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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認識了CJ,大家又聊得來,所以做了朋友。他又看我這麽喜歡這裏,所以邀請我可以每年都來玩,他負責住宿和車子。”

“你去旅游都要去Club?”權志龍提高了音量,顯然因為千程去Club而不爽。

關註點錯了吧……但千程還是解釋:“雖然這裏偏僻,但是還是有不少Club專為游客設置的,我那時候只是想喝酒而已。因為沒滿年紀,所以只能偷偷跑進Club裏面試試。”

“話說,哥,你自己都是夜店常客吧?”反應過來的千程看向馬上躲在帽子裏面的權志龍:“你去的夜店肯定比我多吧?肯定還有玩速配吧?哥,哪家質量比較好啊?”

“論質量的話,應該是明洞XX……嗚哇千程我錯了,不應該提這個問題的……”

而千程所說的,完美的景觀,其實就是靜靜坐在一塊平坦的巖石上,悠閑得看著泛紅的落日,漸漸在山巒間消逝不見。

到達目的地的千程志龍,肩並肩就這麽坐在了地上。因為傍晚有些冷,權志龍還專門把外套脫下來披在兩人身上。於是,兩人就這麽肩並肩坐著,迎著微暖的橘黃色日光,耳朵裏聽著的是自己專輯的歌曲,山間的微風清清涼涼地吹在身上,讓人覺得無比放松。

千程著迷地看著眼前的景色,右手緊緊和權志龍十指緊扣。

“每一次我看到這裏,就覺得整個世界,整個宇宙展現在我眼前。”

“沒有任何煩惱,沒有任何瑣事,世界就像一個寬廣的胸懷,將我們包裹其中……”被陽光曬得有些發紅的千程,興奮地轉頭看向志龍:“哥,你能感覺到嗎,能感覺到這種氣勢麽?”

原本就像千程說的,沈浸在這種壯闊景色裏的權志龍,一轉頭看著千程泛紅的臉頰,便馬上分了神。

在他眼中,如同落日一樣微紅的臉頰,深邃得如同星芒一樣的雙眼,陽光下有些透明的皮膚和粉紅的雙唇……這樣的千程才是真正的,最完美,最讓他感動的景色。

他一把摟住千程,按住對方的後腦勺,通過一個再綿長深切不過的吻來證明自己的感動。

於是,在落日的餘暉下,逆光的兩個人就如同兩個黑色剪影。他們在起伏的泛紅山巒襯托下,在宏偉得如同整個世界,整個宇宙一樣的背景下,緊緊地貼在一起,通過一個簡單而又濃烈的動作,成為了磅礴浩瀚的宇宙中,永久的一個瞬間。

作者有話要說:感謝愛Big棒的武十三的地雷,我們的名字其實很配不是麽,都是數字……麽麽~

“Shut Up”並不像直譯時候的強硬,在朋友間會有種“別鬧了/討厭”的意思。

韓國人的英語真心糟糕

速配:韓國夜店的項目,拉相等數量的女孩到男孩子的房間,大家玩玩……

最後一段,文藝吧?

十八最近都很忙,所以會盡量日更,明天還要出去吃飯,說不定會……唉,我盡量吧

這倆甜麽,還要更甜麽,還是要劇情?

另外被好多親指出了錯漏之處,捂臉害羞,啊啊好丟臉……

最後,大家的評論我都有看,但是還沒有時間回覆,等到我準備完這輪的回覆,再來謝謝你們吧……

☆、Chapter 65TheTrip3

在新年過後,首次發出信息的千程推特,在安靜了兩天之後,又發出了一張照片。

照片裏,夕陽下的千程背對著鏡頭,張開懷抱站在山崖邊,像是要擁抱整個世界一樣。而她的淡金色長發,也因為呼嘯的山風被吹得飛揚起來,甚至在橘紅色夕陽和泛紅巖石的效果下,被染得像是烈火一樣燦爛絢麗。

即便穿著再普通不過的無袖背心和牛仔褲,她也能在鏡頭前如同站在山巔的女王一般。在磅礴的大峽谷面前,讓氣勢和氣場直直穿過屏幕,通過一張照片震撼著人心。

千程當然不止拍了那麽一張照片,相當自戀的她實際上一直苦於一個人旅游,沒有人幫她抓拍照片……於是,這次有了苦力權志龍在身邊,兩個人即便只有手機,也一樣拍得不亦樂乎。再加上權志龍也不是低調的性格,於是起興的兩人哢嚓哢嚓舉著手機拍了上百張照片。只是由於背景裏無處不在的大峽谷山巒,興致勃勃也很想發照片的權志龍,也只能壓抑住自己的沖動,將這些美好的照片存在了手機裏。

不過,他還是壓抑不住想要炫耀的心情,將其中一張最滿意的照片,發給了所有他們戀情的知情人。

這張照片裏,千程和志龍在落日和山巒的背景下,由於逆光再加上拍攝距離,讓人看不清面孔。但是這兩道模糊的身影,卻緊緊地貼在一起,在橘黃的陽光中,甜蜜地親吻著。其中千程飛揚的長發,和權志龍瘦削的身材,成為了識別他們的關鍵。

這兩人還真的是甜到膩了,專門厚著臉皮攔下路邊開車經過的路人,讓人家給他們拍這張照片。不過好在路人人還算不錯,還對他們的甜蜜表示了祝福。

TOP是第一個回覆的,這位正忙著籌備電影拍攝的大哥,僅僅回了個:“哦。”讓權志龍哭笑不得。

而Teddy則故意將關註點擺在了別的問題上:“志龍啊,你只比千程高了一個頭頂哦,要加油了!”

就連太陽,也對這種炫耀行為持保留態度:“亞利桑那會很容易曬黑的,志龍,小心造型師和寶型姐回頭罵你……”

無語地看著手機裏千奇百怪,卻就是沒有很常規祝福的回覆,權志龍在暗嘆誤交損友的時候,也同時知道這群人肯定是在嫉妒自己和千程的甜蜜,不過他們兩人不就是生來讓人嫉妒的麽~他驕傲地看著手機裏被設為桌面的照片,他和千程還真是般配!

等他們從這個景點回去CJ那裏的時候,天色已近開始黑了下來。

即便身體上還是非常疲倦,千程和志龍卻仍舊看上去非常精神。坐在副駕駛座位上的權志龍,甚至偷偷扯開嘴角,開始期待起今晚來。果然,下定決心軟磨硬泡地拿出來這四天假期再明智不過了,這簡直能成為今年度他最明智的決定了,旅游可是能為情侶升溫的最佳方式,更何況,他們今晚還是同睡在一間房裏呢……

他不僅回想起自己之前霸氣地和CJ聲明只需要一間房,還隱約猜到千程在回答CJ挑釁的時候,那句聽上去有些模糊,但是卻能莫名地讓他猜到意思的話……回程的路上,權志龍看著滿天星光的夜空,突然覺得開始對CJ有些好感。如果不是這個家夥,他們兩個的進展也應該不會那麽快吧?

“Hey男人,躲在那裏偷笑什麽?”自從面對著CJ脫口而出權志龍是她的男人之後,千程開始喜歡上這個稱呼起來,不太喜歡直接叫大家都會叫的偶吧哥哥,也不喜歡甜到膩地叫“老公”“親愛的”。少女總統權志龍,她的男人,這種獨占性讓她覺得安全感十足,甚至有種大家的總統是她的私有物這種驕傲的感覺。

她一邊扶著方向盤,一邊扭頭看著用手托著下巴,笑容越來越大的權志龍,越野車在漆黑的山路中呼嘯著小鎮方向開去。

但事情卻不想權志龍想象的那樣——兩人回到土著小鎮上CJ的客棧,洗個熱水澡,然後在暧昧的氣氛中點些蠟燭喝杯紅酒,來一場浪漫的燭光晚餐,最後酒足飯飽打場架什麽的……

當千程把車子停在了客棧前面時,CJ和他女友已經架好了篝火,這家只為好友營業的,純屬玩票性質的所為客棧其實就是CJ的家。每當好朋友們來這裏住上幾天的時候,CJ和女友阿雅都會非常熱情地為他們準備好晚飯。再加上千程又是常客,和CJ阿雅的關系都非常不錯,所以他們準備得更是貼心,還因為前幾天鎮上的獵人打到了野豬,大家就非常有口福地坐在篝火邊吃上了野味。

權志龍坐在篝火邊,紳士地提出要幫阿雅的忙,而千程在下了車之後,在他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就失了蹤。作為一個體貼的男友,他當然也知道分寸。

等到CJ拎著兩把吉他,再搬出兩張高腳凳的時候,千程才姍姍來遲。夜晚的峽谷裏氣溫很低,穿著衛衣和牛仔褲的她揣著兜晃了進來,在火光的映照下,她的男人站起身給了她一個深深的吻。看到這一幕的阿雅停下了手中的動作,露出了淺淺的微笑,而CJ則在一邊捉弄似的吹起了口哨,結果兩個人還是厚著臉皮,直到一個吻結束才面色如常地分開,一點都不見亞洲人應該有的害羞。

晚飯是在CJ的祝酒詞中開始的,被邀請過來的鄰居們也跟著一起湊熱鬧。千程和CJ成為朋友也不是就聊了兩句合得來那麽簡單,作為鎮上最好的音樂人,CJ的才華比起很多大城市裏的音樂人都差不到哪裏去。於是在大家歡快的吃肉喝酒的時候,坐在一旁開著音響或是彈著吉他的CJ成為了全場氣氛的調節人,他是能讓坐著吃肉吃得滿嘴流油的人,心甘情願放下手中的肉,站起來跟著跳舞的人。

而每當千程來的時候,都會忍不住加入。即便在美味的烤肉面前,她也會抱起吉他,和CJ一起成為鼓動群眾跳舞的一員。雖然不是吉他高手,但是她的嗓音和即興創作卻深受當地人的喜愛,甚至有不少當地土著都開始認識她。而今天早上,一聽到Lexi要來,大家就已經準備好了去CJ那裏蹭飯,順便露天篝火派對了。

至於權志龍,原本不是很喜歡吃太多的他,也因為非常熱情的大叔大嬸的相邀,不得不吃了好幾塊流油的野豬肉,又喝了好幾杯滿滿的加冰的威士忌,外加好幾杯隔壁獵人大叔自己釀的酒。即便他搖手推拒,也因為他是整個小鎮都知道的,好酒量的Lexi的男友,還是被強灌了好幾口。

最後,已經有些暈了的權志龍,是被CJ拯救出來的。千程這個不厚道的女朋友,巴不得看自己男友的熱鬧。

“各位,既然你們都知道GD是LY的小男朋友了,就讓他們兩個來一場吧?據說我們Mr.GD和LY一樣,是韓國的歌手呢!”CJ站在椅子上,大聲叫著,即便是夜晚,由於熱鬧的篝火派對,幾乎整個小鎮的人都來了。

還沒等權志龍從刺激嗆鼻的自釀酒裏反應過來,就聽到人群中有個青少年的聲音大叫:“LY我愛你,和我在一起吧!”

正打算擺手拒絕的權志龍當然馬上回過神來,有臭小子竟然敢打他女王陛下的註意,那還得了!

於是走路還有些晃的他慢慢地,微笑著走上前,接過了CJ遞過來的吉他。然後施施然地坐在了高腳凳上,擺好了一副非常專業的動作,就等千程說開始。即便很少使用,但作為歌手,還是創作型歌手,吉他還是要會的……

因為沒少被CJ和其他人灌酒,千程的臉頰也有些紅。她看著權志龍一臉溫柔地坐在她身邊,面前的觀眾們也像模像樣地圍坐成一堆,擡頭看著坐在高腳凳上的他們兩個。大家都因為期待而安靜了下來,原本嘈雜的院子,現在只能聽到篝火燃燒時,木柴發出的劈啪聲。

她和權志龍對視了一眼,撥了撥琴弦,笑道:“給大家唱一首《無題》,是我和GD合作的曲子。”

權志龍似乎也預料到了她的選曲,千程話音剛落,他就已經撥起了琴弦,出來的旋律正是半年前他和千程合作的《無題》。靈魂爵士悠揚婉轉的曲風,在這樣空蕩的山谷夜晚似乎格外的適合,就連間或呼嘯而過的風聲,都似乎在為他們完美地伴奏。

隨著伴奏的旋律,千程一邊撥動琴弦,一邊低著頭輕輕地唱著。略微有些沙啞的女聲,再加上千程獨有的情感演繹和張力,使得所有人都陶醉不已。

他們兩個甚至從來沒有真正現場合作過這首曲子,有的僅僅是在創作時候的略微和音。即便是當時最後錄音,也是權志龍自己在YG錄音室裏錄好,再發給千程進行後期合成。

但這兩個人,或許因為都是制作人的關系,合作得無比的好,就像是曾經演唱過這首歌無數次一樣。即便途中千程有幾次都心血來潮地換了調子,權志龍也能馬上反應過來,配合著改了音調,唱著和音。

而席地而坐的人們,也跟著節奏搖頭晃腦。雖然靈魂爵士並不是他們喜歡的風格,但是千程張力十足的聲音卻還是讓他們無比的陶醉,再加上能讓他們完全理解的全英歌詞,整個小鎮的人對於LY的喜愛再上一層樓。

曲子很快到了高·潮部分,唱得非常投入的千程看了一眼身旁投入且微笑著的權志龍,在給了他一個別人看不懂的眼神之後,坐直了身子,來到了高音部分。

瞬間拔高的調子帶著難以忽略的爆發力,在靜謐的山谷中成為了最優美的旋律。千程的聲音,在墨藍色的夜空和繁星下,在這個最簡陋的,由普通和自然形成的舞臺上,被蒙上了一絲傳奇色彩,就如同森林中的精靈歌唱一樣,打動人心。

在這一刻,似乎連風聲都就這麽停了下來。

她的聲音在給人帶來震撼的同時,在結束高·潮之後戛然而止。而配合默契的權志龍,顯然意識到她剛才那個眼神的意思,馬上開口接著唱了起來。Rap和靈魂爵士的混搭,在讓人覺得新奇的同時,也有種奇怪的相襯感覺。

直到這個時候,小鎮居民們才第一次覺得,LY和這個看上去瘦弱,就像是男孩一樣的GD先生,是那麽的搭配和適合。即便他們看上去似乎並不像是合適的人(LY作風灑脫,GD看上去既像是男孩,又像是個紳士),但不可否認的是,就因為他們這種旁人看不出來的默契和相襯,才讓他們的兩種完全不同的曲風,即便混合在一起,也能產生讓人陶醉的效果。或許這僅僅是一首簡單的歌曲,一個簡陋的表演,但不得不說,僅僅從這麽一點,就能讓這些即便不懂音樂的人都能看出很多。

簡單來說,按照坐在一邊震驚的CJ的話來形容,就是:“GD果然是LY選的男人,只要是她的選擇,那就肯定沒錯……”

於是一曲終了,即便是一旁因為參與演奏的千程,也被大叔大嬸們拉下了舞臺敬酒。雖然不像是中國一樣的勸酒,但是他們由心底裏表現出來的喜歡歡迎和佩服,讓千程和志龍更加沒辦法拒絕。但由於千程的酒量,再加上這些能喝酒的大叔大嬸之前就已經喝了不少,她還算好,只是有些微醺而已。至於已經被拉到不知哪裏去的權志龍,散場的時候,是被一個年輕的小夥從圈子裏扒拉出來,被千程和小夥合作著扛回房間的。

雖然不是一個非常細心的人,但是千程作為一個不是很完美的女友,還是盡力學著一個女友應該做的,幫著志龍洗了臉擦了身子,還換了衣服。由於身份的轉換,千程對失去神智,並且被扒光衣服的權志龍好好地上下其手了一番。這個看上去非常瘦弱的男人,其實還真的隱藏了不少肌肉,除此之外,這家夥的皮膚也不錯,彈性也很好,雖然有著對於亞洲人來說他有不少的紋身,但是對於千程來說,看上去格外性感。

除此之外,千程還厚著臉皮地幫對方換了褲褲,雖然臉上裝作毫不在意,但是心裏卻是對小辣椒有著十萬分的好奇。至於更多的觀察,卻因為對方的翻身和折騰,不得不作罷,對此千程還有些意猶未盡……

喝醉了的權志龍可不是那種乖乖躺在不動彈的人,在千程拿著毛巾幫他整理的時候,這家夥最開始還算配合,只是嘴裏一直唱著千程的新歌。等他從《女王》唱到《墜落》的時候,就開始不老實地翻滾起來,最後在有些精疲力盡並且耐心耗盡的千程的鎮壓下,被嚴嚴實實地裹在了被子裏,動彈不得。

而千程,則從褲兜裏掏出一回到小鎮上,就從獵人大叔那裏買來的手繩。又費盡力氣地將權志龍被困在被子裏的手臂拉出來,最後小心翼翼地給對方套了上去。

這樣的一條手繩看上去再粗陋不過,像是就這麽挑了幾條麻繩搓出來的一樣。但仔細看才能發現繩子的質量非常的好,除此之外,棕灰色的繩子上還穿了一顆尖長的牙齒。

這可是一顆貨真價實的狼牙,這條手繩其實千程已經看中很久了。但在當地人的傳統來看,女孩子帶煞氣那麽重的手繩實在不好,也不被允許,因此獵人大叔即便對她非常好,卻也沒有給她。於是,既然權志龍送了裝飾用,很讓她喜歡的皮手繩給她作為生日禮物,那麽她也應該回禮才是。

而這顆漂亮又完整,甚至能微微反出光芒的狼牙,對於男人來說則是被看做吉祥物和保護神,在當地人看來是會辟邪擋災的好東西。但除了辟邪之外,當地還有如果女孩送狼牙給男人,就是願意嫁給他的意思……

當然,千程並不認為權志龍會懂這些,或許他只會以為這是個很酷的手鏈而已。就算她自己,也只是看重狼牙辟邪的作用,實話說她完全沒有嫁給權志龍的想法,更沒辦法想象自己嫁給權志龍會是什麽樣。雖然他們在一起真的很開心,但是千程還是不認為,權志龍會是她最後會與之結婚的那個人。

千程坐在床頭,低頭看了看雙頰泛紅的權志龍,還是忍不住輕輕湊上去,吻住了對方還帶著很大酒精味道,卻異常柔軟溫熱的雙唇。

作者有話要說:對於昨天的斷更,實在非常抱歉。但是我實在是太累了,九點鐘才回到家,而且還有很多事情很忙所以沒辦法更新……我和全勤獎失之交臂了……

至於會不會補償,那就要看這周末我的各種演講和論文準備的怎麽樣了,如果可以的話,可能會加更。

另外,對於各位的評論,不介意的話,我要到星期五才能統一回覆……太忙了抱歉,但是我真的有一直在看的放心,每位親的支持和疑問我都知道,因此也多謝大家的支持,是你們積極地評論鼓勵著我就算睡覺前都要刷一發,剛睡醒也要刷一發……

而且我也知道很多人對於前兩章的邏輯有著不少的疑問……找時間我會好好解釋的,畢竟我還是比較不喜歡瞎編亂造的……

最後,為了證明我不是隨便瞎編亂造的人,狼牙的象征意義和代表都是我瞎編亂造的,請大家不要當真。

☆、Chapter 66TheNigh

千程是被吻醒的,由於前幾天的休息不夠,昨晚洗漱完之後的她剛躺下來就睡著了。在木屋淡淡的木頭香味,柔軟的床墊和身旁人沈沈的呼吸聲下,噩夢和壓力再也沒有找上門來,她閉上眼睛,眼前就是黑甜的夢鄉。

昨晚醉得厲害的權志龍,今天早上似乎意外地精神。千程微微睜開眼睛,看見對方在她頭頂清淺地笑著,似乎之前把她吻到窒息,不得不憋醒過來的不是他。

權志龍是在千程的鬧鐘聲中醒過來的,多年來的習慣讓他在鬧鐘響起來的剎那就睜開了眼睛,瞇著眼睛看了看時間的他,體貼地為千程關上了鬧鐘。宿醉對他似乎沒有多大影響,但他也只能記得自己被灌的爛醉,最後是被千程和一個不認識的小夥扛回房間的……即便沒有宿醉會有的頭痛,志龍還是懊喪地揉了揉太陽穴,明明大好的機會,被他自己給浪費了。雖然躺在暖烘烘的被窩裏,能感覺到自己渾身上下除了褲褲什麽都沒穿,但是志龍還是有自知之明地知道喝得爛醉的自己,根本沒有能幹什麽的能力。

這破酒量還真的是要練練了,每次在女友之前喝醉就算了,關鍵是喝酒誤事啊!大好的夜晚,老式木屋,淡淡的木頭香味,暖烘烘的床褥,簡直是最浪漫的場所了……結果這個原本因為非常浪漫的夜晚,就被他醉著睡了過去,就連在千程幫自己換衣服的時候,問她一句對自己身材滿不滿意的機會都沒有了!

權志龍看著另一個被窩裏,睡得臉頰上帶上酡紅的千程,和呈現著自然色的淺粉嘴唇,覺得自己理所應當地需要一些補償。

於是,千程就像童話中的睡美人一樣,被王子吻醒了。只是,她不是公主而是女王,醒來的她也不會像公主一樣害羞。

窗外山區清晨的陽光,透過窗簾的縫隙灑在床上,讓人不由自主地覺得無比的溫暖。千程伸了個懶腰,在鳥叫和風吹聲中坐起了身。由於昨天晚上分不清也沒精力分清權志龍的睡衣是什麽,千程直接扒光了他的上身就將他塞在了被子裏,此時這位光裸著,露出精瘦上身的仁兄,正老神在在地靠在床頭,似乎在欣賞她的睡衣。

“你不冷?”千程開口,順著權志龍的目光,低頭正了正自己的睡衣。她從來不是性感睡衣的愛好者,睡衣一般都是有多簡單就多簡單,比如說今天這套,她就穿了件白色的字母T恤和一條格紋的純棉短褲,乍看上去普通簡單極了……

她當然不知道,自己因為短褲而露出的白皙的長腿,在陽光下精致得有些透明的雙腳,就已經讓剛起床而有些血氣方剛的權志龍有些臉熱了。更不用說剛才起身的時候,T恤下隱約露出的那一截完美腰線和性感的紋身,簡直能讓被她偷偷觀察過的小辣椒立正了。

不過,權志龍自然不能那麽丟臉地坦白自己的生理反應。這個時候的他,也只能裝作厚臉皮地扯開話題。

擡手舉起自己醒來時候發現的手繩,他笑得一臉蕩漾:“這是千程給我戴上的麽?”

“你說呢?”千程捋了捋自己打結的長發,一臉淡然地往浴室走去,絲毫不見昨晚那副深情款款還偷親的模樣:“說不定是你喝醉了去勾搭別的姑娘,那個姑娘給你帶上的呢。”

“我只記得我只勾搭過一個姑娘……”權志龍站起身,即便穿著褲褲光著上身,在暖和的木屋內,他還是坦然地拉住了千程,將對方擁抱在懷裏:“這個姑娘昨天還和我擁吻,和我唱歌,最後還和我睡在了一張床上。”

被抱在權志龍懷裏的千程,由於短袖裸·露在外的皮膚,在接觸到權志龍同樣□的皮膚時,意外地覺得無比的熱。

沒有深吻,對方僅僅是光著上身擁抱著她,下巴壓在了她的頭頂上,卻讓人她覺得,這比起一個綿長的吻更容易讓人覺得暧昧甚至動情。千程被圈在權志龍的懷抱裏,在四面八方湧來的熱氣中強壓下燥熱的感覺。

“千程,我很喜歡這個禮物……”權志龍輕輕開口,深情私語的聲音不再是平時那樣的高聲調,反而低沈溫柔得讓人沒法不動情:“作為回禮,讓我以身相許吧。”

這樣的私語似乎不僅僅是從耳邊傳來,更像是從骨頭傳遞過來,從頭頂如同一道暖流灌進了身體,讓全身都瞬間溫熱泛紅起來。

這家夥也太會*了吧!!!

一向不喜歡認識的千程,這次只能甘拜下風,但雖然很想同意這個提議,她卻不能答應下來。不是她在意什麽,這樣的浪漫的地方來一發似乎也是個非常不錯的選擇,只是他們今天還要趕飛機,如果再打一場架的話,很有可能只能匆匆忙忙地趕去機場,連早飯都來不及吃……(雖然不知道對方的能力,千程覺得還是把時間預留得充足一點比較好。)

本來就定了三個小時之後的飛機,還專門為此定下了鬧鐘,原本打算早上去看看科羅拉多河,沒想到還是睡遲了。如果再推的話,今天說不定會趕不到洛杉磯,那麽答應成仁的四天假期就要推遲了。即便玩得很開心很不亦樂乎,但是千程還是沒有忘記自己和權志龍,都不是那種可以說不回去就不回去的身份。

補償式地給了權志龍一個動心動情的深吻,千程舔了舔泛紅的嘴唇,最後還是松開對方:“哥,雖然很想答應你,但是我們就快趕不上飛機了……”她低頭看了看在褲褲裏暴露無遺的直立小辣椒:“不過,洗個冷水澡的時間還是有的……”

於是,權志龍也只能一臉哀怨地看著千程,對方無奈地聳聳肩,施施然地走進了浴室刷牙洗臉。

告別不舍的CJ,對方還提出他可以用自己的噴氣小飛機。送千程到不遠的洛杉磯。卻還是被千程拒絕了,坐飛機原本就難受睡不著的她,更坐不了小飛機,否則絕對會在飛機上吐死,即便在她自己學了開飛機之後,也沒有任何幫助。

坐在副駕駛的權志龍,低頭看著已經被戴在手上的,看上去是麻繩制成的手鏈。這上面唯一的裝飾,是顆看上去很有感覺,顯然是屬於一頭野獸的獠牙。在他自己問起的時候,千程再自然不過說這是一顆狼的牙齒,但是卻對狼牙的來歷含糊而過,並沒有說太多。但在他看到CJ看到這顆牙齒時候,一閃而過的震驚表情就知道,這肯定不是一顆簡單的狼牙,不,應該是這顆狼牙絕對不簡單,無論是它的背景也好,還是千程的獲得手段都好,這其中肯定有故事。

不過,其中有什麽故事都好,他相信千程總有一天會告訴他的。就像是今天早上,剛起床的千程,讓他無意間瞥到的,右手中指間的那個字母紋身。光看字母的華麗樣式和還算深的墨色,對於就快紋身上癮的他來說,一眼就能看出來這個紋身絕對是近幾年的新紋身。

除此之外,他還不免想到,千程似乎在這個手指上一直套著大大小小,各種各樣,款式不同的戒指。似乎只要是在人前,她就從來不會露出這只手指的真面目,像是專門就要隱藏這個紋身。而這個字母A,更是讓他想到了不少東西,其中最讓他記憶猶新的,是一年前著名設計師Allan Thompson曾當著媒體的面,說過自己喜歡的是Lexi。除此之外,千程的Showcase,迷你專輯甚至正式專輯,所有的形象設計和服裝似乎都有著Allan的影子,即便對方公司並沒有公開,但是根據自己公司AT忠實粉絲,他的好友楊勝浩的看法,在這幾套服裝裏,Allan的元素運用非常明顯。

權志龍側頭看著哼著歌,輕輕拍打方向盤的千程,她中指上誇張的狼頭戒指似乎是為了專門搭配這裏的風景,又似乎是為了和他手上的那顆狼牙配套。回想起兩人清早時候的暧昧,他微微扯了扯嘴角,相當自信地認為總有一天,千程會完完全全地敞開自己的懷抱,讓他成為她人生中最特殊的存在的。

開著車的千程當然不知道權志龍的想法,即便這麽多天以來,司機一直是她,她也還是滿心愉悅地在州立公路上疾馳著。不像是一般女生,她一向享受這種掌握方向的感覺。

接下來的目的地就是她再熟悉不過的洛杉磯了,雖然比不上從小長大的紐約,但是由於小的時候需要跟著太後出差,洛杉磯對於她來說也是第二熟悉的城市了。在從韓國出發之前,她就專門打過電話給Chad詢問對方日程,畢竟對方才是她這次專門飛過來美國的最重要原因。

Chad和Pharrell所開設的創作工作室The Neptunes(海王星)在紐約和洛杉磯都有工作室,而這周Chad的日程則是在洛杉磯,至於Pharrell,這個雖然寫歌不錯但是整天不著調的音樂人,自然不會存在在她的咨詢名單上。

由於距離實在不遠,他們也根本沒必要坐頭等艙。千程給自己和權志龍買了張最快的經濟艙機票,就坐上了從亞利桑那前往加利福尼亞的洛杉磯。

當飛機真正落地,兩人走出機場大廳的時候,才能感受到兩個城市在對比下,其中讓人難以言喻的巨大差距。即便這已經不是權志龍第一次來到洛杉磯,但在和之前荒涼而又遼闊的大峽谷的對比下,洛杉磯的繁華的氣息馬上撲面而來,而且比他任何一次造訪都要更加震撼,他們似乎從一個世界,在兩個小時內穿越到了另一個世界。街道上踩著高跟鞋,穿著清涼卻是滿身名牌的漂亮女郎,在身邊呼嘯而過的豪車,以及高聳入雲的摩天大廈,整個城市幾乎沒有一個角落不體現著這個城市繁華到幾乎糜爛的特質。

和權志龍一起帶上墨鏡的千程,沒有像之前一樣租車,而是招手叫了一輛的士。在權志龍主動把行李放進車尾箱後,千程用再地道不過的英語向出租車司機說道:“貝弗利山莊,謝謝。”

轉頭看向權志龍,千程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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