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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倒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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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蘭芝吞吞吐吐地說了自己的猜測,焦仲卿什麽花花念頭都暫消了,骨碌一下跳起來:“真的?”

劉蘭芝含羞帶怯地點了點頭。

焦二哥興奮地搓了搓手,想要摸一摸妻子的肚子。

劉蘭芝看焦仲卿這麽開心,反倒有些不安:“只是、瞧著像是,還沒準信兒呢。”

焦仲卿卻一直傻笑:“指定是真的,就是真的。”

…………………………

建安十一年,上元節燈會。

早先都是劉蘭芝帶著焦淑清一塊兒出門的。

今年淑清的兩個嫂子都有了身子,倒是沒辦法出門去湊熱鬧。幸好有陳大妞和吳思思來尋淑清。

三人出了門。

陳大妞搖頭晃腦:“原先吧,就是思娘帶著丫鬟。現在淑娘出門也帶著丫鬟。你們倆都可是一副大家小姐的派頭了。”

淑清倒是有些擔心這個發小心裏會不舒服,畢竟陳大妞再怎麽粗神經,也是個姑娘,難免會有攀比之心:“大妞這話說的,我哪裏有小姐的派頭的?山雞插了彩羽,也變不成鳳凰啊。不過是我娘覺得小甜年紀小,讓她一起出來松散罷了。”丫鬟喚作小甜。

陳大妞哈哈大笑:“淑娘你最愛充大。這裏就你年紀最小,還能說你家丫鬟年歲小。”

吳思思很不耐煩:“扯這些有的沒的幹啥,走,去猜燈謎去。”

“行。這是淑娘的強項。我看中那盞老虎燈(1)了,淑娘,幫幫我吧。”陳大妞諂媚地笑。

老虎燈是黃蒙皮紙做的,確實是個稀罕物件。

謎面是個字謎,倒是不難猜,所以最後官家的人出來決斷,說是要加比一輪。

陳大妞素來知道淑娘不愛出風頭,便說:“算啦。走罷,我們再去別處看看。”

淑清知道這是大妞為自己著想,知道自己不愛去臺子上面“丟人現眼”,覺得對方真是個可愛的小夥伴兒。

吳思思卻說:“等等,我瞧見我弟弟了,讓他去幫大妞奪燈籠。”

陳大妞一見老虎燈有望,笑嘻嘻地客氣道:“這多不好意思啊。”

“行啦,咱們不說虛的,我弟弟就是你弟弟。”吳思思剛剛很霸氣地說完這句話,轉眼就裝起了矜持。

因為迎面和自家弟弟一起走來的人,赫然是自己未來的夫婿——縣令的三公子,江玉衡。

陳大妞和焦淑清這是第一次見到了傳說中的人物,但是因為迎面而來,也不好意思多加打量。

兩方人匯合之後,吳思賢給江三郎做了介紹,年輕男女相互打了招呼。

寒暄完畢,吳思思就對自己弟弟說,陳大妞看中了那個老虎燈,淑娘不願意上臺去,想讓小弟幫忙去爭奪。

吳思賢應允。

果然是英雄出少年!江山代有才人出!

額,好像有什麽奇怪的東西混進來了?不就是搶奪了一個花燈而已,這描述得有些誇張了。

總之,十二歲的吳思賢在臺上力壓群雄,奪得了花燈。

吳家弟弟把花燈交給了自己姐姐。吳思思又把老虎花燈遞給陳大妞。

卻見那吳家小弟弟踟躕著開口問吳思思:“阿姐可有想要的花燈?”

“唔,我想要那盞荷花燈。”吳思思說到。

那江三郎極有眼色:“方才是吳家弟弟出馬,這回就讓江某來。”

吳思思頓時笑成了一朵花兒。

目送著江家三公子去爭奪荷花燈,吳思思問到焦淑清:“淑娘有看中哪一個?讓思賢去。”

這是焦淑清第一次知道吳家小弟的全名。

眼見著順著吳思思的話,吳家小弟一臉靦腆地望向自己,淑清以為是那青少年的表現欲,便隨口說了:“那盞仙桃燈倒是很別致。”

吳思思噗嗤一下笑開:“哪裏是別致,淑娘是覺得可口吧?”

街上人來人往的,淑清假裝害羞,低了低頭。

擡頭就見吳家小弟已經走向桃子燈了。

不多時,江三郎就提著荷花燈走來,款款風姿惹得路邊的大姑娘、小媳婦拿眼角一個勁兒的偷瞄他。

吳思思挺了挺胸脯,虛榮心大漲。

接過江三郎遞過來的荷花燈,吳思思引來一眾艷羨的目光。

隨後走來的吳思賢,慢慢走到淑清面前,把桃子燈的柄遞了過來。

淑清接過來,道了謝。擡頭看吳家小弟整個臉不知是燈火映的、還是怎地,居然泛紅。

淑清告訴自己:自作多情不好!你才十一歲、對方才十二歲,絕對不是你想的那樣。

…………………………

事實卻是,出了正月沒多久,裏正家裏就托了媒人上門說親事。

正是為他家兒子求娶焦淑清!

要說裏正的兒子吳思賢,也算是遠近聞名的小神童了,用現代的話說,就是軟件硬件都是平均線以上水平。

焦家被提親,倒是有些開心。

一家有女百家求。淑娘年紀還小,就有人求娶,正是說明了焦家的姑娘出色。

在綜合考量了各方面的因素之後,焦母便初步與吳家有了共識——這事兒有門。

劉蘭芝倒是有些別的話語,悄悄對焦仲卿說:“咱們家淑娘各方面都是出挑的,娘怎麽不多看看?”

劉蘭芝自從確診有孕之後,就沒再去縣城住著了。

焦仲卿撓撓腮:“許是想著淑娘若是嫁的近,還是有個照料吧?”

不得不說,焦二哥難得是機靈了一回。

焦母的思量就是:雖然女兒很出類拔萃,莫說是裏正的兒子,就算是縣令、太守的兒子也是配得。可是高門嫁女哪裏是這麽容易的,淑娘自小性子就正,主意也大,若是嫁入高門,不知道會不會過得快活。裏正家就不同了。鄉裏鄉親,知根知底;那吳思娘又是淑娘的閨中密友;再有焦仲卿的主簿身份對著縣令、太守許是不夠看,可是對著裏正卻是足夠了,萬一淑娘以後受了氣,家裏人也能為她討臉面。

焦淑清不知道,焦母為了自己的婚事是費盡思量。

就好像“丈夫出軌,妻子總是最後一個知道的”——淑清是焦家最後一個知道自己正在議親的人。

乍聞這個訊息,淑清倒是楞了神——至於嗎,自己才十一歲。

“很是該議起來了,你以為每家姑娘都像你二嫂一樣,十六七歲才發嫁?”焦母點了點淑清的額頭。

“可是,我才十一歲啊,阿娘。”

“只是議親,又沒讓你立時嫁過去。至少得等你及笄。”

淑清算了算,還有三年多,足夠自己完成任務了,便沒把這事兒放在心上。

兩家的默契之下,這一雙小兒女的婚事基本上是定下了。

焦母頓覺寬慰:老大家裏已經有了兒子、老二家的也懷上了、淑娘的婚事有著落……現在焦家有青磚大瓦房、有良田百十畝,自己這半輩子操勞也值了,到底下見了老頭子,也算是有交代了。

…………………………

焦家一片何樂。

吳家卻正一片鬧哄哄。

原先,吳母就想要親上加親,把妹子的女兒與自家兒子湊對。

沒想到自家男人怎麽也不答應,現在更是繞過自己,找人去焦家提親。

不是說焦家姑娘不好,外面確實一直流傳,道是焦家姑娘心靈手巧、招財納福。

可是吳母本就是沒主見的性子,小時候一切聽爹娘的,出嫁了也沒能改了這個習慣。每年回娘家,爹娘就說要拔拉一下小妹家裏,又說小妹的小女兒與自己兒子可以做門親事。而自家小妹在耳邊拍馬、哭窮。

吳母的心裏就湧上說不出的滋味:未出嫁前,小妹就是一直比自己討巧,更得長輩喜歡。結果議親的時候,吳家人看中了自己,自此之後,自己在娘家的地位就猛然提升了。現在爹娘和小妹都這麽央求著自己,自己就想,擺擺架子答應了罷,誰曾想……

其實,吳母的這種心態也無可厚非。

吳母從小不受重視,驟然因為嫁得好了,而得到這麽多的矚目和關註,難免飄飄然。

可是吳裏正雖然平時小事都隨著她去,貼補娘家也當做沒看見。現在事關自己兒子婚姻大事,卻不能讓這婦人做了親戚人情去!

“我看那焦家的小娘子就是個好的。這事兒就這麽定了。”裏正拍板。

吳母張張嘴還想說什麽。

吳家老夫人咳嗽一聲:“我兒挑選的,自然是好的。”

平心而論,吳家老夫人也是個和善的,並不怎麽磋磨自己的兒媳婦兒,用她的話說:“誰都是做人兒媳婦兒過來的,自己當了婆母,就別再去作幺蛾子,折騰別人家的姑娘了。”

是以,吳母剛入門的時候,很是被厚待。

直到後來吳母總是補貼娘家,才被老夫人敲打,自此之後,吳母就很怵自己的婆母。

現在婆母發話,吳母不應,也得應下了。

作者有話要說:在漢文帝時,已下令將正月十五定為上元節。漢武帝時,“太一神”的祭祀活動定在正月十五。(太一:主宰宇宙一切之神)。司馬遷創建“太初歷”時,就已將上元節確定為重大節日。

1:如果叫大蟲燈是不是很搞笑?

為啥又是裏正的兒子?哈哈哈,紅鸞也是嫁給裏正的兒子呀!看來裏正才是我的【真愛】

最後,今天又去搗鼓了文案,有木有變好看?感謝基友福爾摩匪,(づ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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