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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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七的生活很有規律,太陽什麽時候從地平線上冒頭,他就什麽時候起床。先把外間和院子收拾打掃一下,然後敲門提醒以賴床為己任堅決杜絕早睡早起的沈二小姐起床,接著出門買菜和早點,回來要是發現沈二小姐還沒起床,就繼續敲門直到她起來為止。
至於夜間無人值守極為不妥、幼童獨自在家恐有閃失?
沈曦表示她還真不怕什麽歹徒宵小,她的小可愛們可是很久沒開葷了。
夏日天亮得早,白晝又長,以沈曦的性子,肯定又是賴在床上裝死,初七琢磨著,如果沈二小姐再這麽賴皮下去,他少不得要進一趟廚房了。雖然知道沈曦那樣在飲食方面吹毛求疵的小姑娘肯定會在事後發脾氣,但是初七覺得,只要達到目的就行。
反正曦小姐念叨了好久的東街那間早點鋪子的油條今天依舊沒買到,不如試試?一邊想著,他把買回來打算當早點的包子和燒賣用法術凍上,然後在沈曦門口說了一聲,便挽起袖子進了廚房。
但是當初七折騰出了一盤子硬逾鋼鐵可以當雙節棍耍的玩意,並且從廚房端到了飯廳,沈曦房間裏依舊沒動靜。
今天實在有些不尋常……初七再次站在沈曦的臥室外,心裏有些七上八下的。
最壞的可能也不過是被沈曦糊一臉蟲子,有倒黴催的清和生啃活蟲在前,這種程度一旦接受了,也不會覺得有什麽不對……初七定了定神,將手按在了門上。
“……曦小姐,請恕屬下僭越。”
小心翼翼地推門而入,這是初七第一次進沈曦的房間。室內陳設眼熟得有些過分,甚至跟旅途中投宿過的客棧房間大同小異,顯然是沒花什麽心思直接照搬了。要說與眾不同之處,那就是占了一整面墻的架子,上面擠擠挨挨全是蠱罐……
想想小姑娘成天沒事嘰嘰咕咕玩蟲子的場景,初七覺得還不如讓她蹭毛絨絨呢。
不大的裏外兩間,轉個身一眼就能望到底,空蕩蕩的床上只有沒疊的被褥,沈曦昨晚整理好了打算今天穿的衣服散亂地扔在床上,領口冒出了一對白絨絨的長耳朵……
初七默默移開了視線:曦小姐你終於發展到了偷偷在臥室養寵物的地步嗎?
他面無表情地抖開床上的衣衫,抓起兔子耳朵,打算找個籠子把那只還不到巴掌大的白毛團塞進去……
然後白毛團就順勢掛在了他的手指上,小門牙深深地啃著不肯松口,渾身的毛都乍了起來,顯得更圓了,牙縫裏漏出一種嘶嘶的叫聲,黑黑的眼珠眨也不眨地盯著初七,似乎想用視線在他身上燒個洞出來。
這只兔子還真囂張……初七用手指揉了揉那毛絨絨的小腦袋,很有些居心叵測地估計,沈曦打算養多久再把它當做儲備糧宰掉。
對峙了一會兒,小兔子似乎覺察到了初七不會傷害它,漸漸松了口,前爪扒著初七的袖子爬上了手腕,大著膽子嗅了嗅,然後從收緊的窄袖裏咬住一枚銅錢,扯了扯。
初七迅速抓住兔耳朵將搗蛋的白毛團揪下來,放到一邊的矮幾上:“別亂跑。”
從手指上的齒痕看,初七毫不懷疑小兔子牙齒的鋒利程度,只是咬著扯了幾下,就把串銅錢的紅繩磨細了一圈。
正打算找段更結實的紅繩重新串一下,一低頭就看到小兔子蹦跶著跳下了矮幾,瞅準了墻邊架子最底下的一只蠱罐,用兩只毛絨絨的前爪掀開了蓋子,然後一頭紮進去……等小兔子的腦袋擡起來的時候,三瓣嘴裏已經咬著一條半死不活的大毛蟲了。
此情此景結合差點被咬散架的銅錢串,初七只覺得細思恐極。
首先,這世上還沒有愛吃蟲子勝過吃青菜的兔子;
其次,當初某人確實看這串壓歲錢百般不爽試圖收回……
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一個答案,初七很想對正在津津有味地嚼著大毛蟲的小兔子說一句。
——不作死就不會死
玩脫了吧,自己都變成小兔子了好嗎!
初七用最快的速度疊好衣服把亂七八糟的床收拾舒坦了,小心翼翼地托起那只小毛團,放在了枕頭上。
“曦小姐勿要驚慌,還請細細回憶,究竟發生何事致使曦小姐變成這般模樣,屬下也好對癥下藥,尋找解決之法。”
小兔子徑自在軟硬適中的枕頭上打滾,整理著長長的耳朵,壓根就沒搭理初七半分,一副“本兔就是這麽叼你特麽來打我呀”的欠揍神情。
“屬下心知曦小姐必有難言之隱,然而為了盡早恢覆,還請曦小姐勿要隱瞞……”
看到初七蹲在床邊不厭其煩地對著小兔子絮絮叨叨的場面,沈曦覺得整個人都不好了。她實在想不出來,自己出門買個油條——而且還沒買到——的空當裏能發生什麽事讓初七蛇精病一樣對著兔子嘰歪成這樣。
初七你這麽逗比我哥知道嗎?!
“……你是不是把腦子扔菜場裏沒帶回來?”
沈曦完全不知道自己是怎麽從一張被面具遮掉了上半部分的臉上看出名為驚悚的表情的,更加不知道自己這副長相還能把認識的人嚇成這樣——還是這屋裏來了伽椰子?
得知沈曦起床出門買油條半路看到有人賣小兔子,就買了一只放臥室裏,初七忍不住看了一眼先前扔在床上的衣服……買兔子幹嘛還換衣服?
順著初七的視線看過去,沈曦幹咳了一聲:“那什麽……小兔子太調皮了,把袖子咬了個洞,我就回來換了衣服再出去……”
“……”
被沈曦和小兔子聯手驢了一把的初七默然扭頭,他很想知道,如果沈曦得知她養的大毛蟲被小兔子啃了,會是什麽表情。
半年時間一晃而過,六套衣裳被咬破、不計其數的蠱蟲被吃掉之後,沈曦終於下了決心。
——兔子養肥了就該吃肉了。
得到這個消息的初七第一時間找出了他藏在廚房裏的菜刀。從小兔子被沈曦買回來那天起,他的日常裏就多了一項磨菜刀,雖然覺得鈍刀子割肉更解氣,但這麽一來,處理過的肉就不好吃了……
一邊想著,他用沒拿菜刀的手托著下巴,非常認真地盯著尚不知大難臨頭的大白兔,比劃著從哪裏下刀更合適。
被咬壞的衣服、還有用許多珍貴藥材餵養的蠱蟲,一筆筆算起來,哪怕是先前睡覺都要抱著兔子的沈曦,面對嚴重超支的費用,也不得不痛定思痛了……初七覺得,就這麽宰掉兔子吃肉,似乎太便宜它了。
於是他暗搓搓地通知了上次來串門時同樣被兔子咬壞過衣服的清和。
那句話怎麽說來著,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既然是大快人心的事,把受害人都找來圍觀,這樣才解氣。
剝下來的兔子皮還可以給曦小姐做毛絨絨的帽子,曦小姐一定很喜歡。
初七手起刀落,愉快地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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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夜間無人值守極為不妥、幼童獨自在家恐有閃失?
沈曦表示她還真不怕什麽歹徒宵小,她的小可愛們可是很久沒開葷了。
夏日天亮得早,白晝又長,以沈曦的性子,肯定又是賴在床上裝死,初七琢磨著,如果沈二小姐再這麽賴皮下去,他少不得要進一趟廚房了。雖然知道沈曦那樣在飲食方面吹毛求疵的小姑娘肯定會在事後發脾氣,但是初七覺得,只要達到目的就行。
反正曦小姐念叨了好久的東街那間早點鋪子的油條今天依舊沒買到,不如試試?一邊想著,他把買回來打算當早點的包子和燒賣用法術凍上,然後在沈曦門口說了一聲,便挽起袖子進了廚房。
但是當初七折騰出了一盤子硬逾鋼鐵可以當雙節棍耍的玩意,並且從廚房端到了飯廳,沈曦房間裏依舊沒動靜。
今天實在有些不尋常……初七再次站在沈曦的臥室外,心裏有些七上八下的。
最壞的可能也不過是被沈曦糊一臉蟲子,有倒黴催的清和生啃活蟲在前,這種程度一旦接受了,也不會覺得有什麽不對……初七定了定神,將手按在了門上。
“……曦小姐,請恕屬下僭越。”
小心翼翼地推門而入,這是初七第一次進沈曦的房間。室內陳設眼熟得有些過分,甚至跟旅途中投宿過的客棧房間大同小異,顯然是沒花什麽心思直接照搬了。要說與眾不同之處,那就是占了一整面墻的架子,上面擠擠挨挨全是蠱罐……
想想小姑娘成天沒事嘰嘰咕咕玩蟲子的場景,初七覺得還不如讓她蹭毛絨絨呢。
不大的裏外兩間,轉個身一眼就能望到底,空蕩蕩的床上只有沒疊的被褥,沈曦昨晚整理好了打算今天穿的衣服散亂地扔在床上,領口冒出了一對白絨絨的長耳朵……
初七默默移開了視線:曦小姐你終於發展到了偷偷在臥室養寵物的地步嗎?
他面無表情地抖開床上的衣衫,抓起兔子耳朵,打算找個籠子把那只還不到巴掌大的白毛團塞進去……
然後白毛團就順勢掛在了他的手指上,小門牙深深地啃著不肯松口,渾身的毛都乍了起來,顯得更圓了,牙縫裏漏出一種嘶嘶的叫聲,黑黑的眼珠眨也不眨地盯著初七,似乎想用視線在他身上燒個洞出來。
這只兔子還真囂張……初七用手指揉了揉那毛絨絨的小腦袋,很有些居心叵測地估計,沈曦打算養多久再把它當做儲備糧宰掉。
對峙了一會兒,小兔子似乎覺察到了初七不會傷害它,漸漸松了口,前爪扒著初七的袖子爬上了手腕,大著膽子嗅了嗅,然後從收緊的窄袖裏咬住一枚銅錢,扯了扯。
初七迅速抓住兔耳朵將搗蛋的白毛團揪下來,放到一邊的矮幾上:“別亂跑。”
從手指上的齒痕看,初七毫不懷疑小兔子牙齒的鋒利程度,只是咬著扯了幾下,就把串銅錢的紅繩磨細了一圈。
正打算找段更結實的紅繩重新串一下,一低頭就看到小兔子蹦跶著跳下了矮幾,瞅準了墻邊架子最底下的一只蠱罐,用兩只毛絨絨的前爪掀開了蓋子,然後一頭紮進去……等小兔子的腦袋擡起來的時候,三瓣嘴裏已經咬著一條半死不活的大毛蟲了。
此情此景結合差點被咬散架的銅錢串,初七只覺得細思恐極。
首先,這世上還沒有愛吃蟲子勝過吃青菜的兔子;
其次,當初某人確實看這串壓歲錢百般不爽試圖收回……
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一個答案,初七很想對正在津津有味地嚼著大毛蟲的小兔子說一句。
——不作死就不會死
玩脫了吧,自己都變成小兔子了好嗎!
初七用最快的速度疊好衣服把亂七八糟的床收拾舒坦了,小心翼翼地托起那只小毛團,放在了枕頭上。
“曦小姐勿要驚慌,還請細細回憶,究竟發生何事致使曦小姐變成這般模樣,屬下也好對癥下藥,尋找解決之法。”
小兔子徑自在軟硬適中的枕頭上打滾,整理著長長的耳朵,壓根就沒搭理初七半分,一副“本兔就是這麽叼你特麽來打我呀”的欠揍神情。
“屬下心知曦小姐必有難言之隱,然而為了盡早恢覆,還請曦小姐勿要隱瞞……”
看到初七蹲在床邊不厭其煩地對著小兔子絮絮叨叨的場面,沈曦覺得整個人都不好了。她實在想不出來,自己出門買個油條——而且還沒買到——的空當裏能發生什麽事讓初七蛇精病一樣對著兔子嘰歪成這樣。
初七你這麽逗比我哥知道嗎?!
“……你是不是把腦子扔菜場裏沒帶回來?”
沈曦完全不知道自己是怎麽從一張被面具遮掉了上半部分的臉上看出名為驚悚的表情的,更加不知道自己這副長相還能把認識的人嚇成這樣——還是這屋裏來了伽椰子?
得知沈曦起床出門買油條半路看到有人賣小兔子,就買了一只放臥室裏,初七忍不住看了一眼先前扔在床上的衣服……買兔子幹嘛還換衣服?
順著初七的視線看過去,沈曦幹咳了一聲:“那什麽……小兔子太調皮了,把袖子咬了個洞,我就回來換了衣服再出去……”
“……”
被沈曦和小兔子聯手驢了一把的初七默然扭頭,他很想知道,如果沈曦得知她養的大毛蟲被小兔子啃了,會是什麽表情。
半年時間一晃而過,六套衣裳被咬破、不計其數的蠱蟲被吃掉之後,沈曦終於下了決心。
——兔子養肥了就該吃肉了。
得到這個消息的初七第一時間找出了他藏在廚房裏的菜刀。從小兔子被沈曦買回來那天起,他的日常裏就多了一項磨菜刀,雖然覺得鈍刀子割肉更解氣,但這麽一來,處理過的肉就不好吃了……
一邊想著,他用沒拿菜刀的手托著下巴,非常認真地盯著尚不知大難臨頭的大白兔,比劃著從哪裏下刀更合適。
被咬壞的衣服、還有用許多珍貴藥材餵養的蠱蟲,一筆筆算起來,哪怕是先前睡覺都要抱著兔子的沈曦,面對嚴重超支的費用,也不得不痛定思痛了……初七覺得,就這麽宰掉兔子吃肉,似乎太便宜它了。
於是他暗搓搓地通知了上次來串門時同樣被兔子咬壞過衣服的清和。
那句話怎麽說來著,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既然是大快人心的事,把受害人都找來圍觀,這樣才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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