡你什麽的,女孩壓根沒搭理他。於越一氣之下也不搭理人家了。
第一次給女孩寫信,她居然這麽不給面子,又不是少了她世界就不轉了,還真是把自己當回事。
於越的喜歡很快就停止了。
轉眼高三了,於越的個子好像一夜之間就竄了起來,從排頭到了排尾。他又有了喜歡的女孩子,女孩子好像對他有點意思,於越趕緊乘勝追擊,成了。
這個時候的於越已經跟以前不大一樣了,因為他嘗過苦頭,什麽苦頭?沒人搭理,沒人喜歡,被人欺負的苦頭。
小學到初中,因為個子矮小,又長得不太招人稀罕,性格也不是那種人見人愛的,他總是被壞孩子欺負,有時候挨踢,有時候挨罵。於越想,不能再這樣了,被人欺負的滋味不好受,父母又幫不上忙,他只能讓自己看上去不那麽軟弱,才能不被欺負吧。
他這麽想著,便這麽做了。
他開始變得奇奇怪怪,誰碰壞他的東西,他都要先打人家一下,用氣勢把對方嚇倒!如果看誰不順眼,聽誰唱歌不好聽,他也要去扇人家嘴巴子,被他揍的人,沒敢反抗,也打不過他,於越取得了階段性的勝利。
看來這個招數管用,於越決定以後一定要讓自己硬氣起來,再也不被人欺負。就這樣當老虎當到高中,他開始故意結識一些壞孩子,跟他們稱兄道弟,因為個子高,長得也不太友善,他很快取得了壞孩子們的信任,跟大家打成一片。
學校裏開始有人叫他哥,開始巴結他,還有的人看見他繞道走。這是他關註度最高的高光時刻,所以當他跟那個女孩表白的時候,女孩才沒有拒絕他吧。
於越沒談過戀愛,以前個子小,長得黑,沒人註意,現在個頭一下竄到這麽高,就算醜也是引人矚目的。他爸媽說,男孩子醜沒關系,個子高,往那一站像座山似的,也好看吶!於越體會到了身高帶來的優勢。他談戀愛了。
但很奇怪,女孩子一點也不粘著他,也不跟他拉手親密,就像普通同學一樣,不,比普通同學還是親密一點的。
但是一到放假,女孩子就像消失了似的找不到人,也不給他打電話,可能談戀愛都是這樣吧?但於越感覺不太對,就好像被人冷落一般。
於越給女孩寫信,一口一個老婆,女孩也給他回信,也一口一個老公,兩個人聊得倒是很親熱的,但事實上,他們並不親近。
等到高三的時候,班級氣氛就不一樣了,畢竟要高考了。於越因為一直學習不好,沒有升學壓力,還是該玩玩,該吃吃,老師不搭理他,他也不搭理老師。女朋友呢,成績比他好不到哪裏去,但還是在做最後的掙紮。
一轉眼,高考那天就到了。
於越輕裝上陣,一點都不緊張,反正他考不上任何一所大學。所有人都這麽告訴他的,包括他的所有親人。考不上就考不上,又能怎樣。
於越一身輕進了考場,這個時候,他忽然想起來一件事,女朋友給他填了相同的志願,萬一有個萬一他們倆能進一個大學呢?呀!那不就能天天在一起了嗎!
想想就高興。於越靈機一動,決定作弊。其實他沒有任何準備,也沒有打小抄。但是他有一雙好眼睛,大概是基因問題,他的視力算是班裏最好的,此時不用更待何時?
於越打定主意,從第一科抄到最後一科,全被他抄到了。
於越高高興興從考場出來,想著這回能跟女朋友上同一個大學了。媽媽在門口等他,不知道他為什麽高興,這時候女朋友也考完了,看樣子是考得不太好。於越趕緊找機會把媽媽攆走,他得陪女朋友。
媽媽被他氣夠嗆,但還是聽了他的話,走了。媽媽大約是知道他在談戀愛,沒說同意也沒說不同意,反正同不同意,他都要跟女朋友上同一個大學了!於越很高興。
寒窗苦讀的學子們,從此之後天各一方,各奔前程。
於越從來沒想那麽遠,反正該上初中就上初中,該上大學就上大學,能上哪個上哪個唄。他完全不抱任何希望,撿著什麽便宜都行。
等高考成績出來的時候,於越的成績讓人大吃一驚,就連班主任都扶了扶眼鏡,就他這個樣子居然能摸上二本院校,這不是玩笑麽!
但是,事實就是這樣,於越靠著一雙好眼睛,考進了一所二本院校,就是女朋友給填的那所。但有趣的事情發生了,女朋友沒考好,只考取了一所不怎麽樣的三本院校。於越傻眼了,他是不是抄多了,少抄幾道題不就好了嗎?
但事情已成定局,他得去報道了。他得跟女朋友分開了。
高中最後一個暑假,女朋友陪他玩兒了三天,為什麽說女朋友陪他,而不是他陪女朋友呢?
因為於越就是這種感覺,女朋友並不依賴他,也並不需要他,他們倆在一起總是他在主動聯系女朋友,不然女朋友就又要玩兒消失。對了,人家沒考好嘛,心情不好也是正常的,於越跟人家膩歪了三天,其實什麽也沒發生。暑假可真短啊,於越馬上就得去報到了。女朋友要跟他分開了。
他們倆說好,一定要寫信聯系。
於越心情覆雜地上大學去了,其實他不是沒有一點點高興的。
於越在鄉下出生長大,從來沒去過什麽地方旅游,只有家門口那麽丁點大的地方,又不善於交朋友,所以他幾乎沒見過外面的世界,也沒見過圈子以外的人。
他甚至連一個人坐火車去上大學都有困難,還是父母兩個一起送他去的。
但父母總不能一直陪著他,他們也得回家呀。家裏沒錢,多住一點就花一天的錢,父母縱使再舍不得他也得回去了。
於越眼眶紅紅地送走了父母,沒感覺到有多高興。
新生報到,班級裏的同學們見到面了,一個個都是生面孔。
這個時候,他才發現自己的穿著的確有點土。其他男同學穿的都是幹幹凈凈的耐克阿迪,他穿的是爸爸穿剩的衣服,算起他帶過來的衣服總共也沒幾件,都是那一個風格的。其實當時,他連耐克阿迪都不知道是什麽,就知道他們穿的跟他不一樣,幹凈好看,時髦。
再看言談舉止,發型和總體形象,又不一樣了。
他們的頭發都修地幹幹凈凈,短的,不像他,頭發好像半年沒剪過似的,亂糟糟一腦袋。還有人家的皮膚也都挺白的,他簡直比人家黑好幾個色號。
再說他們班女同學,有那麽幾個長得倒行,但是很奇怪,為什麽梳倆辮子,小孩兒嘛?還有點兒像他們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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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於家出了個大學生,本來是可喜可賀的事,但來道賀的人卻總有弦外之音,大意就是這孩子成天就知道玩兒,沒見學習,還能考上大學?
是的,於越上高中的時候,班主任老師十分瞧不起他,說就他這個成績哪裏也靠不上,別妄想了。
包括初中,小學,於越也從來沒被任何人誇過。
小時候因為長得醜,還被一個鄰居當著媽媽的面說,這孩子長得像猴似的。這件事於越一直記到現在。打從記事開始,於越就不太明白什麽叫自信,怎麽做能找人喜歡。
他的記憶裏,爺爺奶奶都很寵他,對他好,這沒錯,但他還是沒明白什麽叫自信,什麽叫招人喜歡。畢竟出了家門,很多人都不拿正眼瞧他。
懵懵懂懂上了小學,因為個子小,被安排在排頭,又黑又小的男孩,很不被人註意,還是沒人喜歡他。他幾乎沒什麽朋友,也沒人說話。不過他的爸爸媽媽很喜歡他,每天回家爸爸媽媽都與他笑哈哈地度過每一天,於越覺得這樣甚好,沒朋友也沒關系。父母也是沒朋友的,不還是過得挺好嗎!
於越的人生是閉塞的,世界裏只有爸媽和親戚,再無他人。對周圍的環境以及外面的世界也從來不感興趣。他穿的是爸媽給買的衣服,有的還是別人穿舊的,十幾歲的年紀,他的穿著未免有點土,看上去像個小老頭。
於越發育也比別人晚,都十幾歲,上初中了還坐在媽媽的自行車前面,晚上還要跟媽媽一張床睡覺,還得摟著媽媽才行,媽媽跟他小時候一樣,要什麽給什麽,一個被窩睡覺實在是太棒了,他想一輩子都跟媽媽在一起。
等到初三的時候,於越喜歡了一個女孩,給人家寫信,大意就是喜歡你什麽的,女孩壓根沒搭理他。於越一氣之下也不搭理人家了。
第一次給女孩寫信,她居然這麽不給面子,又不是少了她世界就不轉了,還真是把自己當回事。
於越的喜歡很快就停止了。
轉眼高三了,於越的個子好像一夜之間就竄了起來,從排頭到了排尾。他又有了喜歡的女孩子,女孩子好像對他有點意思,於越趕緊乘勝追擊,成了。
這個時候的於越已經跟以前不大一樣了,因為他嘗過苦頭,什麽苦頭?沒人搭理,沒人喜歡,被人欺負的苦頭。
小學到初中,因為個子矮小,又長得不太招人稀罕,性格也不是那種人見人愛的,他總是被壞孩子欺負,有時候挨踢,有時候挨罵。於越想,不能再這樣了,被人欺負的滋味不好受,父母又幫不上忙,他只能讓自己看上去不那麽軟弱,才能不被欺負吧。
他這麽想著,便這麽做了。
他開始變得奇奇怪怪,誰碰壞他的東西,他都要先打人家一下,用氣勢把對方嚇倒!如果看誰不順眼,聽誰唱歌不好聽,他也要去扇人家嘴巴子,被他揍的人,沒敢反抗,也打不過他,於越取得了階段性的勝利。
看來這個招數管用,於越決定以後一定要讓自己硬氣起來,再也不被人欺負。就這樣當老虎當到高中,他開始故意結識一些壞孩子,跟他們稱兄道弟,因為個子高,長得也不太友善,他很快取得了壞孩子們的信任,跟大家打成一片。
學校裏開始有人叫他哥,開始巴結他,還有的人看見他繞道走。這是他關註度最高的高光時刻,所以當他跟那個女孩表白的時候,女孩才沒有拒絕他吧。
於越沒談過戀愛,以前個子小,長得黑,沒人註意,現在個頭一下竄到這麽高,就算醜也是引人矚目的。他爸媽說,男孩子醜沒關系,個子高,往那一站像座山似的,也好看吶!於越體會到了身高帶來的優勢。他談戀愛了。
但很奇怪,女孩子一點也不粘著他,也不跟他拉手親密,就像普通同學一樣,不,比普通同學還是親密一點的。
但是一到放假,女孩子就像消失了似的找不到人,也不給他打電話,可能談戀愛都是這樣吧?但於越感覺不太對,就好像被人冷落一般。
於越給女孩寫信,一口一個老婆,女孩也給他回信,也一口一個老公,兩個人聊得倒是很親熱的,但事實上,他們並不親近。
等到高三的時候,班級氣氛就不一樣了,畢竟要高考了。於越因為一直學習不好,沒有升學壓力,還是該玩玩,該吃吃,老師不搭理他,他也不搭理老師。女朋友呢,成績比他好不到哪裏去,但還是在做最後的掙紮。
一轉眼,高考那天就到了。
於越輕裝上陣,一點都不緊張,反正他考不上任何一所大學。所有人都這麽告訴他的,包括他的所有親人。考不上就考不上,又能怎樣。
於越一身輕進了考場,這個時候,他忽然想起來一件事,女朋友給他填了相同的志願,萬一有個萬一他們倆能進一個大學呢?呀!那不就能天天在一起了嗎!
想想就高興。於越靈機一動,決定作弊。其實他沒有任何準備,也沒有打小抄。但是他有一雙好眼睛,大概是基因問題,他的視力算是班裏最好的,此時不用更待何時?
於越打定主意,從第一科抄到最後一科,全被他抄到了。
於越高高興興從考場出來,想著這回能跟女朋友上同一個大學了。媽媽在門口等他,不知道他為什麽高興,這時候女朋友也考完了,看樣子是考得不太好。於越趕緊找機會把媽媽攆走,他得陪女朋友。
媽媽被他氣夠嗆,但還是聽了他的話,走了。媽媽大約是知道他在談戀愛,沒說同意也沒說不同意,反正同不同意,他都要跟女朋友上同一個大學了!於越很高興。
寒窗苦讀的學子們,從此之後天各一方,各奔前程。
於越從來沒想那麽遠,反正該上初中就上初中,該上大學就上大學,能上哪個上哪個唄。他完全不抱任何希望,撿著什麽便宜都行。
等高考成績出來的時候,於越的成績讓人大吃一驚,就連班主任都扶了扶眼鏡,就他這個樣子居然能摸上二本院校,這不是玩笑麽!
但是,事實就是這樣,於越靠著一雙好眼睛,考進了一所二本院校,就是女朋友給填的那所。但有趣的事情發生了,女朋友沒考好,只考取了一所不怎麽樣的三本院校。於越傻眼了,他是不是抄多了,少抄幾道題不就好了嗎?
但事情已成定局,他得去報道了。他得跟女朋友分開了。
高中最後一個暑假,女朋友陪他玩兒了三天,為什麽說女朋友陪他,而不是他陪女朋友呢?
因為於越就是這種感覺,女朋友並不依賴他,也並不需要他,他們倆在一起總是他在主動聯系女朋友,不然女朋友就又要玩兒消失。對了,人家沒考好嘛,心情不好也是正常的,於越跟人家膩歪了三天,其實什麽也沒發生。暑假可真短啊,於越馬上就得去報到了。女朋友要跟他分開了。
他們倆說好,一定要寫信聯系。
於越心情覆雜地上大學去了,其實他不是沒有一點點高興的。
於越在鄉下出生長大,從來沒去過什麽地方旅游,只有家門口那麽丁點大的地方,又不善於交朋友,所以他幾乎沒見過外面的世界,也沒見過圈子以外的人。
他甚至連一個人坐火車去上大學都有困難,還是父母兩個一起送他去的。
但父母總不能一直陪著他,他們也得回家呀。家裏沒錢,多住一點就花一天的錢,父母縱使再舍不得他也得回去了。
於越眼眶紅紅地送走了父母,沒感覺到有多高興。
新生報到,班級裏的同學們見到面了,一個個都是生面孔。
這個時候,他才發現自己的穿著的確有點土。其他男同學穿的都是幹幹凈凈的耐克阿迪,他穿的是爸爸穿剩的衣服,算起他帶過來的衣服總共也沒幾件,都是那一個風格的。其實當時,他連耐克阿迪都不知道是什麽,就知道他們穿的跟他不一樣,幹凈好看,時髦。
再看言談舉止,發型和總體形象,又不一樣了。
他們的頭發都修地幹幹凈凈,短的,不像他,頭發好像半年沒剪過似的,亂糟糟一腦袋。還有人家的皮膚也都挺白的,他簡直比人家黑好幾個色號。
再說他們班女同學,有那麽幾個長得倒行,但是很奇怪,為什麽梳倆辮子,小孩兒嘛?還有點兒像他們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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