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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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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鴨蛋喜歡救命叔叔,連紅花也眨巴著星星眼,圍在他身邊,一會兒倒水,一會兒添茶。

林鳳音一面怨念,這倆白眼狼,自己掏心掏肺待他們,他們倒轉頭就“叔叔長”“叔叔短”的殷勤。一面又欣慰,其實她最怕的就是沒有父親的他們,會不會性格有缺陷,不知道怎麽跟外面的世界接觸。

現在看來,這擔心完全是多餘的。

“叔叔是不是在課本上?”

“嗯?”金珠一頭霧水,這倆孩子的腦回路,他總覺著怪怪的。

紅花仰著腦袋,用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看著他:“我好像在哪兒見過叔叔,叔叔是好人。”

“噗嗤……”小陶忍不住樂了,他老板有很多身份,半個大學生,退伍軍人,上門女婿,黑心暴發戶……唯獨第一次被人稱作“好人”。

金珠也納悶,他覺著這個小丫頭的五官莫名的眼熟,這種眼熟跟鴨蛋的不一樣,一點兒也不像林鳳音。大概是長得像她爸爸?

鴨蛋插嘴道:“笨,救命叔叔當然是好人,又不是所有好人都要畫在書上。”

紅花若有所思,“可我好像在哪兒見過救命叔叔的呀……”

大家都只當她孩子話,張春花還暗自得意:沒看出來這丫頭還有攀龍附鳳的本事!不止不制止,還鼓勵她多與金老板親近,以後得了好處算她的。

小陶今天不知是第幾次驚掉下巴了,他冷面煞神似的老板,居然被兩個小豆丁逗得粉面含春……哦不對,是和顏悅色。

雪越下越大,到了四點多已經積起厚厚一層,林鳳音找出半年沒用的雨靴,上腳才發現破了個洞,忙脫下襪子,把粉丹丹圓潤整齊的腳趾包裹進一塑料袋裏。

金珠剛好看見,挑挑眉。

這是他媽十年前的穿法。那時候小侄女剛出生,他回“娘家”吃喜酒,朱玲玲看見捂著嘴發出一陣怪笑,惹得三親六戚紛紛打趣。都知道他在部隊上有津貼,而且軍械員補貼還不少。

可惜他成了朱家上門女婿,有再多也不能寄一分回家,頂多發了肥皂後切一半寄回來,或者毛巾舍不得用,攢一年帶回給爸媽……朱家條件好,還真不在意這三瓜倆棗。

林鳳音察覺到他的註視,大大方方解釋:“上菜園摘菜,找不到合適的鞋子,將就一下先。”

“嗯。”

他把她所有的小珍珠都買了,給的價還不低,省下進城四處兜售的路費和麻煩,反倒比原先還賺得多。林鳳音知道,只要維系得好,這就是妥妥的大客戶,遂主動留他們在家住。

反正大雪封山,他們也出不去。

“金老板和小陶有沒啥忌口?”

金珠搖頭。

林鳳音放心的去了,外頭冰天雪地,銀裝素裹。牛皮菜上覆的雪把墨綠的葉子壓彎了腰,小蔥香菜也埋在雪裏,她紅著手指一一“挖”出來,摘滿兩大籮筐。

到家,中午飯後就在煨的大骨已經熬出奶白色,撒幾粒蔥花,自己先喝一碗暖暖身子。原本纖細白.嫩的十指在燙呼呼的碗檐下,慢慢恢覆原色,林鳳音忍不住感慨。

要論生活難易,還是城裏舒服,這百年難得一遇的大雪天,帶娃打打雪站,拍幾張照片紀念一下,完事一杯熱飲下肚,再去搓頓火鍋……才是大雪天的正確打開方式。

說起火鍋,殺豬的人家多,給她們送了點酥肉。林鳳音把酥肉切成薄片兒,下骨頭湯裏,再下點兒蓮白菠菜小茴香茼蒿土豆什麽的,立馬就能吃。

“林姐?”

“小陶肚子餓了吧?再等等啊,馬上就能吃了。”

小陶吸了吸空氣裏的香味,低聲道:“要不麻煩您炒個素的?”

林鳳音一瞬間反應過來,原來金老板是吃素的啊。“那你看,炒個蒜蓉菠菜行不行?”

小陶忙不疊點頭,跟聰明人就是好說話。

“金老板能吃蒜泥嗎?”有些吃素的人還忌蔥姜蒜,既然是大客戶,那就得當上帝一樣供起來。

“沒關系,少放點就成。”明明是借宿在人家,還提這麽多要求,小陶也挺不好意思的,輕笑道:“我老板吃了五年,不知道哪天才能改過來。”

吃素不是一心向佛嗎?還能改?

小陶回頭,確認沒人進來,幹脆坐竈門前的小板凳上,往鍋洞裏塞了幾根木柴。“我們老板啊,命苦。”

林鳳音翻了翻,現有的菠菜已經沾染過骨頭湯,臨時再去摘又太冷,只能從門後的竹籃裏拿出幾棵墨綠色的菜,洗了洗。

“別看我們老板現在有點錢,可那都是血汗換來的。”

林鳳音點點頭,“叨叨叨”開始切菜,心道,誰的錢不是血汗錢,他這不廢話嘛。

“林姐你別不信,外頭的人只看見老板風光,可經歷過的艱辛……從今年開始才起來的。”

小陶在火旁坐得全身暖融融,話也多起來。原來,金老板全名金珠,是省城下某個縣區的退伍軍人。家裏有兄弟倆,哥哥叫金山,早早的結了婚,他則是一直在部隊裏當軍械員,後來又跟同村的富戶女兒結了婚,不過是上門女婿。

林鳳音眉毛微擡,沒想到冷面神似的金老板居然是上門女婿。

“但過不下去,去年離了。”

“哦。”

小陶不動聲色看著她的神情,見一點兒波動都沒有,心裏暗暗讚嘆。霎時間聽了這麽多秘聞,居然一點兒也不八卦……跟村裏那些三姑六婆就是不一樣誒。

林鳳音確實不八卦,因為心裏掛著事兒。

給廖家的電話也打一個多月了,怎麽還一點兒動靜也沒?按理說,廖家是肯定願意來接人的,她也把肚子月份據實以告,再不來……廖萍萍娃都要生了。

“林姐?”

“嗯?”林鳳音回神,“哦,你說什麽?”

小陶嘆口氣,算了,“沒說啥。”老板哥弟倆找了這麽多年都沒找到,她一農村婦女又怎麽會知道?自己真是病急亂投醫。

火鍋打好,小米辣一碗,油辣椒一碗,蒜泥一碗,香菜小蔥一碗,薄荷折耳根一碗,喊一聲,兩娃就來幫忙了。把東西端到堂屋,鴨蛋嘴裏念念有詞,很快拿來五大兩小的碗筷,一人面前發了一套。

做這事讓他很有成就感。

林鳳音見他已洗過手,就沒說什麽。“幫你金叔叔涮涮。”

紅花爭著去,涮幹凈就坐在他旁邊。見他只吃一個菜,疑惑道:“叔叔不吃肉嗎?酥肉很好吃噠。”沒忍住咽了口口水。

金珠搖頭,靜靜地吃米飯。

想不到她屋裏囤了那麽多小珍珠,自家人卻一粒舍不得吃,還用這又硬又糙的劣米充饑。

各自調各自的蘸料,鴨蛋盛了滿滿一大勺辣椒進蘸料碗裏,對金珠得意道:“我以後肯定不怕老婆!”

眾人都樂了,本地話說“不吃辣椒的男人怕老婆”,這不赤.裸.裸的說金珠怕老婆嘛?果然,小陶的臉色一瞬間就變了,緊張的看著老板。

近十年的上門女婿生涯,可不就是怕老婆嘛?據說以前那朱玲玲當著金家父母的面對他非打即罵,一點面子也不留。

金珠神色淡然,似乎是對這話題不感興趣。

張春花沖口而出:“你爸能吃辣,不也怕老婆,沒出息是娘胎裏帶出來的,你可別學……”

“嗯哼!”林鳳音重重咳了一聲。

“嘿,怎麽著我還不能說了?你害死我兒子,說句對不起就行了?我的東陽啊,你不聽勸啊,漂亮女人有幾個好東西?可憐你被豺狼虎豹吃了去,害人精卻還……”

“砰!”

所有人怔住了,林鳳音摔了手裏的碗,連最後的體面也懶得給她,似笑非笑道:“進城找我這借口你是打算用一輩子了?據我所知他可是跟那誰一起去的,正經男女關系會太陽落山才出門?天黑路滑摔下山崖也賴我?”

張春花神色慌張,“你……你怎麽知道……”

“紅花,帶弟弟回房去。”轉頭冷笑道:“他們寫那些信還在我枕頭下放著呢。”

當年向東陽念高中時跟鄰村一女孩處上了,可向家嫌人家兄弟姊妹多,怕她以後吃裏扒外補貼娘家,硬是尋死覓活不同意。女孩家人也幹脆,沒多久尋了個電線廠職工給嫁了。心灰意冷之下,向東陽多年未娶,直到二十八歲“高齡”才順著父母意願,娶了林鳳音。

剛開始林鳳音不知道這茬,後來月子裏聽人提起,心氣甚高的她哪裏受得了這委屈?難怪他能眼睜睜看著婆婆欺負辱罵她,難怪他每天心如止水看破紅塵。

各種原因疊加在一起,林鳳音在向家再待不住,才進城當保姆。

可就是這樣,她每年也按時回來看孩子,給孩子繳學費,甚至在鴨蛋面前從未提過一句他的不是。

還有完沒完,不提就當她軟柿子好捏了是吧?

骨頭湯在小爐子上“噗通”香氣,林鳳音一口氣罵了個爽快,“上梁不正下梁歪,向東陽這德行也不知遺傳了誰!”

“眼睛沒長後腦勺,看不見自個兒兒子啥貨色!”

“以後誰要再提,別怪我不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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