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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獵鹿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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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蒙蒙下的劍橋大學,寧靜厚重。

在其中一間教室內,學生們陸陸續續地走進來,在教授到來之前閑聊著。在開課時間前一分鐘,又從後門進來了一個學生。他個子並不太高,年紀看上去要比其他學生都要小一兩歲,有著一頭濃郁的黑頭發,和一雙明亮深邃的藍眼睛,相貌與其說是英俊,不如說是俊秀,讓人一看上去就心生好感。

對他的到來,其他學生也都得體有禮地和他打起了招呼。

“早安,伍德。”

“早安,先生們。”叫伍德的學生邊和他們打招呼,邊來到了倒數第三排,坐在了一名也有著黑頭發的學生旁邊。

這名學生高挑瘦削,有著一雙灰眼睛和細長的鷹鉤鼻,在身邊坐了人後,他的目光從茫然若失變得明亮銳利起來,他朝叫伍德的學生略點了點頭:“看來瓊斯助教昨日的牌運不佳。”

“可憐的瓊斯助教,他的妻子昨天還連夜回了娘家。”伍德語氣中卻沒多少同情的成分,他坐下後多看了同桌一眼:“早安,福爾摩斯。不過你這一夜可過地不怎麽樣,你不會在做植物堿檢驗實驗時,自己吃了一小撮吧?啊,你確實是。”

福爾摩斯看起來十分疲憊,但精神又格外亢奮:“事實上,我還缺一個對照組員。”他用炯炯有神的眼睛緊緊盯著同桌。

被瘋狂暗示的伍德神情自若道:“這樣啊。教授來了。”

福爾摩斯盡管看起來特立獨行了點,但他的教養不允許他做出不尊重教授和學識的事,於是就暫時偃旗息鼓,他總歸有辦法說服同桌的。

說來他們倆的全名,一個是歇洛克·福爾摩斯,一個高斯·伍德。前者是化學系學生,教室是他們本專業的專用教室,後者雖然也是同一個學院的,卻是醫學系的,輔修數學,偶爾會去蹭其他系的課。

伍德雖然不專攻某一個學科,但他輔修的其他學科也都學的不賴。拿化學專業來說,他之前還發表過兩篇與之相關的論文,再加上他聰慧機敏,彬彬有禮,好學上進,讓他頗受化學系教授的喜愛,不但允許他來蹭課,還在他請教問題時樂於為他解惑。

絕大數教授都認為伍德是個討人喜歡,又思維敏捷的好小夥,如果他能靜下心來,專攻某一門學科那就再好不過了。

但事實是,伍德不是個好小夥,他根本就不是個男生,“高斯·伍德”也不是其真名。

“高斯·伍德”乃是再一次轉世的林蒙,她這輩子的名字是莉莉·伍德(Lily Wood),出身鄉紳之家。

林蒙這輩子的母親艾文娜,嫁給她這輩子的親身父親伯頓·伍德時,伯頓·伍德已經是第二次結婚了。

他比艾文娜大十五歲,且已經有了一個兒子亨利,一個女兒黛西,還有一家鍛造工廠,但伯頓·伍德在林蒙小時候就去世了,大部分財產都留給了艾文娜。

後來艾文娜再嫁,嫁給了一個出納員埃德溫·斯特林。這次輪到埃德溫·斯特林比艾文娜小了,小了有六歲。他們倆結婚後,有了個兒子尼爾·斯特林,一家人平時的生計主要靠艾文娜繼承來的遺產。

目前來講,亨利去了印度,已經好多年沒有回來了。

而對於林蒙這輩子的母親艾文娜來講,她在給亨利和黛西做繼母時,憐惜黛西一出生就沒有了母親,對她格外憐惜。等到後來林蒙這個親生女兒出生,艾文娜則加倍偏愛起可憐的黛西,不讓黛西覺得受到丁點冷落。

等到艾文娜再嫁,林蒙同母義父的弟弟尼爾出生後身體一直不好,艾文娜偏愛的對象就變成了了可憐的尼爾。

以至於從頭到尾,林蒙都是被冷落的那個孩子。

可以說,林蒙這輩子的家庭成分是最覆雜的,家庭感情是最淡漠的。

本來林蒙就因為帶著刻骨銘心的記憶轉世而痛苦不堪,又無法從新家庭中獲得慰藉,導致她對這輩子的認同值達到了歷史最低。林蒙覺得她就是飄零的大樹,惶惶然地不知道要把根紮到哪兒。樹離了大地,不紮根汲取養分,再是根深葉茂,也只有幹癟雕零的份。

索性林蒙還有韌性,在渾渾噩噩了一段時間後,就掙紮著振作起來。

再長大一點後,她就從所謂的家中離開了,到了外面廣闊的世界,感受到了這是個最壞的時代,也是最好的時代後,林蒙就開始在變革的浪潮中翻滾。

盡管日子是充實的,在外人看來是極度刺激的,但林蒙仍舊覺得心中空了大洞,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她總覺得風呼呼刮過,讓她睡不著覺。

後來,就連林蒙自己都深刻意識到,她這樣下去不行。她總是會冒出不怎麽好的念頭,雖說不至於到喜歡別人被折磨、羞辱,而失去幸福、自尊,而自卑、自愧的地步,可好像距離這種程度,就只差一步之遙了。

通俗來說,就是黑化值高了。

於是,林蒙就決定換個環境,換個身份,最終來到了學術搖籃,尋求內心的寧靜。

這學術搖籃不收女生,對林蒙來說完全不是問題,她將自己易容成了“高斯·伍德”,而且這個身份還是經得起推敲的,不是很容易就會被戳穿的假身份。

林蒙在大學如魚得水,盡管她常常會覺得無聊,反思自己來上大學的這一決定。

直到有一天她從其他人口中聽到了“歇洛克·福爾摩斯”這個名字,林蒙當時第一感想就是“啊,這個名字我認識的”,但也僅止於此。

再直到她見到了歇洛克·福爾摩斯本人。

林蒙當時也是來化學系蹭課,她坐到了福爾摩斯旁邊。福爾摩斯和現在一樣瘦削,五官淩厲有壓迫感,同時他雖然看起來和其他有良好教養的紳士一樣,帶人有禮貌,可在紳士的品格下帶著一種在上的審視,好像他下一刻就能將你整個人看穿到靈魂。

其他人可能沒有認識到這一點,但他們還是感受到了福爾摩斯的不好接近。

當時林蒙和他視線對上,林蒙的直覺就告訴她:‘他一定是歇洛克·福爾摩斯。’

之後,林蒙也接受了一番目光的洗禮。

“你一定是高斯·伍德。”福爾摩斯點頭示意後這麽說道。

林蒙並不太吃驚,她也很確定在這之前,他們從沒有見過面,哪怕是在用一個場合下出現都沒有,聯想到她之前從其他人那兒聽說的,林蒙好奇地問道:“你得出這個結論,用了幾步?歇洛克·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楞了下,顯然林蒙的反應和他之前遇到的都不同,但他很快就回答道:“我從你的手,知道你是個醫學生;你走進這間教室,菲爾德教授馬上就認出了你,並對你沒有任何責備之意,反而示意你趕快坐下,而讓菲爾德教授如此青睞的醫學生,在你這個年齡段的,據我所知就只有‘高斯·伍德’一個。還有你知道我。”

林蒙點了點頭:“我聽說過你的事跡,因而在我的認知中,歇洛克·福爾摩斯是個擁有著不凡觀察力和邏輯推理能力的奇人——你見到我,先觀察了我的手,然後又看了我的袖口、褲膝和鞋,最後才是我的臉。”

福爾摩斯矜持道:“我只希望他們沒有失禮到認為我是個怪人。”

但顯然林蒙對他的形容,他還是十分受用的,就連他的埋怨都輕飄飄的,反而有那麽點自得之情在其中。

林蒙就這麽和他認識了,他們之後有一起做過兩次化學實驗,福爾摩斯因為要鉆研一種化學物質在人體內的反應,有來林蒙這邊上了兩堂解剖學課,還借用了林蒙的一只小白鼠。偶爾會在圖書館遇到,一起去吃頓飯,順便觀察來往學生和教職工作以作為飯後消遣。

每當這時候,林蒙總會想起從前學易容術時,他們倆就會去觀察各色人物,以便在易容後盡可能地不露出破綻。

所以當這種活動重演時,林蒙的熱情就比之前高了幾分,盡管這一定程度上像是在飲鴆止渴。好在福爾摩斯所具備的觀察法,他自己稱為基本演繹法,對林蒙來講很有點打開新世界大門的意思,她自己可能都沒有發覺,她在下意識地從福爾摩斯身上汲取這種知識,這有分散了她不少註意力。

總之,小半個學期過去了,林蒙和福爾摩斯可以說是成為了比較要好的朋友。還因為兩個人都能跟得上對方的思維,在外人看來,他們倆默契得很,但更讓人覺得不好接近就是了。

話說回現在,林蒙本來有一堂解剖學要上,但威廉姆教授因為生病不在,代課的瓊斯助教如福爾摩斯所說,昨天打橋牌又輸了個精光,且妻子又連夜回了娘家,瓊斯助教根本無心上課,只讓學生們自習。所以林蒙就偷溜了出來,加上有問題要請教菲爾德教授,就來蹭了化學系的課。

因為食用植物堿一事,福爾摩斯顯得萎靡不振,林蒙都有點佩服他這種勇於獻身的精神了,然後有那麽點被感染到,也想試吃下植物堿。

林蒙發散著思維,卻不妨礙她在被菲爾德教授點名,來回答問題時,回答如流,還得到了菲爾德教授的讚揚。等到林蒙坐下來後,她有點如芒在背,她沒有忽略他人投來帶有敵意的視線,但她完全沒再怕的。

哪怕是對方挺著超過六英尺(約183cm)的高大身板,堵在了林蒙送福爾摩斯回他宿舍的路上時,林蒙都還十分鎮定。

這個板球手出身的大個子,叫傑夫·格蘭特,長相還算英俊,聽說他還有一門顯貴的遠親。瘦小的林蒙站在他跟前,簡直就像是個吉娃娃對上了大狼狗,弱小、無助又可憐。而相對瘦高的福爾摩斯,他吃植物堿的副作用還沒消下去,戰鬥力頂多就是兩只鵝,不過他也一點都不擔心。

林蒙好聲好氣道:“格蘭傑,你有事嗎?”

傑夫·格蘭特:“……我叫傑夫·格蘭特,你這個娘娘腔!”

林蒙一揚眉:“告訴我你早餐是不是吃了羅勒醬?”

傑夫·格蘭特狐疑地看了眼福爾摩斯,又回過來瞪了外系來霸占教授喜歡的林蒙,粗聲粗氣道:“怎樣?”

林蒙一攤手:“沒什麽,我只是想說布魯克先生也挺喜歡的。”傑夫·格蘭特今天打領帶的方式,和之前林蒙看到同為化學系的安東·布魯克的一模一樣。當然了,他們倆不是一對,但情人是同一個,而且這個情人還是某個教職工的老婆。

傑夫·格蘭特:“??”

福爾摩斯:“哈!”

林蒙假假道:“福爾摩斯,別,別笑出聲。”

傑夫·格蘭特好像反應了過來,他漲紅了臉,又攥緊了拳頭,旋即帶著被綠了的憤怒,像頭公牛般跑開了。

福爾摩斯朝林蒙一挑眉:“他這會兒去,可要撞個正著了。”

林蒙微微一笑:“我知道。”布魯克可是還沒下課,就已經在迫不及待地去會情人了,想來是因為傑夫·格蘭特這段時間,都在爭取跟著菲爾德教授做一個項目,讓他的情人再度想起了可憐的安東·布魯克。

兩人對視一眼,假裝什麽都沒做的相伴往宿舍走去。福爾摩斯的宿舍是兩人間的,不過他另一個舍友再也受不了他,已經申請搬去其他宿舍了。倒不是說福爾摩斯有多少怪癖,他頂多就是愛抽煙,拉小提琴,將各種儀器擺在餐桌上,亂糟糟的資料和書籍堆得到處都是,再加上生活作息不規律等等而已。好吧,他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還真的挺邋遢的,不過他自己完全不覺得,反而他能從別人看來亂糟糟的資料中,很快就準確無誤地找出自己需要的。

林蒙在門外望而卻步,她沈吟片刻,從口袋中掏出她的手劄和鉛筆,在新的一頁備忘錄上寫道:“於1873年11月3日來到歇洛克·福爾摩斯宿舍,我仿佛來到了廢棄礦坑入口,大門黑黢黢得正等著將我吞沒。我想,我急切地需要一副疫醫面具。”

福爾摩斯:“……你什麽時候輔修了文學?”

林蒙揚了揚她的手劄:“是不是很貼切?”

福爾摩斯對這樣的說法,不屑一顧。他很果斷地進了自己的宿舍,完全不覺得宿舍的環境有多糟糕,相反他覺得很舒適,還轉過身來,對林蒙彬彬有禮道:“請進吧,恐怕我要招待不周了。”怎麽看怎麽都假,還帶著挑釁。

林蒙大無畏地走了進去,只是等她細細感受了這間宿舍的“氛圍”後,她覺得是還可以忍受,但她幹嘛要虐待自己的鼻子。但她還真有了點關於防護面具的靈感,於是就就著當下的環境,用鉛筆在手劄上寫寫畫畫。

福爾摩斯看了她一眼,沒覺得她失禮,自己也去繼續昨天沒做完的實驗去了。等到兩個人都停下來時,門房之前送來的午餐都涼掉了,林蒙是有點餓了,但她坐在柳條椅中不想動彈,而且她和福爾摩斯兩人都抽起了煙——林蒙以前沒煙癮的,現在則不同了,她之前有段時間壓力蠻大的,就開始抽煙喝酒,眼下倒是稍微收斂了點。

林蒙這次抽的是鼻煙,她還有個玳瑁雕鶴鼻煙壺,放在手上十分瑩潤,當然也不便宜。林蒙還給福爾摩斯介紹了下玳瑁,以及作為飾品的話,是取自玳瑁背部的鱗甲,系有機物。成年玳瑁的甲殼是鮮艷的黃褐色。玳瑁鏻片花紋晶瑩剔透,高貴典雅,是萬年不朽,是裝飾收藏之極品。玳瑁有劇毒不能食用,但作為名貴中藥,有清熱、解毒鎮驚、降壓之奇效。

福爾摩斯一向知道這個朋友,知識面極廣,不僅醫學、數學和化學,就連物理學和機械工程學等學科也有所涉獵,還有諸多雜學。這在福爾摩斯看來,有的很有用,但有的就沒什麽用處了,純粹是占用腦子空間。就像是現在,福爾摩斯抽了一口煙,和林蒙說道:“親愛的伍德,你不用費口水和我說這個。即使今天我聽進去了,明天我就會盡力把它忘掉了。因為它對我來說,是無用的知識。”

林蒙不置可否:“你怎麽確信你以後用不到它?”

“那是以後的事,但我現在確實用不上,我不會讓它去占用我這兒小閣樓裏的空間——我認為人的腦子就像一間空空的小閣樓,應該有選擇性地將家具裝進去。只有傻瓜才會把他碰到的各種各樣的破爛雜碎一股腦地裝進去,這麽一來,對他有用的知識反而被擠了出來,或者和其他東西摻雜在一起,所以取用的時候就感到困難。”

福爾摩斯好像有點怒其不爭的語氣,對林蒙繼續說道:“所以一個聰明的人,就應該有選擇地把一些東西裝進小閣樓似的頭腦中去,這麽以來才能有條有理,提高效率,而不至於等到增加新知識時,把以前所熟悉的東西忘掉,也不會讓無用的把有用的擠出去。”

林蒙垂下眼簾:“如果我不想忘掉,卻又不想記起呢?我能不能把這些記憶放到同一件家具內,再加把鎖呢?”

“那個人——”福爾摩斯剛開了個頭就住了嘴,他顯然觀察出對他的朋友來講,有個難以忘懷的人,所以他才偶爾流露出深切的悲傷來。他從不提起他的家人,顯然和他們關系不睦,所以是親人的可能性不高,所以更可能是戀人,而依照他這個朋友的強勢和聰敏來講,不可能是和戀人被迫分開,反而戀人去世更有可能。

福爾摩斯遲疑了下,伸出他的胳膊過去拍了拍林蒙的肩膀,表現了他難得的同情:“或許你可以試一試。”

林蒙把鼻煙瓶收起來,向福爾摩斯要了一支煙,兩人就在宿舍內吞雲吐霧起來。

林蒙過了會兒才道:“你得教教我,你是怎麽搭建你的小閣樓的。”

福爾摩斯把腿盤到椅子上,怎麽舒服怎麽來:“如果是別人,我才懶得提起,不過我相信你肯定沒問題的。”

林蒙更不客氣:“哈哈,我的腦子怎麽會是個小閣樓呢,它應該是個大院子。我會為它設計排水系統,到時候無用的記憶就會被沖走,還有它還會有個總索引,只要鍵入關鍵詞,就會搜索出相關記憶來。”

福爾摩斯懶洋洋地說:“等你真做到了,再來我面前得意吧。”

林蒙揶揄道:“是不是覺得自己的小閣樓寒酸了?”

福爾摩斯不屑一顧:“我沒有虛榮心。”

林蒙吸了一口煙,將煙圈吐出來後道:“那你很多時候可缺少上進的原動力。”

福爾摩斯沈默了好一會兒,都沒有開口說什麽。

林蒙偏過頭去:“你——”

福爾摩斯難得有點迷茫:“我還沒有思考過我以後的職業問題,我的朋友。毫無疑問,我是熱愛化學研究的。讓我一個人靜靜地做化學研究,過著安靜的生活,我不會覺得枯燥無味,但我也必須考慮錢這一現實問題。”

林蒙本來想說“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可以在化工領域有所建樹,若是有幾項發明,那你就可以在家中收取專利費”,但她總覺得不該是這樣的走向,福爾摩斯應該做別的,在別的領域發光發熱,以至於到了別人專門為他立傳的程度。

林蒙還覺得那個答案就在她喉嚨裏,但她就是少最後一根線,將它給串聯起來。等等,林蒙忽然意識到了什麽,歇洛克·福爾摩斯,一個擁有著超凡觀察力,敏銳判斷力和高超推理能力的男人,雖然現在還是個男生,他最適合的職業,難道不是去做一個偵探嗎?

在破案時會站出來喊“真相只有一個”的名偵探。

林蒙想著就目光灼灼地看向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

林蒙一本正經道:“我有一個請求,我親愛的朋友,你能喊一句‘真相只有一個’嗎?”

福爾摩斯冷酷又無情道:“尼古丁讓你頭腦不清醒了嗎,伍德。”

林蒙一點尷尬之情都沒有,她把香煙熄滅,捂著肚子呻吟起來:“我好餓啊。”噫,不是這句嗎?

作者有話要說:

·來了來了,希望大家不要嫌棄女扮男裝這個老梗,蒙妹可不止這一個馬甲。

·蒙妹和原著福是朋友的可能性更大,以後說不定還會是敵人哈哈。另外,本人最喜歡的是傑裏米·布雷特飾演的福爾摩斯,簡直是活了一樣。他本人年輕時好帥啊,盛世美顏,大家可以去搜一搜,他年輕時候非常像赫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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