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開機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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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時穿的和死的時候差不多,也和最開始遇見他的暑假差不多,就是一身黑。
為了能夠稍微裝一下13,除了冬天以外,一直都踩著一雙二齒木屐,結果因為“哢哢”的聲音引來太多回頭率,追殺別人的時候還容易被提前發現,所以真的被各種人吐槽過無數次,說是不用為了增加身高而做這麽不值得的事情。這都無所謂,因為火山哥什麽都沒有說,所以我理所應當地認為,都是因為那些吐槽我的人太沒有品味了。
其實火山哥的穿衣品味也應該被吐槽一下——永遠都穿白的,好像是大雪天裏的保護色一樣,不論是四季中的任何一個季節,哪怕是冬天和夏天,只要是出去追殺別人,就一定會穿白色西裝,夏天的時候熱的像條狗,冬天的時候就裹著毛茸茸的大鬥篷冷的發抖。
還有一點比較鬼畜了,不知道他是不是在玩那種小學課文《刷子李》裏面的套路,要去追殺別人,故意穿一身白,一沾上塵土和血就會被很突兀地看出來,所以故意磨練著自己的能力,在追殺別人的過程中,還要讓衣服一塵不染,一滴血都沒有濺到。
可惜的是,對於這種磨練自己的招數,他從來都沒有做到過。
於是就比較好玩了,如果完成任務離接應的小弟還有很大一段距離,那段距離還是人群熙熙攘攘的公共場所,他就會從隨身攜帶的多啦A夢大口袋裏面摸出來一張封條,往臉上一貼,白眼一翻,淡定地在人群中穿梭著。
別人見到他都會自覺讓開,因為任何人在童年時期都被父母好好教育過——不要離那些行為古怪的人太近。我跟在他後面,樂得輕松,看著別人擠作一團還刻意地給我們兩個讓路,就更加開心。當然自己也明白,這都是因為他太神經病了。
But who care?
一定不是我,至少我很清醒。
其實挺懷念那個時候的,因為貼封條的事情讓我最記憶猶新,所以就先回憶起了它,但是,不貼封條,一黑一白兩個身影在街頭穿梭的日子也不少呢。
有些時候只是單純地出去玩、出去瞎逛,過著所謂的真正的生活,而有些時候就是要去虐殺別人。我是無所謂了,他大概也無所謂,無論是哪種目的反正就是兩個人打打鬧鬧,故意繞著遠路經過一些好玩的地方,然後才到達目的地。
“啊哈哈哈”地傻笑著,追逐打鬧,或者是在背後偷偷地嘲笑別的比我們正常的多的人。我是因為在山林老別墅裏面養病,不得不關了四年無聊的,他是因為自己閑得無聊,沒事幹偏要裝自閉癥給折磨的,總之只要是一來到外面的世界,兩個人一秒瘋,瘋的可以被告擾民,但是從來沒有被告過,於是就放肆玩嘍~
如果幹了什麽壞事被發現了,兩個人就面面相覷,大眼瞪小眼,故意一臉懵地裝作不知道發生了什麽的樣子。然後被整的人就惡狠狠地瞪我們一眼,最後實在是無能為力了,只好走了。
其實現在回想起來應該挺為難他的,雖然那個時候我才十三四歲,但是他已經是二十多的人了,還一副小孩子的樣子滿街丟臉,他其實還是一個挺愛面子的人,應該是挺為難的。但是仔細再回想起來,我們做的那些壞事,一般都是他出的餿主意,他自己實施的,我不過在旁邊看著。
也不知道為什麽,我出山之後,他好像比我們最開始相遇的暑假還要興奮。
我們兩個最安靜的時候大概就是坐在長椅上歇腳的時候,那些街邊的小椅子,明明都被戳在灌木裏面了,可是每次都人滿為患,於是只要一占上就不想走,玩著玩著就疲憊了,兩個人就安靜地坐著,他玩玩手機打打電話,我就發呆,明明手機就在口袋裏面可是就是沒什麽興趣去玩。
這個時候就喜歡看看周圍的景象,那段時間在山下的小城裏面,兩個人租了一套小破房住,我們最常坐的長椅就在那套小破房旁邊,一出小區,走出巷子往右拐的那半截路上——
冬天的時候,人行道對面的樹上積了一層雪,就堆在樹杈上,其實看起來蠻好看;秋天就是落葉,很普通的黃色落葉,還有一些黑色的斑點,風一起落一大片,然後葉子上的什麽經年的臟東西就會跑到眼睛裏;初夏,樹下有一些炸炸的小灌木,會開一些堆在一起的紫色小花,香味濃的有點可怕,聞起來讓人頭暈。
初春的時候就比較好玩了,是我們頭頂的那幾棵桃花樹,其實已經開了一大片,可是火山哥走路的時候只顧著和我玩,坐在長椅上又只知道玩手機,根本都不知道自己頭頂上還開著花,一邊看著手機一邊用一種很嚴肅的口氣給我說:“我花粉過敏。”
那個時候就感覺很好玩,只想“啊哈哈哈”地放肆大笑一會,但是卻故意穩住自己的語氣,把表情放的很嚴肅,問:“真的?”
他說:“嗯。”
“哦,你好可憐。”說完這句話,我就連忙把臉轉到一邊去,把臉都漲紅了,全身抽搐地忍住不要笑。他在玩手機,所以就沒有註意到我異常的舉動,故意給他個面子,希望他哪天能夠發現,其實垂在那張長椅上的樹是桃樹,每年春天,當他裝作自己花粉過敏的季節來臨時,就會開放。
可惜,我恐怕他這一生都沒有發現了。
或者是已經發現了,但是害怕坦白的時候很傷自己的面子,於是一直都裝作沒有發現的樣子——沒錯,還是這個更加像他。
現在回想起來那麽久之前的事情,仔細掰掰手指頭看看,好像已經十......十二三年過去了吧,但是還是那麽歷歷在目,雖然不像是昨天發生的事情,但是那時候快樂的感覺還是印在心頭無法退去。
那個時候,因為我們兩個太吵了,在附近臭名昭著,一聽到哪裏是“啊哈哈哈”的傻笑聲,還笑的特別大聲,轉頭一看,就一定是一黑一白兩個影子。
那個時候,還是和電視劇裏面一樣的套路,不知道珍惜這樣子的生活,只是當做理所當然,有時候他整別人我還覺得他煩,雖然明明之後最開心的人是我......即使我是一副這麽不要臉的樣子享受他的勞動成果,他還是樂此不疲,一遍一遍不顧臉面地去整別人。
那個時候覺得他大概是享受那個過程吧,但是現在,已經失去他了的時候再回想起來,才突然感覺,或許他是為了哄我開心才做那些事情,是為了哄我開心才表現得很興奮。尤其是突然想起來,好像每一次我再笑起來的時候他都會笑的更開心,就越發這麽覺得。
從他死之後又過了十年,我在死前再回想起來這些事情,並沒有因為時間的推移而懷疑“他全是為了我”這個念頭,反而越發堅定地相信了。
或許真的是這樣,剛出山的時候,也許是4年沒有見到那麽多人了,每天都感覺自己過得很疲憊,郁郁寡歡的。那個時候的回憶中,無論如何都充斥著他圍繞在我身邊的場景,往往就是故意大聲地喧鬧著,講一些無聊的笑話,有時候我嫌他煩把他攆走,然後他又會黏上來,這麽一來二去的,逐漸也就習慣了,有時候隨著他笑笑,他就會很高興,蒼白的臉上紅撲撲的......
那之後,不是我的錯覺,可以逐漸地習慣人多的環境、逐漸和陌生人見面了,一直以為是我很堅強,慢慢在環境的逼迫下改變了。但是其實不是,這一點是我在火山哥去世之後很久才發現的。
見到了之前他活著的時候,我們兩個有一點來往,但是來往並不是很密切的一個人,她很親切地和我打招呼,我很熱情地回敬她,甚至多說了好多沒有必要的閑話。她說我變了,比以前開朗多了,以前的我特別高冷,對於和別人的交往,不是必要的部分就完全不做,最多打個招呼而已。
那一刻才突然意識到,我其實並沒有變開朗,而是唯一對火山哥開朗了,只和他一個人胡鬧,唯一在他陪伴的時候能夠和陌生人打招呼,因為有他的陪伴而可以忽略周圍熙熙攘攘的陌生人,於是實際上冷落了很多人,自己卻意識不到——因為唯一只對他一個人上心了。
一直以來都以為自己明明喜歡著他,可是卻一副純情的少女樣什麽都不說就已經是“做了很多,卻從來不掛在嘴邊”了,但是實際上不是。真正做得多的人是火山哥,幫我活下來的是他,幫我活下去的也是他,之後,在他死去的時候,我是完全靠著他對我一點一點些微的影響,活成他的樣子,才慢慢挨過十年。
真正表達的少的人也是他,因為我甚至是在他死亡之後才發現他的所作所為的意義。
作者有話要說:
最近自己手速略慢,打一章的預定時間都是兩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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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能夠稍微裝一下13,除了冬天以外,一直都踩著一雙二齒木屐,結果因為“哢哢”的聲音引來太多回頭率,追殺別人的時候還容易被提前發現,所以真的被各種人吐槽過無數次,說是不用為了增加身高而做這麽不值得的事情。這都無所謂,因為火山哥什麽都沒有說,所以我理所應當地認為,都是因為那些吐槽我的人太沒有品味了。
其實火山哥的穿衣品味也應該被吐槽一下——永遠都穿白的,好像是大雪天裏的保護色一樣,不論是四季中的任何一個季節,哪怕是冬天和夏天,只要是出去追殺別人,就一定會穿白色西裝,夏天的時候熱的像條狗,冬天的時候就裹著毛茸茸的大鬥篷冷的發抖。
還有一點比較鬼畜了,不知道他是不是在玩那種小學課文《刷子李》裏面的套路,要去追殺別人,故意穿一身白,一沾上塵土和血就會被很突兀地看出來,所以故意磨練著自己的能力,在追殺別人的過程中,還要讓衣服一塵不染,一滴血都沒有濺到。
可惜的是,對於這種磨練自己的招數,他從來都沒有做到過。
於是就比較好玩了,如果完成任務離接應的小弟還有很大一段距離,那段距離還是人群熙熙攘攘的公共場所,他就會從隨身攜帶的多啦A夢大口袋裏面摸出來一張封條,往臉上一貼,白眼一翻,淡定地在人群中穿梭著。
別人見到他都會自覺讓開,因為任何人在童年時期都被父母好好教育過——不要離那些行為古怪的人太近。我跟在他後面,樂得輕松,看著別人擠作一團還刻意地給我們兩個讓路,就更加開心。當然自己也明白,這都是因為他太神經病了。
But who care?
一定不是我,至少我很清醒。
其實挺懷念那個時候的,因為貼封條的事情讓我最記憶猶新,所以就先回憶起了它,但是,不貼封條,一黑一白兩個身影在街頭穿梭的日子也不少呢。
有些時候只是單純地出去玩、出去瞎逛,過著所謂的真正的生活,而有些時候就是要去虐殺別人。我是無所謂了,他大概也無所謂,無論是哪種目的反正就是兩個人打打鬧鬧,故意繞著遠路經過一些好玩的地方,然後才到達目的地。
“啊哈哈哈”地傻笑著,追逐打鬧,或者是在背後偷偷地嘲笑別的比我們正常的多的人。我是因為在山林老別墅裏面養病,不得不關了四年無聊的,他是因為自己閑得無聊,沒事幹偏要裝自閉癥給折磨的,總之只要是一來到外面的世界,兩個人一秒瘋,瘋的可以被告擾民,但是從來沒有被告過,於是就放肆玩嘍~
如果幹了什麽壞事被發現了,兩個人就面面相覷,大眼瞪小眼,故意一臉懵地裝作不知道發生了什麽的樣子。然後被整的人就惡狠狠地瞪我們一眼,最後實在是無能為力了,只好走了。
其實現在回想起來應該挺為難他的,雖然那個時候我才十三四歲,但是他已經是二十多的人了,還一副小孩子的樣子滿街丟臉,他其實還是一個挺愛面子的人,應該是挺為難的。但是仔細再回想起來,我們做的那些壞事,一般都是他出的餿主意,他自己實施的,我不過在旁邊看著。
也不知道為什麽,我出山之後,他好像比我們最開始相遇的暑假還要興奮。
我們兩個最安靜的時候大概就是坐在長椅上歇腳的時候,那些街邊的小椅子,明明都被戳在灌木裏面了,可是每次都人滿為患,於是只要一占上就不想走,玩著玩著就疲憊了,兩個人就安靜地坐著,他玩玩手機打打電話,我就發呆,明明手機就在口袋裏面可是就是沒什麽興趣去玩。
這個時候就喜歡看看周圍的景象,那段時間在山下的小城裏面,兩個人租了一套小破房住,我們最常坐的長椅就在那套小破房旁邊,一出小區,走出巷子往右拐的那半截路上——
冬天的時候,人行道對面的樹上積了一層雪,就堆在樹杈上,其實看起來蠻好看;秋天就是落葉,很普通的黃色落葉,還有一些黑色的斑點,風一起落一大片,然後葉子上的什麽經年的臟東西就會跑到眼睛裏;初夏,樹下有一些炸炸的小灌木,會開一些堆在一起的紫色小花,香味濃的有點可怕,聞起來讓人頭暈。
初春的時候就比較好玩了,是我們頭頂的那幾棵桃花樹,其實已經開了一大片,可是火山哥走路的時候只顧著和我玩,坐在長椅上又只知道玩手機,根本都不知道自己頭頂上還開著花,一邊看著手機一邊用一種很嚴肅的口氣給我說:“我花粉過敏。”
那個時候就感覺很好玩,只想“啊哈哈哈”地放肆大笑一會,但是卻故意穩住自己的語氣,把表情放的很嚴肅,問:“真的?”
他說:“嗯。”
“哦,你好可憐。”說完這句話,我就連忙把臉轉到一邊去,把臉都漲紅了,全身抽搐地忍住不要笑。他在玩手機,所以就沒有註意到我異常的舉動,故意給他個面子,希望他哪天能夠發現,其實垂在那張長椅上的樹是桃樹,每年春天,當他裝作自己花粉過敏的季節來臨時,就會開放。
可惜,我恐怕他這一生都沒有發現了。
或者是已經發現了,但是害怕坦白的時候很傷自己的面子,於是一直都裝作沒有發現的樣子——沒錯,還是這個更加像他。
現在回想起來那麽久之前的事情,仔細掰掰手指頭看看,好像已經十......十二三年過去了吧,但是還是那麽歷歷在目,雖然不像是昨天發生的事情,但是那時候快樂的感覺還是印在心頭無法退去。
那個時候,因為我們兩個太吵了,在附近臭名昭著,一聽到哪裏是“啊哈哈哈”的傻笑聲,還笑的特別大聲,轉頭一看,就一定是一黑一白兩個影子。
那個時候,還是和電視劇裏面一樣的套路,不知道珍惜這樣子的生活,只是當做理所當然,有時候他整別人我還覺得他煩,雖然明明之後最開心的人是我......即使我是一副這麽不要臉的樣子享受他的勞動成果,他還是樂此不疲,一遍一遍不顧臉面地去整別人。
那個時候覺得他大概是享受那個過程吧,但是現在,已經失去他了的時候再回想起來,才突然感覺,或許他是為了哄我開心才做那些事情,是為了哄我開心才表現得很興奮。尤其是突然想起來,好像每一次我再笑起來的時候他都會笑的更開心,就越發這麽覺得。
從他死之後又過了十年,我在死前再回想起來這些事情,並沒有因為時間的推移而懷疑“他全是為了我”這個念頭,反而越發堅定地相信了。
或許真的是這樣,剛出山的時候,也許是4年沒有見到那麽多人了,每天都感覺自己過得很疲憊,郁郁寡歡的。那個時候的回憶中,無論如何都充斥著他圍繞在我身邊的場景,往往就是故意大聲地喧鬧著,講一些無聊的笑話,有時候我嫌他煩把他攆走,然後他又會黏上來,這麽一來二去的,逐漸也就習慣了,有時候隨著他笑笑,他就會很高興,蒼白的臉上紅撲撲的......
那之後,不是我的錯覺,可以逐漸地習慣人多的環境、逐漸和陌生人見面了,一直以為是我很堅強,慢慢在環境的逼迫下改變了。但是其實不是,這一點是我在火山哥去世之後很久才發現的。
見到了之前他活著的時候,我們兩個有一點來往,但是來往並不是很密切的一個人,她很親切地和我打招呼,我很熱情地回敬她,甚至多說了好多沒有必要的閑話。她說我變了,比以前開朗多了,以前的我特別高冷,對於和別人的交往,不是必要的部分就完全不做,最多打個招呼而已。
那一刻才突然意識到,我其實並沒有變開朗,而是唯一對火山哥開朗了,只和他一個人胡鬧,唯一在他陪伴的時候能夠和陌生人打招呼,因為有他的陪伴而可以忽略周圍熙熙攘攘的陌生人,於是實際上冷落了很多人,自己卻意識不到——因為唯一只對他一個人上心了。
一直以來都以為自己明明喜歡著他,可是卻一副純情的少女樣什麽都不說就已經是“做了很多,卻從來不掛在嘴邊”了,但是實際上不是。真正做得多的人是火山哥,幫我活下來的是他,幫我活下去的也是他,之後,在他死去的時候,我是完全靠著他對我一點一點些微的影響,活成他的樣子,才慢慢挨過十年。
真正表達的少的人也是他,因為我甚至是在他死亡之後才發現他的所作所為的意義。
作者有話要說:
最近自己手速略慢,打一章的預定時間都是兩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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