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設計武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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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紀初葉,隨著歐洲殖民者用新式槍炮對外進行掠奪,西方火器及其制造技術先後傳入中國。其中影響較大的有佛朗機銃、鳥銃和紅夷炮。佛朗機銃是葡萄牙人在嘉靖初年入侵中國時,被明軍繳獲的艦炮。它在構造上與火銃相比,具有身管長、裝有瞄準具、使用子銃(預裝火藥彈丸用)等特點。因而比火銃裝填方便、射速較快、射程較遠、命中率較高,是當時歐洲流行的一種火炮。明朝依其形式。仿制成大中小5種規格的佛朗機銃。大型的用於艦船和防守城堡營壘,中型的用於隨軍機動作戰,小型的用作單兵武器。
鳥銃是嘉靖二十七年(1548)明軍在東南沿海剿倭作戰中繳獲的。原制為歐洲火繩槍。它在構造上與手持火銃相比,具有身管較長、口徑較小、裝有瞄準具、彎形槍托和火繩槍機發火等特點,因而發射方便、射程較遠、命中率較高、侵徹力較強。嘉靖三十七年(1558)。明朝仿制首批鳥銃成功。佛朗機銃和鳥銃的仿制成功。使火器具有較優良的作戰性能,因而被明軍大量裝備。這在戚繼光薊州(今天津市薊縣)練兵時的陸軍各營中反映最為明顯,以車營和步營為例:
從以上兩表可以看出。戚繼光編練的車、步營。火器的配備已明顯增多。使用火器的士兵在人員編制中已達到或超過半數。其中車營是專門的火炮部隊,因此輕重火器的配備所占比重就更大。而在步營中。由於鳥銃裝填彈藥慢和近戰中不能刺殺,刀槍弓箭手仍占一半。戚繼光很註意火器同冷兵器配合使用。火器手配備長刀,便於近戰格鬥;冷兵器手配備火箭,以利遠射。在基層戰鬥單位的編制中。也是把火器和冷兵器有機地結合起來,互為短長。在戚繼光編著(成書於1571年)的《練兵實紀》中,詳細記載著上述各營的編制裝備,以及訓練士兵使用佛朗機銃、鳥銃進行戰鬥的要求,反映了戚繼光的新式槍炮同冷兵器相結合的戰術思想,在中**事史上具有重要意義。戚家軍是明朝後期的精銳部隊,其裝備情況特別是火器所占比重之大,尚難代表當時明軍的全貌。
中國在仿制成功鳥銃後,還不斷有所改進。萬歷二十六年(1598),趙士楨在《神器譜》中,介紹了掣電銃、迅雷銃、鳥嘴銃、魯迷銃、鷹揚銃、翼虎銃等十多種各具特色的單兵用槍。其中掣電銃的龍頭式槍機安於槍托上,扣動扳機,龍頭落於藥池,點火完畢,龍頭自行彈起,並在槍尾安有防身鋼刃;迅雷銃有5管,可輪流發射,提高了射速。崇禎八年(1635),畢懋康在《軍器圖說》中介紹了自生火銃,改鳥銃的火繩點火為燧石發火,克服了火繩怕風雨的缺點,是中國鳥銃發火裝置的重大改進。但上述火器,均未見大批生產和裝備軍隊。
佛朗機銃作為一種火炮,比較輕便,適於在運動中使用;但口徑較小,威力不大。萬歷年間,後金軍與明軍在中國東北的戰爭日益激烈,多為攻守城戰,佛朗機銃威力不足的弱點暴露出來。明政府為尋求威力更大的火炮,命大學士徐光啟購買和仿制歐洲新式大口徑火炮,當時稱為“紅夷炮”。據《明史?兵志》記載,紅夷炮長2丈餘(約合6米),重者至3000斤(約合1800千克),“能洞裂石城,震數十裏”。現存實物,炮身長多為2~3米,口徑多為100毫米以上,比佛朗機銃口徑大、管壁厚、炮身長,成為當時威力最大的火炮。明軍配備紅夷炮後,在同後金軍的作戰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天啟六年(1626),明將袁崇煥守寧遠(今遼寧興城),多次以紅夷炮擊退後金軍的進攻,取得了守城戰的勝利。崇禎十二年至十五年(1639~1**2),明軍與清軍在松山(今遼寧錦州南)、錦州之戰中,雙方用巨炮對轟,展開激烈炮戰。與此同時,李自成率領的農民起義軍也已裝備大型火炮,如進攻開封時,除用大量火藥轟塌城墻外,也用火炮轟擊城垣,掩護士兵攻取堅城。
從元朝到明朝,在槍、炮獲得重要發展的同時,其他種類的火器也有不同程度的進步,這些豐碩成果在明朝後期的《兵錄》、《武備志》、《金湯借箸十二籌》等兵書中得到了充分反映。僅《武備志》就記載了火藥、火炮、火銃、火箭、火牌、噴筒、火毬、火獸、火器戰車、水戰火器、地雷等類火器共200多種,並繪有大量附圖。在火藥配制方面,明代後期除吸收外來火藥配方的特點而制成更適合新式槍炮用的發射藥外,還配制了各種專用的火藥,如引藥、炸藥、信號藥、發煙藥、致毒藥等,豐富了宋元以來的火藥品種。在噴筒和拋射火器方面,提高了燃燒、致毒、發煙、遮障等作戰功能。利用火藥反沖力推進的火箭技術,得到廣泛應用,有單級火箭、二級火箭、多發齊射火箭、有翼火箭等。在爆炸性火器方面,有炸彈類、地雷類、水雷類共十幾種,一般用於投擲、事先埋設或沈放於水陸通衢,其引爆方式除直接點火外,已發展為拉發、絆發、觸發或機械式鋼輪發火。這些火器都以各自的特點,在作戰中同槍炮一起發揮殺傷和破壞作用。
清朝以後,中國火器的發展逐漸由緩慢而至於停滯。清初由於戰事的需要,尚重視火器制造,重型火器以火炮為主,輕型火器以鳥槍為主。據《清文獻通考》記載,從康熙十三年到六十年(1***~1721),清中央政府所造的大小銅、鐵炮約900門,但炮的基本構造和性能並無大的改進。如康熙十五年(1676)鑄造的“神威無敵大將軍”炮,仍屬紅夷炮型,大者口徑達110毫米,全長248厘米,重1000千克,可發射4千克重的鐵彈。在康熙二十四年(1685)收覆被沙俄侵占的雅克薩時,曾使用了這種火炮。鳥槍的種類較多,其中少數采用了燧石槍機,多數仍用火繩槍機。康熙年間,戴梓曾制出燧發連珠銃和蟠腸鳥槍,對鳥槍的結構有較大改進,但未被廣泛使用。至於部隊配置火器的狀況,與明末大致相同。康熙三十年(1691),在滿蒙八旗中設立火器營,抽調5000多人專門訓練使用鳥槍。雍正五年至十年(1727~1732),先後規定綠營的火器配備,鳥槍兵一般占40~50%,加上約占10%的炮兵,火器手約占60%左右。18世紀中葉以後,歐洲各國開始產業革命,機器工業逐漸代替工場手工業,火器的制造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而這時中國仍處於封建社會,清政府由於腐敗的統治和嚴重的保守思想,根本不重視火器的發展,很少再造火器。對外又妄自尊大,實行閉關鎖國政策,使外國先進的火器及其制造技術也未能在中國傳播。因而中國火器的發展大大落後於西方。直到第一次鴉片戰爭前後,清政府才匆忙下令在沿海各地制造火炮,加強海防,但是仍然抵擋不住外國侵略者的堅船利炮,使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國家。
就像之前列舉過的,古代也是有火箭的。
中國古代火箭有箭頭、箭桿、箭羽和火藥筒四大部分。火藥筒外殼用竹筒或硬紙筒制作,裏面填充火藥,筒上端封閉,下端開口,筒側小孔引出導火線。點火後,火藥在筒中燃燒,產生大量氣體,高速向後噴射,產生向前推力。其實這就是現代火箭的雛形。火藥筒相當於現代火箭的推進系統。鋒利的箭頭具有穿透人體的殺傷力,相當於現代火箭的戰鬥部。尾端安裝的箭羽在飛行中起穩定作用,相當於現代火箭的穩定系統。而箭桿相當於現代火箭的箭體結構。中國古代火箭外形圖,首次記載於公元1621年茅元儀編著的《武備志》中。
火箭出現後,在中國被迅速地用於軍事行動和民間娛樂中。10~13世紀,在宋、金、元的戰爭中,已應用了火槍、飛火炮、震天雷炮等火藥武器。那時的飛火炮和現代的火焰噴射器相似,是一種原始的火箭武器。北宋後期,在民間盛行的煙火戲中,人們利用火藥燃氣的反作用力,制成了能夠高飛和升空的"流星"(或稱"起火")、"爆竹"為節日增添了喜慶的氣氛。從工作原理看,流星、爆竹已具有火箭的特點.
“總之,先設計著說吧,我也沒個頭緒,但是大致知道一些原理,只能一步步來了。”
也就是說靠著對歷史上武器的一些記憶,自己設計。
雖然怎麽想怎麽不靠譜,我也還是笑著說道:“嗯,精神上絕對支持。”
“嘿,你剛剛不是說要幫忙的嗎?”
“嗯……如果我要幫忙的話,也沒辦法幫你弄這種攻擊性很強的,若是防禦型的倒是有點辦法。”
“什麽,什麽?快說。”他眼睛一亮,興奮的看著我要我回答。
“就是一些防護類的,還有攻守城的器械。原來略有涉及。”
防護類也主要是青銅胄、皮甲和盾。附屬於戰車的徒兵,裝備相對簡陋,還較多地使用石、骨質的兵器,缺乏甲胄。當時戰爭的勝負決定於雙方戰車的戰鬥,徒兵很難與戰車抗衡。商朝晚期已有武裝的騎士,但數量很少,馬具簡單,無鐙,遠沒有形成單獨的兵種。他們裝備的兵器主要是弓箭、戈和短刀。
商朝以後,經西周到春秋時期,隨著戰爭規模的不斷擴大和生產技術水平的提高,車戰的規模也日益擴大,交戰雙方出動的戰車總數,從幾百乘擴大到上千乘,隨車徒兵的人數也由一乘幾人到幾十人。中國古代兵書《孫子?作戰篇》論用兵之法:“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帶甲十萬是包括車上和隨車徒兵等的全軍總人數。
車戰的發展促進了車戰兵器的發展。周朝車戰使用的青銅兵器,質量有所提高,形制有所改進,種類有所增加。青銅兵器質量的提高,與青銅冶鑄工藝的提高分不開,例如春秋戰國時已能生產脊、刃青銅合金配比不同的覆合劍,使得脊韌刃利,不易折斷。青銅兵器形制的改進,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改變外形設計以提高殺傷效能;二是增強青銅兵器和器柄結合的牢度。例如銅戈,“胡”加長,“穿”增多,改進“援”與柲的交角,加大刃的弧度,因而既提高了勾砍效能,又使其與柲的結合更加牢固。柲的制法也有改進,采用木芯外包竹片再纏帛髹漆的“積竹”柲,既牢固又富有彈性。青銅兵器類型的增加,在格鬥兵器中主要是刺(矛)、體(戈)分鑄以柲聯裝的戟和青銅劍的出現,在遠射兵器中主要是弩(安裝無郭銅弩機)的使用。同時,戰車的制工也更精,軌寬減小,車轅縮短,駕馬一般為4匹,兩服兩驂。還在車上增加防護設施,如在車輿四周加釘由大型青銅甲片組成的護甲;或在軎(車軸頭)端增置矛狀長刺,用以殺傷靠近戰車的敵方徒兵。
周朝青銅兵器的發展,使車戰兵器組合發生與商朝不同的變化。商朝車戰兵器的組合主要是戈、弓箭和短刀。如安陽殷墟婦好墓中出土兵器雖很多,但種類卻只有戈、鉞、短刀和弓箭。西周時有所變化,北京市昌平縣白浮一座女將墓中,出土兵器包括遠射的弓箭,格鬥用的戟、戈、矛、鉞和長體刀,衛體的短劍和匕首,還有用作防護裝具的青銅胄和鑲有銅盾飾的盾。到春秋末年和戰國初年,車戰兵器的組合更加完善,湖北省隨縣曾侯乙墓出土的兵器最典型,遠射兵器是弓箭;格鬥兵器除戈、戟、矛外,還有帶尖鋒和刺球的殳,安有多重戟體的“多戈戟”,並普遍采用“積竹”柲;防護裝具有盾牌和整套的髹漆皮甲胄,並有防護馬匹的髹漆皮馬甲。反映在文獻中記述的車戰兵器,主要是戈、殳、戟、矛和弓矢,還有新出現的短柄格鬥兵器──青銅劍,以及用作防護裝具的皮甲。這時期的文獻中還出現了“五兵”概念,用以概括主要的車戰格鬥兵器。周朝青銅兵器的發展成果,在《考工記》一書中得到了系統總結。該書《冶氏》、《桃氏》、《函人》、《廬人》、《弓人》諸篇中,全面地記錄了兵器的選材、尺寸、形制和制作規範,這些都可以與考古發現的大量實物相印證,表明當時已達到中國古代車戰兵器最成熟的階段,也是青銅兵器制造工藝最成熟的時期。舉世聞名的陜西省臨潼縣秦始皇陵兵馬俑坑出土的大量青銅兵器,許多至今不銹,鋒利異常,正是青銅兵器發展到頂峰後的產品。但是盛極開始轉衰,戰國中晚期也正是車戰和車戰用青銅兵器開始走向衰落的時期,因為更新的金屬材料──鋼鐵制造的兵器已嶄露頭角,預示著冷兵器將要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
而攻守城器械早在原始社會晚期,人們為了保護氏族或部落不受侵犯,開始在住地周圍構築圍墻、壕溝等防禦設施,形成了原始設防城堡。到了奴隸社會時,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工程技術水平的提高,城堡的構築日漸牢固,並出現了規模較大的設防城市。進入封建社會以後,設防城市的構築更趨牢固,由夯土城發展到包鑲部分磚壁,直到修築磚城,並出現了羊馬城等設施。北宋總結了前代的築城術,在《武經總要》一書中記載了具有城樓、角樓、弩臺、甕城、城壕及羊馬城等設施完備的城防體系。隨著設防城堡的不斷改進,促使攻城器械隨之不斷改進和創新。攻城器械的發展,又促使守方有針對性地創制相應的守城器械,因而形成了兵器裝備中具有專門用途的攻守城器械系統。中國在春秋以前以車戰為主,軍事家主張**速決,認為“攻城則力屈”(《孫子?作戰篇》),攻守城器械的發展是有限的。戰國時期,攻守城戰日趨激烈,攻守城器械已有較大的發展,戰國晚期的墨家著作(《墨子》“城守”諸篇)記述有守城和攻城器械。此後,經過漢唐時代的發展,冷兵器階段的攻守城器械到北宋時已相當完備,《武經總要》一書中,對重型遠射兵器、攻城器械和守城器械有如下記述:重型遠射兵器:床弩和礮,用以摧毀敵方的防禦設施和消滅依托城堡抵抗的敵人,同樣也用於守方摧毀敵方的攻城器械和殺傷攻城部隊。②攻城器械:用以攀越高墻深壕的器械,其中歷史最久的是周朝已出現的登城用的雲梯,此外還有跨越壕溝的濠橋、折疊橋,掩護戰士抵近城垣的防護棚具轒輼車,登高偵察城內敵情的巢車、望樓車等。③守城器械:用以毀壞敵方攻城器具和殺傷登城人員。有各種檑木和檑石,用以燒毀雲梯等攻城器具的飛炬、猛火油櫃等,還有為塞補被敵方摧毀的防禦工事用的塞門刀車、木女頭等,以及對付火攻用的滅火器械。
特別值得註意的是《武經總要》攻守戰具中記載的新型縱火器具。火攻戰術在中國有悠久的歷史,《孫子?火攻篇》就已精辟地闡述了火攻的戰術和作用。史載戰國時齊國的田單用火牛破燕,三國時吳國的周瑜在赤壁火燒曹軍戰船等,就是以火攻取勝的著名戰例。傳統的火攻器具主要是帶燃燒油脂的火箭,以弓弩發射;也使用火獸、火禽和火船。這些火攻器具,都取自天然可燃物,易受氣候影響,局限性很大。
他滿意的點點頭:“僅僅是這樣也很不錯了。”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我倆相視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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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銃是嘉靖二十七年(1548)明軍在東南沿海剿倭作戰中繳獲的。原制為歐洲火繩槍。它在構造上與手持火銃相比,具有身管較長、口徑較小、裝有瞄準具、彎形槍托和火繩槍機發火等特點,因而發射方便、射程較遠、命中率較高、侵徹力較強。嘉靖三十七年(1558)。明朝仿制首批鳥銃成功。佛朗機銃和鳥銃的仿制成功。使火器具有較優良的作戰性能,因而被明軍大量裝備。這在戚繼光薊州(今天津市薊縣)練兵時的陸軍各營中反映最為明顯,以車營和步營為例:
從以上兩表可以看出。戚繼光編練的車、步營。火器的配備已明顯增多。使用火器的士兵在人員編制中已達到或超過半數。其中車營是專門的火炮部隊,因此輕重火器的配備所占比重就更大。而在步營中。由於鳥銃裝填彈藥慢和近戰中不能刺殺,刀槍弓箭手仍占一半。戚繼光很註意火器同冷兵器配合使用。火器手配備長刀,便於近戰格鬥;冷兵器手配備火箭,以利遠射。在基層戰鬥單位的編制中。也是把火器和冷兵器有機地結合起來,互為短長。在戚繼光編著(成書於1571年)的《練兵實紀》中,詳細記載著上述各營的編制裝備,以及訓練士兵使用佛朗機銃、鳥銃進行戰鬥的要求,反映了戚繼光的新式槍炮同冷兵器相結合的戰術思想,在中**事史上具有重要意義。戚家軍是明朝後期的精銳部隊,其裝備情況特別是火器所占比重之大,尚難代表當時明軍的全貌。
中國在仿制成功鳥銃後,還不斷有所改進。萬歷二十六年(1598),趙士楨在《神器譜》中,介紹了掣電銃、迅雷銃、鳥嘴銃、魯迷銃、鷹揚銃、翼虎銃等十多種各具特色的單兵用槍。其中掣電銃的龍頭式槍機安於槍托上,扣動扳機,龍頭落於藥池,點火完畢,龍頭自行彈起,並在槍尾安有防身鋼刃;迅雷銃有5管,可輪流發射,提高了射速。崇禎八年(1635),畢懋康在《軍器圖說》中介紹了自生火銃,改鳥銃的火繩點火為燧石發火,克服了火繩怕風雨的缺點,是中國鳥銃發火裝置的重大改進。但上述火器,均未見大批生產和裝備軍隊。
佛朗機銃作為一種火炮,比較輕便,適於在運動中使用;但口徑較小,威力不大。萬歷年間,後金軍與明軍在中國東北的戰爭日益激烈,多為攻守城戰,佛朗機銃威力不足的弱點暴露出來。明政府為尋求威力更大的火炮,命大學士徐光啟購買和仿制歐洲新式大口徑火炮,當時稱為“紅夷炮”。據《明史?兵志》記載,紅夷炮長2丈餘(約合6米),重者至3000斤(約合1800千克),“能洞裂石城,震數十裏”。現存實物,炮身長多為2~3米,口徑多為100毫米以上,比佛朗機銃口徑大、管壁厚、炮身長,成為當時威力最大的火炮。明軍配備紅夷炮後,在同後金軍的作戰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天啟六年(1626),明將袁崇煥守寧遠(今遼寧興城),多次以紅夷炮擊退後金軍的進攻,取得了守城戰的勝利。崇禎十二年至十五年(1639~1**2),明軍與清軍在松山(今遼寧錦州南)、錦州之戰中,雙方用巨炮對轟,展開激烈炮戰。與此同時,李自成率領的農民起義軍也已裝備大型火炮,如進攻開封時,除用大量火藥轟塌城墻外,也用火炮轟擊城垣,掩護士兵攻取堅城。
從元朝到明朝,在槍、炮獲得重要發展的同時,其他種類的火器也有不同程度的進步,這些豐碩成果在明朝後期的《兵錄》、《武備志》、《金湯借箸十二籌》等兵書中得到了充分反映。僅《武備志》就記載了火藥、火炮、火銃、火箭、火牌、噴筒、火毬、火獸、火器戰車、水戰火器、地雷等類火器共200多種,並繪有大量附圖。在火藥配制方面,明代後期除吸收外來火藥配方的特點而制成更適合新式槍炮用的發射藥外,還配制了各種專用的火藥,如引藥、炸藥、信號藥、發煙藥、致毒藥等,豐富了宋元以來的火藥品種。在噴筒和拋射火器方面,提高了燃燒、致毒、發煙、遮障等作戰功能。利用火藥反沖力推進的火箭技術,得到廣泛應用,有單級火箭、二級火箭、多發齊射火箭、有翼火箭等。在爆炸性火器方面,有炸彈類、地雷類、水雷類共十幾種,一般用於投擲、事先埋設或沈放於水陸通衢,其引爆方式除直接點火外,已發展為拉發、絆發、觸發或機械式鋼輪發火。這些火器都以各自的特點,在作戰中同槍炮一起發揮殺傷和破壞作用。
清朝以後,中國火器的發展逐漸由緩慢而至於停滯。清初由於戰事的需要,尚重視火器制造,重型火器以火炮為主,輕型火器以鳥槍為主。據《清文獻通考》記載,從康熙十三年到六十年(1***~1721),清中央政府所造的大小銅、鐵炮約900門,但炮的基本構造和性能並無大的改進。如康熙十五年(1676)鑄造的“神威無敵大將軍”炮,仍屬紅夷炮型,大者口徑達110毫米,全長248厘米,重1000千克,可發射4千克重的鐵彈。在康熙二十四年(1685)收覆被沙俄侵占的雅克薩時,曾使用了這種火炮。鳥槍的種類較多,其中少數采用了燧石槍機,多數仍用火繩槍機。康熙年間,戴梓曾制出燧發連珠銃和蟠腸鳥槍,對鳥槍的結構有較大改進,但未被廣泛使用。至於部隊配置火器的狀況,與明末大致相同。康熙三十年(1691),在滿蒙八旗中設立火器營,抽調5000多人專門訓練使用鳥槍。雍正五年至十年(1727~1732),先後規定綠營的火器配備,鳥槍兵一般占40~50%,加上約占10%的炮兵,火器手約占60%左右。18世紀中葉以後,歐洲各國開始產業革命,機器工業逐漸代替工場手工業,火器的制造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而這時中國仍處於封建社會,清政府由於腐敗的統治和嚴重的保守思想,根本不重視火器的發展,很少再造火器。對外又妄自尊大,實行閉關鎖國政策,使外國先進的火器及其制造技術也未能在中國傳播。因而中國火器的發展大大落後於西方。直到第一次鴉片戰爭前後,清政府才匆忙下令在沿海各地制造火炮,加強海防,但是仍然抵擋不住外國侵略者的堅船利炮,使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國家。
就像之前列舉過的,古代也是有火箭的。
中國古代火箭有箭頭、箭桿、箭羽和火藥筒四大部分。火藥筒外殼用竹筒或硬紙筒制作,裏面填充火藥,筒上端封閉,下端開口,筒側小孔引出導火線。點火後,火藥在筒中燃燒,產生大量氣體,高速向後噴射,產生向前推力。其實這就是現代火箭的雛形。火藥筒相當於現代火箭的推進系統。鋒利的箭頭具有穿透人體的殺傷力,相當於現代火箭的戰鬥部。尾端安裝的箭羽在飛行中起穩定作用,相當於現代火箭的穩定系統。而箭桿相當於現代火箭的箭體結構。中國古代火箭外形圖,首次記載於公元1621年茅元儀編著的《武備志》中。
火箭出現後,在中國被迅速地用於軍事行動和民間娛樂中。10~13世紀,在宋、金、元的戰爭中,已應用了火槍、飛火炮、震天雷炮等火藥武器。那時的飛火炮和現代的火焰噴射器相似,是一種原始的火箭武器。北宋後期,在民間盛行的煙火戲中,人們利用火藥燃氣的反作用力,制成了能夠高飛和升空的"流星"(或稱"起火")、"爆竹"為節日增添了喜慶的氣氛。從工作原理看,流星、爆竹已具有火箭的特點.
“總之,先設計著說吧,我也沒個頭緒,但是大致知道一些原理,只能一步步來了。”
也就是說靠著對歷史上武器的一些記憶,自己設計。
雖然怎麽想怎麽不靠譜,我也還是笑著說道:“嗯,精神上絕對支持。”
“嘿,你剛剛不是說要幫忙的嗎?”
“嗯……如果我要幫忙的話,也沒辦法幫你弄這種攻擊性很強的,若是防禦型的倒是有點辦法。”
“什麽,什麽?快說。”他眼睛一亮,興奮的看著我要我回答。
“就是一些防護類的,還有攻守城的器械。原來略有涉及。”
防護類也主要是青銅胄、皮甲和盾。附屬於戰車的徒兵,裝備相對簡陋,還較多地使用石、骨質的兵器,缺乏甲胄。當時戰爭的勝負決定於雙方戰車的戰鬥,徒兵很難與戰車抗衡。商朝晚期已有武裝的騎士,但數量很少,馬具簡單,無鐙,遠沒有形成單獨的兵種。他們裝備的兵器主要是弓箭、戈和短刀。
商朝以後,經西周到春秋時期,隨著戰爭規模的不斷擴大和生產技術水平的提高,車戰的規模也日益擴大,交戰雙方出動的戰車總數,從幾百乘擴大到上千乘,隨車徒兵的人數也由一乘幾人到幾十人。中國古代兵書《孫子?作戰篇》論用兵之法:“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帶甲十萬是包括車上和隨車徒兵等的全軍總人數。
車戰的發展促進了車戰兵器的發展。周朝車戰使用的青銅兵器,質量有所提高,形制有所改進,種類有所增加。青銅兵器質量的提高,與青銅冶鑄工藝的提高分不開,例如春秋戰國時已能生產脊、刃青銅合金配比不同的覆合劍,使得脊韌刃利,不易折斷。青銅兵器形制的改進,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改變外形設計以提高殺傷效能;二是增強青銅兵器和器柄結合的牢度。例如銅戈,“胡”加長,“穿”增多,改進“援”與柲的交角,加大刃的弧度,因而既提高了勾砍效能,又使其與柲的結合更加牢固。柲的制法也有改進,采用木芯外包竹片再纏帛髹漆的“積竹”柲,既牢固又富有彈性。青銅兵器類型的增加,在格鬥兵器中主要是刺(矛)、體(戈)分鑄以柲聯裝的戟和青銅劍的出現,在遠射兵器中主要是弩(安裝無郭銅弩機)的使用。同時,戰車的制工也更精,軌寬減小,車轅縮短,駕馬一般為4匹,兩服兩驂。還在車上增加防護設施,如在車輿四周加釘由大型青銅甲片組成的護甲;或在軎(車軸頭)端增置矛狀長刺,用以殺傷靠近戰車的敵方徒兵。
周朝青銅兵器的發展,使車戰兵器組合發生與商朝不同的變化。商朝車戰兵器的組合主要是戈、弓箭和短刀。如安陽殷墟婦好墓中出土兵器雖很多,但種類卻只有戈、鉞、短刀和弓箭。西周時有所變化,北京市昌平縣白浮一座女將墓中,出土兵器包括遠射的弓箭,格鬥用的戟、戈、矛、鉞和長體刀,衛體的短劍和匕首,還有用作防護裝具的青銅胄和鑲有銅盾飾的盾。到春秋末年和戰國初年,車戰兵器的組合更加完善,湖北省隨縣曾侯乙墓出土的兵器最典型,遠射兵器是弓箭;格鬥兵器除戈、戟、矛外,還有帶尖鋒和刺球的殳,安有多重戟體的“多戈戟”,並普遍采用“積竹”柲;防護裝具有盾牌和整套的髹漆皮甲胄,並有防護馬匹的髹漆皮馬甲。反映在文獻中記述的車戰兵器,主要是戈、殳、戟、矛和弓矢,還有新出現的短柄格鬥兵器──青銅劍,以及用作防護裝具的皮甲。這時期的文獻中還出現了“五兵”概念,用以概括主要的車戰格鬥兵器。周朝青銅兵器的發展成果,在《考工記》一書中得到了系統總結。該書《冶氏》、《桃氏》、《函人》、《廬人》、《弓人》諸篇中,全面地記錄了兵器的選材、尺寸、形制和制作規範,這些都可以與考古發現的大量實物相印證,表明當時已達到中國古代車戰兵器最成熟的階段,也是青銅兵器制造工藝最成熟的時期。舉世聞名的陜西省臨潼縣秦始皇陵兵馬俑坑出土的大量青銅兵器,許多至今不銹,鋒利異常,正是青銅兵器發展到頂峰後的產品。但是盛極開始轉衰,戰國中晚期也正是車戰和車戰用青銅兵器開始走向衰落的時期,因為更新的金屬材料──鋼鐵制造的兵器已嶄露頭角,預示著冷兵器將要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
而攻守城器械早在原始社會晚期,人們為了保護氏族或部落不受侵犯,開始在住地周圍構築圍墻、壕溝等防禦設施,形成了原始設防城堡。到了奴隸社會時,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工程技術水平的提高,城堡的構築日漸牢固,並出現了規模較大的設防城市。進入封建社會以後,設防城市的構築更趨牢固,由夯土城發展到包鑲部分磚壁,直到修築磚城,並出現了羊馬城等設施。北宋總結了前代的築城術,在《武經總要》一書中記載了具有城樓、角樓、弩臺、甕城、城壕及羊馬城等設施完備的城防體系。隨著設防城堡的不斷改進,促使攻城器械隨之不斷改進和創新。攻城器械的發展,又促使守方有針對性地創制相應的守城器械,因而形成了兵器裝備中具有專門用途的攻守城器械系統。中國在春秋以前以車戰為主,軍事家主張**速決,認為“攻城則力屈”(《孫子?作戰篇》),攻守城器械的發展是有限的。戰國時期,攻守城戰日趨激烈,攻守城器械已有較大的發展,戰國晚期的墨家著作(《墨子》“城守”諸篇)記述有守城和攻城器械。此後,經過漢唐時代的發展,冷兵器階段的攻守城器械到北宋時已相當完備,《武經總要》一書中,對重型遠射兵器、攻城器械和守城器械有如下記述:重型遠射兵器:床弩和礮,用以摧毀敵方的防禦設施和消滅依托城堡抵抗的敵人,同樣也用於守方摧毀敵方的攻城器械和殺傷攻城部隊。②攻城器械:用以攀越高墻深壕的器械,其中歷史最久的是周朝已出現的登城用的雲梯,此外還有跨越壕溝的濠橋、折疊橋,掩護戰士抵近城垣的防護棚具轒輼車,登高偵察城內敵情的巢車、望樓車等。③守城器械:用以毀壞敵方攻城器具和殺傷登城人員。有各種檑木和檑石,用以燒毀雲梯等攻城器具的飛炬、猛火油櫃等,還有為塞補被敵方摧毀的防禦工事用的塞門刀車、木女頭等,以及對付火攻用的滅火器械。
特別值得註意的是《武經總要》攻守戰具中記載的新型縱火器具。火攻戰術在中國有悠久的歷史,《孫子?火攻篇》就已精辟地闡述了火攻的戰術和作用。史載戰國時齊國的田單用火牛破燕,三國時吳國的周瑜在赤壁火燒曹軍戰船等,就是以火攻取勝的著名戰例。傳統的火攻器具主要是帶燃燒油脂的火箭,以弓弩發射;也使用火獸、火禽和火船。這些火攻器具,都取自天然可燃物,易受氣候影響,局限性很大。
他滿意的點點頭:“僅僅是這樣也很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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